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加入TPP的效益 - (CPTPP)專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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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大綱 壹、美國為何要推動TPP 貳、我國為何要加入TPP 叁、TPP協定特色 肆、臺灣加入TPP的效益 伍、我國加入TPP所做的工作. 2.
(3) 壹、美國為何要推動TPP. 3.
(4) 壹、美國為何要推動TPP 定調世界貿易發展方向 面對中國大陸崛起,美國需要一個高標準的自由貿易協定,將其 利益置於優先地位,並確保美國在21世紀繼續制定全球貿易規則。. 增進美國國家安全 經由與會員在經濟上的連結,加強與亞太地區盟友的經貿關係, 更加鞏固美國經濟繁榮與國家安全。. 維持美國經濟發展動能 TPP一旦生效,將有利美國各產業發展及提升出口、增加就業並 有助全球佈局。. 減少貿易與投資成本 TPP可強化並促進區域內的法規調和、法規可預測性,降低貿易 與投資的成本。 4.
(5) 貳、我國為何要加入TPP. 5.
(6) 貳、我國為何要加入TPP 區域戰略安全考量 TPP是美國為鞏固其在亞太地區主導地位、強化其對亞太盟友承 諾、在安全戰略上落實「亞太再平衡」等目標的重要工具。 加入TPP,可有效增強我國與美國、日本及其他會員關係的經濟 基礎。對我國具有重要戰略價值。. 國家競爭力考量 遵循國際規範潮流,促使法規與國際全面接軌,增加政府決策之 透明度及可預測性,以提昇國家競爭力。. 經貿考量 2015年1/3臺灣出口總值出口到TPP國家註1 。 2015年TPP會員對我國投資金額,占總外來投資存量(含陸資來臺) 的18.9%註2,我國近16%對外投資至TPP會員。. 註1: 2015年台灣出口至TPP國家總值達962億美元。 註2: 2015年TPP國對我國投資約240億美元. 6.
(7) 參、TPP協定特色. 7.
(8) 參、TPP協定特色(1/14) 一、大幅度開放貨品市場(1/3) 工業產品一定年限後幾乎全部開放,農產品則允許會員作某種 程度的保留。 協定生效後,會員平均即刻廢除87.73%產品數的關稅,最終完全自由 化比率約99.13%。 立即 降稅比(%). 最終關稅降為零的 產品項目占比(%). 最長降稅 期程(年). 澳洲. 93.04. 99.87. 4. 二手車. 汶萊. 91.67. 100. 11. -. 12. 實施關稅配額:飼養之雞及雞蛋、部分家禽肉、部 分起司、部分乳製品、巧克力冰淇淋配料、奶油及 其替代品。. 8. 小麥、糖的稅率根據智利與澳洲、加拿大、日本、 墨西哥、秘魯、美國雙邊FTA及泛太平洋戰略經濟夥 伴協定(P4)相同品項稅率。馬、越則僅削減從價稅部 分稅率,非從價稅部分適用第18.525號法律。. 國名. 加拿大. 智利. 94.9. 94.4. 98.86. 98.39.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參考中華經濟研究院文獻整理. 例外產品列舉. 8.
(9) 參、TPP協定特色(2/14) 一、大幅度開放貨品市場(2/3) 國名. 立即降 稅比(%). 最終關稅降 為零的產品 項目占比(%). 最長降 稅期程 (年). 例外產品列舉. 日本. 86.21. 96.8. 16. 生鮮或冷藏牛肉、冷凍牛肉、部分生鮮或冷藏豬肉、乳及乳油、 小麥或雜麥、大麥、稻米、固體甘蔗糖或甜菜糖及化學級純蔗 糖、糖果、牛及馬羊類動物之皮、生絲、鞋靴。. 馬來西亞. 84.70. 99.9. 16. 實施關稅配額:冷凍禽肉、鴨蛋. 紐西蘭. 94.61. 100. 7. -. 墨西哥. 77.71. 99.26. 16. 1. 降部分關稅:部分咖啡、二手車。 2. 實施國家配額或對特定國家排除降稅:以乳成分為主的調 製品、奶粉、煉乳、奶油、起士、棕梠油、砂糖 3. 僅針對日本降部分關稅:半拖車用之道路曳引車、乘載10 人以上客車、其他類別乘載16人以上客車、7.3-15公噸貨 車、其他貨車、電動車、機動鑽探車、水泥攪拌車. 秘魯. 80.72. 99.36. 16. 玉米澱粉、馬鈴薯澱粉、乳酪、糙米、半碾或全碾白米、甜菜 糖、葡萄糖漿. 100. 100. 0. 新加坡.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參考中華經濟研究院文獻整理. 9.
