蟾蜍山聚落保存歷程中的社會參與 *
李思薇
**座落於臺北盆地南端的蟾蜍山聚落,在地理上是清領時期景美進入公館的古道隘 口,也是軍事防守的重地,在歷史上見證日治時期農業試驗所的發展,以及戰後中美協 防、城鄉移民社會的發展。因為軍事地景的保護,蟾蜍山聚落孕育著豐富的生態系,並 曾經支持了上百戶眷舍與自力營造的家戶在此棲居。
本文欲疏理二○一三年至今蟾蜍山聚落的發展歷程,分析這段期間的社會參與行 動,與其對都市聚落保存的意義與影響。在蟾蜍山聚落保存運動的經驗中,居民是聚落 的主體極為關鍵,好蟾蜍工作室亦扮演重要角色,不論是用地爭議、藝術介入或文化資 產審議制度中的各個環節,皆可視為社會參與的多元形式,並肯定過程中所開創的公共 性與社會性。
* 收稿日期:2018.07.13;通過日期:2019.02.11。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文化資產與藝術創新 博士生。
文資學報ISSN 1814-3121
第十二期│頁1-31 │民國一○八年|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文化資源學院
JOURNAL OF CULTURE RESOURCES NO.12, pp.1-55, 2019 Taipei National University of the Arts School of Culture Resources
摘要
關鍵字:蟾蜍山聚落、都市聚落、文化資產、保存、社會參與藝術
李思薇 | 蟾蜍山聚落保存歷程中的社會參與 文資學報 | 第十二期
2 3
一、序論
由公館往景美方向前進,一座綠色的小山頭及山頂上的雷達站,就在視線的端點,
傳說中劉海仙翁為了收服在民間作亂的蛤蟆精,將祂鎮入這座山頭,故名蟾蜍山。相信 許多公館周邊的居民、大專院校師生,不曾留意過這個山頭,或駐足思考那裡面住了哪 些動植物與人?在都市尚未成形之前,古人欲由景美到北邊探親、貿易,須沿著古道穿 過蟾蜍山到達公館。那麼,蟾蜍山到底有沒有先民在此落腳呢?
若從川流不息的公館商圈拐入羅斯福路四段一百一十九巷,沒多久蟾蜍山聚落便映 入眼簾,一至二層樓的房舍及鐵皮屋頂,由路面錯落排列至半山腰。除了路邊的廣場外,
皆被綠叢圍蔽,蟾蜍山聚落因臺科大欲收回校地,引發部分居民搬遷、部分居民捲入訴 訟、各界投注焦點,而至一場家園保存運動的風起雲湧。傳統聚落的形成與地方、風土 有緊密關係,聚落得以延續至今多藉由家族力量、宗教活動凝聚向心力,當都市化全面 性地主導社會發展走向後,我們對於聚落的想像,多停留在鄉村、傳統的集居型態,並 帶有鄉愁式的想像。都市是現代化的產物,在都市裡的居民因為共同的生活圈、或者為 了解決共同的生活課題,而有「社區」的概念出現,社區多以大型集合住宅、鄰里行政 區界定社區範圍,即房地產、國家體制介入後的地理界線。都市與聚落看似是衝突的概 念,但在我們身處的城市,確實存在某些「異質」社區,它更像是有機形成、緊密共生 的聚落,筆者因此稱之為「都市聚落」,那麼都市聚落依靠什麼延續呢?他們通常位處 城市的邊緣(如蟾蜍山、寶藏巖聚落),或具有特定社會功能(如北投中心新村),居 民在某個時空脈絡下到此落腳,對地方產生強烈的認同感,自成一格,其中必有特定的 條件維繫都市聚落的生活樣態、甚至存有某些非物質性的特殊價值
蟾蜍山
蟾蜍山聚落自二○一三年發生拆除危機至今,不論在保存運動、文化資產身份的 認定皆有正面的成果,相對於寶藏巖(保存與修復歷程漫長)、嘉禾新村(僅保留七棟 建築,其餘遭拆除)等都市聚落,蟾蜍山聚落不僅成功地搶救原本預計拆除的煥民新村
(蟾蜍山聚落的一部分,共三十九戶),在文資審議的戰場也屢獲捷報,二○一八年便 啟動煥民新村修復工程規劃設計。究竟蟾蜍山聚落有什麼樣的靈光使它受此垂愛?相較 於過去的都市聚落保存運動,筆者發現蟾蜍山聚落確實有一特殊性,即行動者持續以「社 會參與藝術(socially engaged art)」的方式參與社區事務(二○一五年至今),故本文 擬以個人參與觀察、訪談、二手資料搜集的方式對蟾蜍山聚落的階段性歷程進行梳理與 分析,當都市聚落面臨保存危機,社會參與藝術是解方嗎?社會參與藝術意指以社會現 象與公共議題為核心關懷的藝術行動,這些藝術行動走向真實場域,具有公共性、關係 性。本文先耙梳發生在蟾蜍山聚落的社會參與藝術事件,再行延伸至不同形式的社會參 與(social engagement),試圖回答,對於社會議題性複雜的個案,社會參與藝術是否有 助於大眾對於都市聚落的理解與價值辯證,甚至開創更多實踐的未來性。以下就都市聚 落、文化資產的批判論述與社會參與藝術進行文獻回顧。
(一)都市聚落
有關「聚落(settlement)」的定義,在聚落保存的相關論述中已有長年的累積。聚
圖 1 日治兩萬五千分之一地形圖(1921)上的蟾蜍山,圖中標示出公館、瑠公圳、農事研究所及蟾蜍山腳下的宿舍群。
資料來源: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臺灣百年歷史地圖」網站
李思薇 | 蟾蜍山聚落保存歷程中的社會參與 文資學報 | 第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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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序論
由公館往景美方向前進,一座綠色的小山頭及山頂上的雷達站,就在視線的端點,
傳說中劉海仙翁為了收服在民間作亂的蛤蟆精,將祂鎮入這座山頭,故名蟾蜍山。相信 許多公館周邊的居民、大專院校師生,不曾留意過這個山頭,或駐足思考那裡面住了哪 些動植物與人?在都市尚未成形之前,古人欲由景美到北邊探親、貿易,須沿著古道穿 過蟾蜍山到達公館。那麼,蟾蜍山到底有沒有先民在此落腳呢?
