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MJH人事簡訊2003/02/12第55期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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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98.04 強制投保單位,應由其選擇工作時間較長 或工作所得較高或職業災害危險性較大之 單位辦理參加勞工保險。惟若該等員工於 未申報加保單位遭遇職業災害時,而該等 單位為適用勞動基準法者,其雇主仍應依 同法第 59 條規定予以補償。臨時人員同時 受僱於不同二所學校,請依前述規定辦理。 【98.3.16 北市教人字第 09830777900 號】 四、自 97 學年度起各校校長、教師年終成績 考核獎金,依教育局初核結果、各校覆核 結果,於當年 8 月先行辦理預借獎金。 【98.3.16 北市教人字第 09832564100 號】 五、工友自費參加健康檢查得比照公務人員, 以每 2 年 1 次公假登記 1 天前往受檢之規 定,應以實際參加健檢為限,不包含健檢 後回醫院看報告在內;又倘實際參加健檢 需分 2 個半天請公假,參酌現行公務人員 健檢公假實務作業核給方式,尚無不可。 另工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成人預防保健, 應請事、休假,不得核給公假。 【98.3.19 府授人三字第 09801934200 號】 六、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業於公務人員人事服務 網 ecpa「應用系統」內建置「B5:公務人 員個人資料校對網站」 ,公務人員使用自然 人憑證登入後,即可校對個人資料;另亦 於該網站建置個人資料專區,使用自然人 憑證登入後,點選「個人功能」之「現職 資料」 ,即可查詢及列印個人履歷表,請同 仁(公務人員)多加利用。 【98.3.19 北市人資字第 09830270400 號】 七、勞雇雙方合意因景氣因素協商暫時減少工 時及工資期間(即實施所謂「無薪休假」) 適逢產假,縱使勞工已同意實施所謂「無 薪休假」 ,惟產假期間,雇主依法本應停止 其工作,該期間自無得實施所謂「無薪休 假」 ,並應依無薪休假前之原勞動契約所約 定工資數額給付。 【行政院勞委會 98.3.17 勞動 3 字第 0980130196 號】. 第 08 期. 八、公教人員子女就讀公私立國民中、小學, 未獲有特殊身分之獎助或未因特殊身分而 全免或減免學雜費者,均得請領子女教育 補助費。 (特殊身分係指原住民、農漁民、 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軍公教遺族等領有 就學獎助學金或受有全免或部分學雜費減 免者) 。是以,日前報載將收回國民中、小 學子女教育補助費一案,除具上開特殊身 分者外,其餘均得予以補助,無需收回。 【行政院人事局 98.3.31 局給字第 0980061563 號】. 九、教育局來函規定,98 年度健康檢查補助 對象不以該局核定之受檢名冊為限,亦即 凡符合健康檢查資格之教師同仁每 2 年可 受檢 1 次,並自行選擇合法之公私立醫療 院所機構進行檢查,檢查完畢後請於 12 月 15 日前檢附收據至人事室辦理核銷事宜。 健康檢查之資格如下: (註:欲新增參加健檢者,請先電洽人事室,謝謝) 年齡 50 歲(民國 47 年 12 月 31 日 以前出生) 40 歲(民國 57 年 12 月 31 日 以前出生). 補助金額. 公假最高核給 天數 16000 元(2 年受 16000 元核給 檢 1 次)或,8000 2 天;8000 元 元(每年受檢 1 次) 核給 1 天 3500 元(2 年受檢 0.5 天 1 次). 【98.03.26 北市教人字第 09832733500 號】. ◆人事驛站 ※ 事務組長楊惠萍 98 年 4 月 6 日調任本市立 教育大學編審,遺缺由教務處幹事蔡宏恩 ※ ※ ※ ※ ※. 調陞。 管理員闕書芬 98 年 4 月 6 日調陞幹事。 書記陳佩玲 98 年 4 月 6 日調陞管理員。 書記陳若欣 98 年 3 月 16 日調陞管理員。 新任會計主任蔡幼琴(原任本市啟明學校) 98 年 4 月 9 日到任。 會計室組員王惟正申請侍親留職停薪 2 年,該缺職代約僱組員黃毓慧 98 年 3 月 31 日報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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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以下簡稱本市)市立國民中學現職登記合格教師。 2.本市教育行政機關編制內現任教育行政人員。 (二)具有下列之基本條件: 1.最近三年未曾受刑事、懲戒處分或記過以上之行政處分者。 2.未有「教師法」第十四條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項情事之一者。 3.應持有國民中學教師證書及服務成績優良者(最近五年內考核未列四條三款或丙等 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