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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 COVID-19 - ch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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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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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防疫措施(高級中等以下學校)QA

111.8.29更新

一、實施原則--- P.1 二、防疫假別--- P.4 三、住宿生--- P.5 四、快篩試劑--- P.6 五、教職員工請假--- P.6

序號 問題 回答

一、實施原則

1.

當學校「學生」 或「老 師」為「確診個案」或

「快篩陽性個案」時,

學校如何處理?

9月11 日(含)前依現行規定調整授課方式者,依學校 原規定辦理;9月 12日起發生之個案即適用新制如下:

1. 確診或快篩陽性:7天居家照護,期滿無症狀可入 校上課。

2. 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的同班同學及教師,學 校提供 1 劑快篩試劑,快篩陰性無症狀可上課,

如有症狀應儘速就醫。

3. 與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摘下口罩共同活動 15 分鐘以上(如社團活動),學校提供1劑快篩試劑,

快篩陰性無症狀可上課,如有症狀應儘速就醫。

4. 住宿學生同寢室室友比照「同住親友」,並依中央 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進行居家隔離或自主防 疫,自主防疫期間不到校。

2.

若 班 級 週 一 出 現 確 診 者,週二又有確診者,

學 校 是 否 要 發 兩 次 快 篩試劑?

是,同一班級不同天出現確診者仍應依規定發放。因此,

在此情況下,請學校週一發給同班同學及教師 1人1劑 快篩試劑;週二也應再發給同班同學及教師 1人1劑快 篩試劑。

3. 請 問 開 學 防 疫 新 制 從 什麼時候開始?

9月11 日(含)前依現行規定調整授課方式者,依學校 原規定辦理;9月 12日起發生之個案即適用新制。

4. 實行新制度後,班上出 依指揮中心建議,班上同學確診或快篩陽性,如有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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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確 診 或 快 篩 陽 性 個 案,該班級其他人員的 快篩時機?

症狀可篩檢,如無症狀則以快篩陽性當日為第0天,其 他同學及教師在第 2天篩檢。

5.

續上題,若上述教職員 工生於 3 個月內已確 診,還需要配合快篩?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已確診康復者 3個月內 免篩檢,3個月後回復原篩檢頻率。

【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 狀者適用)15天(含)以上至3個月內者,得免除篩檢】

6.

續上題,上述教職員工 生返校前的快篩結果,

是 否 需 先 行 提 供 學 校 檢視?

快 篩 屬 自 主 健 康 監 測 之 防 疫 措 施,採 不 強 迫、不 檢 查 為 原 則 ; 教職員工生快 篩 陰 性 無 症 狀 可 上 課 , 快 篩 陽 性 或 有 症 狀 應 儘 速 就 醫 。

7.

新 的 校 園 防 疫 措 施 實 施後,學校是否還需要 做 疫 調 人 員 ? 學 校 必 須 要 做 的 事 項 有 哪 些?

1. 學校不需要再做疫調。

2. 但仍請學校詳實登記學生出席狀況,並掌握學生在班 級座位。

8.

根據防疫規定,確診者 須填寫「確診個案自主 回報疫調系統」,請問 學 校 如 何 知 道 哪 位 教 職員工生確診?

請學校向教職員工生宣導,如發生確診或快篩陽性之情 形,應主動回報學校師長或防疫長。

9.

實 行 新 制 後 新 制 取 消 全校性暫停實體授課,

但 如 果 學 校 確 診 或 快 篩陽性人數太多,是否 仍 可 全 校 暫 停 實 體 授 課?

如果學校確診、快篩陽性及居家隔離人數急遽增加,造 成學校在課務運作上發生困難,學校仍可以考量其運作 量能調整授課方式,得與教育部校園疫情應變小組研商 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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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縣 市 可 以 採 取 與 教 育 部不同的措施?

縣市因疫情需調整授課方式,得與教育部校園疫情應變 小組研商後施行,惟仍應兼顧校園健康安全,並保障學 生受教權益及家長照顧學生之需求。

11.