若從川流不息的公館商圈拐入羅斯福路四段一百一十九巷,沒多久蟾蜍山聚落便映 入眼簾,一至二層樓的房舍及鐵皮屋頂,由路面錯落排列至半山腰。除了路邊的廣場外,
皆被綠叢圍蔽,蟾蜍山聚落因臺科大欲收回校地,引發部分居民搬遷、部分居民捲入訴 訟、各界投注焦點,而至一場家園保存運動的風起雲湧。傳統聚落的形成與地方、風土 有緊密關係,聚落得以延續至今多藉由家族力量、宗教活動凝聚向心力,當都市化全面 性地主導社會發展走向後,我們對於聚落的想像,多停留在鄉村、傳統的集居型態,並 帶有鄉愁式的想像。都市是現代化的產物,在都市裡的居民因為共同的生活圈、或者為 了解決共同的生活課題,而有「社區」的概念出現,社區多以大型集合住宅、鄰里行政 區界定社區範圍,即房地產、國家體制介入後的地理界線。都市與聚落看似是衝突的概 念,但在我們身處的城市,確實存在某些「異質」社區,它更像是有機形成、緊密共生 的聚落,筆者因此稱之為「都市聚落」,那麼都市聚落依靠什麼延續呢?他們通常位處 城市的邊緣(如蟾蜍山、寶藏巖聚落),或具有特定社會功能(如北投中心新村),居 民在某個時空脈絡下到此落腳,對地方產生強烈的認同感,自成一格,其中必有特定的 條件維繫都市聚落的生活樣態、甚至存有某些非物質性的特殊價值
蟾蜍山
蟾蜍山聚落自二○一三年發生拆除危機至今,不論在保存運動、文化資產身份的 認定皆有正面的成果,相對於寶藏巖(保存與修復歷程漫長)、嘉禾新村(僅保留七棟 建築,其餘遭拆除)等都市聚落,蟾蜍山聚落不僅成功地搶救原本預計拆除的煥民新村
(蟾蜍山聚落的一部分,共三十九戶),在文資審議的戰場也屢獲捷報,二○一八年便 啟動煥民新村修復工程規劃設計。究竟蟾蜍山聚落有什麼樣的靈光使它受此垂愛?相較 於過去的都市聚落保存運動,筆者發現蟾蜍山聚落確實有一特殊性,即行動者持續以「社 會參與藝術(socially engaged art)」的方式參與社區事務(二○一五年至今),故本文 擬以個人參與觀察、訪談、二手資料搜集的方式對蟾蜍山聚落的階段性歷程進行梳理與 分析,當都市聚落面臨保存危機,社會參與藝術是解方嗎?社會參與藝術意指以社會現 象與公共議題為核心關懷的藝術行動,這些藝術行動走向真實場域,具有公共性、關係 性。本文先耙梳發生在蟾蜍山聚落的社會參與藝術事件,再行延伸至不同形式的社會參 與(social engagement),試圖回答,對於社會議題性複雜的個案,社會參與藝術是否有 助於大眾對於都市聚落的理解與價值辯證,甚至開創更多實踐的未來性。以下就都市聚 落、文化資產的批判論述與社會參與藝術進行文獻回顧。
(一)都市聚落
有關「聚落(settlement)」的定義,在聚落保存的相關論述中已有長年的累積。聚
圖 1 日治兩萬五千分之一地形圖(1921)上的蟾蜍山,圖中標示出公館、瑠公圳、農事研究所及蟾蜍山腳下的宿舍群。
資料來源: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臺灣百年歷史地圖」網站
李思薇 | 蟾蜍山聚落保存歷程中的社會參與 文資學報 | 第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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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是社會性空間,具有特定的領域感,由集體性社會文化單元構築而成的整體性空間(徐 明福,1988)。林會承教授在一九九○年代末為文建會撰寫的《藝文資源調查作業參考 手冊》中,將聚落定義為一個綜合名詞,以「人」本身的生存與繁衍為中心,進一步發 展至人與自然環境、人與人、人與超自然的種種現象及結果(林會承,1998)。《文化 資產保存法》在二○○五年修法增列聚落及文化景觀,但並未於條文中載明聚落的定義,
為釐清聚落與文化景觀的概念,劉銓芝受文化部委託撰寫《聚落與文化景觀保存操作執 行手冊》,回顧國際間歷次重要文件中的相關詮釋,提出群體性與場域性為文化資產保 存進程中的關鍵概念;二○一六年《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法增列聚落建築群,將聚落建 築群定義為「指建築式樣、風格特殊或與景觀協調,而具有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之建 造物群或街區」,而文化景觀則指「指人類與自然環境經長時間相互影響所形成具有歷 史、美學、民族學或人類學價值之場域。(劉銓芝,2012)」換言之,早期學者對於聚 落的詮釋以人為主體,並且是社會性、整體性的,二○一六年透過文化資產母法的修訂,
聚落建築群著重於建成環境的形式,文化景觀強調人與自然互動的場域,因此在最新版 的文資類別定義中,文化景觀亦包含與自然環境互動良好的聚落。
康旻杰於二○一四年成立「都市聚落與地景研究室」,他認為從都市發展的觀點,
都市聚落被視為失序、衰敗的象徵,最終難逃被犧牲的命運。他在研究室的成立起草文 中寫道:「都市聚落更包容了許多不同階段的移民,從政局殆變下的政治移民到經濟再 結構下的城鄉移民,乃至跨越國界的非法移民與移工,在產權或地用曖昧的都市土地上 集體落腳生根,或眷村或都市飛地或『落腳城市』,藉由移民社會的空間顯影拼貼出饒 富認同張力的都市文化地景類型(康旻杰,2014)」。
本文旨在探討社會參與行動對都市聚落存續的影響,故在描述空間形式時刻意使 用「都市聚落」,若談及都市中集體生活的群聚概念(如社區事務、社區媽媽)或泛指 社區中的居民,則使用「社區」一詞。
(二)文化資產的批判論述
文 化 資 產(heritage) 是 一 種 文 化 實 踐, 涉 及 一 連 串 價 值 觀 與 理 解 的 建 構 與 管 理(Smith, 2006),Laurajane Smith 引 介 了「 權 威 化 的 遺 產 論 述(authorized heritage discourse)」,她認為過去文化資產的價值論述多反應國家與社會菁英的意識形態,文 化資產的認定是一種權力工具與政治資源。王志弘將”heritage”翻為「襲產」,襲產 的歷史價值與文化意義並非物質性的,而是來自於各種行動者的角力與詮釋(王志弘,
2012),襲產化(heritagization)即是指這個社會生產過程,他認為臺灣社會在二○○○
年以後出現的文化資產保存個案如剝皮寮、寶藏巖聚落,皆為社會結構轉化下的現象,
也是一種新文化治理模式,「文化治理…展佈於每個公共事務領域、中介著國家與社會 的關係,並促成特定主體形構的所在…反身性是當前新文化治理體制的重要特徵,它要 求個體的主動性、積極參與、自我治理、和反身自我指涉。更甚者,這種反身性往往是 通過有關歷史、記憶、認同和意義的思索和質問,以再現、論述、符號的建構和詮釋而 呈現出來的(王志弘,2012)」。
以剝皮寮為例,王志弘對剝皮寮襲產化的結果有正反面的評析,正面是保留歷史地 景、改善都市環境,反面是標本化的展示、未能留下原本的生活紋理。在相關的批判論 述中,既然襲產化影射著社會結構的轉變,也意味這還不是一個穩固的概念,同時也是 社會集體學習的路徑,文化資產是意義製造、溝通協商的社會與文化過程。
(三)社會參與藝術
社會參與的藝術實踐的濫觴可溯及二次戰後的歐美國家,藝術家開始思考觀看的主 體,以及互為主體性(intersubjective)的反省,他們開始思索人如何與藝術行為相遇,
一九九零年代以後藝術界趨向以提案(project)的形式進行一段開放的、談討脈絡的社 會歷程,尼可拉·布里歐提出關係美學(relational aesthetics),他認為藉由對話、互動、
交往等藝術中介可創造出另類、戰略式的社會間隙(social interstice),生產特定的「社 會性」,甚至是新的社群(Bourriaud, 1998)。保羅.埃爾格拉提出社會參與藝術(socially engaged art) 的 十 個 關 鍵 概 念, 他 在 書 中 提 到「『 參 與 』(participation)、『 結 合 』
(engagement)、『合作』(collaboration),並沒有一個放諸四海皆準或全然的共識。…
每個參與式計畫其目的各不相同,也形成不同模式的參與(Helguera, 2011,吳岱融、蘇 瑤華譯,2018)」,此外他也提醒「文件(document)」的重要性,文件不只處理藝術 提案中的參與者及社會脈絡,同時也須處理與參與民眾之間的關係,換言之,社會參與 藝術作為一種溝通行動,文件則是觀者、詮釋者與敘事者的共同作品。克萊兒.畢莎普 在《人造地獄:參與式藝術與觀看者政治學》書中引介了當代藝術發展史中的社會轉向
