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高中八十週年校慶
當我們同在憶起─「散文」及「老照片」徵集活動辦法
一、活動主旨:
慶祝八十週年校慶,凝聚校友及在校師生情誼,保存並分享母校記憶點滴,收集80篇作 品,收入校史, 特擬訂本辦法。
二、主辦單位:彰化高中八十週年校慶籌備委員會 三、參選資格:
參加資格不限。舉凡本校校友、學生,曾任職於本校之教職員工、現任職於本校之教職 員工,以及關心本校之社會大眾,皆可參加。
四、徵件辦法:
(一)散文徵件
1. 主題:校園憶往、師生情誼、同窗情誼、其他。
2. 文類:散文,字數在 800-1200字以內,可附一張與內容有關的照片。
(二)老照片徵件
1. 主題:校園景觀、物件、人物、課程學習、社團、各項活動等,與母校人、事、物、
景相關之老照片皆可。
2. 文字:除照片外,請附上與照片相關之說明(或感思)文字。字數 500 字之內。
五、收件日期:
即日起開始收件,至 110 年 12 月 30 日(四)截止。每人投稿件數不限。
六、投稿方式:
請將報名表連同授權同意書,就以下方式擇一投稿:
(一)線上投稿
1. 散文作品:請用 word 檔繳交,以 12 號字、新細明體 A4 直式橫書。若附有照片,請 另行以 JPG 或 TIF 圖檔上傳。散文及所附照片的檔案名稱請皆以「姓名 + 作品題目」
命名。
2. 老照片:請掃描成 JPG 或 TIF 檔上傳,並為照片命名,附上 500 字以內之說明或感 想文字。檔案名稱請以「姓名 + 作品題目」命名。
3. 請寄送以下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郵寄投稿
請將報名表與作品一併以掛號郵寄至:
50057 彰化市中興路78號 彰化高中學務處收。
信封敬請註明:「八十週年校慶徵文」
七、評選方式:
由本校組成評選委員會,針對各項甄選作品進行評選。
八、活動獎勵:
(一)、 散文作品:優選作品 40 篇,獎金每篇 1500 元。
(二)、 老照片:優選作品 40 幀,獎金每幀 500 元(含說明或感思文字)。
九、注意事項:
(一)、 凡參加本活動者,即同意本活動之各項規定,並不得侵害他人著作權,如有抄襲、
冒名頂替或其他不法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入選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 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二)、 請自留底稿,應徵作品無論入選與否,恕不退還。
(三)、 凡送件參選者視為認同本辦法,對主辦單位之決議不得異議。其他未盡事宜,得
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
(四)、 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出版、任何形式推廣(如公佈上網、書報雜誌等)保存
及轉載的權利。
(五)、 入選名額得由評審依稿件情形酌予增減。
彰化高中八十週年校慶
當我們同在憶起─「散文」及「老照片」徵集報名表
參加 類別
□散文 主題:□校園憶往 □師生情誼 □同窗情誼 □其他:
□老照片 主題:□人 □事 □物 □景 其他:
報名者基本資料
姓 名 身分證號
出生年月日 西元 年 月 日
身 分
□在校學生。在學時間:西元 年至 年
□校 友。在學時間:西元 年至 年
□在職教職員工。任職時間:西元 年開始任職
□退休教職員工。任職時間:西元 年至 年
□其 他:
聯絡電話 聯絡住址
老照片說明或感思文字
老照片名稱:
說明或感思:
(可另以紙張書寫,附於報名表後)
彰化高中八十週年校慶
當我們同在憶起─「散文」及「老照片」徵集活動辦法 作品授權同意書
本授權書所授權之內容為本人報名參與 國立彰化高級中學所舉辦『當我們同在憶起─「散文」
及「老照片」徵集』徵選活動,報名投稿之所有著作及設計作品。
本人同意將報名投稿之著作權及作品資料,授予國立彰化高級中學,得不限地域、時間與次數 以微縮、光碟或數位化等各種方式重製後散布發行、上載網路及宣傳應用。本人同時亦保證繳 交之作品及相關資料皆屬個人之創作,絕無抄襲、模仿、冒名或剽竊等違法行為。
上述授權內容均無須訂立讓與及授權契約書,依本授權所為之收錄、重製、發行及相關應用均 為無償。
參賽者簽名:
參賽者身份證字號:
監護人簽名: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