(10) 參、TPP協定特色(3/14) 一、大幅度開放貨品市場(3/3) 國名. 立即降 稅比(%). 最終關稅降為 零的產品項目 占比(%). 最長降 稅期程 (年). 例外產品列舉 1. 實施關稅配額,並針對不同國家保留不同項目,例如:. 美國. 90.17. 99.31. 30. 澳洲:糖、鮮奶油及冰淇淋、煉乳、奶油、奶粉、巧達起士及 其他乳製品限制配額 加拿大:起士、脫脂及全脂奶粉、優格及含乳製品、煉乳、 鮮奶油及牛乳飲品、奶油及替代品、糖及含糖產品 智利:糖及含糖產品 日本:牛肉(最終零關稅)、糖及含糖產品 馬來西亞:糖及含糖產品 紐西蘭:起士、奶粉(最終零關稅)、煉乳、奶油及替代品、有 機奶油 秘魯:起士(最終零關稅)、煉乳及淡奶(最終零關稅)、精緻乳 品、糖及含糖產品 越南:糖及含糖產品 2. 針對日本貨車第1-29年維持25%關稅,第30年降為零關稅。 3. 針對澳、紐部分產品如:飼料用乳粉、起士、酸奶、乳清第 1-29年實施關稅配額,第30年降為零關稅。. 越南. 64.61. 97.86. 21.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參考中華經濟研究院文獻整理. 1. WTO關稅配額產品維持原稅率:雞蛋、鴨蛋、甜菜糖、甘蔗 糖、食鹽、岩鹽、海鹽 2. 實施關稅配額:二手車. 10.
(11) 參、TPP協定特色(4/14) 二、進一步開放服務業市場 過去在WTO架構下,各會員列出開放之服務業項目,未列出的項 目則沒有開放。TPP經由談判,各會員列出保留之服務業項目, 未列出的項目則視為開放,而且不可增加保留項目。整體而言, TPP會員開放的項目比在WTO架構下更多,舉例如附件1(簡報第 35頁)。. TPP會員仍有權保留較敏感的服務業項目,舉例如附件2(簡報第 36頁)。. 11.
(12) 參、TPP協定特色(5/14) 三、開放國內政府採購市場 墨西哥、智利、秘魯、澳洲、馬來西亞、越南及汶萊等7國本來 不是WTO政府採購協定(GPA)會員,不須開放政府採購市場, 但在TPP下承諾開放中央機關採購貨品、服務及工程等市場給其 他會員,例如:智利、馬來西亞、越南承諾開放大部分的工程 服務市場。 美國、加拿大、紐西蘭、新加坡及日本等5國為WTO GPA會員, 已經互相開放政府採購市場,但部分會員在TPP下承諾進一步開 放,例如:加拿大開放批發、電信服務等;日本開放餐飲、管 理顧問服務等。. 12.
(13) 參、TPP協定特色(6/14) 四、新增並強化經貿政策規範 TPP有30個章節,包含一般自由貿易協定中常見的貨品貿易、服 務貿易、貿易救濟措施等。 納入當前國際經貿重要的新議題,且WTO尚未有具體規範者 (WTO-Extra),如:勞工、環境、電子商務、中小企業、政府控 制事業及指定獨占事業、法規調和、透明化及反貪腐、發展、合 作與能力建構。 另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技術性貿易障礙、投資、 智慧財產、政府採購、服務貿易等章節,較WTO進一步規範相 關內容(WTO-Plus)。. 13.
(14) 參、TPP協定特色(7/14) 五、開創時代新規範(1/2) 例如: 貨 不可限制「再製品」之進出口(§ 2.11)。 品 原產地:鼓勵製造商、進出口商自行簽具原產地證明書(§ 3.20)。 對於故意破解防盜拷措施且有商業利益的行為,科以刑責 智 (§18.68) 。 財 著作權保護期間自著作人身故後50年延長為70年(§18.63)。 權 對進口及國內使用仿冒商標的標籤及包裝行為,科以刑責 (§18.77)。. 電 不得強制要求廣泛商業化的軟體擁有者提供原始編碼(§ 14.17.1)。 子 不得強制要求外國業者將電腦伺服器及資料中心設在本國 (§14.13.2)。 商 務 商業訊息(如電子郵件)寄送者須提供消費者「拒絕接收」,或 「同意接收」選項,對於未遵守的寄送者須有追訴的管道 14 (§14.14)。.