(social turn)與教育轉向(educational turn),其中她特別意識到參與藝術之觀眾政治,
即第一層觀眾(創作者與參與者)、第二層觀眾(後來的觀看者)之間的差異(Bishop, 2012,林宏濤譯,2016),這個概念原本是放在審美教育的範疇下思考,但筆者認為也 非常適合借用在以都市聚落為核心議題的藝術參與行動,以反思都市聚落保存行動中真 實使用者(居民)與外部參與者(專業者、市民、其他利益關係人等)的觀看政治。
關係美學與社會參與藝術的主要差異在於他們如何運用觀眾,兩者皆試圖透過藝術
李思薇 | 蟾蜍山聚落保存歷程中的社會參與 文資學報 | 第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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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是社會性空間,具有特定的領域感,由集體性社會文化單元構築而成的整體性空間(徐 明福,1988)。林會承教授在一九九○年代末為文建會撰寫的《藝文資源調查作業參考 手冊》中,將聚落定義為一個綜合名詞,以「人」本身的生存與繁衍為中心,進一步發 展至人與自然環境、人與人、人與超自然的種種現象及結果(林會承,1998)。《文化 資產保存法》在二○○五年修法增列聚落及文化景觀,但並未於條文中載明聚落的定義,
為釐清聚落與文化景觀的概念,劉銓芝受文化部委託撰寫《聚落與文化景觀保存操作執 行手冊》,回顧國際間歷次重要文件中的相關詮釋,提出群體性與場域性為文化資產保 存進程中的關鍵概念;二○一六年《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法增列聚落建築群,將聚落建 築群定義為「指建築式樣、風格特殊或與景觀協調,而具有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之建 造物群或街區」,而文化景觀則指「指人類與自然環境經長時間相互影響所形成具有歷 史、美學、民族學或人類學價值之場域。(劉銓芝,2012)」換言之,早期學者對於聚 落的詮釋以人為主體,並且是社會性、整體性的,二○一六年透過文化資產母法的修訂,
聚落建築群著重於建成環境的形式,文化景觀強調人與自然互動的場域,因此在最新版 的文資類別定義中,文化景觀亦包含與自然環境互動良好的聚落。
康旻杰於二○一四年成立「都市聚落與地景研究室」,他認為從都市發展的觀點,
都市聚落被視為失序、衰敗的象徵,最終難逃被犧牲的命運。他在研究室的成立起草文 中寫道:「都市聚落更包容了許多不同階段的移民,從政局殆變下的政治移民到經濟再 結構下的城鄉移民,乃至跨越國界的非法移民與移工,在產權或地用曖昧的都市土地上 集體落腳生根,或眷村或都市飛地或『落腳城市』,藉由移民社會的空間顯影拼貼出饒 富認同張力的都市文化地景類型(康旻杰,2014)」。
本文旨在探討社會參與行動對都市聚落存續的影響,故在描述空間形式時刻意使 用「都市聚落」,若談及都市中集體生活的群聚概念(如社區事務、社區媽媽)或泛指 社區中的居民,則使用「社區」一詞。
(二)文化資產的批判論述
文 化 資 產(heritage) 是 一 種 文 化 實 踐, 涉 及 一 連 串 價 值 觀 與 理 解 的 建 構 與 管 理(Smith, 2006),Laurajane Smith 引 介 了「 權 威 化 的 遺 產 論 述(authorized heritage discourse)」,她認為過去文化資產的價值論述多反應國家與社會菁英的意識形態,文 化資產的認定是一種權力工具與政治資源。王志弘將”heritage”翻為「襲產」,襲產 的歷史價值與文化意義並非物質性的,而是來自於各種行動者的角力與詮釋(王志弘,
2012),襲產化(heritagization)即是指這個社會生產過程,他認為臺灣社會在二○○○
年以後出現的文化資產保存個案如剝皮寮、寶藏巖聚落,皆為社會結構轉化下的現象,
也是一種新文化治理模式,「文化治理…展佈於每個公共事務領域、中介著國家與社會 的關係,並促成特定主體形構的所在…反身性是當前新文化治理體制的重要特徵,它要 求個體的主動性、積極參與、自我治理、和反身自我指涉。更甚者,這種反身性往往是 通過有關歷史、記憶、認同和意義的思索和質問,以再現、論述、符號的建構和詮釋而 呈現出來的(王志弘,2012)」。
以剝皮寮為例,王志弘對剝皮寮襲產化的結果有正反面的評析,正面是保留歷史地 景、改善都市環境,反面是標本化的展示、未能留下原本的生活紋理。在相關的批判論 述中,既然襲產化影射著社會結構的轉變,也意味這還不是一個穩固的概念,同時也是 社會集體學習的路徑,文化資產是意義製造、溝通協商的社會與文化過程。
(三)社會參與藝術
社會參與的藝術實踐的濫觴可溯及二次戰後的歐美國家,藝術家開始思考觀看的主 體,以及互為主體性(intersubjective)的反省,他們開始思索人如何與藝術行為相遇,
一九九零年代以後藝術界趨向以提案(project)的形式進行一段開放的、談討脈絡的社 會歷程,尼可拉·布里歐提出關係美學(relational aesthetics),他認為藉由對話、互動、
交往等藝術中介可創造出另類、戰略式的社會間隙(social interstice),生產特定的「社 會性」,甚至是新的社群(Bourriaud, 1998)。保羅.埃爾格拉提出社會參與藝術(socially engaged art) 的 十 個 關 鍵 概 念, 他 在 書 中 提 到「『 參 與 』(participation)、『 結 合 』
(engagement)、『合作』(collaboration),並沒有一個放諸四海皆準或全然的共識。…
每個參與式計畫其目的各不相同,也形成不同模式的參與(Helguera, 2011,吳岱融、蘇 瑤華譯,2018)」,此外他也提醒「文件(document)」的重要性,文件不只處理藝術 提案中的參與者及社會脈絡,同時也須處理與參與民眾之間的關係,換言之,社會參與 藝術作為一種溝通行動,文件則是觀者、詮釋者與敘事者的共同作品。克萊兒.畢莎普 在《人造地獄:參與式藝術與觀看者政治學》書中引介了當代藝術發展史中的社會轉向
(social turn)與教育轉向(educational turn),其中她特別意識到參與藝術之觀眾政治,
即第一層觀眾(創作者與參與者)、第二層觀眾(後來的觀看者)之間的差異(Bishop, 2012,林宏濤譯,2016),這個概念原本是放在審美教育的範疇下思考,但筆者認為也 非常適合借用在以都市聚落為核心議題的藝術參與行動,以反思都市聚落保存行動中真 實使用者(居民)與外部參與者(專業者、市民、其他利益關係人等)的觀看政治。
關係美學與社會參與藝術的主要差異在於他們如何運用觀眾,兩者皆試圖透過藝術
李思薇 | 蟾蜍山聚落保存歷程中的社會參與 文資學報 | 第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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蟾蜍山聚落約有住戶一百四十戶(西區有六十七戶、東區有七十三戶3),總人口 約四百七十人。蟾蜍山聚落並不等於煥民新村,聚落內還有更多房舍是隨著居民到此落 腳、長時間演變而來,聚落居民的組成體現了城鄉發展的縮影,聚落範圍的土地權屬也 分屬多個公家單位4,蟾蜍山所在地也是重要的軍事要塞,聚落以東有空軍作戰指揮部,
以南有警政署保七總隊、民防所、通訊所,因此聚落東邊被軍事 / 機關用地與保護區包 圍。二○一三年煥民新村居民依眷改條例安置至文山區萬隆軍宅大樓,煥民新村面臨拆 除危機,同時間臺科大對蟾蜍山校地上的兩戶居民(蠶改場、農試所宿舍)提告5,指控 他們「不當得利」、要求拆屋還地,於此啟動蟾蜍山聚落的保存運動。
3 此處所指的東、西區以羅斯福路四段 119 巷 62 弄為分野。
4 蟾蜍山聚落主要分東、西兩部分,西側聚落土地主要屬於國有財產局及農委會苗改場,東側聚落大部分 的土地今屬臺科大校地,原屬農林廳、農試所,在臺科大爭取下於 2000 年透過都市計畫變更為學校用地,並 於都市計劃書中載明「本案須待安置妥當後才能進行開發,亦於後附上安置居民協議書」,東側聚落尚有少 部分土地屬於國有財產局、軍備局及警政署。
5 被告的其中一位居民鄭燕已高齡八十餘歲,1950 年代在蠶業改良場工作並住在蟾蜍山腳下的宿舍至今。
