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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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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育部 104 年 2 月 16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40018417 號函備查 教育部 104 年 2 月 16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40018417D 號函核定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4 年 1 月 6 日南市教課(一)字第 1031228319 號函核定

104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簡章

承辦學校:臺南市立土城高級中學

校 址:709 臺南市安南區安中路五段 265 號 聯絡電話:06-2577014

傳 真:06-2577573

網 址:http://wp.tcjh.tn.edu.tw/

104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 編印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2 月

(2)

重要時程表

項 目 日 期 地點、摘要說明

簡章下載 104 年 04 月 1 日(星期三)起

不另行發售紙本簡章,請自行於 http://www.tncvs.tn.edu.tw/104open/

(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 員會網站)免費下載使用

報名日期 104 年 06 月 01 日(星期一)至

104 年 06 月 05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 逕向所就讀之學校報名 錄取公告 104 年 06 月 07 日(星期日)

上午 11 時 原就讀之學校

結果複查 104 年 06 月 08 日(星期一)

中午 11 時前 原就讀之學校

報到日期 104 年 06 月 08 日(星期一)

上午 9 時至 11 時 原就讀之學校

備取報到 104 年 06 月 09 日(星期二)

上午 9 時至 11 時 原就讀之學校

已報到學生聲明放 棄錄取資格期限

104 年 06 月 09 日(星期二)

中午 12 時前 逕向原就讀之學校辦理

申訴期限 104 年 06 月 09 日(星期二) 中午 12 時前

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免試入學委員會)

※注意:

一、本時程表如有變動,以相關公告為準。

二、各項作業方式請詳閱本簡章。

三、104 學年度入學相關資訊查詢:

1、104 年國中畢業生適性入學宣導網站

http://adapt.k12ea.gov.tw

2、12 年國教 580 (我幫您) APP

請於行動裝置上利用 Google Play (Android) 或 Apple Store (iOS) 搜尋「12 年 國教 580 (我幫您)」後安裝。

(3)

目 錄

※重要時程表 (封面內頁)

※104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招生學校一覽表

※104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簡章

壹、依據 ... 1

貳、承辦學校 ... 1

參、報名資格與辦法 ... 1

肆、招生名額... 1

伍、錄取方式 ... 2

陸、超額比序方式 ... 2

柒、錄取公告 ... 2

捌、成績複查 ... 2

玖、報到入學... 2

拾、放棄錄取資格... 3

拾壹、申訴 ... 3

拾貳、其他 ………... 3

拾參、直升入學招生名額一覽表 ………... 5

附錄一 104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各種身分學生應繳證明文件表 …...10

附錄二 各特殊身分學生升學優待標準……….…11

附表一 104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報名表………...15

附表二 104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錄取通知單………...17

附表三 104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已報到學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19

附表四 104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結果複查申請書... 21

附表五 104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學生申訴書 ... 23

(4)

104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招生學校一覽表

序號 學校代碼 招生學校名稱 頁碼

1 110328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

5

2 111313 臺南市私立南光高級中學

5

3 111318 臺南市私立鳳和高級中學

5

4 111320 臺南市私立港明高級中學

5

5 111321 興國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興國高級中學

5

6 111322 臺南市私立明達高級中學

6

7 111323 方濟會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黎明高級中學

6

8 114306 臺南市立大灣高級中學

6

9 114307 臺南市立永仁高級中學

6

10 211301 臺南市私立長榮高級中學

6

11 211304 天主教聖功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天主教聖功女子高級中學

6

12 211310 臺南光華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光華高級中學

7

13 211315 臺南市私立瀛海高級中學

7

14 211317 臺南市私立崑山高級中學

8

15 211318 臺南市私立德光高級中學

8

16 211320 慈濟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慈濟高級中學

8

17 213303 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

9

18 213316 臺南市立土城高級中學

9

(5)

104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簡章 壹、依據

一、總統 102 年 7 月 10 日華總一義字第 10200131151 號令公布「高級 中等教育法」 。

二、教育部 103 年 09 月 12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30083939B 號令修正 發布之「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 。

三、教育部 103 年 9 月 12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30093905B 號令訂定發 布之「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訂定應遵行事項」 。

四、教育部 103 年 9 月 12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30093905B 號令訂定發 布之「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訂定應遵行事項」 。

五、教育部 103 年 10 月 30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30118128D 號函備查 之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

