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 Puren Youth Care Found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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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手拉小手助學計畫補助辦法
壹、緣起
隨著經濟成長與社會變遷,台灣也越來越重視社會福利,然而即便政府與民間投入 的社會福利不斷擴張與成長,許多青少年仍無法在沉重的家庭經濟壓力下穩定就學,因 此學生只能放棄學業,只想盡快就業謀生,改善家庭經濟,但在沒有學歷、知識或專業 技能的情況下,仍難翻轉家庭的弱勢。
「經濟弱勢是一時的,能力弱勢才是終生的枷鎖」,這是普仁基金會策劃「大手拉小 手」助學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初衷,本計畫以固定經濟扶助,協助家庭貧困青少年 學子穩定就學,並透過教育學習與體驗活動,培養學子多元能力,使其順利完成學業,
同時建立「取之社會、用之社會」的觀念,期許學子主動關懷弱勢族群、造福社會,形 成一股善循環的力量。
貳、目的
本計畫為協助經濟弱勢國、高中學子,在求學關鍵時刻穩定就學,且在求學之路透 過品格教育、志工服務與體驗活動,建立自信與品德,培養多元能力,增進人際互動和 拓展視野,進而擁有希望翻轉人生,同時也能懷抱感恩之心服務社會,讓愛的力量與善 的循環不斷延續。
參、申請對象與條件
全國國中、高中學生,符合下列四項條件者,得提出申請:
一、因家庭經濟貧困,以致無法負擔就學所需費用者。
二、家庭狀況符合下列之一者:
(一)父母親一方因故並未養育子女,由單親獨力養育者。
(二)父母親因故並未養育子女,而由其他親友養育者。
(三)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需支付龐大醫藥費用者。(需檢附醫生證明)
(四)主要照顧者經濟收入微薄或不穩定,而難以維持家計者。
(五)家庭遭逢遽變,頓時失去經濟收入或必須負擔龐大支出者。
(六)其他狀況導致家庭經濟貧困,以致無法負擔就學所需費用者。
三、願意且能夠詳實說明已接受政府或其他社福團體之同性質補助者。
四、個性積極、主動、樂觀,且認同本會「推動社會關懷青年,帶動青年關懷社會」之 精神者。
修訂日期:109.09.11 修訂日期:11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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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計畫內容
本計畫補助內容、學生承諾義務及學校協助事項:
學生承諾義務 學校協助事項
1.每月5日以前,依本會主題撰寫並繳交當月學習 心得暨助學獎學金領用記錄表給學校老師。
2.每半年從事志工服務 6 小時以上。(若上半年完
成超過6小時志工服務,下半年仍需完成6小時 志工服務)
3.填寫並準時繳交年度成長記錄報告及感恩卡片。
4.有特殊情形者,經本會同意得以其他方式完成上 述義務。
1.每月 15 日以前,上傳學生學習心得並登 錄學生助學獎學金領用紀錄至本會網站。
2.定期登錄學生志工服務紀錄於本會網站。
3.定期關懷學生成長,並登錄關懷記錄於本 會網站。
4.協助學生填寫並寄回年度成長記錄報告 及感恩卡片。
5.學生未依規定配合,符合終止補助事由 時,請來電告知並填妥結案通知表後,於 終止補助當月20日前郵寄至本會。
6.定期維護更新學校資訊與學生資料。
7.協助傳達本會活動資訊,鼓勵學生報名參 加。
8.協助學生簽收季刊獎勵、志工服務獎勵等 相關獎勵。
學生補助內容
1.助學獎學金:國中生每月1,000元、高中生每月
2,000元,定時履行義務,補助至畢業當年6月。
2.定期成長活動:參加本會每年舉辦遊學、夏令營 等成長活動,拓展視野,增進人際互動,培養多 元能力。
3.不定期關懷活動:參加本會不定期舉辦關懷訪 視、相見歡等活動,關心、瞭解需求與近況,必 要時,由本會提供相關協助。
伍、申請文件
(請依順序裝訂)本會對於申請文件負以保密責任。
一、申請必備資料:
(一)學生名冊一份。
(二)學生申請資料檢核表(表1)。
(三)學生基本資料表(表2:請於本會網站系統建檔並上傳學生照片)。
(四)學生自傳(表3:請於本會網站系統上傳)。
(五)老師推薦函(表4:請於本會網站系統建檔)。
(六)家長、學生自我承諾暨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表5)。
(七)最近一學期成績單影本一份。
(八)學生全戶戶籍謄本影本一份。
(九)匯款帳戶資訊(國中學生全校檢附一份學校公庫帳戶,高中學生可附個人存 簿封面影本,若非學生個人帳戶一律使用學校公庫)
二、相關證明文件(持有才需檢附):
(一)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二)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三)清寒證明(正本)。
(四)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五)重大傷病卡(影本)。
(六)醫生證明(影本)。
(七)其他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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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計畫申請與實施流程
流程 說明
1.首次申請學校填妥學校合作申請書後,
先行傳真至本會,經確認後即提供一組 登入網路系統帳號密碼。
2.進入本會官網首頁,由學校專區登入網 路系統,依序點選助學管理、學校資料 維護,進行學校資料更新。
3.建立檔案並確認學生是否曾經申請但未 通過或國中時曾受補助。
登入網路系統檢視學生資料方式
進入本會官網首頁,由學校專區登入網路 系統,依序點選助學管理、個案資料管理。
4.1.學生首次申請,直接點選新增資料,
填寫學生申請資料及老師推薦函。
4.2.1學生曾經申請,導致無法建檔者,請
聯繫本會進行資料處理。
4.2.2經本會處理後,登入網路系統更新學
生申請資料及老師推薦函。
5.資料確實填寫完成後,點選修改存檔並 送出申請。
6.申請資料建檔後,彙整書面申請必備資 料及相關證明文件後由迴紋針固定。
7.以學校為單位,將所有學生書面申請資 料以掛號郵寄至本會(10657 台北市大 安區建國南路一段299號3樓)。
8.審核期間,申請案經本會初審後,再由 委員交叉複審。
9.審核結果函文各校確認後,於次年 1 月
或7月開始補助,每月28日核撥助學獎 學金。
10.開始補助後,依計畫內容實施。
有符合終止補助之事由者,依程序結案。
1.取得學校網路系統帳號密碼
2.登入網路系統「學校資料維 護」更新學校資料
6.彙整學生書面申請資料
9.審核結果確認後開始補助
10.補助依計畫內容實施 終止補助依程序結案
4.2.2學生既有資料
更新
7.郵寄學生書面申請資料至本會
8.申請案審核期間 4.1學生首次申請
進行資料填寫
4.2.1學生曾經申請
聯繫本會進行 舊資料處理 可建檔 無法建檔
3.登入網路系統「個案資料管 理」建立學生檔案
5.資料存檔,送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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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終止補助
一、本會終止補助事由:
1.學生畢業者。
2.學生已無補助需求者。
3.學生無法按時完成承諾義務者。
二、學校因下列事由提出終止補助者,應來電告知並填妥「結案通知表」(表9),於 終止補助當月20日前將正本郵寄至本會。
1.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改善或已接受其他經濟補助足以支用者。
2.學生自願放棄本會補助者。
3.學生未繳或遲繳心得、未依規定領用助學獎學金或無意願從事志工服務者。
4.學生其他事由經學校評估應停止補助者。(請詳細說明)
捌、附註
一、其他相關事項依循本會既有之規定辦理。
二、本計畫報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三、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請至本會官網查詢:http://www.you-care.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