圖 2 蟾蜍山聚落土地權屬分佈示意圖,資料來源:「都市計畫前期公民參與示範計畫—以大安區蟾蜍山聚落為例」第三次 公民參與會議簡報 https://goo.gl/bF1TZR(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公開資料)
行動產生某種反省式的體驗,但社會參與藝術更重視如何邀請參與者真實參與其中。由 社會參與藝術延伸至社會參與(social engagement)則進入更廣泛的公民教育與社會實踐
(social practice)範疇,意指公民自發性地投入校園以外的學習場域與公共事務,在規 劃設計界過去常用「民眾參與(public participation)」這個詞彙詮釋一種由下而上的規劃 設計方法或空間決策過程,近年來更擴大至土地使用、流域治理與公共事務等面向,儘 管民眾參與強調打破專業的隔閡,仍很難跳脫「專業者 - 民眾」的相對關係及想像,本 文談論的「社會參與(social engagement)」,涵蓋各種不同取鏡的行動與涉入程度,包 括大學生在蟾蜍山聚落保存運動的回應與行動、文化資產審議過程捲動的人事、媒體與 社群網絡的串流等。由蟾蜍山聚落展開的行動發展至今僅五年的時光,卻已生產出大量 的事件、累積豐富的文本,許多訊息在這些流動的文本與影像中流竄(此點也是蟾蜍山 聚落個案的特殊性),故筆者欲以報導式的語法進行解讀與分析。
二、蟾蜍山聚落保存運動概述
(一)蟾蜍山聚落簡介
蟾蜍山聚落位於臺北盆地的南端,瑠公圳支流流經蟾蜍山腳下,國家體制首次進入 此地為日治時期設立農事試驗場,遂在蟾蜍山下東側興建農試所、蠶改場、農改場宿舍 十來戶,戰後國防部在此興建空軍眷舍,即今日所稱「煥民新村(三十九戶,一九五三 年建)」,一九六○年代以前,蟾蜍山聚落的住戶集中在六十二弄以東的區域;一九六
○年代以後陸續移入的城鄉移民,便在聚落西側、東側空地,以自力營造的方式興築家 園1。由山腳下延伸到半山的房舍包含正式(煥民新村、周邊機構眷舍)、非正式住宅(自 力營造),居民來自四方,有外省籍、客家、原住民及其他北上討生活的人家。以居民 葉媽媽為例,她是新竹客家人,一九五八年到公館的公車總站擔任車掌小姐,她的先生 當時從軍中退役擔任公車司機,兩人因而結識、相戀,婚後在蟾蜍山聚落向一位軍人買 下他自力興建的一間房,隨著三個孩子出世、成長陸續增建,每遇強大颱風來襲總免不 了被吹掉一塊鐵皮,先生便一次次地修補他們的家屋2。
1 據居民訪談表示,美援時期因美軍十三航空站的地利之便,居民會利用美軍基地的剩餘物資作為自力營 造的建材(傅彥龍、蕭業庭、林慧慈、江毓婷,2016)。
2 葉媽媽對社區事務十分熱心,好蟾蜍工作室在聚落舉辦活動時經常可見她的身影。本文第三部分介紹的
「平行時空下的愛情故事」,她是三位主角之一,筆者於活動現場聽葉媽媽口述她的愛情故事,當晚她還準 備了親手製作的客家草仔粿給參與觀眾品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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蟾蜍山聚落約有住戶一百四十戶(西區有六十七戶、東區有七十三戶3),總人口 約四百七十人。蟾蜍山聚落並不等於煥民新村,聚落內還有更多房舍是隨著居民到此落 腳、長時間演變而來,聚落居民的組成體現了城鄉發展的縮影,聚落範圍的土地權屬也 分屬多個公家單位4,蟾蜍山所在地也是重要的軍事要塞,聚落以東有空軍作戰指揮部,
以南有警政署保七總隊、民防所、通訊所,因此聚落東邊被軍事 / 機關用地與保護區包 圍。二○一三年煥民新村居民依眷改條例安置至文山區萬隆軍宅大樓,煥民新村面臨拆 除危機,同時間臺科大對蟾蜍山校地上的兩戶居民(蠶改場、農試所宿舍)提告5,指控 他們「不當得利」、要求拆屋還地,於此啟動蟾蜍山聚落的保存運動。
3 此處所指的東、西區以羅斯福路四段 119 巷 62 弄為分野。
4 蟾蜍山聚落主要分東、西兩部分,西側聚落土地主要屬於國有財產局及農委會苗改場,東側聚落大部分 的土地今屬臺科大校地,原屬農林廳、農試所,在臺科大爭取下於 2000 年透過都市計畫變更為學校用地,並 於都市計劃書中載明「本案須待安置妥當後才能進行開發,亦於後附上安置居民協議書」,東側聚落尚有少 部分土地屬於國有財產局、軍備局及警政署。
5 被告的其中一位居民鄭燕已高齡八十餘歲,1950 年代在蠶業改良場工作並住在蟾蜍山腳下的宿舍至今。
圖 2 蟾蜍山聚落土地權屬分佈示意圖,資料來源:「都市計畫前期公民參與示範計畫—以大安區蟾蜍山聚落為例」第三次 公民參與會議簡報 https://goo.gl/bF1TZR(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公開資料)
行動產生某種反省式的體驗,但社會參與藝術更重視如何邀請參與者真實參與其中。由 社會參與藝術延伸至社會參與(social engagement)則進入更廣泛的公民教育與社會實踐
(social practice)範疇,意指公民自發性地投入校園以外的學習場域與公共事務,在規 劃設計界過去常用「民眾參與(public participation)」這個詞彙詮釋一種由下而上的規劃 設計方法或空間決策過程,近年來更擴大至土地使用、流域治理與公共事務等面向,儘 管民眾參與強調打破專業的隔閡,仍很難跳脫「專業者 - 民眾」的相對關係及想像,本 文談論的「社會參與(social engagement)」,涵蓋各種不同取鏡的行動與涉入程度,包 括大學生在蟾蜍山聚落保存運動的回應與行動、文化資產審議過程捲動的人事、媒體與 社群網絡的串流等。由蟾蜍山聚落展開的行動發展至今僅五年的時光,卻已生產出大量 的事件、累積豐富的文本,許多訊息在這些流動的文本與影像中流竄(此點也是蟾蜍山 聚落個案的特殊性),故筆者欲以報導式的語法進行解讀與分析。
二、蟾蜍山聚落保存運動概述
(一)蟾蜍山聚落簡介
蟾蜍山聚落位於臺北盆地的南端,瑠公圳支流流經蟾蜍山腳下,國家體制首次進入 此地為日治時期設立農事試驗場,遂在蟾蜍山下東側興建農試所、蠶改場、農改場宿舍 十來戶,戰後國防部在此興建空軍眷舍,即今日所稱「煥民新村(三十九戶,一九五三 年建)」,一九六○年代以前,蟾蜍山聚落的住戶集中在六十二弄以東的區域;一九六
○年代以後陸續移入的城鄉移民,便在聚落西側、東側空地,以自力營造的方式興築家 園1。由山腳下延伸到半山的房舍包含正式(煥民新村、周邊機構眷舍)、非正式住宅(自 力營造),居民來自四方,有外省籍、客家、原住民及其他北上討生活的人家。以居民 葉媽媽為例,她是新竹客家人,一九五八年到公館的公車總站擔任車掌小姐,她的先生 當時從軍中退役擔任公車司機,兩人因而結識、相戀,婚後在蟾蜍山聚落向一位軍人買 下他自力興建的一間房,隨著三個孩子出世、成長陸續增建,每遇強大颱風來襲總免不 了被吹掉一塊鐵皮,先生便一次次地修補他們的家屋2。
1 據居民訪談表示,美援時期因美軍十三航空站的地利之便,居民會利用美軍基地的剩餘物資作為自力營 造的建材(傅彥龍、蕭業庭、林慧慈、江毓婷,2016)。
2 葉媽媽對社區事務十分熱心,好蟾蜍工作室在聚落舉辦活動時經常可見她的身影。本文第三部分介紹的
「平行時空下的愛情故事」,她是三位主角之一,筆者於活動現場聽葉媽媽口述她的愛情故事,當晚她還準 備了親手製作的客家草仔粿給參與觀眾品嚐。
李思薇 | 蟾蜍山聚落保存歷程中的社會參與 文資學報 | 第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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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 蟾蜍山聚落空間一隅,照片來源:筆者拍攝(2018.10)
圖 4 已閒置的煥民新村房舍,照片來源:筆者拍攝(2018.10)
(二)由搶救煥民新村,至全區劃為文化景觀
在蟾蜍山聚落保存運動的光譜中,有一人不得不提,他是林鼎傑,影像紀錄工作者。
二○○八年他北上打拼,成為落腳在蟾蜍山聚落的一員,二○一三年他以居民的身份開 始關心蟾蜍山的用地、拆遷問題,他與幾位年輕人合力進行文史資料的蒐集,成立「好 蟾蜍工作室」。二○一四年初他們將「煥民新村」提報文化資產審議,同時元貞法律事 務所義務協助被告的居民進行訴訟,林鼎傑與他的夥伴持續進行各項居民訪調、反迫遷 連署行動6,並與臺大「紹興學程」合辦《紹興醉蟾蜍 - 都市聚落聯展》7,該年部分臺科 大學生也以工作坊、攝影展的形式表達他們對蟾蜍山聚落的關注,在持續的行動中,二
