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節共分做十小節,第一小節為描述性統計,第二小節為安寧相關認知、
態度及選擇相關性分析,第三小節為安寧相關認知次數表及總分,第四小節為安 寧相關態度次數表及總分,第五小節為安寧相關選擇次數表及個題項意願高低,
第六小節為安寧相關選擇與基本資料二項式迴歸,第七小節為安寧相關選擇與基 本資料及認知、態度總分,第八小節為安寧相關選擇與基本資料及認知、態度總 分之住民,第九小節為安寧相關選擇與基本資料表與認知、態度單題之二項式迴 歸,第十小節為深度訪談逐字稿內文彙整。
一、 描述性統計
受訪者之基本資料分析
由表 3 可以得知,機構受訪者共計 444 位,其中住民有 238 位(53.7%),
則家屬有 201 位(45.4%)。在機構內住民多為女性 143 位,佔整體住民的 60.1
%,則男性為 95 位(39.9%);就年齡層來說,住民多數人在 81 歲至 100 歲共 有 105 位(44.1%);以教育程度來看國中小以下為最多 198 位(83.2%),最少 為研究所(含)以上 1 位(0.4%);以宗教信仰來看道教為最多 117 位(49.2
%),基督教與天主教為最少 10 位(4.2%);婚姻狀況最多為喪偶 124 位(52.1
%),分居為最少 1 位(0.4%);生活費用最多為大致夠用 139 位(58.4%),
最少為相當充裕 13 位(5.5%);持有重大傷病卡多數為沒有持重大傷病卡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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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79%);長輩或親朋好友住過安寧病房多數為沒有長輩或親朋好友住過 211 位(88.7%)。
另外,機構內住民家屬多為女性來訪 123 位(60.0%),則來訪男性 78 位(38.0%);以年齡層來看多數為 50 歲以下(含)121 位(59.5%),最少 為 71 歲至 80 歲共 4 位(2.0%);教育程度最多為大學/大專 72 位(35.1
%),最少則為研究所(含)以上 7 位(3.4%);宗教信仰最多為道教 104 位
(50.7%),最少為基督教與天主教共 19 位(9.3%);婚姻狀況最多數為已 婚 143 位(69.8%),最少為分居 1 位(0.5%);生活費用最多為大致夠用 135 位(65.9%),最少為非常不夠用 7 位(3.4%);持有重大傷病卡多為沒有 持有重大傷病卡 195 位(95.1%);長輩及親朋好友住過安寧病房多數為沒有 長輩及親朋好友住過安寧病房 148 位(72.2%)。
機構內住民或住民之家屬,無論是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婚姻狀況、
宗教信仰、生活費用、重大傷病卡及長輩及親朋好友住過安寧病房皆具有顯著 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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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機構受訪者基本特性
變項 總數 % 住民 % 家屬 % p 總計 N=439 N=238 53.7 N=201 45.4
性別(n=439) .442
男性 173 39.1 95 39.9 78 38.0 女性 266 60.0 143 60.1 123 60.0
年齡(n=430) .000*
<=50 132 29.8 11 4.6 121 59.5 51-60 63 14.2 22 9.2 41 20.0 61-70 64 14.4 37 15.5 27 13.2 71-80 62 14.0 58 24.4 4 2.0
>81 112 25.3 105 44.1 7 3.4
教育程度(n=434) .000*
國中以下 255 57.6 198 83.2 57 27.8 高中/職 91 20.5 23 9.7 68 33.2 大學.大專 84 19.0 12 5.0 72 35.1 研究所(含)以上 8 1.8 1 0.4 7 3.4
宗教信仰(n=433) .161
佛教 110 24.8 55 23.1 55 26.8 基督教、天主教 29 6.5 10 4.2 19 9.3 道教 221 49.9 117 49.2 104 50.7 其他 77 17.4 52 21.8 25 12.2
婚姻狀況(n=438) .000*
已婚 214 48.3 71 29.8 143 69.8 未婚 75 16.9 28 11.8 47 22.9 離婚 19 4.3 14 5.9 5 2.4 分居 2 0.5 1 0.4 1 0.5 喪偶 132 29.8 124 52.1 8 3.9
生活費用(n=434) .365
相當充裕 28 6.3 13 5.5 15 7.3 大致夠用 274 61.9 139 58.4 135 65.9 有點不夠用 111 25.1 63 26.5 48 23.4 非常不夠用 25 5.6 18 7.6 7 3.4
重大傷病卡(n=436) .000*
有 57 12.9 47 19.7 10 4.9 無 383 86.5 188 79 195 95.1
住過安寧病房(n=439) .000*
