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專科教室使用管理實施要點 - 桃園市立青溪國民中學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3

Share "專科教室使用管理實施要點 - 桃園市立青溪國民中學"

Copied!
13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桃園市立青溪國中專科教室使用管理實施要點

一、為維護各專科教室設備器材及發揮正常教學功能而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列之專科教室包括理化實驗室、生物實驗室、生活科技、

烹飪、家政、音樂、美術、表藝、健教、童軍、社領及數領等專科教 室。

三、各專科教室之管理,由任課教師負責教室使用器材掌管及有關事項之 聯絡事宜。

四、各班使用專科教室,應由任課教師向設備組借用鑰匙。

五、任課教師需確實點名以掌握學生出缺席狀況。

六、各班使用專科教室期間應遵守秩序、不得在內飲食、喧嘩、保持整潔,

無故損壞各項設備器材時,應負賠償責任,並依校規處分。

七、各班使用各項器材,未經老師許可不得任意操作各項器材。

八、使用各項器材時,應先檢查其功能零件是否完整,使用中如遇損壞或 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通知設備組,以便處理。

十、使用完畢,應檢查各項設備器材是否歸定位,開關是否關妥,門窗是 否關好上鎖,始得離去。

十一、各班若未依規定使用專科教室,教務處得視情節輕重,暫停該班使 用之權利。

十二、各專科教室及教室內之設備器材除正常教學外,一律不得外借,如 有特殊原因,需至教務處設備組登記後始得借用。

十三、本辦法經校長核示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2)

青溪國中專科教室借用流程表

上課前先檢視教室軟硬體,若發現已有損壞者請通知設備組 登記教室預約 (至設備組登記)

專科教室鑰匙借用 (至設備組登記)

請於下課前將所使用之物品物歸原處並整理環境

歸還借用專科鑰匙

(3)

桃園市立青溪國中美術教室使用規則

一、 依課程進度,由任課教師指導使用,使用時請向管理負責老師領取 鑰匙開門,其餘時間不得擅自進入。

二、 依上課時間進出教室,不得攜帶飲料食品進入教室內。進入室內應 保持肅靜,遵守秩序,禁止喧嘩、追逐、嬉戲。嚴禁同學在教室內 吃、喝、玩、鬧。

三、 依老師排定的座位入座,不可任意更動。

四、 請同學保持整潔,不得任意在桌面、牆壁塗抹、切割,及將殘餘墨 水灑於地面。

五、 請愛惜使用公物,損壞的同學要負責賠償。損壞賠償的經費請在一 星期之內繳交老師,或自行購買器材賠償。

六、 下課前請老師督促同學打掃乾淨,鎖好門窗,關閉電源,方得離開。

七、 未經老師許可,不得任意動用靜物、蠟果及其地物品,如有損壞,

依規定賠償處分。

八、 置放美術教室內之陳列作品,請勿任意觸摸、翻看和隨意破壞。

九、 任課教師如另有規定時,視同本管理要點之一部份,同學亦應遵守。

十、 本辦法經校長核示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4)

桃園市青溪國中音樂教室使用規則

一、聽到上課鐘聲,立即攜帶音樂課本、直笛、文具用品到音樂教室,依 排定的座次入座,不可遲到。

二、上課時,由班長發口令,全體同學立即起立,向老師行禮,等老師答 覆後,才可坐下。下課時,等老師答禮後,才可離座、儘速離開,勿 在教室內喧嘩。

三、教室的座次,未經老師同意,不可以變換座位。

四、音樂教室內,不可以大聲喧嘩、追逐嬉戲。

五、教室內,要保持清潔,非上課用品,不要帶到音樂教室。

六、上課時,如有疑問,可以舉手起立發問。

七、音樂教室內,禁止吃口香糖、食品或飲料。

八、沒有獲得老師的同意,不可以擅彈鋼琴、開音響、投影機、電扇〈冷 氣〉等電器設備。

九、佈置在音樂教室內的音樂家肖像、音樂掛圖、相片、海報、資料……

不得任意撕毀、破壞。

十、違反本教室使用規則的同學,視其情節輕重,依校規懲處、索賠。

十一、任課教師如另有規定時,視同本管理要點之一部份,同學亦應遵守。

十二、本辦法經校長核示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5)