○一四年七月傳來令人振奮的消息—臺北市第六十次文化資產審議會上通過蟾蜍山為文 化景觀。在文資委員現勘過程中,儘管委員認為「煥民新村」的建物本身不足以列入文 資法認定的「歷史建築」,但卻肯定蟾蜍山聚落在「人與自然長時間互動下」的文化景 觀價值,然而因土地權屬複雜、周邊用地的敏感性,文化景觀的範圍留待日後商榷。
文化景觀身份的認定是這個保存運動的階段性勝利,同時也是另一個開始。好蟾
6 此案於 2014 年臺科大一審敗訴,隔年臺科大再行上訴,2016 年二審敗訴,鄭燕女士須搬離宿舍並繳交「不 當得利」賠償金;2018 年最高法院三審駁回臺科大訴訟。
7 2014 年三月於「後門咖啡(已歇業)」舉辦文件展,以及三場講座。當時紹興社區居民同樣因為居住用 地問題被臺大提告,「紹興醉蟾蜍 都市邊緣聚落聯展」的討論議題包括違建與居住正義、反迫遷運動、校地 規劃的想像等。
蜍工作室將行動焦點擴大至蟾蜍山的自然景觀內涵,向正式部門爭取資源,如二○一五 年以「蟾蜍山小學堂」之名舉辦「小小生態藝術家」體驗課程8,二○一六年舉辦「我 的樹鄰居—蟾蜍山環境監測行動」9。此外,在二○一三年至二○一五年間,媒體報導 由拆遷危機轉為更多元的議題(校地爭議、文化景觀範圍等),包括多篇平面報導及專 題報導10,其中以客家電視臺《村民大會》的現場對談節目最為深刻,臺科大副總務長 在會中表示蟾蜍山校地會以低密度使用為目標,這是自二○一三年校方對居民起訴、協 商破局之後,由原本「依法行政」的高傲態度轉為願意傾聽的態度轉向,在保存運動的 詭譎戰場中,各個利益關係人(stake-holder)的發言充滿政治性,有時身不由己、有時 隨興表演,他們都承受高度緊張的壓力,使得溝通工作倍增難度,好蟾蜍工作室及當時 共同投入的夥伴身為行動者(activist),有一項困難且重要的任務就是將公共議題的討 論訴諸公共場域,避免內部的流言紛爭,甚至是污名、指控或陰謀論,對於居民或保存 運動的相關人士皆會造成嚴重的傷害。媒體之所以持續關切蟾蜍山聚落,正是因為種種 社會參與行動的持續擾動,不斷提升蟾蜍山聚落的公共性。與文資審議歷程並行的另外 一條軌跡,是文化部率先啟動調查研究計畫11,同時持續與臺科大、周邊單位討論文化 景觀的劃定範圍,歷時將近兩年的時間,蟾蜍山文化景觀終於在二○一六年八月正式公 告12,這項公告象徵公權力有法定管道得以介入,相較於前階段多數由民間自發的社會 參與,二○一七年後有「都市計畫前期公民參與示範計畫(都市計畫擬定階段民眾參 與)-以大安區蟾蜍山聚落為例13」,以及「蟾蜍山文化景觀保存維護計畫14」,至本文 撰寫期間(2018.12),兩案仍進行中。
8 由好蟾蜍工作室結合協力單位,申請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URS Partner 計畫,於 2015/10/25~2015/11/28 期間,
將課程分為六天、共 24 小時的香草皂、植物染課程。
9 由好蟾蜍工作室結合協力單位,申請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URS Partner 計畫,於 2016/8/19~2016/10/1 期間,以 認識蟾蜍山的生態資源、樹木及鳥類為主要課程內容,分為八天、約 40 小時進行。
10 公共電視臺「我們的島」第七百二十六集「搶救蟾蜍山聚落(2013.9.30)」、客家電視臺「村民大會」
第四百五十集「蟾蜍山歷史的演變(2015.9)」、客家新聞雜誌第四百五十二集「蟾蜍山聚落(2015.9)」、
第四百五十三集「後生人的蟾蜍山(2015.9)」
11 《聚落文化資源基礎調查計畫 - 以臺北市蟾蜍山聚落為例》由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委託臺大城鄉所執行,
計畫主持人為康旻杰教授,該計畫自 2014 年 6 月執行至 2015 年 7 月。此計畫的研究助理林郁文(亦曾為好 蟾蜍工作室成員),後完成碩士論文《蟾蜍山聚落保存運動:非正式聚落的公共性與邊界辯證》。
12 詳見文化部文資局「國家文化資產網」公告資料 https://nchdb.boch.gov.tw/assets/overview/culturalLandsca pe/20160825000001
13 由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委託敬群國際規劃設計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執行期間預計為 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9 月底。實際執行團隊為臺大城鄉基金會宜蘭分會會長陳育貞帶領一群有志青年執行此案。
14 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委託曹羅羿建築師事務所執行,執行期間預計為 2017 年 8 月至 2018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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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 蟾蜍山聚落空間一隅,照片來源:筆者拍攝(2018.10)
圖 4 已閒置的煥民新村房舍,照片來源:筆者拍攝(2018.10)
(二)由搶救煥民新村,至全區劃為文化景觀
在蟾蜍山聚落保存運動的光譜中,有一人不得不提,他是林鼎傑,影像紀錄工作者。
二○○八年他北上打拼,成為落腳在蟾蜍山聚落的一員,二○一三年他以居民的身份開 始關心蟾蜍山的用地、拆遷問題,他與幾位年輕人合力進行文史資料的蒐集,成立「好 蟾蜍工作室」。二○一四年初他們將「煥民新村」提報文化資產審議,同時元貞法律事 務所義務協助被告的居民進行訴訟,林鼎傑與他的夥伴持續進行各項居民訪調、反迫遷 連署行動6,並與臺大「紹興學程」合辦《紹興醉蟾蜍 - 都市聚落聯展》7,該年部分臺科 大學生也以工作坊、攝影展的形式表達他們對蟾蜍山聚落的關注,在持續的行動中,二
○一四年七月傳來令人振奮的消息—臺北市第六十次文化資產審議會上通過蟾蜍山為文 化景觀。在文資委員現勘過程中,儘管委員認為「煥民新村」的建物本身不足以列入文 資法認定的「歷史建築」,但卻肯定蟾蜍山聚落在「人與自然長時間互動下」的文化景 觀價值,然而因土地權屬複雜、周邊用地的敏感性,文化景觀的範圍留待日後商榷。
文化景觀身份的認定是這個保存運動的階段性勝利,同時也是另一個開始。好蟾
6 此案於 2014 年臺科大一審敗訴,隔年臺科大再行上訴,2016 年二審敗訴,鄭燕女士須搬離宿舍並繳交「不 當得利」賠償金;2018 年最高法院三審駁回臺科大訴訟。
7 2014 年三月於「後門咖啡(已歇業)」舉辦文件展,以及三場講座。當時紹興社區居民同樣因為居住用 地問題被臺大提告,「紹興醉蟾蜍 都市邊緣聚落聯展」的討論議題包括違建與居住正義、反迫遷運動、校地 規劃的想像等。
蜍工作室將行動焦點擴大至蟾蜍山的自然景觀內涵,向正式部門爭取資源,如二○一五 年以「蟾蜍山小學堂」之名舉辦「小小生態藝術家」體驗課程8,二○一六年舉辦「我 的樹鄰居—蟾蜍山環境監測行動」9。此外,在二○一三年至二○一五年間,媒體報導 由拆遷危機轉為更多元的議題(校地爭議、文化景觀範圍等),包括多篇平面報導及專 題報導10,其中以客家電視臺《村民大會》的現場對談節目最為深刻,臺科大副總務長 在會中表示蟾蜍山校地會以低密度使用為目標,這是自二○一三年校方對居民起訴、協 商破局之後,由原本「依法行政」的高傲態度轉為願意傾聽的態度轉向,在保存運動的 詭譎戰場中,各個利益關係人(stake-holder)的發言充滿政治性,有時身不由己、有時 隨興表演,他們都承受高度緊張的壓力,使得溝通工作倍增難度,好蟾蜍工作室及當時 共同投入的夥伴身為行動者(activist),有一項困難且重要的任務就是將公共議題的討 論訴諸公共場域,避免內部的流言紛爭,甚至是污名、指控或陰謀論,對於居民或保存 運動的相關人士皆會造成嚴重的傷害。媒體之所以持續關切蟾蜍山聚落,正是因為種種 社會參與行動的持續擾動,不斷提升蟾蜍山聚落的公共性。與文資審議歷程並行的另外 一條軌跡,是文化部率先啟動調查研究計畫11,同時持續與臺科大、周邊單位討論文化 景觀的劃定範圍,歷時將近兩年的時間,蟾蜍山文化景觀終於在二○一六年八月正式公 告12,這項公告象徵公權力有法定管道得以介入,相較於前階段多數由民間自發的社會 參與,二○一七年後有「都市計畫前期公民參與示範計畫(都市計畫擬定階段民眾參 與)-以大安區蟾蜍山聚落為例13」,以及「蟾蜍山文化景觀保存維護計畫14」,至本文 撰寫期間(2018.12),兩案仍進行中。