(15) 參、TPP協定特色(8/14) 五、開創時代新規範(2/2) 服 務 貿 易. 環 境. 不得要求設立辦事處或任何企業型態,作為在本國境內執業的 條件。(§10.6) 對於服務貿易提供者申請證照及資格審查時要符合透明化, 明 定處理時程表,受理申請進度查詢,駁回申請案時應敘明理由, 並提供補件機會。(§10.8) 應以量化標準制定郵政專營權範圍,如以價格或重量計算。 (附件10-B). 致力解決對環境商品與服務之潛在性貿易障礙,透過雙邊與多 邊合作計畫解決全球貿易相關的環境挑戰。 (§20.18) 明文規定公眾參與內容包含程序、機會以及意見提交;影響環 境事宜可透過對話、資訊交換、諮商、資深代表諮商、部長級 諮商及爭端解決等方式處理(§20.9、§20.20、§20.21、§20.22、 §20.23)。 15.
(16) 參、TPP協定特色(9/14) 六、提高對政府作為透明化與反貪腐要求(1/3) 制定透明化與反貪腐章明確規範政府透明化作為 強化法規制定程序的透明化、參與義務及正當法律程序。如: 可能影響貿易或投資的規定提供利害關係人60天評論期。 依據《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制定打擊反貪腐措施、促進公務 員廉正、增進私部門(特別是中小企業)及社會參與等規範,降低 因貪腐等不正當手段對貿易及投資之不公平競爭,並要求會員 應有效執行其法律上相關措施。. 16.
(17) 參、TPP協定特色(10/14) 六、提高對政府作為透明化與反貪腐要求(2/3) 針對議題別另訂透明化條款 透明化條款: 規定透明化義務於關務行政及貿易便捷化、貿易救濟、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 防疫檢疫措施(SPS)、技術性貿易障礙(TBT)、投資、跨境服務貿易、金融、商 務人士短期入境、電信、競爭政策、政府控制事業及指定的獨占企業、智慧財 產權等章節。. 技術性貿易障礙 提供利害關係人60日評論期鼓勵延長至90日。. 商務人士短期入境: 確保簽證及許可證申請程序透明,包括應通知申請人核發結果、上網公告對外 人短期進入的相關規定及申請表格等。 17.
(18) 參、TPP協定特色(11/14) 六、提高對政府作為透明化與反貪腐要求(3/3) 針對議題別另訂透明化條款 金融服務 應訂定法規事前通知、評論及回應之機制。. 政府控制事業: 應公布政府控制事業清單,並要求每年更新。. 環境與勞工: 針對環境及勞工相關政策,提供利害關係人表達意見之機會,並應適時以書面 回應。. 18.
(19) 參、TPP協定特色(12/14) 七、擴大民營企業的商業活動空間(1/3) 例如: 會員間可要求提供對於政府控制事業提供的補助金、貸款等援助 資訊,而且這些援助不能影響會員業者的競爭。 採用價格或重量來界定郵件專營權,一定價格或重量以上者民間 快遞業者可自由經營。 會員要成立公開網站,協助中小企業了解並利用TPP協定,網站 包含的資訊如協定本文、關稅減讓表、特定產品原產地規則、關 務規定、檢驗檢疫規定、外國投資規定、勞動規定等。. 19.
(20) 參、TPP協定特色(13/14) 七、擴大民營企業的商業活動空間(2/3) 透過藥品專利資料庫的建立,揭露已上市藥品的資訊,學名藥廠 可藉由已登載之專利訊息,判斷自家產品有無侵權可能。 保護為了申請上市許可而提交的相關資料(如:成分、動物實驗、 人體試驗等),以鼓勵研發新藥。 政府審查過程所生的遲延,應透過延長專利權期間的方式加以補 償。. 20.
(21) 參、TPP協定特色(14/14) 七、擴大民營企業的商業活動空間(3/3) 電信: 促進國際漫遊費率合理化及透明化,使消費者享用較便宜的國際漫遊價格;確 保締約國的公眾電信業者可與境內的市場主導者網路互連;提供國際海纜市場 主導者無差別待遇的連結內陸傳輸設施。. 商務人士短期入境: 簽證、許可證申請程序透明,應通知申請人結果,不予核發時,亦應通知申請 人;對外人短期進入的相關規定及申請表格應在網站上公告。. 金融服務: 不得對高階經理人要求特定國籍,亦不得限制該國國民或居民擔任董事會成員 的最低比例;應訂定法規事前通知、評論及回應之機制;為加速保險業者提供 服務,原則上不得對保險商品要求審查或許可。 21.
(22) 肆、臺灣加入TPP的效益. 22.
