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主要在探討老人機構中的住民或住民的家屬,有關安寧認知、態度,
以及對於在生命臨終及最後善終的時候會做什麼選擇,以及住民與家屬兩者之間 選擇上之差異。依據研究目的,透過文獻分析,並以研究者編制之「安養院住民 與家屬對安寧照護之認知、態度及選擇調查問卷」對雲林地區老人機構之住民及 家屬進行調查,依照問卷結果進行分析,以及到機構內對住民做深度訪談之訪談 內容整理,以探討研究結果。本章共分為三節,第一節針對研究重要結果進行討 論,藉由研究結果可以發現住民及家屬觀念有何差異,希望結果可以了解到其中 之相互影響因素,第二節為研究限制,第三節則依據研究結果提出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果與討論
本研究結果顯示,安寧相關選擇之意願與基本資料做分析,沒有安寧相關認 知高低與安寧相關態度贊同度與有安寧相關認知高低與安寧相關態度贊同度之 間影響到最後做安寧選擇上的意願有所不同,在沒有安寧相關認知高低與安寧相 關態度贊同度調整方面,教育程度為主要影響安寧選擇之選擇,而基本資料在加 入安寧認知高低與態度贊同度,在婚姻狀況中則變成主要影響安寧相關選擇的意 願程度,其中安寧認知高低與態度的贊同程度也成為影響安寧相關選擇之主因,
但是在只單看住民方面,對於安寧相關認知的高低就與安寧選擇沒有直接影響,
安寧相關態度的贊同度高低才與安寧選擇有影響,以及婚姻狀況也會是影響的主 要因素之一。
71
一、基本資料是否與安寧相關選擇選擇意願有關
本研究結果顯示,安寧相關選擇之意願度與基本資料分析,在安寧選擇上意 願程度皆與教育程度有很大的關聯,從是否更想了解安寧、有無意願預立安寧緩 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同意書、當家人生命末期是否願意為家人選擇安寧照護、
自己生命末期時選擇安寧照護以及走到生命最後善終時選擇回去的地點,教育程 度越低者的意願就越低,反觀教育程度高者之意願相對之下意願程度就比較高,
其中在了解安寧照護及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同意書分別與婚 姻狀況中的已婚及離婚有相關連,家人生病末期臨終男性與女性相比更會為家人 選擇使用安寧照護以及有長輩或親朋好友居住過安寧病房者男性也比女性更願 意家人做選擇安寧照顧之選擇,普遍男性比女性更有意願選擇自己善終要回去的 地點。
根據國外研究顯示,男性與女性之間會有一些社會所規範的性別角色觀念,
但是在最後選擇安寧照護卻是男性的比率大於女性(Saeed et al., 2018),與本 研究有一致性,而在教育程度中,因為教育程度上的差異性,因而在選擇使用安 寧照護時出現分歧,教育程度較高者因知識上較為充裕也了解比較多,本身在對 於安寧照護的認知想比之下比較清晰,所以與教育程度低者更會去選擇使用安寧 照護,已婚者則因為有家庭之因素的存在(Lyles, Debra, Demiris, Rankin, Shaunfield, & Kruse, 2012),最後在做抉擇時就會有親情上的考量所以會影 響在做安寧照護使用的選擇。
72
二、安寧相關認知高低及態度贊同高低是否影響選擇選擇意願高低
本研究結果顯示,安寧相關選擇之願意程度與基本資料以及安寧相關認知、
態度總分做分析,在安寧選擇選擇意願程度皆與安寧的認知高低與安寧相關態度 贊同度高低相關,婚姻狀況會影響是否會更想要了解安寧照護及簽署預立安寧緩 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同意書,男性及長輩或是親朋好友有居住過安寧病房者更 有意願替家人生命末期選擇使用安寧照護,教育程度的高低會影響是否替自己選 擇使用安寧照護,而男性比女性更會替自己選擇最後人生善終要回去的地點。
根據國外研究顯示,因為有家人的支持或是與家人溝通的過程中會對於生離 死別更有感觸,也是為什麼在婚姻狀況中的已婚者會比喪偶更想要多了解安寧照 護,在了解安寧照護後再去選擇使用與否(Field, Payne, Relf, & Reid, 2007;
Lyles, Debra, Demiris, Rankin, Shaunfield, & Kruse, 2012),在認知高低 及態度贊同度上可發現親情的關懷、同理心與支持會家人都是有很大的支撐力,
當受教育的程度越高因為有較多的觀念,在對於臨終時更會有想法選擇他們所想,
能夠在生命最後替自己做比較舒適的選擇(Candy, Holman, Leurent, & Jones, 2009),也是因此教育程度高的人會比教育程度低的人更願意選擇使用安寧照護,
根據國內研究顯示,在選擇使用安寧相關選擇的意願時,本身對於安寧的認知高 低與在態度的贊同度會間接的影響到決定的結果(胡秀媛、邱紹一、阮財陽&謝 宜芳,2011),再者傳統的觀念,女性本身就比男性要更來的保守,所以在面臨