貳、承辦學校

主辦學校: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104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 試入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承辦學校:臺南市立土城高級中學

參、報名資格與辦法

一、報名資格:臺南區設有國中部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國中部三年 級學生,於畢業前在該校就讀滿一學年以上者,可報名直升該校 高中部。

二、報名時間:104 年 06 月 01 日(星期一)至 05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

三、報名地點:各就讀學校教務處註冊組。

四、報名手續:

(一)填寫直升報名表(附表一,本簡章第 15 頁)。

(二)親自至學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肆、招生名額

一、各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之招生名額,請參閱簡章第 5 頁至第 8 頁「直升入學招生名額一覽表」 。

二、各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正備取)錄取報到後之缺額 (含報到後放

棄錄取資格),納入免試入學招生名額。

(6)

伍、錄取方式

一、學生報名人數未超過學校直升入學招生名額時,全額錄取。

二、當報名人數超過學校直升入學招生名額時,採超額比序方式擇優 錄取,若經超額比序後仍超額時,不予抽籤,逕報各該主管機關 核准,增加名額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理。

陸、超額比序方式

一、超額比序方式依據 104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 比序方式辦理。

二、報名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依「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 業要點」及「臺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 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進行超額比序。依下列同分比序順序依 序比較之:(1)總積分(2)志願序(3)國中教育會考總積分(4)體適 能(5)社團參與(6)獎勵紀錄(7)服務學習(8)競賽成績(9)幹部任 期(10)會考加註標示(11)寫作測驗。

三、當總積分相同,經濟弱勢學生(低收入戶子女)優先錄取,餘再依 本區免試入學作業要點同分比序順序依序比較之。

柒、錄取公告

一、公告時間:104 年 06 月 07 日(星期日)上午 11 時由各學校公告該 校直升入學錄取及備取名單(備取名額由各校招生委員會自行訂 定)。

二、公告地點:各學校公布欄及學校網站。

捌、成績複查

報名學生或家長對錄取結果有疑義時,由學生或家長於 104 年 06 月 08 日(星期一)中午 11 時前,直接向各校申請複查(附表四,本簡章第 21 頁),逾期不予受理。

玖、報到入學

一、報到時間:104 年 06 月 08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 11 時。

二、錄取學生應於規定時間持「錄取通知單」(附表二,本簡章第 17

頁)向各校辦理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7)

三、備取報到:各校於 104 年 06 月 08 日(星期一)上午 11 時後仍有缺 額時,由各校依序通知備取生於 104 年 06 月 09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至 11 時辦理報到。

拾、放棄錄取資格

已報到之學生應於 104 年 06 月 09 日(星期二)中午 12 時前填具本簡章 所附之「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附表三,本簡章第 19 頁) ,由學生或 家長親送至學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放棄錄取資格後,始得報名參加免 試入學或其他入學管道。

拾壹、申訴

報名學生個人及家長若有疑義事項,應以書面提出申訴。

一、申請日期:104 年 06 月 09 日 (星期二) 中午 12 時前。

二、申請手續:由學生或家長填寫本簡章所附之「直升入學學生申訴 書」 (附表五,本簡章第 23 頁),以限時掛號郵寄至 104 學年度臺 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 校,地址:702 臺南市南區健康路一段 327 號、電話:06-2617123 轉 513)提出申訴。

三、本會於收到後,經申訴案件處理小組討論研議後,以書面函覆。

拾貳、其他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審議辦理。

(8)
(9)

拾參、直升入學招生名額一覽表

序 號

學校代

碼 學校名稱

部 別 上 課 時 段

科 別

學 校 科 組 代 碼

性 別

直升 錄取 名額

外加名額 身心

障礙

原住 民 各

科 名 額

總 計 名 額

各 科 名 額

總 計 名 額

1 110328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 校址:744 臺南市新市區三 舍里大順 6 路 12 巷 6 號 電話:06-5052916 網址:

http://www.nnkieh.tnc.edu.tw 日 間 部

普 通 科

101 不

限 15 1 1 1 1

2 111313

臺南市私立南光高級中學 校址:730 臺南市新營區中 興路 62 號

電話:06-6335408 網址:

http://www.nkhs.tnc.edu.tw

日 間 部

普 通 科

101 不

限 146 3 3 3 3

3 111318

臺南市私立鳳和高級中學 校址:736 臺南市柳營區中 山東路二段 1330 號

電話:06-6223208 網址:

http://www.fhsh.tnc.edu.tw

日 間 部

普 通 科

101 不

限 88 2 2 2 2

4 111320

臺南市私立港明高級中學 校址:723 臺南市西港區慶 安路 229 號

電話:06-7952025 網址:

http://www.kmsh.tnc.edu.tw

日 間 部

普 通 科

101 不

限 292 6 6 6 6

5 111321

興國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興 國高級中學

校址:730 臺南市新營區大 同路 86 號

電話:06-6352201 網址:

http://www.hkhs.tnc.edu.tw

日 間 部

普 通 科

101 不

限 292 6 6 6 6

(10)

序 號

學校代

碼 學校名稱

部 別 上 課 時 段

科 別

學 校 科 組 代 碼

性 別

直升 錄取 名額

外加名額 身心

障礙

原住 民 各

科 名 額

總 計 名 額

各 科 名 額

總 計 名 額

6 111322

臺南市私立明達高級中學 校址:737 臺南市鹽水區橋 南里忠孝路 73 號

電話:06-6521178 網址:

http://www.mdsh.tnc.edu.tw

日 間 部

普 通 科

101 不

限 76 2 2 2 2

7 111323

方濟會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 黎明高級中學

校址:721 臺南市麻豆區磚 井里 141 號電話:06-5717123 網址:

http://www.lmsh.tnc.edu.tw

日 間 部

普 通 科

101 不

限 180 4 4 4 4

8 114306

臺南市立大灣高級中學 校址:710 臺南市永康區文 賢街 68 巷 1 號

電話:06-2714223 網址:

http://www.dwhs.tn.edu.tw

日 間 部

普 通 科

101 不

限 75 2 2 2 2

9 114307

臺南市立永仁高級中學 校址:710 臺南市永康區忠 孝路 74 號

電話:06-3115538 網址:

http://www.yrhs.tn.edu.tw

日 間 部

普 通 科

101 不

限 40 1 1 1 1

10 211301

臺南市私立長榮高級中學 校址:701 臺南市東區林森 路二段 79 號

電話:06-2381711 網址:

http://www.cjshs.tn.edu.tw

日 間 部

普 通 科

101 不

限 165 4 4 4 4

11 211304

天主教聖功學校財團法人臺 南市天主教聖功女子高級中

校址:704 臺南市北區北園 街 87 巷 64 號

電話:06-2740126 網址:

http://www.skgsh.tn.edu.tw

日 間 部

普 通 科

101 女 165 4 4 4 4

(11)

序 號

學校代

碼 學校名稱

部 別 上 課 時 段

科 別

學 校 科 組 代 碼

性 別

直升 錄取 名額

外加名額 身心

障礙

原住 民 各

科 名 額

總 計 名 額

各 科 名 額

總 計 名 額

12 211310

臺南光華學校財團法人臺南 市光華高級中學

校址:701 臺南市東區勝利 路 41 號

電話:06-2386501 網址:

http://www.khgs.tn.edu.tw

日 間 部

普 通 科

101 不

限 2 (1)

1

(1)

1 綜

合 高 中

109 不

限 2 (1) (1)

商 業 經 營 科

401 不

限 1 (1) (1)

餐 飲 管 理 科

408 不

限 2 (1) (1)

多 媒 體 設 計 科

430 不

限 2 (1) (1)

幼 兒 保 育 科

503 不

限 1 (1) (1)

流 行 服 飾 科

515 不

限 1 (1) (1)

13 211315

臺南市私立瀛海高級中學 校址:709 臺南市安南區長 溪路一段 76 號

電話:06-2568582 網址:

http://www.yhsh.tn.edu.tw

日 間 部

普 通 科

101 不

限 180 4 4 4 4

(12)

序 號

學校代

碼 學校名稱

部 別 上 課 時 段

科 別

學 校 科 組 代 碼

性 別

直升 錄取 名額

外加名額 身心

障礙

原住 民 各

科 名 額

總 計 名 額

各 科 名 額

總 計 名 額

14 211317

臺南市私立崑山高級中學 校址:704 臺南市北區開元 路 444 號

電話:06-2364408 網址:

http://www.kssh.tn.edu.tw

日 間 部

普 通 科

101 不

限 6 (1)

1

(1)

