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新聞稿 《敬請刊登》
111學年度分發入學管道因COVID-19防疫規定影響之補救措施 發 稿 日 期 :111年6月24日 星期五
新聞聯絡人:招聯會公共事務經理 徐菁穗 聯絡電話:02-23681913
大學申請入學作業告一段落後,緊接著 7 月11、12 日分科測驗登場,大考中心確定開放嚴重 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無症狀、輕症確診考生於獨立考區應試,至於經醫師診斷為中重症 須住院治療等,依據考試規定無法參加分科測驗之考生,則可向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申請適 用分發入學招生管道補救措施。
招聯會執行秘書王文俊表示,適用分發入學管道補救措施,可以選填分發入學管道的校系,但 是,涉及政府人力管控的醫學系、牙醫系、中醫系、師資培育生公費系組及全師培系組則無法 適用補救措施。
適用補救措施考生必須具備4條件 缺一不可
考生要適用補救措施必須是已經報名111學年度分科測驗,因COVID-19防疫規定致無法應試 或無法全程參與考試,且通過 111 學年度分發入學招生管道證明文件審查,提出因COVID-19 疫情無法應試的相關佐證資料,在7月 8日上午 9 點起到7月13日下午5點止,網路向招聯 會申請,經招聯會審查認定通過後,在7月27日下午4點30分止繳交備審資料及志願切結書 等相關表格,8月中旬個別通知錄取結果。
補救方式四擇一 今年只有前三類情形
王文俊指出,分發原則及審查方式有四類,符合適用條件的考生得選擇其中一類:
第一類是選擇分發入學管道志願校系的考生,檢附自傳、讀書計畫及高中三年在校成績單等備 審資料及志願序表,提交招聯會轉送所申請的校系審查,最多填6個志願,按獲錄取校系及志 願序分發。考生如果有參加今年的學測/術科考試,成績則由大考中心提供給學生選填志願的 校系參考。
第二類是今年大學繁星推薦入學已經獲錄取並放棄,可以申請分發原繁星錄取校系。
第三類是今年以申請入學管道獲「校系正取」或獲「校系備取且經分發」後放棄的考生,選擇 1 個校系分發。第四類則是今年度大學申請入學補救措施管道獲「錄取」後放棄,選擇1個校 系分發,但因為111學年度學測無考生因防疫規定缺考,所以今年將無適用此類方式之考生。
其中第二、三類是直接獲分發,第一類6個志願錄取與否是由校系審查後決定,皆採外加名 額。
補救措施配合指揮中心防疫政策及疫情發展持續滾動調整,王文俊特別提醒,考生依考試規 定可參加考試而自行選擇不參加考試不得適用此補救措施,另,因防疫規定導致於考試期間 無法全程參與已報名之考試科目的考生,不得同時參與分發入學管道又申請補救措施,相關 細節公布於招聯會網頁「大學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及分發入學招生管道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 炎(COVID-19)防疫規定致無法參加大學入學測驗考生補救方案」。
附件一:
111學年度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規定致無法參加分科測驗考生補救措施(以 下條件需全部符合)
適用條件
條件一 已報名「111學年度分科測驗考試」或「同時報名111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及 術科考試音樂組」。
條件二
因COVID-19疫情確診或受疫情影響且依相關規定不得應考而無法參加學科能
力測驗、分科測驗或術科考試(含術科考試補考),或於考試期間確診致未能 全程參與已報名之考試科目。
條件三 已通過 111 學年度分發入學招生管道證明文件審查。
條件四 符合以上條件,並經招聯會審核同意者。
附件二 111學年度無法參加分科測驗考生之分發原則及審查方式
註:111學年度學測無考生因防疫規定缺考,因此111學年補救方案無第四類考生。
附件三:
111 年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規定致無法參加分科測驗考生之補救措施作業時 程表
類別 分發原則及審查方式 可申請選填志願數
第一類
檢附自傳、讀書計畫及高中三年在校成績單等備審資料及 志願序表,提交招聯會轉送志願校系審查,按獲錄取校系 及志願序分發。
*考生如有參加 111學年度任一大學入學測驗成績(含學 測、分科測驗、術科考試),其成績將由大考中心提供,由 本會併同審查資料提供志願校系參考。
至多可申請 6個111 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 管道之志願校系
第二類
按111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管道(含補救措施)錄取校系 分發:限有參加當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管道(含補救措 施)獲錄取並放棄者。
1個校系分發
第三類
按111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管道獲「校系正取錄取」或獲「校 系備取且經分發」,選擇1個校系分發:限有參加當學年度 大學申請入學管道獲校系正取錄取或獲校系備取且經分發 後放棄者。
1個校系分發
第四類
按111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補救措施管道獲「錄取」,選擇 1個校系分發:限有參加當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管道補救措 施獲錄取後放棄者。(註)
1個校系分發
日程 工作項目
7/8(五)09:00~
7/13(三)17:00 招聯會受理考生線上申請並繳交COVID-19確診證明文件。
7/14(四)~ 7/19(二) 1. 考生資格審查。
2. 通知考生繳交備審資料及志願切結書等相關表格。
7/27(三)16:30前 考生繳交備審資料及志願切結書等相關表格。
7/28(四)~ 8/12(五) 大學校系審查考生資料。
8月中旬 個別通知錄取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