73
臨終時所要下決定選擇會比男性有更多的不確定,因而男性要比女性更會去替自 己選擇臨終想要回去的地點,也更會替家人在末期時選擇使用安寧照護。
三、住民與家屬在選擇上是否有差異
本研究結果顯示,安寧相關選擇之意願程度與基本資料包含安寧相關認知、
態度總分,只看住民部分,在安寧選擇上之選擇,住民的對於安寧的認知高低與 安寧選擇選擇意願程度沒有明顯差異,反而在安寧相關態度上的贊同度會影響對 安寧選擇選擇的願意程度,在婚姻狀況中的已婚及離婚對於想進一步了解安寧及 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同意書都比較有意願,若有長輩或親朋好 友居住過安寧病房會更願意替家人生命末期選擇使用安寧病房,年齡層介於 51- 60 位的住民會更有意願替自己生命末期選擇使用安寧,男性比女性更會選擇善 終的地點,在只有住民情況下,佛教也會影響選擇善終選擇地點。
根據國內研究所顯示,在認知上的不清楚對於要推動安寧照護相關有一定的 困難度(黃惠美、郭碧照、胡中傑、謝玉玲 & 黃曉峰,2005),就機構內住民 普遍對於安寧相關認知為較低(許文玲、許靜雯、施君穎、姚靜宜 & 王培銘,
2011),會影響到選擇安寧選擇的意願,雖然社會不斷的進步,但就「死亡」這 個議題對於國人來說還是忌諱的話題,但是對於藉由宗教信仰去論述安寧就會比 較放寬心面對(陳怡如、余文瑞、何清幼,2012)會因為透過宗教信仰得到一種 心靈上的慰藉(胡文郁、邱泰源、釋惠敏、陳慶餘 & 陳月枝,1999)
74
,但是上述結果並沒有因為宗教信仰去影響到選擇安寧照護,在婚姻狀況上,
越年長者或是已婚都有家庭的成員所以對於安寧選擇意願比較高,因為有配偶 者能夠得到實質的支持(高綺吟、邱泰源、胡文郁、陳慶餘、賴明坤 & 陳月 枝,2007),反之,在未婚、離婚或是喪偶,會因為種種因素而導致對於安寧 選擇的選擇意願程度會比較低(林明慧、盧彥伸、陳曾基 & 黃信彰,2006),
但研究結果中顯示離婚者卻是比喪偶對安寧選擇選擇意願程度更高,與本研究 之結果有不一致性。
六、安寧相關認知與態度各別單題是否會影響影響到安寧選擇上選擇
本研究結果顯示,知道安寧照護能夠「提升病人臨終時生活品質」與贊同在
「健康時就先規劃醫療處置方式」會影響到是否想更加「了解安寧照護」,清楚 知道要先「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既維生醫療抉擇同意書」與高贊同「治療無效時改 以減輕疼痛為主要治療方式」皆會影響是否先「簽署安寧緩和醫療既維生同意書」
之意願程度,知道安寧照護內依然「會安排檢查與治療」及贊同「當家人重症時 仍然會與家人討論病況」,比較願意當「家人生命末期時替他們選擇使用安寧照 護」,知道安寧照護會「安排檢查與治療」及贊同當「自己生命末期時,家人與 醫護人員能夠告知自己病情」,當自己臨終時比較願意「替自己選擇使用安寧照 護」,知道安寧照護是「尊重死亡的自然過程」及贊同「當治療無效時改以減輕 疼痛為主要目標」,都比較會想替「自己選擇善終時候的地點」,安寧照護相關 選擇選擇的意願對於婚姻狀況也有很大的影響。
75
七、深度訪談
研究結果顯示,住民對於安寧相關照護上的認知相當薄弱,因為沒有新的資 訊,住民都長期居住在機構內,比較不會去接觸到新的資訊,頂多透過身邊的朋 友提起這個詞句,或是到醫院回診,在意院病房內會無意間聽到醫療相關人員提 起,對於安寧照護實際的了解都是零散的,很多人也因為對安寧照護解釋不清楚 的,因而就不會想去使用安寧照護,而家人的不捨得跟不願意面對死亡也是其中 不想使用之因素,但多數人即便只是聽過還是會願意選擇使用,因為不想再造成 家人的壓力或是負擔,覺得生病還是要交給專業的人也會比較放心,很多時候人 都會因為家人或是親人的牽絆,有著很多的不捨,所以很多人選擇提早先預立遺 囑,把想說的要交代的都清楚的寫好,少部分人認為這些事情還是交給家人去處 理就好,而多數的住民對於生命的看法,都是樂觀,覺得人生不過就是這樣,總 會經歷生老病死,時間到了該走的時候還是會走,在哪裡走其實差不多,不論任 何宗教信仰,但還是會希望最後一口氣可以回到家中,人在離開,對於安寧照護 納入健保,其實都會認為對於需要使用的人有幫助到,但最主要還是要看每個人 想法不同,納入健保只是能夠幫忙分攤一些費用,對於政府在推廣安寧上,大多 認為就是要直接到機構內舉辦講座,因為住民長期的居住並不會與外面接觸太多,
所需的資訊有限,講座內容也可以製作成小冊子放置機構,以便於有需要的住民 或是家屬能夠拿取,進而能夠多了解安寧照護相關資訊,也可以製作影片以播放 的方式,在機構內讓住民看,也能夠提倡及宣導安寧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