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因應 COVID-19 醫療應變措施
111 年
10
月13
日修訂項目 醫療應變措施(111/10/13起) 檢驗方式
確診個案 收治
一、確診個案依傳染病防治法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或指定處所,施行隔 離治療或隔離等必要措施。
二、為因應社區發生流行疫情之收治/安置量能調度應變所需,執行輕重 症分流,分流收治於醫院、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及居家照護。
加強通報 採檢
一、病人、陪(探)病者及醫療照護人員如發現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 報定義之臨床條件(如:發燒、呼吸道症狀、嗅味覺異常、不明原因 腹瀉及醫師高度懷疑之社區肺炎等)、流行病學條件或符合疾病檢驗 條件者,應通報採檢。
二、為加強 COVID-19 疑似個案監測,不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 條件之肺炎或嗅覺、味覺異常、發燒/呼吸道症狀,但經醫師評估有 疑慮,認為有必要進行 SARS-CoV-2 檢驗者,可進行通報採檢。
抗原快篩/
可視需要加採 核酸檢驗
探病管制
一、全國醫院住院病人符合下列情形者,得開放探病:
(一) 收治於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包含 RCC)、精神科病 房、慢性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
(二) 身心障礙或病況危急者。
(三) 例外情形:
1. 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等,須由家屬陪同,或依法規須 家屬親自簽署同意書或文件。
2. 急診
、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
3.
病人病情惡化或病危探視。
4. 其他特殊原因,經評估有探病必要且經醫療機構同意。
二、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 1 時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 2 名訪客為 限,但例外情形之探病時段及訪客人數不在此限。
三、探病者應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自費家用快篩陰性證明。但探病者為
「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或「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 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 天(含)以上至 3 個月內」,得免 除篩檢。
家用快篩
住院病人 篩檢a
一、無症狀且無 TOCC 之新住院病人,於入院當日進行公費家用快篩;
病人於住院期間,醫院得依社區傳播風險及實務需求,於病人住院 後 3-5 天、定期每週、需執行侵入性處置或手術前、其他經醫師評 估有需要篩檢等情形,執行公費家用快篩。
二、無法自行採檢且無法由照顧者協助採檢之新住院病人,得以公費醫 用抗原快篩執行入院篩檢;2 歲(含)以下之新住院病人,得以公費醫 用抗原快篩或核酸檢驗執行入院篩檢。
三、住院病人若為「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 日(無症狀者適用)15 天(含)以上至 3 個月內」,得免除篩檢。住院 病人若為「經醫師評估無症狀且無 TOCC 之新生兒或早產兒」,無 須篩檢。
家用快篩
項目 醫療應變措施(111/10/13起) 檢驗方式
住院病人 之陪病者
管理
一、全國醫院住院病人之陪病人數以 1 人為限,但病人為兒童(12 歲以 下)、老人(65 歲以上)、身心障礙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照護需求者(如 行動不便、生活無法自理等),陪病人數上限為 2 人,其中一名以公 費篩檢b。
二、無症狀且無 TOCC 之住院病人之陪病者,於入院陪病當日進行家用 快篩。無法自行採檢且無法由照顧者協助採檢之陪病者,得以醫用 抗原快篩執行篩檢。每名住院病人之陪病者公費篩檢限 1 名b。 三、陪病者若為「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
(無症狀者適用)15 天(含)以上至 3 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家用快篩
醫療照護 人員管理
一、醫療照護人員應完成 COVID-19 疫苗接種,若出現 COVID-19 相 關症狀或 TOCC 評估有疑慮時,應即時就醫、通報並進行採檢。
二、前開醫療照護人員包含醫院員工(醫事及非醫事人員)、實習學生、外 包人員(常駐)、固定服務之志工等。
三、新進人員未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者,應於到職當日公費篩檢。
四、全國醫院之醫療照護人員及採檢人員,依社區及服務風險不同,定 期篩檢規定如下:
(一) 專責病房及採檢人員:應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未完成者應評估調 整職務內容。醫院得依社區傳播風險,每週定期進行公費篩檢。
(二) 急診、加護病房等高風險單位人員:應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未完 成者應每週定期進行公費篩檢。醫院得依社區傳播風險,每週定期 進行公費篩檢。
(三) 其餘單位人員:應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未完成者應每週定期進行 公費篩檢。
五、得免除篩檢條件: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 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 天(含)以上至 3 個月內。
六、為強化未完整接種疫苗人員之健康監測,醫療院所應完整調查及掌 握未施打疫苗原因及列冊追蹤。
家用快篩
自主防疫者 就醫篩檢c
一、無症狀之門(急)診病人,得於提供醫療照護前進行 1 次公費抗原快 篩(含家用快篩)。
二、無症狀之住院病人,住院期間以不離開病室為原則,如需至病室以
外地點進行檢查治療時,於當日離開病室前進行 1 次公費抗原快篩 (含家用快篩),並依檢驗結果採取適當防護措施。自主防疫期滿後,
如仍有住院需求,建議於期滿時進行 1 次公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 篩)。
三、病人若為「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或「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 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 天(含)以上至 3 個月 內」,得免除篩檢。
【門(急)診病 人篩檢】
抗原快篩 (含家用快篩)
【住院病人篩 檢】
抗原快篩 (含家用快篩)
項目 醫療應變措施(111/10/13起) 檢驗方式
急診病人及 陪病者篩檢
一、急診留觀達 24 小時(含)以上之病人及其陪病者,得進行 1 次家用快 篩。無法自行採檢且無法由照顧者協助採檢之急診病人及陪病者,
得以醫用抗原快篩執行篩檢;2 歲(含)以下急診病人,得以醫用抗原 快篩或核酸檢驗執行篩檢。病人篩檢費用以公費支應;每名病人之 陪病者公費篩檢限 1 名。
二、急診病人及陪病者若為「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 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 天(含)以上至 3 個月內」,得免除篩 檢。急診病人若為「經醫師評估無症狀且無 TOCC 之新生兒或早產 兒」,無須篩檢。
家用快篩
a. 精神科日間留院之病人比照住宿式及社區式照護機構定期篩檢執行方式及期程,每週定期進行公費家用快篩 1 次。
b.於醫院陪病期間,如住院病人因醫療需求轉入他病房(如:加護病房)致陪病者無法陪病而離院兩晚(含)以上,返 回醫院陪病日得視同入院篩檢,檢驗費用由公費支應。
c. 依據「自主防疫期間接受醫療照護時之感染管制措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