1 資

訊 科

305 不

限 2 (1) (1)

電 機 科

308 不

限 2 (1) (1)

美 工 科

316 不

限 2 (1) (1)

觀 光 事 業 科

407 不

限 2 (1) (1)

應 用 外 語 科( 英 文 組)

419 不

限 2 (1) (1)

15 211318

臺南市私立德光高級中學 校址:701 臺南市東區德光 街 106 號

電話:06-2894560 網址:

http://www.tkgsh.tn.edu.tw

日 間 部

普 通 科

101 不

限 176 4 4 4 4

16 211320

慈濟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慈 濟高級中學

校址:708 臺南市安平區建 平五街 111 號

電話:06-2932323 網址:

http://www.tcsh.tn.edu.tw

日 間 部

普 通 科

101 不

限 105 3 3 3 3

(13)

序 號

學校代

碼 學校名稱

部 別 上 課 時 段

科 別

學 校 科 組 代 碼

性 別

直升 錄取 名額

外加名額 身心

障礙

原住 民 各

科 名 額

總 計 名 額

各 科 名 額

總 計 名 額

17 213303

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 校址:702 臺南市南區萬年 路 167 號

電話:06-2622458 網址:

http://www.nnjh.tn.edu.tw

日 間 部

普 通 科

101 不

限 40 1 1 1 1

18 213316

臺南市立土城高級中學 校址:709 臺南市安南區安 中路五段 265 號

電話:06-2577014 網址:

http://www.tcjh.tn.edu.tw

日 間 部

普 通 科

101 不

限 25 1 1 1 1

※以上招生科別及人數,如在報名前有增調科班時,以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公文為 準,並即在免試入學招生網頁(http://www.tncvs.tn.edu.tw/104open/

)

上公告更新,本簡 章不再發行勘誤表。

※備取名額由各校招生委員會自行訂定。

(14)

附錄一

104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各種身分學生應繳證明文件表

各種身分別 應繳證明文件

低收入戶生 中低收入戶生

持有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並應檢附 戶口名簿影本。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 失業給付者

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 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報名 日期為準)。

身心障礙生

持有下列證明之一者:

1.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2.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 為身心障礙,應安置就學之證明文件。

原住民生

1.報考資格之審查,本會得連結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電子查驗 系統,取得當事人戶籍資料,作為辨識、審查之依據。

2.本會未能連結前項電子查驗系統,或原住民身分尚待查驗時,

得要求當事人提供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申請之其他戶 籍資料證明文件。

僑生 僑務委員會僑生輔導室核發報名本年度高中高職五專入學之僑

生身分證明。

蒙藏生

1.蒙藏委員會核發之族籍證明。

2.蒙語或藏語甄試合格證明。

3.戶口名簿影本。

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 員子女

1.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分發「國民中學」入學函件。

2.就讀學校成績單。

境外優秀科技人才子 女

1.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分發「國民中學」入學函件。

2.就讀學校成績單。

退伍軍人

1.軍官:國防部核准退伍證明文件。

2.士官、士兵:各主管總司令部核准退伍證明文件。

3.替代役:主管機關核准退役證明文件。

4.因殘免役或除役者:主管機關核准免役或除役證明文件。

5.退伍日期在 104 年 08 月 31 日(含) 以前並檢具「退伍時間證明」

文件者,准以退伍軍人身分報名。

海外臺灣學校、大陸

台商學校生 就讀學校成績單。

註:身心障礙生、原住民生、僑生、蒙藏生、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境外優秀科 技人才子女及退伍軍人,若具有兩種以上特殊身分者,應自行擇一繳驗該項證明文 件,審驗合格後,以該身分為優待依據。

(15)

附錄二 各特殊身分學生升學優待標準

特種身分別 升學優待標準 備註

身心障礙生

法規: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

一、參加免試入學者,其超額比序總積分加百分之二十五 計算。

二、身心障礙生依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進行比序。其外加 名額,以原核定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二計算,其計算 遇小數點時,採無條件進位法,取整數計算。但成績 總分或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相同,如訂有分項比序或 同分參酌時,經比序或同分參酌至最後一項結果均相 同者,增額錄取,不受百分之二限制。