有關 5 月 17 日起中央 流 行 疫 情 指 揮 中 心 發 布,0+7 天自主防疫期 間 , 其 中 外 包 清 潔 人 員、團膳廚工、工友、

警衛等人員(編制外),

是否到校?

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自主防疫期間規定如 下:

1. 完成3劑疫苗接種者得:免居家隔離,但需配合7天 自主防疫,期間應遵守自主防疫規範,如需外出工 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需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 性證明,有症狀時建議在家休息,並以快篩試劑進 行快篩。

2. 未完成3劑疫苗接種者:維持「3天居家隔離+4天自 主防疫」,隔離期間應留在家中,禁止外出,於隔 離期滿後繼續4天自主防疫,另須配合於隔離期間 完成匡列時進行快篩,自主防疫期間,如需外出工 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需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 性證明,有症狀時建議在家休息,並以快篩試劑進 行快篩。

12.

學校校園可否開放,舉 辦 新 生 迎 新 活 動 或 親 師會讓家長入校?

學校辦理家長會或親師會等活動時可依校園防疫指引 規定,請家長、來賓及訪客於入校時配合體溫量測、落 實手部衛生、不飲食及全程佩戴口罩等相關防疫措施。

13. 開學後,用餐是否持續 使用隔板?

學校可依現行校園防疫指引辦理,落實學(幼)生用餐 前正確洗手,用餐期間,應維持用餐環境通風良好,不 限隔板或 1.5公尺間距;並避免交談;用餐完畢落實桌 面清潔及消毒。

14.

請 問 與 確 診 者 或 快 篩 陽 性 個 案 全 程 佩 戴 口 罩 共 同 活 動 之 人 員 要

與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全程佩戴口罩共同活動之 人員,仍請自行體溫監測,並注意是否有呼吸道疾病症 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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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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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 打 滿 第 三 劑 教 職 員 是 否 仍 需 持 續 每 週 進 行快篩?

有關學校教職員工未接種滿第三劑者仍依中央流行疫 情指揮中心規定,維持每週快篩,有醫師證明不適合接 種疫苗者,由學校提供公費快篩試劑。

二、防疫假別

16.

實 行 新 制 度 的 調 整 授 課方式後,已沒有所謂

「暫停實體課程 3 天 (防疫假)」,學生、教 職 員 工 請 假 的 假 別 為 何?

1. 確診、快篩陽性或居家隔離者:教職員工可請「公假 /防疫隔離假」,學生可請「防疫隔離假」

2. 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可請「自主防疫假」

3. 學生如有身體不適或快篩陰性仍有疑慮可請「防疫 假」,不納入學生個人出缺席紀錄,亦不會因此扣減 其學業評量成績。

17.

學生「防疫假」與「防 疫 隔 離 假 」 的 差 別 為 何?

1. 「防疫假」: 學生如有身體不適或快篩陰性仍有疑慮 者可申請之假別。

2. 「防疫隔離假」:確診、快篩陽性或居家隔離者可申請 之假別

18. 「防疫假」之意涵是否 等同暫停實體課程?

1.實施「防疫假」者,不等於暫停實體課程。

2.「防疫假」就像既有的學生事、病假一樣,但如果老 師可以做到遠距教學加上班級實體教學的「混成教 學」,尊重教師教學專業。

19.

防 疫 假 不 列 入 出 缺 席 紀錄,那是否完成書面 請假程序?

請依校內請假程序辦理。

20.

學 生 防 疫 假 在 家 線 上 學習期間,陪同家長可 否申請防疫照顧假?

1. 可以。

2. 家長可以用學校通知(形式不拘)作為佐證,向雇主 申請防疫照顧假。

21.

如 學 生 家 長 基 於 防 疫 考量,是否可以自行幫 其子女請防疫假?