8 由好蟾蜍工作室結合協力單位,申請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URS Partner 計畫,於 2015/10/25~2015/11/28 期間,
將課程分為六天、共 24 小時的香草皂、植物染課程。
9 由好蟾蜍工作室結合協力單位,申請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URS Partner 計畫,於 2016/8/19~2016/10/1 期間,以 認識蟾蜍山的生態資源、樹木及鳥類為主要課程內容,分為八天、約 40 小時進行。
10 公共電視臺「我們的島」第七百二十六集「搶救蟾蜍山聚落(2013.9.30)」、客家電視臺「村民大會」
第四百五十集「蟾蜍山歷史的演變(2015.9)」、客家新聞雜誌第四百五十二集「蟾蜍山聚落(2015.9)」、
第四百五十三集「後生人的蟾蜍山(2015.9)」
11 《聚落文化資源基礎調查計畫 - 以臺北市蟾蜍山聚落為例》由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委託臺大城鄉所執行,
計畫主持人為康旻杰教授,該計畫自 2014 年 6 月執行至 2015 年 7 月。此計畫的研究助理林郁文(亦曾為好 蟾蜍工作室成員),後完成碩士論文《蟾蜍山聚落保存運動:非正式聚落的公共性與邊界辯證》。
12 詳見文化部文資局「國家文化資產網」公告資料 https://nchdb.boch.gov.tw/assets/overview/culturalLandsca pe/20160825000001
13 由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委託敬群國際規劃設計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執行期間預計為 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9 月底。實際執行團隊為臺大城鄉基金會宜蘭分會會長陳育貞帶領一群有志青年執行此案。
14 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委託曹羅羿建築師事務所執行,執行期間預計為 2017 年 8 月至 2018 年 6 月。
李思薇 | 蟾蜍山聚落保存歷程中的社會參與 文資學報 | 第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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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七年十一月,設計雜誌《La Vie》舉辦「臺灣創意 100」大獎,在各個領域 中選出一百項具指標性的臺灣創意力代表,在這次的評審過程中,好蟾蜍工作室獲得年 度最佳社會實踐獎15,這個獎項的定義為「具備文化公益性質之社會議題或計畫之實踐 與推動」,評選標準為「議題影響力、社會號召力、在議題溝通及解決方式上具獨特創 意、具體實踐之成果。16」回首好蟾蜍工作室因煥民新村拆遷危機而成立,四年間持續 地透過影像、電影、視覺藝術、生態觀察等參與方式,引動更多人的關注與行動,用有 創意的方式發揮影響力。行文至此,筆者不禁好奇,好蟾蜍工作室的任務告一段落了嗎?
(三)守護家園,持續行動
透過正式體制取得的文化景觀身份與範圍,為蟾蜍山聚落保存論述建立一個整體性 的架構,二○一七年之後的聚落保存運動,以好蟾蜍工作室、學府里里長及居民17為核 心,持續延伸出兩條工作軸線,一為深究文化景觀範圍內的文化資產內涵,一為思考聚
15 同樣入選此獎項還有孩子的書屋(首獎)、還我特色公園行動聯盟、基隆青年陣線、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巴奈、美感細胞_教科書再造計畫、5% Design Action 社會設計平臺以及與移工議題相關的 One-Forty、壹零 玖伍文史工作室。「臺灣創意 100」其他獎項包括年度最佳創意場域、創意展覽、創意品牌、創意新星、創 意人物。
16 資料來源:《La Vie》雜誌網頁 https://www.wowlavie.com/brand_unit.php?article_id=AE1702164 17 在蟾蜍山保存運動的培力下,社區居民於 2018 年成立「臺北市大安區學府社區發展協會」。
圖 5 蟾蜍山文化景觀範圍示意圖(包含歷史農業、聚落、軍事、生態四個分區),資料來源:「都市計畫前期公民參與示 範計畫—以大安區蟾蜍山聚落為例」第三次公民參與會議簡報 https://goo.gl/bF1TZR(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公開資料)
落的公共安全與未來性,如水土保持、公共設施及臺科大用地經營管理等議題,此部分 搭配前述「都市計畫前期公民參與計畫」,由專業團隊與居民進行參與式規劃,過程相 當精彩,因不在本文探討範圍暫且略過。
二○一七年春天,臺科大開設一堂「蟾蜍山故事訪調:歷史農業篇」服務學習課,
修課同學針對蟾蜍山聚落周邊的農業遺跡進行田野調查工作,在好蟾蜍工作室、學府里 辦公室的協助下,他們逐步認識蟾蜍山山腳下的歷史農業地景,學期末在社區廣場周邊 舉辦了一個小型戶外展—《臺科好厝邊:洋菇.蠶業.瑠公圳》,展覽以「臺灣農業現 代化的步伐,從蟾蜍山腳下開始18」為開端,介紹瑠公圳、農業試驗所(以下簡稱農試 所)、蠶業改良場,以及農試所宿舍兩位居民胡開仁19、宋細福的家戶空間故事。透過 同學們挖掘的史料及口述史,初步建立日後提報農試所昆蟲部及臺大昆蟲館的事證。
二○一七年底,好蟾蜍工作室在臉書上疾呼,起因是聚落旁的空軍作戰指揮部福興 營區欲興建大樓,有破壞蟾蜍山文化景觀視覺軸線之虞,因為福興營區位於蟾蜍山文化 景觀範圍內,相關建物整建、新建計畫皆須送臺北市文化局審議,好蟾蜍工作室得以在 文資審議委員會上表達居民的看法,甚至與委員討論文化景觀視覺消點的管控位置。這 個事件的啟發是,都市聚落的保存運動並不會終止於文化資產身份的確立,隨著都市開 發的壓力、環境災害的潛在威脅,文化資產保存中的公民參與,除了「搶救」、「抵制 開發」的單一訴求外,透過民間串連與自我培力、累積專業知識,提升公民參與的議題 討論層次與實質影響力,公民不但可以與文資委員平等地討論,同時也彌補了資本家對 於都市設計(把容積蓋滿)的貧瘠想像。
(四)文資價值與社會參與行動的互惠關係
回溯蟾蜍山聚落爭取文化資產身份的歷程,由煥民新村傳出即將拆除的消息,至蟾蜍 山聚落登錄為文化景觀,短短一年之間,公民團體自行發起聚落的空間及文史調查工作,
並以多元的行動彰顯聚落的環境資源,可見蟾蜍山文化景觀的價值是透過一連串的社會 參與而愈漸清晰,登錄理由主要有五項:
1. 見證臺北盆地開發史之意義。
2. 反映清領至日治時期之農業發展與變遷。
3. 政府遷臺後成為空戰重要指揮中心,構成今日軍事地景,亦見證美軍協防臺灣
18 引自《臺科好厝邊:洋菇.蠶業.瑠公圳》(2017.6.25-7.23)展板文字。
19 胡開仁有「臺灣洋菇之父」之稱,1948 年來臺,不久後進入農試所工作,投入洋菇在臺種植的試種、病 害防治等工作。
李思薇 | 蟾蜍山聚落保存歷程中的社會參與 文資學報 | 第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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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七年十一月,設計雜誌《La Vie》舉辦「臺灣創意 100」大獎,在各個領域 中選出一百項具指標性的臺灣創意力代表,在這次的評審過程中,好蟾蜍工作室獲得年 度最佳社會實踐獎15,這個獎項的定義為「具備文化公益性質之社會議題或計畫之實踐 與推動」,評選標準為「議題影響力、社會號召力、在議題溝通及解決方式上具獨特創 意、具體實踐之成果。16」回首好蟾蜍工作室因煥民新村拆遷危機而成立,四年間持續 地透過影像、電影、視覺藝術、生態觀察等參與方式,引動更多人的關注與行動,用有 創意的方式發揮影響力。行文至此,筆者不禁好奇,好蟾蜍工作室的任務告一段落了嗎?
