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09年度中等學校學生科學研究獎助實施計畫
109.03.10北市教中字第1093020350號奉核
一、 目的:為獎助臺北市公私立中等學校學生從事科學研究,激勵其研究興趣,
特訂定本實施計畫。
二、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三、 承 辦 學 校 : 臺 北 市 立 大 同 高 級 中 學 ( 以 下 簡 稱 市 立 大 同 高 中 ) (10485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67號)
四、 協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學教育中心
五、 獎助對象:臺北市各公私立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各校)之在學學生
六、 獎助學科:數學科、物理科、化學科、生物科、地球科學科及應用科學科。
七、 申請程序:
(一) 初審:各校於109年4月15日(星期三)前自行辦理研究計畫之初審。
(二) 推薦報名:將以下資料於109年4月15日(星期三)16:00前送至市 立大同高中辦理複審(送件方式:以學校為單位掛號郵寄,郵戳為 憑,或;或現場收件)。
1. 每件研究計畫報名資料包含:
(1)報名表(如附件1)1份,每位指導老師或教授都需簽名。
(2)通過各校初審之研究計畫申請書(格式如附件2),紙本一式3 份,須遵守撰寫說明與格式規範(如附件3)。
2. 每間學校報名資料包含:
(1)全校報名總表之核章紙本(如附件4)1份。
(2)光碟片1片內含全校報名總表電子檔(WORD 檔),及研究計畫
作品說明書(WORD及 PDF雙格式;檔名依組別-研究科別-計 畫名稱),每件研究計畫亦於109年4月15日(星期三)前寄(送) 至市立大同高中以完成報名。
八、 審查(分成初審、複審及決審):
(一) 初審:各校於109年4月15日(星期三)前自行辦理研究計畫之初 審。
(二) 複審:109年5月9日(星期六)前由本局聘請專家學者擔任審查委 員,分成計畫申請書書面審查及面談二階段,進行研究計畫之評 審。
2.通過複審之研究獎助計畫,需於期限內完成作品說明書之撰寫。
(三) 決審:109年10月3日(星期六)前由前開審查委員分作品說明書書 面審查及口頭成果報告審查二階段,進行研究作品之評審。
1.決審之審查標準由前開審查委員訂定之。
2.研究作品交件:
(1)於109年9月11日(星期五)16:00前,將下列(2)、(3)項資料送 至市立大同高中辦理決審(送件方式:以學校為單位現場收 件)。
(2)每件研究計畫送件資料包括:
i 研究作品說明書(格式如附件5),紙本一式3份,須遵守撰寫 說明(附件3)。
ii參加其他競賽獲獎申報書1份(如附件6)。
(3)每間學校送件時須繳交光碟片1片,內含每件研究計畫作品說明 書(WORD及PDF雙格式;檔名依作品編號-作品名稱)。 九、獎助方式:
(一) 本獎助分高中職組、國中組,分別給予獎助。
(二) 經複審通過之研究計畫,依審查結果初步核定獎助金,每件研究計 畫之獎助金以三萬元為上限;待研究作品完成並經決審通過後,依 審查結果核發該件作品研究獎助金,研究獎助金由指導老師協助作 者統籌規劃,應含支應研究過程中所需之實驗器材或耗材,不得用 於購置設備(單價一萬元以上)。
(三) 經決審之研究作品,分別評定為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及佳作 獎,其獎勵如下:
1、 一等獎:頒發研究學生獎品及獎狀、頒發指導教師獎狀、指導教 師各記功乙次。
2、 二等獎:頒發研究學生獎品及獎狀、頒發指導教師獎狀、指導教 師各嘉獎兩次。
3、 三等獎:頒發研究學生獎品及獎狀、頒發指導教師獎狀、指導教 師各嘉獎乙次。
獎時,獎勵得分別採計。