有 84 19.0 27 11.3 57 27.8 無 359 81.0 211 88.7 148 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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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寧相關認知、態度及選擇相關性分析
依據表 4 相關係數報表顯示,安寧相關認知與安寧相關態度關聯為 0.597。
顯著性為 0.000,兩者達到顯著的正相關,表示兩者之間彼此會正向共變。此數 據顯示推斷為對於安寧相關認知愈高者則態度亦也高;反之,安寧相關認知越低 擇態度亦也低。
安寧相關認知及安寧相關態度與安寧相關選擇數值皆介於 0.3~0.7 為中等 相關性。顯著性為 0.000,兩者達到顯著的正相關,表示兩者之間彼此會正向共 變。此數據顯示推斷為對於安寧相關認知愈高者在選擇上之選擇也高,安寧相關 態度亦相同。
表4 安寧認知、態度與安寧選擇雙變數分析
** 在顯著水準為<0.001 時(雙尾),相關顯著
安寧相關認知 p 安寧相關態度 P
安寧相關認知 .597 .000**
安寧相關選擇
了解安寧 .493 .000** .534 .000**
簽署 DNR .501 .000** .540 .000**
病患家屬選擇安寧 .491 .000** .546 .000**
末期選擇安寧 .517 .000** .587 .000**
選擇善終地點 .376 .000** .5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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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寧相關認知次數表及總分
依據表 5 結果顯示,住民及家屬在安寧相關認知,對於病患是否對其所整個 疾病的過程有知道的權利平均值為 3.47、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既維生醫療抉擇同 意書(不急救、不插管、不電擊)平均值為 3.23 及病人在健康時應該預立規劃 醫療處置方式共平均值為 3.27,在問卷填答中平均分數以上三題較高,表示住 民及家屬對於安寧相關認知上這三題較為瞭解;安寧照護仍會安排檢查與治療平 均值為 2.86、安寧照護如何提升病人臨終時的生活品質平均值為 2.77 及安寧照 護以納入健保給付平均值為 2.50,問卷填答中此三題項之答覆平均值較低,以 表示住民及家屬對此安寧的相關認知較為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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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安寧相關認知次數表
如表 5 變項之完整題項 變項
1. 病患是否對其所整個疾病的過程有知道的權利 2. 你知道,安寧療護的治療中包含疼痛及症狀緩解 3. 安寧療護可以使用嗎啡來做疼痛控制
4. 安寧療護仍會安排檢查與治療
5. 你知道,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同意書(不急救、不插管、不電擊) 6. 安寧照護尊重死亡的自然過程
7. 你知道安寧療護如何提升病人臨終時的生活品質 (舒適的生活) 8. 安寧療護不刻意延長生命(不是在床上延長生命)
9. 病人在健康時應該預立規劃醫療處置方式 10. 安寧療護已納入健保給付
變項 5 % 4 % 3 % 2 % 1 % 平均值 標準差 1.對於及過程有知道的權利 127 28.7 129 29.1 73 16.5 58 13.1 56 12.6 3.47 1.358 2.治療包含疼痛及症狀緩解 89 20.1 19 24.6 53 12.0 66 14.9 125 28.2 2.92 1.528 3.使用嗎啡為疼痛控制 104 23.5 103 23.3 46 10.4 61 13.8 129 29.1 2.98 1.578 4.安排檢查及治療 76 17.2 103 23.3 64 14.4 79 17.8 119 26.9 2.86 1.474 5.預立 DNR 149 33.6 81 18.3 53 12.0 44 9.9 114 25.7 3.23 1.617 6.尊重自然死亡過程 102 23.0 106 23.9 58 13.1 66 14.9 106 23.9 3.08 1.516 7.提升臨終生活品質 76 17.2 95 21.4 64 14.4 65 14.7 140 31.6 2.77 1.506 8.不刻意延長生命 102 23.0 101 22.8 61 13.8 67 15.1 110 24.8 3.05 1.520 9.健康時預立醫療處置 111 25.1 108 24.4 80 18.1 81 18.3 61 13.8 3.27 1.386 10.納入健保給付 64 14.4 62 14.0 60 13.5 93 21.0 162 36.6 2.50 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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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 6 可以得知,安寧相關認知的清楚高與低,分別在性別、日常生活 花費以及是否持有重大傷病卡上皆為不顯著;則在身份別、年齡、教育程度、
