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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108學年度第2學期轉科簡章
108.12.26學生適性轉科工作小組第1次會議討論
壹、 依據:
一、 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辦理。
二、 依「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學生轉科實施要點」辦理。
貳、 報名資格與限制:
一、 本校一年級學生(含降級轉科學生)。
二、 不得轉入原就讀科別(含綜合高中學程互轉)。
三、 在校期間每人轉科以一次為限。
參、 轉科名額:
招生科別 實際名額 配對名額
汽車科 (1)
電機科 (1)
電子科 (1)
冷凍科 (1)
資訊科 (1)
控制科 (1)
圖傳科 (1)
建築科 (1)
機械科 (1)
製圖科 (1)
綜合高中
(學術學程) (1)
合計 0 (11)
肆、 名額說明:
一、 實際名額:該科別(學程)有缺額,錄取者可直接轉入該科別(學程)。
二、 配對名額:該科別(學程)無缺額,惟若欲轉入的科別(學程)同時學生要轉 出,在不影響該轉入(出)科別(學程)的人數情形下,同意錄取者轉入該 科別(學程)。
伍、 報名時間、地點及應備文件:
一、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9年1月3日(五)中午12:30前 二、 報名地點:教務處註冊組
三、 應備文件:
(一) 轉科申請書暨家長同意書。
(二) 自傳(1式6份):至少600字,以A4紙張繕打列印。
(三) 讀書計畫(1式6份):至少600字,計畫內容需包含轉科後至畢業前之讀 書計畫,以A4紙張繕打列印,格式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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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以上應備文件係做為適性輔導面試用,請務必於報名時間截止前繳交,
否則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陸、 適性輔導面試:
一、 面試人數篩選:面試人數為22人(名額的2倍),若報名人數超過面試人 數,則依報名學生之第1、2次期中考國文、英文、數學成績總平均由高 至低進行篩選。
二、 面試名單公告:109年1月8日(三)14:00後於本校網站公告。
三、 面試時間:109年1月8~10日(時間詳見本校網站公告),分別與導師、輔 導老師、科主任(綜高學程主任)進行適性輔導面試。未於前述日期前參 加面試者,視同放棄轉科申請。
柒、 成績計算:
一、 適性輔導面試成績:佔40%。
二、 學業成績:第1次及第2次期中考國文、英文、數學成績總平均,佔60%。
三、 總成績=「適性輔導面試成績」+「學業成績」。適性輔導面試成績不及 格者不予錄取。
捌、 錄取名單審查:
由本校學生適性轉科工作小組審查會議核定錄取名單。
玖、 錄取名單公告日期:
109年1月16日(四)10:00後公告於本校網站。申請轉科學生一經錄取,不得 放棄錄取資格。
壹拾、 成績複查:
對錄取結果有疑義者,請於109年1月16日(四)14:00前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成績複查,逾時不予受理。
壹拾壹、 其他
一、 轉科後未修習之科目應予以補修,每學期補修以4至6學分為原則,並依 本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及本校學生重(補)修辦法等相關規定辦 理。
二、 轉入綜合高中者,未來將無法參加大學繁星推薦入學,且畢業條件另包 含:必修科目皆需及格、每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格,請務必審慎考慮。
三、 轉入職業類科或綜合高中,所需修習科目及畢業條件,請詳見本校網站/
家長專用特區。
四、 轉科後之課程銜接,轉科生必須積極主動克服。
壹拾貳、 本簡章經「本校學生適性轉科工作小組」審查通過並陳 校長核可後實 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