(23) 肆、臺灣加入TPP的效益(1/7) 一、可擴大我國產品在TPP會員的市場機會 1. 可降低我出口越南、美國、澳洲與馬來西亞的關稅障礙(5%以上)。 以2013-2015年為例,平均約有42億美元的工業產品在越南市場 面臨高關稅障礙,其次為美國(27.35億美元)、澳洲(16.65億美元) 與馬來西亞(14.68億美元) 。 2. 另因TPP許多國家的經濟在近年來都有相當不錯的表現,因此有 很大的市場商機,例如越南在紡織、一般化學、機械、重機電及 電線電纜方面、美國在運輸工具、家電及電子資訊產品方面、澳 洲在機械、生技醫藥方面、馬來西亞在鋼鐵金屬、一般化學方面。 3. 臺灣的農產品有很大的海外市場,臺灣蝴蝶蘭、毛豆、鴨蛋、魷 魚、鮪魚、吳郭魚、香蕉、番石榴、馬拉巴栗及菇類等農產品都 有海外商機。 23.
(24) 肆、臺灣加入TPP的效益(2/7) 二、創造更優良的投資環境 1. 使我國經貿往來對象更多元化,確保我國在亞太供應鏈的關鍵 地位,有利吸引外商在臺灣的投資。 2. 促進國內法規與國際接軌、增加我國經商環境的正面形象,有 利吸引海外及國內投資並提升我國長期競爭力。. 3. 透過關稅減免、服務業開放、消除非關稅貿易障礙等自由化措 施,可降低經商成本,增加全球企業前來臺灣之誘因。 4. 投資者與地主國爭端解決機制(ISDS)為投資者提供當地國內司 法外之救濟管道,使投資更有保障。. 24.
(25) 肆、臺灣加入TPP的效益(3/7) 三、強化政府規範的透明化與反貪腐 1. 依據TPP,法規措施變動時,要有法規影響評估而且提供60天評 論期,以蒐集並納入利害關係人意見,達成透明化及強化公共溝 通。 2. 確保簽證及許可證申請程序透明,包括應通知申請人核發結果、 上網公告對外人短期進入的相關規定及申請表格等。 3. 我國雖已透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貪汙治罪條例》規範 及懲處貪腐,並通過施行法落實《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未來 TPP協定可更進一步推動企業、公民社會、非政府組織等私部門 合作,參與預防及打擊貪腐行為。. 25.
(26) 肆、臺灣加入TPP的效益(4/7) 四、有助中小企業走向國際市場 1. 會員將成立公開網站,協助中小企業了解並利用TPP協定。 2. 政府於加入TPP前所進行之結構性改革及TPP中小企業專章,有 助於中小企業參與全球供應鏈;累積原產地規則、貿易便捷化、 食品安全與動植物檢疫等資訊及技術交流,提昇生產競爭力與 出口商機。 3. 我國身為亞太供應鏈關鍵一員,加入TPP更有利於與各會員形成 密切之生產供應鏈合作關係,為我國中小企業帶來更多進入國 際市場的機會。. 26.
(27) 肆、臺灣加入TPP的效益(5/7) 五、促進私人企業在公平基礎上與政府控制事業競爭 1. 政府控制事業之商業活動須遵守商業考量及不歧視原則,並透 過透明化義務,營造更公平的競爭環境。我國企業可藉此在海 外市場取得更公平之競爭地位。 2. 改善我國政府控制事業之治理結構,強化與國際規範之接軌, 因而提升國內經濟效率及對外資之吸引力。. 27.
(28) 肆、臺灣加入TPP的效益(6/7) 六、促進並擴大對環境之保護 1. 包含保存生物多樣性、防範外來入侵物種、消除對過度漁撈給 予補貼、打擊非法野生動植物貿易等環境新議題。 2. 要求執行多邊環境協定,例如《關於消耗臭氧氣層物質蒙特婁 議定書》、《防止船舶汙染國際公約之1978年議定書》及《瀕 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到建立公眾參與平台、鼓勵 「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等環 境倡議,有助於提升我國生態安全之落實,並提高我國對國際 生態體系維護之貢獻。 3. 透過會員間發展環境商品與服務之雙邊與多邊合作計畫,可讓 更多資源挹注在環境商品與服務產業,提昇技術及最佳可行技 術之採用,以改善環境品質。 28.