(六) 為鼓勵中學教師長期輔導學生從事科學研究,另訂有表揚優良指導 教師獎勵計畫(如附件7)。
十、其他注意事項:
(一) 每件研究計畫之研究學生至多3人,若有校外指導老師或教授,請一 併列入,但總人數以2人為限。
(二) 各研究計畫於109年5月15日(星期五)公布複審通過名單後,不得 更改計畫名稱或增列指導教師,亦不得更換或增加作者。
(三) 若同一件研究計畫重複申請其他研究獎助並獲通過,學生須於相同 性質之獎助項目擇一補助,並填寫作品申請放棄說明書(如附件8),
交由各校於109年5月22日(星期五)前寄至市立大同高中。
(四) 凡在複審通過前完成之科學展覽作品或公開發表並獲獎之研究或違 反研究倫理者,不得提出研究計畫參與申請獎助。若提出申請之研 究計畫若經審議確屬前述情事者,取消其獎助資格及獎助金;但敘 明具有延伸性計畫者不在此限[須於109年9月11日(星期五)前繳交 計畫作品說明書,並檢附原作品說明書]。
(五) 凡複審通過後之作品於進行研究期間參加其他校外競賽並獲佳作
(含)以上獎項者,取消其在本計畫決審之得獎資格,僅具受研究 獎助金之資格;但具有延伸性且研究結果取得明顯進展者不在此限 [須於109年9月11日(星期五)前繳交計畫作品說明書,並檢附原作 品說明書]。
(六) 本案訂於109年10月24日(星期六)辦理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由 得獎學生發表研究作品,得獎學生須完成成果發表後始獲得本計畫 獎助金。
(七) 獎助金核發事宜由市立大同高中於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辦理完成 後另案辦理。
(八) 本局得出版研究作品專輯分送各校參考。
十一、經費:由本局相關預算經費項下支應。
十二、獎勵:承辦學校辦理本案之有功人員,本局從優敘獎。
十三、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臺北市109年度中等學校學生科學研究獎助重要時程表
日期 工作項目 地點 備註
03/25(三)~04/15(三) 各校提出優良指導教師
申請 各校
掛號郵寄申請表及證明 資料影本,郵戳為憑;
或直接送件(附件7)
04/15(三)前 各校初審 各校 各校自行辦理
04/15(三)
16:00前 , 以 學 校 為 單 位 掛 號 郵 寄 , 郵 戳 為 憑,或現場收件。
市立大同高中
每件研究包括報名表1 份(附件1)研究計畫 一式3份(附件2);報 名總表每校1份(附件 4);電子檔光碟片每校 1片
04/17(一)~05/01(五) 複審-書面評審 臺灣師大科學
教育中心
05/01(五) 公布複審面談名單及時
程
市立大同高中 網站
05/09(六)下午 複審-分組面談 市立大同高中 不提供停車服務
05/15(五) 公布複審通過名單 市立大同高中
網站
05/22(五) 複審通過作品申請放棄
截止 市立大同高中 郵寄作品申請放棄聲明 書
06/01(一) 公布優良指導教師審查
通過名單
市立大同高中 網站
06~09月 進行研究 各校
09/11(五) 16:00前現場送件 市立大同高中
每件研究包括作品說明 書一式3份(附件5)、 參加其他競賽獲獎申報書 1份(附件6);電子檔光 碟片每校1片
09/14(一)~9/30(三) 決審-書面評審 臺灣師大
科學教育中心
09/23(三) 公布決審面談時程 市立大同高中
網站
10/03(六) 決審-口頭成果報告 市立大同高中 不提供停車服務
公布決審通過及得獎名 市立大同高中
附件1:報名表
臺北市109年度中等學校學生科學研究獎助研究計畫報名表
組別 □高中職組 □國中組
研究科別 □數學科 □物理科 □化學科 □生物科 □地球科學科 □應用科學科 計畫名稱
申請經費 元 (3萬元為上限,請指導老師協助學生規劃)
學生姓名 1 2 3
班級 年 班 年 班 年 班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聯絡電話 就讀學校