桃園市青溪國中家政教室使用規則

一、使用教室時,先於教室門口整隊後,由授課教師開門後,方可進入。

二、進入教室內應保持肅靜,遵守秩序,靜候老師上課,禁止喧嘩、嬉戲。

三、借用器材請確實清點,器材若有損毀、缺少,應立即告知任課老師;

視情節輕重,負賠償責任。

四、請愛惜公物,器材用畢應確實擦乾淨,經由點收後再歸回原位。

五、家政教室所有器材,非經任課老師允許,禁止攜出教室。

六、請依上課時間進出教室,不得攜帶飲料、食品入內。

七、下課後,請任課老師督導學生確實打掃乾淨,並鎖好門窗。

八、下課後,請任課老師確實檢查使用設備、電燈、門窗等。

九、檢查要項:

1.電源、門窗確實關閉。

2.教室整潔。

3.垃圾帶走。

4.物品歸位。

十、任課教師如另有規定時,視同本管理要點之一部份,同學亦應遵守。

十一、本辦法經校長核示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6)

桃園市青溪國中烹飪教室使用規則

一、本教室依烹飪課程設立,供家政教師及配家政課教師烹飪教學使用。

二、本專科教室成立以烹飪教學為主,請勿因節慶或個人需要使用。

三、使用本專科教室由任課老師向設備組預約登記並借用鑰匙。

四、烹飪教室器為烹飪教學專用,器具不外借。借用教師登記使用班級與 所使用器具。

五、教室器材使用過程中若有器材破損,請老師告設備組,除正常使用而 損壞外,學生破壞一律照價賠償並依校規處分。

六、任課老師歸借用鑰匙請於當日歸還,並填寫烹飪教室使用登記簿。

七、請任課老師督導學生清掃,確實關閉電源、水源、瓦斯,並帶走垃圾 與冰箱中的食物,避免病媒孳生。

八、檢查要項:檢查標準如附件

1電源、門窗確實關閉,教室保持整潔。

2.維護冰箱及教室內有良好空間可供使用,暫放物品不過夜。

3.確實清洗借用器具、擦乾並依類別排好,以利點收與保管。

4.水槽內勿積存食物殘渣垃圾,並保持排水管暢通。

5.垃圾請自備垃圾袋處理並帶走。

6.清潔用品及抹布,請務必歸回原組及原位。

九、烹飪實習完畢必須洗淨擦乾的項目如下:

1 流理檯,洗碗槽 2 瓦斯爐檯

3 所使用過的器具、餐具 4 地面掃淨並拖乾淨

十、任課教師如另有規定時,視同本管理要點之一部份,同學亦應遵守。

十一、本辦法經校長核示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7)

烹飪教室檢查標準

使用日期: 預約清點時間:

數量清點 清潔狀況 複檢狀況

直型打蛋器

完成 □未完成

□螺旋打蛋器

□完成 □未完成

□小鋼盆

□完成 □未完成

大打蛋盆

完成 □未完成

磅秤

完成 □未完成

烤箱盤

(

)

完成 □未完成

烤箱盤

(

)

完成 □未完成

□剪刀

□完成 □未完成

□菜刀

□完成 □未完成

水果刀

完成 □未完成

□湯匙

□完成 □未完成

□篩網

□完成 □未完成

橡皮刮刀

完成 □未完成

削皮刀

完成 □未完成

□刮板

□完成 □未完成

量匙

完成 □未完成

□量杯

□完成 □未完成

□桿麵棍

□完成 □未完成

(8)

開罐器

完成 □未完成

□叉子

□完成 □未完成

卡斯爐

完成 □未完成

盤子

完成 □未完成

□椅子(排列整齊) □完成 □未完成

其他

工作檯清理 □水槽清理 垃圾處理

□垃圾 □廚餘 □資源回收

冰箱

□淨空 □尚有物品,已編號,取回日期

地面

□拖、掃已完成

後陽台

清理完畢 □用具排放整齊 電源開關

□烤箱 □電燈

門窗

□後門 □窗戶 □前門 使用教師檢查完畢後請簽名:

