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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學年度北三區高級中等學校適性轉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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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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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學年度北三區高級中等學校適性轉學簡章

109 年 11 月 2 日經 109 學年度北三區高級中等學校適性轉學委員會訂定通過

一、依 109學年度北三區高級中等學校適性轉學實施計畫及109學年北三區區高級中 等學校適性轉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決議辦理。

二、承辦學校:

臺北市立景美女子高級中學 三、缺額調查:

編號 校名 科組 名額 備註

1 臺北市私立金甌女子高級中學

普通科 2 應用英語科 2 應用日語科 2 多媒體設計科 2 觀光事業科 2 商業經營科 2 2 臺北市私立開平餐飲職業學校 餐飲管理科 5

餐飲管理科 10 進修部

合計招生名額 27

四、申請之資格及條件:

凡就讀本區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學生(國中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實用技能 學程、適性輔導安置及進修部之學生除外)因學習適應(性向、興趣)問題者,得報 名申請。

五、申請原則:

每一學生僅可申請一所學校,並限一科報名,且以一次為限。原則如下:

(一) 原就讀普通高中學校之學生可選擇申請私立綜合高中學校報名 (二) 原就讀綜合高中學校之學生可選擇申請私立普通高中學校報名。

(三) 原就讀普通高中、綜合高中之學生可選擇申請與原就讀不同之私立技術型高 中學校專業科報名。

(四) 原就讀技術型高中學校專業科之學生可選擇申請與原就讀不同私立技術型高 中學校專業科報名。

(五) 原就讀技術型高中學校專業科之學生可選擇申請與原就讀不同私立普通高中、

綜合高中學校報名。

六、申請日期與程序:

(一)報名日期:自109年 12月 14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09 年12月 31日下午16

時止。

(二)報名地點:臺北市立景美女子高級中學教務處(地址:臺北市文山區木新路3段

312號)。

(三)應繳文件:學生申請適性轉學時,應檢附文件如下:

1.經家長(監護人)同意簽名之申請書(如附表一)與讀書計畫(如附件二)

2.經導師及輔導教師簽名之適性輔導資料表(含高中職適性輔導相關資料,如附 件三),其內容包括生活、學習及生涯等輔導。

3.第一學期歷次期中評量成績單 4.獎懲紀錄表

(2)

2

七、面試時間與地點:

110年1月7日(星期四)下午16時前於臺北市立景美女子高級中等學校網頁公告。

八、審查程序與錄取方式:

(一)本會依本簡章所訂報名學生應檢附之文件,進行書面審查,並實施面談。

(二)符合資格之報名學生人數超過學校缺額者,採超額比序方式錄取,比序順序 如下:

適性輔導資料讀書計畫面談成績歷次期中評量成績平均分數(取到小 數點第2位,第3位以四捨五入進位)。

(三)若經超額比序至最後順次仍相同時,則參考報名學生在校成績,順序為國語 文英語文數學。

(四)審查結果通過者,由本會公告錄取名單。

九、放榜:

110年1月13 日(星期三)下午16時前於臺北市立景美女子高級中學學校網頁。

十、申請複查:

報名學生對審查結果有異議者,應由學生或家長填寫「結果複查申請書」(如附件 四)於 110年1月14 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親自向本會申請複查(不受理郵寄申 請);複查結果,由本會轉知學生。

十一、申訴:

報名學生個人及家長若有疑義事項,得以書面提出申訴。

(一)申請日期:110年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6時前。

(二)申請手續:由學生或家長填寫「學生申訴書」(如附件五),親自向本會提出申 訴。

(三)本會於收到申訴書後,經「申訴及緊急事件危機處理專案小組」研議後,以書 面函覆。

十二、報到:

110年 1月 20日(星期三)17時前,至各錄取學校辦理報到,逾期取消錄取資格。

十三、注意事項:

