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105 年度「幸福甜甜圈」親職團體實施計畫 ABD 系列
壹、 依據:依據家庭教育法第十三條,配合年度重點工作,擬定 105 年度「幸 福甜甜圈」親職團體實施計畫。
貳、 實施目的
一、提昇家長自我成長的能力與觀念,激發其潛能。
二、提昇家長教養知能,擴展其生活領域。
三、協助家長面對孩子的教養難題,提昇家長親職效能。
參、 活動期程:105 年 4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
肆、 活動對象:本市國小學童之家長或主要照顧者。
伍、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申請本案之學校及機構
陸、 團體主題: 內容以親職教育為主軸,透過分享、團體支持、經驗交流達到 自我成長的目的。請各校由 A、B 或 D 系列課程中擇一申辦。
一、 A 系列「有愛無礙 GO GO GO」親職教育團體,內容主要探討親職教養 的基本概念,透過檢視自己的教養觀念及管教方式,學習認識孩子的 優勢智慧,建立良好的親子溝通模式。主題包括(一)親子溝通有愛無 礙;(二)教養態度大不相同;(三)我家的孩子轉大人;(四)同儕人 際友伴同行。
二、 B 系列「教養孩子有妙招」親職教育團體,內容主要探討如何處理孩子 的負向行為,釐清自我對於負向行為的理解,引導家長以正向思維面 對問題,透過學習以不同的角度及方法面對及處理孩子的負向行為,
提昇親職效能。主題包括(一)生活常規的養成;(二)頂嘴叛逆的處理;
(三)孩子說謊的真相;(四)善用網路與電視。
三、 D 系列「親子 EQ 樂園」親職教育團體,內容以情緒教育為主軸,旨在 提升親子的 EQ,協助國小學童家長瞭解及管理自己和孩子的情緒與壓 力,透過自我激勵與激勵孩子,幫助孩子面對挫折,提升父母自我效 能,建立圓融的親子關係。主題包括(一)情緒旋轉馬;(二)壓力碰碰 車;(三)親子咖啡杯;(四)激勵摩天輪。
柒、 團體課程表
一、 A 系列「有愛無礙 GO GO GO」親職教育團體(建議 A 系列課程勿排在週 三)
場次 日期/星期 時間 A 系列主題 備註
1 例:
105.5.6(五) 9:00~11:30 親子溝通有愛無礙 2 9:00~11:30 教養態度大不相同 3 9:00~11:30 我家的孩子轉大人 4 9:00~11:30 同儕人際友伴同行
二、 B 系列「教養孩子有妙招」親職教育團體(建議 B 系列課程勿排在週二)
場次 日期/星期 時間 B系列主題 備註
1 例:
105.5.6(五) 9:00~11:30 生活常規的養成 2 9:00~11:30 頂嘴叛逆的處理 3 9:00~11:30 孩子說謊的真相 4 9:00~11:30 善用網路與電視
三、D 系列「親子 EQ 樂園」親職教育團體(建議 D 系列課程勿排在週二)
場次 日期/星期 時間 D 系列主題 備註
1 例:
105.5.6(五) 9:00~11:30 情緒旋轉馬 2 9:00~11:30 壓力碰碰車 3 9:00~11:30 親子咖啡杯 4 9:00~11:30 激勵摩天輪 捌、 實施方式:
一、 上課時間:連續上課 4 週,並固定於週一至週五其中 1 天,建議 A 系列
三、 招生:由申請補助學校自行辦理招生,並自訂報名表,本團體為封閉性 團體,學員以能全程參與為原則。每班以 10-20 人為限,偏遠地區及其 他特殊情形,得視實際情況酌減名額。
玖、 申請及審查作業:
一、 申請作業: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 105 年 3 月 7 日(星期一)止。
(二)申請程序:於期限內逕至校務行政系統「105 年度『幸福甜甜圈』親 職團體實施計畫申請辦理」申請本案。
二、 審查作業:
(一)審查方式:由本中心依各申請單位所提申請案內容加以審核後,
核定補助經費;審核通過補助之單位,本中心將於 105 年 3 月 31 日前函文通知申請單位。
(二)審查原則:
1. 每梯補助 4000 元,每一單位以申請辦理一梯次為原則,補助項目 及金額已框列如經費概算表,請各校依申請表之內容申辦。
2. 申請計畫之活動對象、活動內容及經費編列須符合本實施計畫之規 定方予補助。
3. 本年度尚未獲補助辦理親職團體之學校,護或參加學員含行為偏差 兒少家長、中輟生及重大違規學生之家長優先核定辦理。
壹拾、 經費請撥與核銷
一、經費核撥:申請補助之單位於收到補助核定函後,一週內應檢具領款收 據,逕寄本中心,俾憑辦理撥款。(請於領款收據之繳款人或機關名稱 填寫: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收入科目及代號填寫:應付代收款;
事由填寫:辦理「105 年度親職團體」補助經費) 二、經費核銷:
(一)本項經費應專款專用。
(二)承辦單位應於 105 年 7 月 1 日前備「收支結算表」正本 1 式 2 份,
免備文,逕寄本中心承辦人,原始憑證留存承辦單位備查。若尚 有結餘款,請繳回本中心帳戶(戶名: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保管金專戶,銀行:臺灣銀行板橋分行;帳號:
93013502700823)
, 檢附「繳款證明」併同「收支結算表」辦理核銷事宜。拾、活動成果
一、 請於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7 月 1 日)前,逕至本中心網站填報活動成果
(網址:http://family.ntpc.edu.tw),路徑:「家庭教育成果系統」專 區-單一認證入口(填入校務行政系統帳密)-活動名稱為 104 年度「幸 福甜甜圈」親職團體實施計畫-計畫主軸為「105 年親子職教育」(請 參閱操作手冊)。
二、 未依本計畫期限上網填報成果資料之承辦單位,列為下年度不予補助之 對象。
拾壹、輔導及評估:本中心就親職教育活動之辦理情形,負有督導之責,並得視 需要依申請表時間派員實地了解活動辦理成效。
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104 年度「幸福甜甜圈」親職團體實施計畫 經費概算表
目次 項 目 單價 數量 單位 小計 備 註 1 材料費 1,410 1 梯 1,410 含場地布置
2 印刷費 10 80 人次 800
3 膳費 20 80 人次 1,600 含工作人員誤餐費,每人 80 元,核實支 應。
4 雜支 190 1 梯 190 總 計 4,000 元整
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補助經費收支結算表
學校(機關)名稱: 所屬年度:
計畫名稱: 承 辦 人:
核定函日期文號: 聯絡電話:
計畫期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單位:新台幣元 計畫完成日期:
經費項目 核定補計助 畫金額(A)
核撥請款 金額(B)
實支金額
(C)
結餘款
(D=A-C)
應繳回結餘 款(E=B-C)
備 註
請勾選
*□經常門
*□資本門
*□餘絀數繳回家庭 教育中心
*□全額補助
*□部分補助
(請列舉各分攤單位與金 額)
家庭教育中心:
元 : 元 總計
承辦人: 單位主管: 會計單位: 機關首長(校長): 備註:
一、本表請隨函檢送二份。
二、本表「家庭教育中心核定計畫金額」及「實支金額」請填寫該項目之總額。
三、本表「應繳回家庭教育中心結餘款」:係指家庭教育中心補助款項尚有賸餘應繳庫,不含 自籌款及其他單位分攤款。
四、受捐助之民間團體,如接受二個以上政府機關補助者,應列明各機關補助項目及金額。(依 據行政院 91 年 5 月 29 日院授主忠字第 091003820 號函頒對民間團體捐助之規定辦理)
附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