為因應各地區學校疫情狀況與各家庭面臨問題情形殊 異,學生家長如有基於防疫目的,為其子女向就讀學校 請假者,請學校審酌個案情形,從寬認定予以防疫假,

不應強制要求提供特定證明文件,且不納入學生個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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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紀錄,亦不會因此扣減其學業評量成績。

22.

家長如基於防疫考量,

自 行 幫 其 子 女 請 防 疫 假,學校教師要幫這位 學 生 進 行 線 上 教 學 嗎?

教師得因應請防疫假學生之學習需求,採多元、彈性方 式指導學生學習,其方式包括同步提供實體課程之視 訊、錄製課堂教學影片、提供課堂教材或學習單供學生 學習;或於學生恢復到校上課後,視實際需要,實施學 習扶助課程,所需教師鐘點費,由學校預算支應或向主 管機關申請補助;再有不足時,得向國教署申請補助。

學生回校後,請學校及老師協助學生順利銜接原有課 程。

23.

家 長 想 自 行 幫 學 生 請 防疫假,但學校要求學 生只能請事假,可能因 此被列入出缺席紀錄,

學 生 及 家 長 如 何 確 保 自身權益?

為因應各地區學校疫情狀況與各家庭面臨問題情形殊 異,學生家長如有基於防疫目的,為其子女向就讀學校 請假者,請學校審酌個案情形,從寬認定予以防疫假,

不應強制要求提供特定證明文件,且不納入學生個人出 缺席紀錄,亦不會因此扣減其學業評量成績。

三、住宿生

24.

學生如有住宿生確診,

其 餘 住 宿 學 生 是 否 需 要進行居家隔離?

1. 住宿學生同寢室室友比照「同住親友」,並依中央流

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進行居家隔離或自主防疫,並由 學校發放 1 人2劑快篩試劑。

2. 其他非同寢室室友,因宿舍管理已有一定防疫措施,

因此比照普通民眾不擴及鄰居或社區住戶,亦即不擴 及同樓層或同棟寢室住宿生。

25. 校 內 外 住 宿 生 確 診 或 居隔,如何處理?

1. 校內外住宿生為確診或居家隔離者,由教育部補助學 校積極協助返家或在租屋處進行居家照護或居家隔 離為原則。

2. 如有困難情形,須於學校宿舍進行居家照護或隔離 者,學校啟用隔離宿舍或於集中檢疫所安置隔離者。

一般宿舍受調度為隔離宿舍,則協調調度校外旅館安 置無須隔離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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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學 校 如 住 宿 學 生 確 診 或居隔人數短期急增,

可 否 調 整 相 關 實 體 課 程以為應變?

學校如因學生確診、快篩陽性或居家隔離人數短期內急 遽增加,以致於宿舍安置量能難以承載,而無法兼顧其 他學生住宿生活需求,學校得報地方政府,經與教育部 校園疫情應變小組研商後,進行授課方式調整。

四、快篩試劑

27.

學 校 發 放 快 篩 試 劑 是 否 需 造 冊 ? 教 職 員 工 因公務所需可否領用?

1. 學校發放快篩試劑請造冊登記。

2. 請學校依「各縣市教育局(處)發放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快篩試劑須知」之發放原則及數量規定,發放 快篩試劑。

3. 另學校教職員工因公務或有接觸確診或快篩陽性個 案者,可依實際使用需求向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 提供每次 1人1劑快篩試劑。

28. 目 前 學 校 的 快 篩 試 劑 發放情形?

1. 教育部截至 8 月底依據各縣市疫情狀況與快篩試劑

需求,發送總計 968萬快篩試劑至各縣市教育局處,

並配送至各級學校。

2. 後續教育部會持續向指揮中心爭取,快篩試劑維持公 費配送方式,學期間每週配送 80 萬劑,各校安全庫 存量將調升至 50%。

29.

國 小 學 童 學 生 因 同 住 家人確診,需居隔 3+4、 天,可否於自主防疫期 間第4天快篩陰性返校 接種疫苗?