(一)凡經錄取後,學生須於規定期限內辦理報到手續,已報到之學生不得申請轉 回原學校或再申請轉學,請申請者,審慎評估。

(二)錄取學生已修習及格之科目及學分,經審查符合課程要求,得列抵免修學分,

其審查及學分抵免規定,由各校訂之。

(三)依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科技 校院繁星計畫」規定推薦報名資格需全程就讀同一學校,凡參加適性轉學錄取 學生不得參加前述之推薦甄選。

(四)以國中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實用技能學程、適性輔導安置及進修部 之學生,不得申請。

(五)學生因獎懲規定而須轉換環境者,不得申請。

(六)學生因生活適應(家庭遷徙)原由申請者,請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 辦法第14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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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109 學年度北三區高級中等學校適性轉學 申請書

學 生 基 本 資 料

姓 名

別 □男 □女 聯絡電話

出生

年月日 年 月 日 身分證 統一編號 緊急

聯絡人

關 係

緊急 聯絡電話

戶籍地址 電話

居住地址 電話

現 在 就讀學校

科 別

科 ( 組 )

別 班級

申請轉學

學校科(組)別 學校: 科(組)別:

家長或監護人 意見

家長或監護人同意簽章:

轉 學 原 因

□生 活 適 應(家 庭 遷徙)

□學 習 適 應

□其他

檢 附 資 料

□ 經導師及輔導教師簽名之適性輔導資料表

□ 讀書計畫(以A4格式繕打,內容至少包含轉學動機、補修學分規劃、在校學習規劃 及未來規劃等)

□ 其他

就 讀 學 校( 請 核 章)

導師: 電話: 學務主任:

輔導教師: 電話: 輔導主任:

註冊組長: 教務主任: 校長:

審查 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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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109 學年度北三區高級中等學校適性轉學 讀書計畫

學校: 姓名:

轉 學 動 機

補 修 學 分 規 劃

學 習 規 劃

未 來 規 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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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附件三】

109 學年度北三區高級中等學校適性轉學 輔導資料表

學 生 資料

姓 名 性 別 □男 □女 聯絡電話

就讀學校 科(組)別 班 級 申請轉學

學校科(組)別 學校: 科(組)別:

檢附 資料

□相關測驗名稱(請依序列出並檢附測驗結果):

□其他可檢附資料(請依序列出並檢附相關表單):

學生 適性 輔導 紀錄 摘要

□適性輔導紀錄摘要,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導師:

導師簽名:

2.輔導教師:

輔導教師簽名:

綜合

評估 輔導人員簽名:

填表說明:

1. 相關測驗名稱,請填寫申請學生於高一受測之相關測驗名稱,並請附上該生之測驗結 果影本以供審查。

2. 其他可檢附資料,可提供申請學生其他非測驗但可呈現學生適性轉學之相關資料,並 需附上該資料之紙本(或影本)以供審查。

3. 綜合評估欄位,請主責申請學生之輔導人員,待本申請表其他欄位皆填寫完成,且均 附上各相關紙本後,填寫綜合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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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109 學年度北三區高級中等學校適性轉學 結果複查申請書

學生姓名 原就讀學校

身分證

統一編號 聯絡人 關係:

聯絡電話 日:( ) 夜:( ) 手機:( ) 聯絡地址

※請正楷填寫報名學生本人之詳細通訊處

□□□

審查結果

□未錄取

□錄取,錄取學校:

錄取科別:

申請複查原因

申請複查日期 ○○年 月 日 申請人簽章

說明:

1.由學生或家長填寫複查申請書,親自向本會申請(不受理郵寄申請)。

2.複查時繳交複查手續費新台幣○○元整。

「審查結果通知書」影本浮貼處

(如未收到者請附身分證正面影本,並請貼牢,超出頁面請自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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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109 學年度北三區高級中等學校適性轉學 申訴書

學生姓名 性 別 □ 男 □ 女

身分證 統一編號

原就讀 學校

分發結果 □未錄取

□錄取, 學校 科

通 訊 處

※請正楷填寫報名學生本人之詳細通訊處

□□□□□ 聯

絡 電 話

住家:

手機:

申訴事由:

說明:

申訴人 (簽章) 申訴日期:○○年 月 日

家長

(監護人) (簽章) 申 訴 人

與學生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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