指導教師 (請務必填寫
職稱)
1.簽名: 所屬單位及職稱:
2.簽名: 所屬單位及職稱:
出版授權
本件作品若經錄取,本人及法定代理人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以紙本或光 碟等方式出版發行作品專輯,以利學術交流及分享研究成果。
作者 簽名
作者 簽名
作者 簽名 法定代理人
簽名
法定代理人 簽名
法定代理人 簽名
本計畫是否為 延伸性計畫
□否
□是,校外參展或競賽名稱(含年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獲獎:□無(仍須附原作品說明書),□獲獎:_________
備註
1.凡在複審通過前完成之科學展覽作品或公開發表並獲獎之研究或違反研 究倫理者,不得提出研究計畫參與申請獎助。若提出申請之研究計畫若 經審議確屬前述情事者,取消其獎助資格及獎助金;但敘明具有延伸性 計畫者不在此限[須於109年9月11日(星期五)前繳交計畫作品說明書,
並檢附原作品說明書]。
2.指導老師若有校外指導老師或教授,請一併列入,但總人數以2人為限。
3.請慎選研究計畫科別,若有不符合,得由評審決定轉入其它科別。
承辦人: 教務主任: 校長:
附件2:研究計畫申請書
臺北市109年度中等學校學生科學研究獎助 研究計畫申請書封面
組 別:
科 別:
計畫名稱:
製作說明:
1.自行排版設定,僅寫組別、科別及研究計畫名稱,請勿出現學校、指導老師(含指導教授)
及學生姓名。請與研究計畫內容、研究計畫進度表、研究經費申請明細表一起裝訂整齊,
連同報名表交由所屬學校統一送件至臺北市立大同高中設備組。
2.計畫申請書封面及內容之格式規範,詳見附件3。
摘要
壹、研究動機
貳、研究目的及研究問題 參、研究設計
肆、參考資料及其他
伍、研究計畫進度表
日期 工作項目
中華民國109年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註:請以粗黑筆劃出或以色塊填滿每一工作項目之起迄月份,列數得依實際需求自行 增刪。
陸、研究經費申請明細表
編號 項目 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總價 說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總計: 元(3萬元為上限)
註:列數得依實際需求自行增刪,並請依器材、耗材之順序填寫,不可申請設備(單價一萬 元以上)。
附件3:研究計畫申請書及作品說明書撰寫說明與格式規範
臺北市109年度中等學校學生科學研究獎助研究計畫 研究計畫申請書及作品說明書撰寫說明與格式規範
一、研究計畫申請書:1.封面製作說明:封面自行排版設定,僅寫組別、科別及研究計畫名稱,
請勿出現學校、指導老師(含指導教授)及學生姓名。
2.內容應包括:封面、摘要、研究動機、研究目的及研究問題、研究設計、
參考資料、研究計畫進度表、研究經費申請明細表及其他,請勿出現學 校、指導老師(含指導教授)及學生姓名。
二、研究作品說明書:
1.封面製作說明:組別、科別、編號等須與複審通過公告之內容相符,作 品名稱即研究計畫名稱。封面編排由參展作者自行設計。
2.內容應包括:封面、作品名稱、摘要、研究動機、研究目的及研究問題、
研究設計、研究結果、討論、結論、參考資料及其他。
三、研究計畫申請書及作品說明書格式規範:
1.一律以A4大小紙張由左至右打字印刷,內文需編頁碼,並裝訂成冊。
2.使用標題次序為壹、一、(一)、1、(1),規範如下:
壹、封面:
一、版面設定:上、下、左、右各2cm 二、封面字型:16級
貳、內頁:
一、版面設定:上、下、左、右各2cm 二、字型:新細明體
三、主題字級:16級粗體、置中
一、 XXXXXXX (一) XXXXXXX 1. XXXXXX
(1) XXXXXX 貳、 OOOOOOOO
一、 OOOOOOO (一) XXXXXXX 1. OOOOOO
(1) OOOOOOO
參、對齊點:使用定位點對齊或表格對齊 一、定位點