管理者複檢完畢後簽名:

(9)

桃園市青溪國中生活科技教室使用規則

一、為培養學生負責守紀及減少意外事件之發生特訂定本使用安全規則。

二、各班依課表準時到教室上課,不可遲到。

三、除相關書本及紙筆或用具外,嚴禁攜帶零食、飲料進入本教室,有關 環境整潔,由使用班級於使用期間負責維護。

四、課程進行中應保持肅靜及整潔,切勿喧嘩或亂丟紙屑,仔細聽從任課 教師指導。

五、每一機器或工具均需指導老師指示方法操作,未經同意嚴禁使用任何 機器或工具。

六、操作機器或工具時應專心工作,切勿與旁人談笑嬉戲。

七、操作機器不可半途離開,離開時應確實關閉電源。

八、兩人以上一組使用機器時,只能由一人操作機器及啟動開關。

九、別人使用機器時,不可進入安全線內範圍。

十、機器若有漏電,或發出異聲、故障,應立即關閉電源,立即通知老師,

不得自行修理。

十一、若學生發生意外事件,應立即報告老師加以處理,以維安全。

十二、易燃物品,應置於指定之安全地方,不可任意放置。

十三、停工時機器開關及電源總開關皆應關閉。

十四、本教室之器材及設備,請勿任意變動其位置。

十五、器材若有故障時,請使用老師通知設備組,會總務處檢修。

十六、離開本教室前,請檢查各項設備、電源是否關妥,以節約用電,避 免意外事件發生

十七、。離開本教室時,請將門窗鎖好,以維護器材、設備之安全。

十八、任課教師如另有規定時,視同本管理要點之一部份,同學亦應遵守。

十九、本辦法經校長核示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0)

桃園市青溪國中表演藝術教室使用規則

一、進入教室,若需脫鞋,請依老師指定位置將鞋子擺放整齊,不可任意 擺放。

二、教師應親自操作視聽器材之播放,請勿讓學生自行操作。如不熟練操 作步驟請洽設備組。

三、為維護教室的整齊清潔,嚴禁攜帶任何食物、飲料、零食進入,請嚴 格執行。

四、為節約能源,場地使用完畢後請將門、窗、電燈、電扇及視聽器材的 電源關好。

五、不遵守規定之班級或使用單位,禁止再次使用本教室。

六、請同學愛護公物,未經老師同意不可操作各項設備。不小心損壞的同 學負責賠償。

七、下課前請使用單位督促同學打掃乾淨,鎖好門窗,教學影片請送回圖 書館歸還。

八、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桃園市青溪國中健體、社會及數學領域教室使用規則

一、使用教室時,先於教室門口整隊後,由授課教師開門後,始得進入。

二、進入教室內應保持肅靜,遵守秩序,靜候老師上課,禁止喧嘩、嬉戲。

三、借用器材請確實清點,器材若有損毀、缺少,應立即告知任課老師;

視情節輕重,負賠償責任。

四、請愛惜公物,器材用畢應確實點收後再歸回原位。

五、教室所有器材,非經任課老師允許,禁止攜出教室。

六、請依上課時間進出教室,不得攜帶飲料、食品入內。

七、下課後,任課老師督導學生確實打掃乾淨,並鎖好門窗。

八、下課後,任課老師應請確實檢查使用設備、電燈、門窗等。

九、檢查要項:

1.電源、門窗確實關閉。

2.教室整潔。

3.垃圾帶走。

(11)

4.物品歸位。

十、任課教師如另有規定時,視同本管理要點之一部份,同學亦應遵守。

十一、本辦法經校長核示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2)