宗教信仰、婚姻狀況以及長輩及親朋好友是否有著過安寧病房皆為顯著,在 身分別,住民認知普遍較低,則家屬認為較高;平均年齡層越低的認知越高,
反之,年齡層越高則認知越低;教育程度越低者,在認知上越差,教育程度 越高則在認知上越好;婚姻狀況在已婚、未婚及離婚上認知較為高,在喪偶 多為認知較低;在宗教信仰上,普遍都為認知較高,則在安寧可以用嗎啡做 為疼痛控制、如何提升病人臨終時的生活品質及安寧照護不刻意延長生命這 三題上,認知反而較低;在長輩和親朋好友是否住過安寧病房,多數有長輩 或親朋好友有住過安寧病房多數認知較高,則沒有長輩或親朋好友住過安寧 病房普遍認知較低,僅有在病人有知道整個疾病過程有知道的權利不論長輩 或親朋好友有無住過安寧病房病無明顯差異。
表6 安寧相關認知高低
題項 1 2 3 4 5 6 7 8 9 10
p p p p p p p p p p
身份別(n=439) .00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性別(n=439)
年齡(n=43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教育程度(n=434)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宗教信仰(n=433) .009 .013 . .003 .001 .024 .030 .000 .008 婚姻狀況(n=43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1 .000 生活費用(n=434)
重大傷病卡(n=436)
住過安寧病房(n=439) .000 .000 .000 .000 .002 .000 .000 .000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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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表 7 可以得知,在安寧照護相關認知中,家屬認知(avg=6.58)明顯比 住民(avg=2.78)更為清楚;年齡層<=50 歲(avg=6.97)、51-60 歲(avg=5.33)、
61-70 歲(avg=4.77)、71-80 歲(avg=2.79)、>81 歲(avg=1.98),可知年齡層越 低認知較為不清楚,則對於認知上更為清楚,反之,年齡層越高則對於認知越 不清楚;教育程度國中以下(avg=2.83)、高中/職(avg=5.84)、大學.大專 (avg=7.76)及研究所(含)以上(avg=9.50),可得知教育程度越高則在認知上 更清楚,反之,教育程度越低則認知越不清楚;宗教信仰中佛教(avg=4.97)、
基督教、天主教(avg=6.83)、道教(avg=3.89)、其他(avg=4.78),在宗教信仰 中天主教與基督教在認知上較為清楚,則道教普遍較為不清楚;婚姻狀況中已 婚(avg=5.41)、未婚(avg=5.77)、離婚(avg=5.32)、分居(avg=3.00)及喪偶 (avg=2.26),由此可知在婚姻狀況中,未婚者明顯認知較為清楚,則喪偶認知 相對比較不清楚;在長輩及親朋好友有居住過安寧病房(avg=6.24)者在認知上 比沒有長輩及親朋好友居住安寧病房(avg=4.10)更為清楚;則在性別、生活費 用及重大傷病卡皆無不顯著沒有明顯之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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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 安寧相關認知次數表總分
變項 平均數 標準差 P
身份別(N=439) .000*
住民 2.78 2.960
家屬 6.58 3.466
性別(n=439) .414
男性 4.70 3.611
女性 4.40 3.786
年齡(n=430) .000*
<=50 6.97 3.488
51-60 5.33 3.106
61-70 4.77 3.544
71-80 2.79 3.052
>81 1.98 2.386
教育程度(n=434) .000*
國中以下 2.83 3.009 高中/職 5.84 3.616 大學.大專 7.76 2.687 研究所(含)以上 9.50 1.069
宗教信仰(n=433) .000*
佛教 4.97 3.691
基督教、天主教 6.83 3.576
道教 3.89 3.601
其他 4.78 3.648
婚姻狀況(n=438) .000*
已婚 5.41 3.682
未婚 5.77 3.787
離婚 5.32 3.318
分居 3.00 2.828
喪偶 2.26 2.695
生活費用(n=434) .211 相當充裕 5.57 3.458
大致夠用 4.54 3.875 有點不夠用 4.46 3.445 非常不夠用 3.40 3.452
重大傷病卡(n=436) .427
