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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慶祝 121 週年校慶 紅樓大觀-創意園遊會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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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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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慶祝 121 週年校慶 紅樓大觀-創意園遊會實施辦法

一、 宗旨:發揚愛校精神,凝聚團結合作向心力,增加歡樂氣氛 二、 時間:12

7

()上午

10:30~下午 15:00

(場佈)10:30~11:00 (園遊會開始)11:00~14:30 (場地復原)14:30~15:00

三、 參加對象:高一、高二各班

四、 地點:可選擇於原班教室設攤,或設攤於司令台兩側、自強樓前空地、夢紅樓前空地的帳篷(帳 篷位置抽籤決定)。選擇帳篷者(包含帳棚一頂、長桌兩張)須自行負擔租賃成本

500

元整,若 有毀損亦須自負損害賠償責任)

五、 報名:11

4

() 17: 00前將報名表交至學務處訓育組黃惠敏小姐。

六、 設攤內容:

1. 可展現各班創意及活力之各項動靜態活動。

2. 各班攤位不得直接販售含商標之商品、亦不得有校外商店直接進駐營利。

3. 各班如欲販賣飲食,盡量避免油炸等較高危險之烹煮行為,並需嚴加注意衛生安全,校慶前將擇日 舉辦園遊會負責人會議,所有負責人皆須親自出席。

4. 各班如欲設置遊戲活動,應避免危險行為,務必注意自身及賓客人身安全。

七、 準備工作:

1. 126日(五)放學後,教室開放供同學進行環境布置與相關道具準備工作至晚上21:00,所有 留校佈置的同學一律須於21:10前離開,以利保全設定。

2. 海報及宣傳品張貼前需事先至學務處訓育組核章完畢始可張貼,張貼位置僅限於公告欄及各班攤位 範圍,以避免校園過度髒亂,並應於127日(六)15:00~15:30【校園環境整理】時間自行 將海報宣傳品拆除,教室、棚架回復原狀。

3. 各班佈置時不得拆卸教室內電器設備及門窗。

八、 獎勵:

1. 評審最佳創意、最佳團隊精神及最佳人氣獎每年級各一名,並由學務處統一簽報獎勵。

2. 最佳創意頒發獎狀及禮券2000元,負責人記小功1次、協助同學各記嘉獎2次。

3. 最佳團隊精神獎頒發獎狀及禮券1000元,負責人記嘉獎2次、協助同學4名各記嘉獎1次。

4. 最佳人氣頒發獎狀及禮券1000元,負責人記嘉獎2次、協助同學4名各記嘉獎1次。

九、 注意事項:

1.因帳篷數目有限,匯集報名需求,若超過安排之帳篷數,以抽籤處理。

2.租用棚架設攤者,帳篷中僅提供長條桌兩組,不供電,亦禁止以延長線連接電源使用,爐具限用卡 式瓦斯爐(請與桌面隔離並注意安全)。

3.選擇於班級教室設攤者,若有須向其他班級借用教室設攤者,須於報名前經兩班級負責人與導師同 意,以上皆請於報名表註明清楚,報訓育組備查。

4.活動當日各班必須依規劃之地點設攤,不得再擅自更換或私自設攤,違者取消競賽資格,並依校規 處分。

5.各班請發揮團隊活動精神、全程確實分工(佈置、總務、攤位、復原工作等)。 6.活動當日請各班攤位務必安排專人負責財物保管,個人之貴重物品亦請隨身攜帶。

7.教室內用電請管制總量並注意安全,電爐等較危險器材,使用時請導師協助嚴加督導。

8.為維護環境、場地之整潔,佈置時以不破壞桌椅、拆除後不留下痕跡為原則。

9.烹煮食物除應注意勿毀損桌面外,亦應注意地面、牆壁之整潔和植物之安全,若有毀損或嚴重破壞 之情事,須照價賠償。

10.127()下午15:00開始檢查各班攤位。如未清理完畢或宣傳品未清者,罰全班當日活動結 束後留校愛校服務。

11.毀損學校公物者,除通知家長及依規定賠償外,並依校規處分。

12.場地復原負責人必須檢查合格後始可離開活動地點。

十、 經費:需求經費由家長會經費項下支應。

十一、 辦法內容如有未盡事宜得補充之。

十二、 本辦法奉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08/10/23 核定

(2)

121 週年紅樓大觀-創意園遊會【報名表】

班 級 攤 位 名 稱 導 師 簽 名

( 中 英 數 字 含 標 點 限 1 8 字 元 內 )

攤 位 位 置 預 定 內 容 參 與 人 名 單

※ 須 自 行 負 擔 租 賃 成 本

50 0

元 整

, 若 有 毀 損 亦 須 自 負 損 害 賠 償 責 任

選 擇 於 室 外 帳 棚 設 攤 ( 位 置 另 行 抽 籤 決 定

。 )

※ 借 用 班 級 導 師 簽 名

※ 原 班 導 師 簽 名

選 擇 於 班 教 室 設 攤  ( 原 班 教 室  借 用 他 班 教 室 )

請逐一條列(遊戲名稱/食品項目)

座 號 主 要 負 責 人 姓 名

座 號 協 助 同 學 姓 名 1.

2.

3.

4.

5.

6.

7.

8.

座 號 場地復原負責人姓名

 本表請於 11 月 4 日(

)17:00 放學前交至訓育組黃惠敏小姐。

 若有須與其他班級交換攤位位置者,須於報名前經兩班級負責人與導師同意,並於 報名表上註明清楚後,報訓育組備查。

 各班依照班級需求自行決定參與人數,至多不超過 10 位,名單作為比賽後簽報獎懲

之依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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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若作品中有拍攝主角以外其他清楚可辨視之人物時,需於通知入圍後隨作品 原始檔附上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參賽作品攝入人物如屬清晰可辨識者,即擁有 肖像權,參賽者應謹慎衡酌,取得作品中人物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如果是未成 年(20 歲以下)必須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親自簽署肖像權使用同意書,併送 主辦單位。若無取得使用同意書,獲獎經公開運用時,被攝人物提出侵權之訴

金牌、銀牌及銅牌將於現場進行頒獎並且頒發獎盃;海外貢獻獎將於現場進 行頒獎;所有獎項獎狀將於賽後郵寄到指導老師(報名表中第一位)之服務 單位。 獎項 獎狀、獎金(每隊) 名額 金牌 參賽選手及指導老師每人獎狀乙張 各組別取1名 銀牌 參賽選手及指導老師每人獎狀乙張 各組別取2名 銅牌 參賽選手及指導老師每人獎狀乙張 各組別取3名 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