(29) 肆、臺灣加入TPP的效益(7/7) 七、落實並提升對勞工之保障 1. 遵循國際勞動組織(ILO)中相關勞工權利:(1) 結社自由及集體協 商權;(2) 消除強迫或強制勞動;(3) 廢止童工、禁止最惡劣形 式之童工、及其他對兒童及未成年勞工之保障;(4) 消除就業與 職業歧視等;(5) 與最低工資、工時及職業安全衛生相關可接受 之工作條件。 2. 針對勞工相關政策,提供利害關係人表達意見之機會,並適時 以書面即時回覆。另鼓勵企業於勞工議題上,自願採行「企業 社會責任」之行動。. 29.
(30) 伍、我國加入TPP所做的工作. 30.
(31) 伍、我國加入TPP所做的工作(1/3) 1. 檢視與調整影響評估報告 影響評估報告分總體面【社會、經濟、環境、人權、少數族群、文化、國家安全及性別工 作平等】及部門/議題面【農業、工業、服務業(金融、電信、工程、建築、教育、自然人 移動、船舶運送、郵政、法律)、法規體制或跨議題項目(智慧財產權、政府採購、消費者 權益、政府控制事業、健康、電子商務、勞工、非關稅措施等】,逐項邀集專家學者與主 政單位開會討論據以修改,陳行政院檢視確認後續修改方向,並視談判進展適時對外公布 。. 2. 持續修改與協定有落差之法規 (1)第一波法規落差檢視之待修法項目: 已生效施行: 增訂遠洋漁業條例、修改經營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漁業法部分條文等3 項。 立法院審議中:修改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藥事法、農藥管理法、郵政法、專利法、著 作權法、植物品種及種苗法、商標法部分條文8項。 行政院秘書長已於105年9月5日函釋各機關研擬之法規命令草案或與貿易、投資或智 慧財產權有關之法律草案,自本年10月1日起,應至少公告周知60日。 部會審議中: 修改數位通訊傳播法。 (2)彙整各部會就如何調整行政命令落差之步驟、作法及所需時間進行盤點。 31.
(32) 伍、我國加入TPP所做的工作(2/3) 3. 對外遊說 針對美國、日本、澳洲等重點國家關切之雙邊議題,可優先處理部分進 行協調,並安排出訪美國、日本、新加坡,拜會負責國際經貿事務及 TPP高階官員,聽取建言直接建立溝通管道。. 4. 對內溝通 各部會持續就業管領域與各自之利害相關人,經濟部於本年1月成立「 TPP溝通專案辦公室」並積極瞭解業者及產業公協會關切事項,業者多 數呼籲應增加TPP相關議題在全民的知曉度,盼儘早加入TPP,建議政 府亦不可忽略相關配套措施。. 32.
(33) 伍、我國加入TPP所做的工作(3/3) 我國更多關於TPP資訊請詳下列網站: • 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專網 http://www.tpptrade.tw/. • 「TPP來面對」FB粉絲專頁 http://m.facebook.com/taiwantpp/. • TPP關稅減讓查詢系統 http://tpp.taiwantrade.com/. 33.
(34) 附件. 34.
(35) 附件1、服務業市場進一步開放項目 整體而言,TPP會員開放的項目比在WTO架構下更多,如: 1. 澳洲:外國法律及國際法律諮詢、廢水及廢棄物管理、機場經營、 地勤等服務業。 2. 加拿大:普通航空、機場經營、航空地勤等服務。 3. 日本:放寬電信外資比例限制、再保險、轉再保險業務及保險附屬 服務等。 4. 馬來西亞:會計師、記帳士、電腦及相關服務、研發、會議與展覽、 配銷等服務業,及放寬國際海運外資持股比例。 5. 紐西蘭:外國法律諮詢、商務稅務諮詢、綜合工程、海運代理、貨 物裝卸、通關、貨運站等服務業。 6. 美國:外國法律諮詢(如放寬路易斯安那州、新墨西哥州、亞利桑那 州之限制等)、研發與發展、高等教育、快遞服務業。 7. 越南:配銷、加值電信、貨運代理服務。 35.
(36) 附件2、服務業市場保留項目 會員仍有權保留較敏感的項目,如: 1. 美國限制專利律師須為美國公民或合法取得居留的外國人士擔任; 本國籍才能取得報關業務執照 2. 新加坡限制需在當地設立據點,才能提供人力仲介服務。 3. 加拿大、日本、紐西蘭及汶萊限制電信服務業外資比例 4. 各會員限制對國內各港口間內河航運的客貨運輸。 5. 馬來西亞限馬國公民或取得永久居留權者,才能以獨資或合夥方式 提供財務規劃服務。 6. 越南:限制海運貨運代理外資比例、限制須在當地設立據點才能提 供簿記服務。. 36.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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