自主防疫期間係為避免長時間接觸。如屬於到校接種疫 苗,請全程戴口罩,並落實自主健康管理,第 4天快篩 陰性,可以接種。

五、教職員工請假

30.

當 學 校 教 職 員 工 「 確 診」,其請假的假別為 何?

當教職員工確診請「公假」,教師課務由學校協助排 代。

31. 教 師 如 被 匡 列 為 居 家 隔離者,其請假的假別

1. 如教師仍可居家線上教學(有授課事實),則不用請 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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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 2. 如教師身體不適,無法進行線上教學:

(1) 居家隔離期間:可請「防疫隔離假」,課務由學校 協助排代。同時也請該名教師密切留意自身身體狀 況,視需要進行快篩。

(2) 自主防疫期間:可請「自主防疫假」,課務由學校 協助排代。同時也請該名教師密切留意自身身體狀 況,視需要進行快篩。

32.

當 學 校 職 員 工 被 匡 列 為居家隔離者,其請假 的假別為何?

1. 如學校職員工仍可居家辦公,則不用請假。

2. 如居家隔離期間(包括自主防疫期間)身體不適,

無法居家辦公,可請「防疫隔離假」(自主防疫期間 則請「自主防疫假」)。同時也請該名職員工密切留 意自身身體狀況,視需要進行快篩。

33.

確 診 教 師 如 果 可 以 在 家實施線上教學,是不 是免請「公假」?有身 體不適,無法實施線上 教學,才請公假?

抑或是只要教師確診,

無 論 能 否 實 施 線 上 教 學一律請公假?

確診教師一律請「公假」,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

34.

如 授 課 班 級 出 現 確 診 或快篩陽性個案時,教 師 如 果 需 實 施 線 上 授 課 , 那 還 要 請 防 疫 假 嗎?

如教師實施居家線上教學(有授課事實),則不用另行 請假;如教職員工因身體不適,無法居家辦公或線上 教學,可請「防疫假」,教師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 代。

35.

如 教 職 員 工 為 照 顧 確 診之 0-12 歲子女或照 顧 生 活 不 能 自 理 之 受 隔離、檢疫、自主防疫 無法到校、實施防疫假

1. 如教師居家照顧期間仍可進行線上教學(有授課事 實),則不用另行請假。

2. 教職員工為照顧確診之0-12歲子女或照顧生活不 能自理之受隔離、檢疫、自主防疫無法到校、實施 防疫假者,如教職員工無法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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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教師本身可以請什 麼假別?

可申請「防疫隔離假」(照顧居家隔離、居家檢疫 者)、「自主防疫假」(照顧自主防疫者)、「防疫照 顧假」(照顧防疫假者),教師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 排代。

36.

如教師有 12 歲以下子 女須實施防疫假,導致 教 師 有 居 家 照 顧 子 女 的需求,教師本身可以 向學校請什麼假別?

1. 如教師仍可居家線上教學(有授課事實),則不用另 行請假。

2. 若教師居家照顧期間無法進行線上教學,依教師請 假規則授權各主管機關所訂之調補代課規定,教師 可請「家庭照顧假」、「事假」、「休假」、「補休」、

「防疫照顧假」等假別。其中,防疫照顧假不支 薪,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基隆市武崙國民中學新型冠狀病毒武漢肺炎校園防疫計畫 109.02.發布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1月29日肺中 指字第1093700031號函。 二、目的: (一)為使學校能於疫情發生前做好防範措施;疫情發生後能快速應變,並 於適當時機召集防疫小組成員,進行疫情分析及避難救助之行動,以 避免疫情擴大,造成群聚感染事件。

2 或PCR檢驗陰性證明,方可應試。 3.有關家用快篩試劑,請依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布「民眾使用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 指引」規定辦理,請家長及老師指導並協助學生進行快篩,嚴禁隱匿個人身體症 狀,如經查明屬實者,取消術科測驗資格成績不予計算,並依中央疫情通報作 業規定,通報主管機關及依「傳染病防治法」處理。 (三)勾稽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