(三)守護家園,持續行動
透過正式體制取得的文化景觀身份與範圍,為蟾蜍山聚落保存論述建立一個整體性 的架構,二○一七年之後的聚落保存運動,以好蟾蜍工作室、學府里里長及居民17為核 心,持續延伸出兩條工作軸線,一為深究文化景觀範圍內的文化資產內涵,一為思考聚
15 同樣入選此獎項還有孩子的書屋(首獎)、還我特色公園行動聯盟、基隆青年陣線、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巴奈、美感細胞_教科書再造計畫、5% Design Action 社會設計平臺以及與移工議題相關的 One-Forty、壹零 玖伍文史工作室。「臺灣創意 100」其他獎項包括年度最佳創意場域、創意展覽、創意品牌、創意新星、創 意人物。
16 資料來源:《La Vie》雜誌網頁 https://www.wowlavie.com/brand_unit.php?article_id=AE1702164 17 在蟾蜍山保存運動的培力下,社區居民於 2018 年成立「臺北市大安區學府社區發展協會」。
圖 5 蟾蜍山文化景觀範圍示意圖(包含歷史農業、聚落、軍事、生態四個分區),資料來源:「都市計畫前期公民參與示 範計畫—以大安區蟾蜍山聚落為例」第三次公民參與會議簡報 https://goo.gl/bF1TZR(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公開資料)
落的公共安全與未來性,如水土保持、公共設施及臺科大用地經營管理等議題,此部分 搭配前述「都市計畫前期公民參與計畫」,由專業團隊與居民進行參與式規劃,過程相 當精彩,因不在本文探討範圍暫且略過。
二○一七年春天,臺科大開設一堂「蟾蜍山故事訪調:歷史農業篇」服務學習課,
修課同學針對蟾蜍山聚落周邊的農業遺跡進行田野調查工作,在好蟾蜍工作室、學府里 辦公室的協助下,他們逐步認識蟾蜍山山腳下的歷史農業地景,學期末在社區廣場周邊 舉辦了一個小型戶外展—《臺科好厝邊:洋菇.蠶業.瑠公圳》,展覽以「臺灣農業現 代化的步伐,從蟾蜍山腳下開始18」為開端,介紹瑠公圳、農業試驗所(以下簡稱農試 所)、蠶業改良場,以及農試所宿舍兩位居民胡開仁19、宋細福的家戶空間故事。透過 同學們挖掘的史料及口述史,初步建立日後提報農試所昆蟲部及臺大昆蟲館的事證。
二○一七年底,好蟾蜍工作室在臉書上疾呼,起因是聚落旁的空軍作戰指揮部福興 營區欲興建大樓,有破壞蟾蜍山文化景觀視覺軸線之虞,因為福興營區位於蟾蜍山文化 景觀範圍內,相關建物整建、新建計畫皆須送臺北市文化局審議,好蟾蜍工作室得以在 文資審議委員會上表達居民的看法,甚至與委員討論文化景觀視覺消點的管控位置。這 個事件的啟發是,都市聚落的保存運動並不會終止於文化資產身份的確立,隨著都市開 發的壓力、環境災害的潛在威脅,文化資產保存中的公民參與,除了「搶救」、「抵制 開發」的單一訴求外,透過民間串連與自我培力、累積專業知識,提升公民參與的議題 討論層次與實質影響力,公民不但可以與文資委員平等地討論,同時也彌補了資本家對 於都市設計(把容積蓋滿)的貧瘠想像。
(四)文資價值與社會參與行動的互惠關係
回溯蟾蜍山聚落爭取文化資產身份的歷程,由煥民新村傳出即將拆除的消息,至蟾蜍 山聚落登錄為文化景觀,短短一年之間,公民團體自行發起聚落的空間及文史調查工作,
並以多元的行動彰顯聚落的環境資源,可見蟾蜍山文化景觀的價值是透過一連串的社會 參與而愈漸清晰,登錄理由主要有五項:
1. 見證臺北盆地開發史之意義。
2. 反映清領至日治時期之農業發展與變遷。
3. 政府遷臺後成為空戰重要指揮中心,構成今日軍事地景,亦見證美軍協防臺灣
18 引自《臺科好厝邊:洋菇.蠶業.瑠公圳》(2017.6.25-7.23)展板文字。
19 胡開仁有「臺灣洋菇之父」之稱,1948 年來臺,不久後進入農試所工作,投入洋菇在臺種植的試種、病 害防治等工作。
李思薇 | 蟾蜍山聚落保存歷程中的社會參與 文資學報 | 第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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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歷史。
4. 戰後形成軍事基地與聚落共生的風貌,呈現臺北多元族群之歷史發展。
5. 擁有完整的生態體系,具重要生態保存的價值。20
上述一至三項登錄理由,象徵蟾蜍山聚落在歷史光譜中的演進,主要依靠文史資料 佐證,其中第三項登錄理由可透過口述歷史強化其豐富又生動的常民觀點;四、五兩項 登錄理由為聚落現存的真實地景,藉由多元形式的展覽、導覽或工作坊,引領臺北市民 到現場親身感受,便很容易可以理解它的重要性,因此筆者認為後三項登錄理由與社會 參與行動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再者,第二項登錄理由揭櫫蟾蜍山聚落在農業發展史上的 重要性,學生與公民團體接續耙梳總督府農試所昆蟲部(建物產權屬臺科大)與臺大昆 蟲館的歷史脈絡、提報文資後,兩棟建物雙雙被指定為市定古蹟,理由雷同,如下:
1. 見證臺灣農業研究 / 昆蟲研究的發展史。
2. 肯定其建築空間形式具保存價值。
基於農試所的市定古蹟身份,好蟾蜍工作室再度提報聚落內的農試所、蠶改場宿 舍,二○一八年六月,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第一百○七次會議通過兩棟農試所宿 舍21登錄為歷史建築,同樣提報歷史建築的蠶業改良場宿舍22原被認定不具保存價值,因 林鼎傑於會中提出文獻佐證,委員認為可補充資料後再行審議,故連同蠶改場宿舍一棟、
農試所宿舍四棟房舍同步於二○一八年十月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其共同的登錄理由為
「本建築群為農業試驗所 / 蠶業改良場目前僅存之宿舍,與周邊總督府農試所昆蟲部(市 定古蹟)及臺大昆蟲館連結,見證臺灣農業研究發展歷程,具歷史價值。23」,以及兩 者皆按標準官舍形式興建。
蟾蜍山聚落經過三階段的文資提報,在文化景觀範圍內取得兩棟市定古蹟、五棟歷 史建築的文化資產身份(如圖 6),登錄或指定理由彼此環環相扣,民間團體即時發現 文資審議所謂的「新事證」,讓聚落的文化資產價值透過國家體制獲得肯定,既有利於 推動後續的修復再利用工作,亦鼓舞了行動者與居民。
20 摘錄自文化部「國家文化資產網」https://nchdb.boch.gov.tw/assets/overview/culturalLandscape/20160825000001
(瀏覽日期 2019.2.3)
21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 119 巷 74、76 號及 92、94 號。
22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 119 巷 62、64 號。
23 引自文化部「國家文化資產網」公告資料(瀏覽日期 2019.2.3)
https://nchdb.boch.gov.tw/assets/overview/historicalBuilding/20181105000001 https://nchdb.boch.gov.tw/assets/overview/historicalBuilding/20181105000002
圖 6 蟾蜍山聚落區內文化資產分佈示意圖,資料來源:「都市計畫前期公民參與示範計畫—大安區蟾蜍山聚 落為例」規劃摘要(2018.09) https://goo.gl/Vturqp,經筆者修正
三、社會參與藝術— 從點亮一盞燈開始
此節筆者以好蟾蜍工作室在二○一五年底至二○一八年間策辦的藝術提案為分析對 象,分述如下。
(一)蟾蜍山聚落的家徽燈(2015-2016)
時序回到二○一六年初的元宵節,一場名為「元宵 parade- 山與水的記憶」的燈籠 手作、散步之旅在蟾蜍山廣場上演,這是臺電公共藝術節「給新溫羅汀一道不一樣的光