桃園市青溪國中理化及生物實驗教室 使用規則

一、各班使用實驗室時間已事先排定,上課前請任課老師向設備組,領取 實驗室鑰匙,如非該班排定之時間,請向排定班級老師商借,並告知 設備組。

二、上課時,請愛惜公物,小心操作,若有故意損壞者,由學生負責賠償,

並依校規處分。

三、上課過程遇有器材損壞時,請任課教師告知設備組,以便統計,並進 行更換、添購及維修。

四、請保持實驗室整潔,嚴禁學生在實驗室追逐嬉戲,飲食、喝飲料。

五、嚴禁學生擅自進入器材室,違反者以校規處分,以維護學生安全。

六、危險器材(如:刀片、酒精燈……)請由老師指導,且小心使用。

七、實驗完畢後,請將器材清洗乾淨,連同儀器確實清點後,由老師指導 歸還原位。

八、離開實驗室前,請確實將門窗關好、椅子歸位,並將實驗室鑰匙送回 設備組,完成歸還手續。

九、如非重大急事,請老師於實驗課程中,不要離開實驗室。

十、若需於非排定上課時間使用實驗室,請向設備組登記。

十一、如有未盡事宜,再行補充規定。

十二、任課教師如另有規定時,視同本管理要點之一部份,同學亦應遵守。

十三、本辦法經校長核示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3)

桃園市青溪國中實驗室安全使用規則

一、為加強學生負責守紀的習慣及減少實驗意外災害的發生,特訂定此辦 法。

二、每一實驗步驟均需遵照老師指示的方法操作,不得擅自任意操作。

三、儀器使用完畢應做好清潔,並將開關關妥放回原位。

四、未得指導老師允許,嚴禁學生任意啟動或操作儀器。

五、操作儀器時,如因事必須離開片刻,應操作告一段落後方可離開。

六、操作實驗時,須專心謹慎,切勿談笑嬉戲。

七、同學使用或操作危險性藥品或儀器時,不可隨意進入危險範圍內。

八、器材應放在工作檯適當位置,切勿放在邊緣,以免摔落地上損壞或傷 及同學。

九、開啟電源前應檢查開關有無漏電的情形。

十、電力線路如有漏電,應立即關閉電源,並通知老師,不可自行修理。

十一、實驗操作結束時,須確實檢查電源及開關是否關好後方可離開。

十二、易燃氣體、液體及危險藥品,應放置於老師指定之安全地方。

十三、地面應保持清潔,不可留有實驗廢液、廢料及污水。

十四、不用之工具設備,必須整理收藏,不可隨處亂放。

十五、如遇困難或意外事件發生,應立即報請指導老師處理。

十六、危險操作或實驗應由教師示範演示即可。

十七、本規則經校長核示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4)

實驗器材損壞賠償辦法

一、為培養學生愛惜公物及小心操作之習慣,特訂定此辦法如下:

二、實驗過程應小心操作,若有損壞由該組同學共同負賠償責任;若是個 人因素,則由個人負責賠償。

三、賠償標準如下:

(一)消耗品損壞:依單價全額賠償。

(二)成組之器材:

1、全壞者:

依單價全額賠償。

2、部分零件損壞者:

由任課教師視情節決定賠償金額為單價1/3、1/41/5,或由 損壞人自行購買相同的組件賠償之。

(三)其他物品 (如滑車、燈泡座等) 損壞者,應由損壞人自行修復,若 無法修復者,則依單價全額賠償。

四、賠償流程:損壞者至設備組填寫損壞情形

→ 經授課教師審查意見

→ 教務處簽核

→ 交至事務組簽核賠償金額

→ 採購或修繕

→ 交還設備組

→ 結案

五、各組負責人將器材送回時,應和老師當面清點,並詳實紀錄損壞狀況,

註明損壞人、器材規格、數量及處理狀況。

六、本辦法經校長核示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主持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學教育研究所 邱美虹教授 共同主持人: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自然科學教育學系 周金城教授 元智大學─資訊管理學系 劉俞志教授 臺北市立萬芳高級中學 湯偉君博士.. 工作坊內容: 智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的普及,已逐漸改變現在人的生活,也讓許多從前需要昂貴儀器才能做到的事,都可藉由這

111 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基北區實用技能學程輔導分發招生簡章 壹、依據 一、教育部 101 年 5 月 2 日部授教中(三)字第 1010506659B 號令發布之「高中職實用技能 學程輔導分發作業要點」。 二、教育部 102 年 8 月 22 日臺教學(四)字第 1020123903A 號令修正發布之「身心障礙學 生升學輔導辦法」。 三、教育部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