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考 試 別: 身心障礙人員考試 等 別: 四等考試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考 試 別: 身心障礙人員考試 等 別: 四等考試 "

Copied!
1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106年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關 務 人 員 考 試 、 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及 106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40830 全一頁

考 試 別: 身心障礙人員考試 等 別: 四等考試

類 科: 執達員 科 目: 民法概要

考試時間 : 1 小時 30 分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接背面)

一、甲男(16 歲),未得父親乙男之同意,擅自將父親之機車騎走,且借給同學丙男(17 歲)於大賣場之停車場空地學騎機車。詎料丙男控制不及,發生事故身亡。嗣後,

遭受喪子之痛的丙男之父母丁、戊向乙男請求損害賠償。試問,丁、戊之請求是否 有理由?(30 分)

二、甲為裝修 A 屋,請乙為其規劃發包監工等各項事宜,並約定 6 個月完工。然乙卻因 人手不足,而拖延完工將近半年。完工後卻造成甲的樓下鄰居丙之天花板漏水,導 致丙向甲求償新臺幣 100 萬元。試問,甲得向乙為何種損害賠償之主張?(20 分)

三、甲就 B 地與乙締結買賣契約,且已收受乙之訂金。然在 B 地尚未移轉登記予乙之前,

甲另行將 B 地出售予丙,並已辦妥移轉登記。試問,乙得否向甲、丙主張賠償其損 害?(20 分)

四、甲男與乙女於 2008 年 1 月結婚,婚後兩人個性不合,且經醫師診斷,甲男患有不孕 症。2009 年 10 月 1 日乙女離家出走後,與丙男共營同居生活,於 2011 年 11 月 1 日 生下 A 女,嗣後乙女又離開丙男,毫無音訊。A 女由生父丙男獨自扶養至今。現值 A 女將上小學,試問: A 女之生父丙男可否請求「認領」A 女?(15 分)丙男 可否為 A 女提起婚生否認之訴?(15 分)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26 假設 2000 年的年利率為 10%,2001 年的年利率為 5%;則 2001 年年底的 100 元,在 2000 年的年初約等於 多少?.  80 元  83 元  87 元 

考試相關資訊(小考、期中末考試時 間於考試前;期中、期末考之考題與解 答於考試後一週內製成 PDF 檔)公佈在任 課教師的 Moodle

各班別符合口試資格之考生人數若超過 40 人以上,口試場次將分為上、下午場辦理

筆試成績原始分數未達 60 分以上,則無法參加後續之實作考試。(筆試符合實作考試甄試標準 人員將再以電話通知),筆試及實作考試成績依配分比例計算後未達 40

招考八十四年度研習員筆試試題

惟如屆時已無增額錄取人員可資分配時,依「公務人員高 普初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作業規定」,原提列之考試

民國 106 年開始,「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大學組物理考科」將依據 103

112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