李思薇 | 蟾蜍山聚落保存歷程中的社會參與 文資學報 | 第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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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歷史。
4. 戰後形成軍事基地與聚落共生的風貌,呈現臺北多元族群之歷史發展。
5. 擁有完整的生態體系,具重要生態保存的價值。20
上述一至三項登錄理由,象徵蟾蜍山聚落在歷史光譜中的演進,主要依靠文史資料 佐證,其中第三項登錄理由可透過口述歷史強化其豐富又生動的常民觀點;四、五兩項 登錄理由為聚落現存的真實地景,藉由多元形式的展覽、導覽或工作坊,引領臺北市民 到現場親身感受,便很容易可以理解它的重要性,因此筆者認為後三項登錄理由與社會 參與行動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再者,第二項登錄理由揭櫫蟾蜍山聚落在農業發展史上的 重要性,學生與公民團體接續耙梳總督府農試所昆蟲部(建物產權屬臺科大)與臺大昆 蟲館的歷史脈絡、提報文資後,兩棟建物雙雙被指定為市定古蹟,理由雷同,如下:
1. 見證臺灣農業研究 / 昆蟲研究的發展史。
2. 肯定其建築空間形式具保存價值。
基於農試所的市定古蹟身份,好蟾蜍工作室再度提報聚落內的農試所、蠶改場宿 舍,二○一八年六月,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第一百○七次會議通過兩棟農試所宿 舍21登錄為歷史建築,同樣提報歷史建築的蠶業改良場宿舍22原被認定不具保存價值,因 林鼎傑於會中提出文獻佐證,委員認為可補充資料後再行審議,故連同蠶改場宿舍一棟、
農試所宿舍四棟房舍同步於二○一八年十月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其共同的登錄理由為
「本建築群為農業試驗所 / 蠶業改良場目前僅存之宿舍,與周邊總督府農試所昆蟲部(市 定古蹟)及臺大昆蟲館連結,見證臺灣農業研究發展歷程,具歷史價值。23」,以及兩 者皆按標準官舍形式興建。
蟾蜍山聚落經過三階段的文資提報,在文化景觀範圍內取得兩棟市定古蹟、五棟歷 史建築的文化資產身份(如圖 6),登錄或指定理由彼此環環相扣,民間團體即時發現 文資審議所謂的「新事證」,讓聚落的文化資產價值透過國家體制獲得肯定,既有利於 推動後續的修復再利用工作,亦鼓舞了行動者與居民。
20 摘錄自文化部「國家文化資產網」https://nchdb.boch.gov.tw/assets/overview/culturalLandscape/20160825000001
(瀏覽日期 2019.2.3)
21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 119 巷 74、76 號及 92、94 號。
22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 119 巷 62、64 號。
23 引自文化部「國家文化資產網」公告資料(瀏覽日期 2019.2.3)
https://nchdb.boch.gov.tw/assets/overview/historicalBuilding/20181105000001 https://nchdb.boch.gov.tw/assets/overview/historicalBuilding/20181105000002
圖 6 蟾蜍山聚落區內文化資產分佈示意圖,資料來源:「都市計畫前期公民參與示範計畫—大安區蟾蜍山聚 落為例」規劃摘要(2018.09) https://goo.gl/Vturqp,經筆者修正
三、社會參與藝術— 從點亮一盞燈開始
此節筆者以好蟾蜍工作室在二○一五年底至二○一八年間策辦的藝術提案為分析對 象,分述如下。
(一)蟾蜍山聚落的家徽燈(2015-2016)
時序回到二○一六年初的元宵節,一場名為「元宵 parade- 山與水的記憶」的燈籠 手作、散步之旅在蟾蜍山廣場上演,這是臺電公共藝術節「給新溫羅汀一道不一樣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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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的第一場活動,參與者下午在蟾蜍山廣場集合,利用牛奶盒結合剪紙藝術,提著燈 籠、聆聽導覽耳機裡的故事,由山城(蟾蜍山)走入河畔(寶藏巖)。儘管一年只有一 次元宵節,這個維持半天的公共藝術活動,是數不清時數的對話、訪談、集思換來,首 先是策展團隊「原典創思」將蟾蜍山聚落納入廣義的「溫羅汀25」範圍,這個動作筆者 認為是策展團隊有意識地將都市聚落與文化地景的公共議題納入藝術節的範疇中,若仔 細閱讀臺電公共藝術節的摺頁地圖,便可發現除了公共藝術節的活動場域(臺電大樓、
臺大校園、蟾蜍山聚落、寶藏巖…)外,地圖上亦標示出嘉禾新村,嘉禾新村位於公館 地區、新店溪畔,是與蟾蜍山聚落同時期發起保存運動的聯勤眷村,最大的差異是居民 已搬遷,也無法置入公共藝術節的活動。
「元宵 parade- 山與水的記憶」這天的活動中有一個重要的發表—蟾蜍山家徽燈與 聚落故事燈,這是好蟾蜍工作室與剪紙藝術家陳治旭規劃的一項參與式藝術計畫,在二
○一五年底,他們招募了一群對剪紙藝術有興趣的成員(包括臺科大學生、師大環教所
24 2016 年臺電適逢七十週年,決定依「公共藝術設置辦法」規範「合併統籌辦理公共藝術設置計畫」,結 合臺電在臺北市法定公共藝術設置經費共約五千萬元,舉辦「給新溫羅汀一道不一樣的光」公共藝術節為期 一年(2016/1/23~12/23),策展人為劉柏宏、吳瑪俐。除了臺電大樓本體的公共藝術裝置外,藝術節的行動 分為六個系列—實境遊戲、Soundscape、光的現場直送、與自然共煮、低碳聚落、半城影展,分散在不同據點,
蟾蜍山聚落是唯一與六個系列皆發生互動的活動場域。
25 「溫羅汀」指溫州街、羅斯福路、汀州路交織而成的街廓,主要想呈顯此區蘊涵的人文地景,「溫羅汀」
這個名詞起因於臺北市文化局委託之「文化地景參與式規劃示範計畫(2006)」,康旻杰老師主持。在空間 專業者與該區獨立書店、文化社群共同發起的文化地景規劃行動中產生。
圖 7 臺電公共藝術節「元宵 parade – 山與水的記憶」活動海報,
主視覺背景即為蟾蜍山與雷達站,資料來源: 好蟾蜍工作室、原 典創思規劃顧問有限公司、臺灣電力公司
https://www.facebook.com/tpcpublicart/photos/a.723196611060637.10737 41851.599706866742946/1025549940825301/?type=3&theater
學生、平面設計師、中小學老師等),透過十餘堂課的工作坊培訓為駐地藝術家。陳治 旭為馬祖清水村人,他將馬祖風燈的形式引介到蟾蜍山,課程包括傳統剪紙介紹、剪紙 技巧、圖像設計、蟾蜍山聚落發展歷史等,之後每兩名成員一組,開始對聚落居民進行 深度訪談,預期成果是與居民共同生產出家徽燈的圖案設計,整個培訓與參與過程為期 半年,陳治旭引導駐地藝術家,以男女主人的姓氏為家徽燈設計的基礎,逐步在受訪者 的生命故事中擷取元素,如一位受訪者表示與先生結婚前,每回約會會一起去買她愛吃 的菠蘿麵包,因此菠蘿麵包便融入家徽燈的圖紋中。在創作過程中,駐地藝術家會將圖 案設計草圖帶回工作坊與陳治旭討論,最後生產出八組家徽燈圖案,這個操作方法並不 局限於階段性的成果,參與對象可以持續擴展,家徽燈的圖案亦可應用在不同媒材上。
由於家徽燈須懸掛於室外,礙於剪紙無法抗潮以及牛奶紙盒的吸水性,團隊選擇將創作 圖案絹印於胚布、再套在紙盒上。這項參與式藝術計畫的另一部分為聚落故事燈,駐地 藝術家以蟾蜍山故事為創作背景,共同創作了六幅大型的剪紙作品,以燈箱的形式嵌在 閒置房舍的開口部位,點亮人去樓空的煥民新村。由駐地藝術家培訓工作坊到元宵節展 出期間所需的資源,皆由臺電公共藝術節的經費支持26。
26 此段資訊來自筆者對陳治旭本人的訪談(2018.5.9),訪談地點為陳治旭於寶藏巖的工作室。
圖 8 由家徽燈的圖案可知此家男主人為洋菇之父胡開仁,
照片來源:筆者拍攝(20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