AAAAAAA BBBBBBBB CCCCCCC DDDDDDD 二、表格
AAAAAA BBBBBBB CCCCCCC DDDDDDD
附件4:報名總表
臺北市109年度中等學校學生科學研究獎助計畫 報名總表
(請列印並核章)申請學校全銜
總申請件數 總申請金額 承辦人姓名 承辦人職務
連絡電話 聯絡信箱
承辦業務主管 校長
編號 組別 科目 計畫名稱 研究學生 指導教師 申請經費
範例 高中職組 化學 化學真好玩
小同同1 小同同2 小同同3
老同同1
老同同2 2,000 1
2 3 4 5 6 7 8 9 10
附件5:研究作品說明書
臺北市109年度中等學校學生科學研究獎助 研究作品說明書封面
組 別:
科 別:
作品名稱:
學校名稱:
學生姓名:
指導教師簽名:
作品編號:
製作說明:
1. 組別、科別、編號等須與複審通過公告之內容相符,作品名稱即研究計畫名稱。
2. 封面編排由參展作者自行設計。
3. 請與研究作品說明書內容一起裝訂整齊,連同參加其他競賽獲獎申報書交由所屬學校統一 至市立大同高中設備組。
4. 若有兩位指導教師(含指導教授),兩位均須簽名。
臺北市109年度中等學校學生科學研究獎助 研究作品說明書內容
作品名稱 摘要
壹、研究動機
貳、研究目的及研究問題 參、研究設計
肆、研究結果 伍、討論
陸、結論
柒、參考資料及其他
書寫說明:作品說明書之封面及內容的格式規範,詳見附件3。
附件6:參加其他競賽獲獎申報書
臺北市109年度中等學校學生科學研究獎助計畫 參加其他競賽獲獎申報書
一、作品基本資料:
科別 □數學 □物理 □化學 □生物
□地球科學 □應用科學 組別 □高中職組
□國中組 計畫名稱
二、參加其他競賽獲獎說明:
□本研究放棄參加決審。
□本研究並未參加其他競賽獲獎。
□本研究參加其他競賽獲獎,但具有延伸性且研究結果取得明顯進展。
(檢附獲獎原作品說明書1份)
競賽名稱:
獲得獎項:
□本研究參加其他競賽獲獎,放棄在本計畫決審之得獎資格。
競賽名稱:
獲得獎項:
此致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
中華民國 109 年 月 日 三、計畫申請人正楷簽名
作者
法定代理人
指導教師
聲明學校全銜:
承辦人: 單位主管: 校長
備註:1. 複審通過之所有研究計畫均應申報,與研究作品說明書時一併繳交,放棄參加決審 者免附作品說明書。請繕打或以正楷書寫申報書中相關資料。
附件7:優良指導教師獎勵計畫及申請表
臺北市109年度中等學校學生科學研究獎助表揚優良指導教師獎勵計畫
一、依據:臺北市109年度中等學校學生科學研究獎助實施計畫辦理。
二、目的:為鼓勵本市中學教師長期輔導學生從事科學研究,增加教師彼此觀摩學習機會,
並提昇科學研究風氣,特訂定本獎勵計畫。
三、獎勵對象:任教於臺北市公私立中等學校之合格教師(含已退休者)或經合法任用之代 課教師或實習教師,指導學生參加本市中等學校學生研究獎助計畫,具備下 列各項條件之一者,可提出申請:
(一)指導學生參加本市研究獎助計畫並獲佳作以上獎勵累計滿3屆者。
(二)指導學生參加本市研究獎助計畫並獲佳作以上獎勵累計滿5屆者。
(三)指導學生參加本市研究獎助計畫並獲佳作以上獎勵累計滿10屆者。
(四)指導學生參加本市研究獎助計畫並獲佳作以上獎勵累計滿15屆者。
四、獎勵內容:經資格審查通過,頒發獎狀乙幀及獎座乙座。
五、申請辦法:
( 一 ) 申 請 方 式 :
請符合申請資格之指導教師,填妥申請表、黏貼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1張並檢附 相關證明資料影本(需加蓋原學校「本件核與正本相符」章及承辦人職名章),經 單位主管及校長核章後,以掛號郵寄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教務處設備組(10485 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67號)。