原住民生

法規: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

一、參加免試入學者,其超額比序總積分加百分之十計算。

但取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者,超額比序總積 分加百分之三十五計算。

二、原住民生依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進行比序。其外加名 額以原核定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二計算,其計算遇小 數點時,採無條件進位法,取整數計算。但成績總分 或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相同,如訂有分項比序或同分 參酌時,經比序或同分參酌至最後一項結果均相同 者,增額錄取。

僑生

法規: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

一、參加免試入學者,其超額比序總積分加百分之二十五 計算。

二、僑生依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進行比序。其外加名額,

以原核定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二計算,其計算遇小數 點時,採無條件進位法,取整數計算。但成績總分或 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相同,如訂有分項比序或同分參 酌時,經比序或同分參酌至最後一項結果均相同者,

增額錄取,不受百分之二限制。

僑 生 不 得 申 請 就 讀 各 級 補 習 與 進 修 學 校,及其他 僅 於 夜 間、例假日 授 課 之 班 別。

蒙藏生

法規:蒙藏學生升學優待辦法修正總說明

一、參加免試入學者,其超額比序總積分加百分之二十五 計算。

二、蒙藏生依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進行比序。其外加名額,

以原核定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二計算,其計算遇小數 點時,採無條件進位法,取整數計算。但成績總分或 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相同,如訂有分項比序或同分參 酌時,經比序或同分參酌至最後一項結果均相同者,

增額錄取,不受百分之二限制。

政府派外工作 人員子女

法規: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返國入學辦法 一、加分優待規定:

(一)返國就讀一學年以下者,參加免試入學者,其超額比 序總積分以加百分之二十五計算。

(16)

特種身分別 升學優待標準 備註 (二)返國就讀超過一學年且在二學年以下者,參加免試入

學者,其超額比序總積分以加百分之十五計算。

(三)返國就讀超過二學年且在三學年以下者,加免試入學 者,其超額比序總積分以加百分之十計算。

二、政府派外工作人員子女依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進行比 序。其外加名額,以原核定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二計 算,其計算遇小數點時,採無條件進位法,取整數計 算。但成績總分或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相同,如訂有 分項比序或同分參酌時,經比序或同分參酌至最後一 項結果均相同者,增額錄取,不受百分之二限制。

境外優秀科技 人才子女

法規: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來臺就學辦法 一、加分優待規定:

(一)返國就讀一學年以下者,參加免試入學者,其超額比 序總積分以加百分之二十五計算。

(二)返國就讀超過一學年且在二學年以下者,參加免試入 學者,其超額比序總積分以加百分之十五計算。

(三)返國就讀超過二學年且在三學年以下者,加免試入學 者,其超額比序總積分以加百分之十計算。

二、境外優秀科技人才子女依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進行比 序。其外加名額,以原核定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二計 算,其計算遇小數點時,採無條件進位法,取整數計 算。但成績總分或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相同,如訂有 分項比序或同分參酌時,經比序或同分參酌至最後一 項結果均相同者,增額錄取,不受百分之二限制。

退伍軍人

法規:退伍軍人報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優待辦法

一、退伍軍人其入學各校之名額採外加方式辦理,不占各 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原核定各校(系、科)招生名額,其超 額比序總積分加分比率,準用下列考試成績優待規定:

(一)在營服役期間五年以上:

1.退伍後未滿一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以加原始 總分百分之二十五計算。

2.退伍後一年以上,未滿二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

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二十計算。

3.退伍後二年以上,未滿三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

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十五計算。

4.退伍後三年以上,未滿五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

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十計算。

(二)在營服役期間四年以上未滿五年:

1.退伍後未滿一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以加原始 總分百分之二十計算。

2.退伍後一年以上,未滿二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

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十五計算。

(17)

特種身分別 升學優待標準 備註 3.退伍後二年以上,未滿三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

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十計算。

4.退伍後三年以上,未滿五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

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五計算。

(三)在營服役期間三年以上未滿四年:

1.退伍後未滿一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以加原始 總分百分之十五計算。

2.退伍後一年以上,未滿二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

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十計算。

3.退伍後二年以上,未滿三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其採 計考試科目成績,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五計算。

4.退伍後三年以上,未滿五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

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三計算。

(四)在營服役期間未滿三年,已達義務役法定役期(不含 服補充兵役、國民兵役及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滿者),

且退伍後未滿三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以加原 始總分百分之五計算。

(五)在營服現役期間因下列情形不堪服役而免役或除役,

領有撫卹證明,於免役、除役後未滿五年:

1.因作戰或因公成殘,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以加原 始總分百分之二十五計算。

2.因病成殘,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以加原始總分百 分之五計算。

二、退伍軍人依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進行比序。其外加名 額,以原核定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二計算,其計算遇 小數點時,採無條件進位法,取整數計算。但成績總 分或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相同,如訂有分項比序或同 分參酌時,經比序或同分參酌至最後一項結果均相同 者,增額錄取,不受百分之二限制。

(18)
(19)

附表一

104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報名表

※注意:(1)請詳實填列各欄資料,切勿潦草以免影響本身權益。 ◎報名表編號:

(2)各項證明文件請依序裝訂於報名表之後。

報名學校 姓名 性別 □男 □女

班級 年 班 號 國中教育會考 准考證號碼

家長(監護人)姓名 關係 電話

學生簽名:

導師簽名:

家長(或監護人)簽名:

(20)
(21)

附表二

104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錄取通知單

貴子弟 同學,申請本校直升入學,經審查通過,已獲錄取,恭 喜!請持直升入學報到單,於 104 年 06 月 08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上午 11 時 繳回教務處註冊組辦理報到,逾期視同放棄錄取資格,特此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校全銜)

請依虛線撕下繳回

104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報到單

國中部 班 座號: 學生:

本人參加 104 學年度直升入學申請,獲得錄取。茲依簡章規定繳回直升入 學報到單,完成報到手續,並已了解依規定須放棄錄取資格使得參加 104 學年 度其他入學管道之報名及報到。

此致

(學校全銜)

學生簽名:

家長(或監護人)簽名:

聯絡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備註:報到時間:104 年 06 月 08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 11 時。

(22)
(23)

附表三 104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已報到學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第一聯 錄取學校存查聯

姓名 身分證

統一編號 電話

本人自願放棄貴校之入學錄取資格,絕無異議,特此聲明。

此致

(錄取學校全銜) (錄取科別) 學生簽章:

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簽章:

日期: 104 年 月 日 錄取學校教務處蓋章

104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已報到學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第二聯 學生存查聯

姓名 身分證

統一編號 電話

本人自願放棄貴校之入學錄取資格,絕無異議,特此聲明。

此致

(錄取學校全銜) (錄取科別) 學生簽章:

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簽章:

日期: 104 年 月 日 錄取學校教務處蓋章

注意事項:

一、已報到學生欲放棄錄取資格者,請填妥本聲明書,經學生、父母雙方或監護人親自簽章後,檢附 直升入學結果通知書,於 104 年 6 月 9 日(星期二)中午 12 時前,由學生或家長親自送至錄取學校 辦理。

二、錄取學校於聲明書蓋章後,第一聯由學校存查,第二聯撕下由學生領回。

三、完成上述手續後,學生始得參加本學年度其他入學管道。

四、聲明放棄錄取資格手續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請學生及家長慎重考慮。

(24)
(25)

附表四 104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結果複查申請書

學生姓名 複查類別 直升入學

身分證

統一編號 原就讀學校

聯絡電話 日:( ) 夜:( ) 手機:( )

聯絡地址

※請正楷填寫報名學生本人之詳細通訊處

□□□

分發結果

□正取 □備取 □未錄取 錄取科別:

申請複查原因

申請複查日期 104 年 月 日 申請人簽章 說明:

1.由學生或家長於 6 月 8 日(星期一)中午 11 時前填寫複查申請書,逕向各招生學校申 請。

2.複查時繳交複查手續費新臺幣 50 元整及回郵信封(貼足限時郵票)。 3.如遇特殊之情形,可接受傳真辦理,事後再行郵寄補件。

4.複查結果若符合錄取標準,則增額錄取。

「直升入學結果通知單」影本浮貼處

(如未收到者請附身分證正面影本,並請貼牢,超出頁面請自行調整)

(26)
(27)

附表五 104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學生申訴書 學 生

姓 名 性 別 □ 男 □ 女 身分證

統一編號

原就讀 學校

錄取學校

□未錄取

□錄取, 學校 科

□備取, 學校 科

通 訊 處

※請正楷填寫報名學生本人之詳細通訊處

□□□

聯 絡 電 話

住家:( ) 手機:

申訴事由:

說明:

申訴人 (簽章) 申訴日期 104 年 月 日

父母(監護人) (簽章) 申訴人

與學生的關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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