有 4.89 3.514
無 4.48 3.748
住過安寧病房(n=439) .000*
有 6.24 3.357
無 4.10 3.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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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寧相關態度次數表及總分
如表 8 可以得知,住民及家屬在安寧相關態度,讓病患有知道其整體疾病的 權利之平均值 3.77、在病患意識清楚時,願意協助預力規劃醫療處置方式之平 均值為 3.76 及若「治療」對病人無效益時,最後治療時改以「舒緩痛苦」為醫 療目標之平均值為 4.06,由上述可知,在安寧相關的態度住民及家屬在這三部 分的態度地贊同度較高;則當我末期臨終,希望家人和醫師能確實告知我病情之 平均值為 3.38、家人末期臨終,你會選擇告知他們病情之平均值為 3.37 及若家 人罹患不治重症,不會猶豫與他們討論病情之平均值為 3.37,由此可知,有關安 寧態度,上述三點為住民及家屬贊同度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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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 安寧相關態度題項次數表
如表 8 變項之完整項 變項
1. 讓病患有知道其整體疾病的權利
2. 末期臨終病患的家屬,不必要阻止醫護人員告知病人病情 3. 當我末期臨終,希望家人和醫師能確實告知病情
4. 家人末期臨終,你會選擇告知他們病情
5. 若家人罹患不治重症,不會猶豫與他們討論病情 6.在病患意識清楚時,我願意協助預立規劃醫療處置方式 7.我應在健康時,就預立規劃醫療處置方式
8.贊同用嗎啡來舒緩癌末病人的疼痛(舒適程度)
9. 若「治癒」對病人無效益時,最後治療時改以「舒緩痛苦」為醫療目標
變項 5 % 4 % 3 % 2 % 1 % 平均值 標準差 1.知道整體疾病權利 153 34.5 125 28.2 95 21.4 44 9.9 25 5.6 3.77 1.191 2.家屬不阻止告知病情 114 25.7 136 30.7 85 19.2 81 18.3 26 5.9 3.53 1.220 3.臨終希望告知病情 146 33.0 133 30.0 66 14.9 73 16.5 25 5.6 3.38 1.244 4.家人臨終選擇告知病情 103 23.3 120 27.1 88 19.9 95 21.4 35 7.9 3.37 1.267 5.家人重症與他們討論病情 99 22.3 136 30.7 81 18.3 79 17.8 45 10.2 3.37 1.290 6.願意協助預立醫療處置 144 32.5 163 36.8 52 11.7 50 11.3 34 7.7 3.76 1.235 7.健康時預立醫療處置 146 33.0 150 33.9 56 12.6 60 13.5 31 7.0 3.73 1.246 8.用嗎啡紓緩疼痛 161 36.3 99 22.3 57 12.9 52 11.7 74 16.7 3.50 1.494 9.以紓緩痛苦為醫療目標 206 46.5 140 31.6 43 9.7 26 5.9 28 6.3 4.06 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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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 9 可以得知,安寧相關態度贊同的高與低,分別在性別、日常生活
花費、宗教信仰以、是否持有重大傷病卡及長輩及親朋好友是否有著過安寧 病房皆為不顯著;則在身份別、年齡、教育程度及婚姻狀況皆為顯著;在住 民與家屬中,多數家屬的對於安寧的贊同度相較著民之下為較高,除了在病 患對整體及病過程有知道的權利與安寧照護的治療中包含疼痛及症狀緩解 這兩題項中,住民及家屬兩者較無太大差異皆為贊同度較高;在年齡層中,
年齡層越低對安寧態度的贊同較高,則年齡層越高對安寧的贊同度相較之下 較低;教育程度越高贊同度越高,則教育程度越低贊同度下降;在婚姻狀況 中對於安寧態度的贊同度分居與喪偶贊同度較低,則在已婚、未婚及離婚贊 同度較高。
表9 安寧相關態度題項總分
題項 1 2 3 4 5 6 7 8 9
p p p p p p p p p
身份別(n=439) .235 .059 .000 .002 .001 .000 .000 .000 .000 性別(n=439) .043
年齡(n=430) .021 .001 .000 .000 .002 .000 .000 .000 .000 教育程度(n=434) .008 .014 .000 .001 .000 .000 .000 .000 .000 宗教信仰(n=433) .024 .004 .033 .018
婚姻狀況(n=438) .002 .008 .000 .008 .025 .000 .000 .000 .031 生活費用(n=434)
重大傷病卡(n=436)
住過安寧病房(n=439) .048 .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