(二)申請時間:自109年3月25日(星期三)起至109年4月10日(星期五)截止,以郵 戳為憑。
(三)申請結果於109年6月1日(星期一)公布於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網站。
(四)獎勵名單公告後,若有與事實不符或疏漏之處,均得於一週內提出,以便辦理更 正或補錄手續。
六、審查:由臺北市中等學校學生科學研究獎助計畫承辦學校就申請人所提申請書及證明文 件進行審查後,陳報本市教育局核可後公告。
七、頒獎:於109年10月24日(星期六)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上頒發獎狀及獎座。
八、附則:
(一)本獎勵計畫所稱獎勵對象,係指確實指導學生研究作品之教師,如僅因擔任行政 職務或其他原因而掛名指導者,經查證屬實,不在獎勵之列;如已頒獎,將並追 回已發之獎狀、獎座。已死亡或放棄中華民國國籍者,亦不在獎勵之內。
(二)得獎教師得於本市研究獎助計畫成果發表會中發表指導學生參展心得,以利觀摩 及經驗傳承。
(三)獲獎年度不得重複累計。
九、本計畫經臺北市教育局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臺北市109年度中等學校學生科學研究獎助 表揚優良指導教師獎勵申請表
申請人姓名 性別:□男 □女
照片黏貼處
(請黏貼二吋正面脫 帽半身照片一張)
服務狀況
□ 在職教師
□ 代課教師
□ 退休教師
( 原 ) 服 務 學 校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H)
(O)
身分證 字號
申請獎勵 條件 (請勾選)
凡於歷屆臺北市中等學校學生科學研究獎助計畫中,任教於公私立中等學 校之合格教師(含已退休者)或經合法任用之代課教師或實習教師,指導 學生參加本市研究獎助計畫具有下列各條件之一者,均得列為本計畫獎勵 之申請對象。
□指導學生參加本市研究獎助計畫並獲佳作以上獎勵累計滿3屆者。
□指導學生參加本市研究獎助計畫並獲佳作以上獎勵累計滿5屆者。
□指導學生參加本市研究獎助計畫並獲佳作以上獎勵累計滿10屆者。
□指導學生參加本市研究獎助計畫並獲佳作以上獎勵累計滿15屆者。
申請人 基本資料
指導年度 指導作品得獎名次 佐證資料 備註
□ 獎 狀
□成果專輯
1. 佐證資料請檢附獎狀 影本、成果專輯影本 或其他可資證明之文 件。
2. 請依填寫順序裝訂成 冊附於申請書後。
□ 獎 狀
□成果專輯
□ 獎 狀
□成果專輯
□ 獎 狀
□成果專輯
□ 獎 狀
□成果專輯
申請人簽名: 學校單位主管: 校長:
申請日期: 109 年 月 日
附件8:作品申請放棄聲明書
臺北市109年度中等學校學生科學研究獎助計畫 作品申請放棄聲明書 一、作品基本資料:
科別 □數學 □物理 □化學 □生物
□地球科學 □應用科學 組別 □高中職組
□國中組 作品名稱
二、作品放棄說明:
本作品經申請「臺北市109年度中等學校學生科學研究獎助計畫」與「國立臺 灣科學教育館109年青少年科學人才培育計畫」同時獲得獎助資格,惟基於獎助計 畫公平原則,經與法定代理人、指導教師討論後,決議放棄下項計畫及其獎助項 目,特此聲明。
□放棄臺北市109年度中等學校學生科學研究獎助計畫(編號: )
□放棄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09年青少年科學人才培育計畫(編號: )
□其他:
此致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中華民國 109 年 月 日 三、計畫申請人正楷簽名
作者 法定代理人
指導教師
申請學校全銜:
承辦人: 單位主管: 校長:
備註:1、請以正楷書寫表格中相關資料。
2、請於109年5月22日(星期五)前將本聲明書經核章正本逕寄:10485臺北市中山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