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育成計畫國中部
1
中華民國110年9月23日定訂
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 育成計畫國中部
一、計畫動機:
本會自民國 101 年以來辦理「育成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培育許多優秀的年輕學子 成為社會的中堅份子,為向下紮根協助尚在萌芽的國高中清寒學子穩定發展,特於 110 年度起針對身處於弱勢環境的國、高中同學,作全面性的關懷與服務計畫。
本會以全人發展的精神和兼具輔助、引導等服務理念,長期培養經濟弱勢或高關懷 家庭之學生,自其國中、高中以至大學,施行連續性且系統性的培育;提供學生定期定 額獎助學金,並透過生涯探索的課程或活動、關懷陪伴等多元服務,穩定學生求學時的 基本生活需求,藉由陪伴學生成長並輔導建構有目標性的學習及生涯方向,進而引導他 們發展興趣及專長,體認人生價值、培養自我管理能力與行動力,進而增進其自信心與 未來競爭力;在滿足尊重需求的同時亦促進學生的自我實現能力,建立感恩回饋的意念 和負責的態度,以期學子在未來能成為社會穩定的力量,形成善的循環。
二、計畫目的:
(一)本計畫秉持「人本教育」精神,基於人性關懷之原則,將依學生之個別差異、學習成長、
技藝養成或生涯規劃等需要,進行個案式的長期關懷與培養。
(二)提供獎學金、生涯發展課程及資訊、職能技藝訓練機會,協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並強 化就業與競爭能力,使其能成為社會中堅力量,進而有能力回饋社會,形成善的循環。
(三)培養學生誠實、感恩以及服務之人生態度,鼓舞及啟發,進而塑造「品格」、「能力」、「創
意」、「特長」的養卓越人才。
三、計畫內容:
(一)服務對象:
1.家境清寒之國中生。
2.願意配合計畫規定,定期參與普仁基金會辦理之生涯探索活動、社會服務,並繳交 作業者。
(二)服務內容:
1.經審核通過者,每月提供獎學金1,000元。
2.國中同學由學校老師協助日常輔導關懷,後由社工提供資源協助。
3.視個別需要提供學業、技藝及職能訓練等相關之生涯發展諮詢與規劃協助。
4.申請技藝及職能育成費用補助並經審核通過者單次最高補助5,000元(因特殊原因提
出說明,不在此限),3年總額不得超過20,000元。
5.補助期間若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有改善時,由學生主動提出,或秘書處評估後,並經 委員會審議,得以調整補助金額或終止補助,使資源給更需要的學生。因家庭經濟
2022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育成計畫國中部
2
改善停止補助的學生,可繼續參加團體課程,若以人數計價之活動課程需自費,均 不補助車資。
(四)學校協助事項:
1. 每月15日以前,協助學生上傳學習心得並登錄學生助學獎學金領用紀錄至本會網站。
2. 定期登錄學生志工服務紀錄於本會網站。
3. 定期關懷學生成長,並登錄關懷記錄於本會網站。
4. 協助學生填寫並寄回年度成長記錄報告。
5. 學生未依規定配合計畫相關義務,符合終止補助事由時,請來電告知並填妥結案通知 表後,於終止補助當月20日前郵寄至本會。
6. 定期維護更新學校資訊與學生資料。
7. 協助傳達本會活動資訊,鼓勵學生報名參加。
8. 協助學生簽收季刊獎勵、志工服務獎勵等相關獎勵。
四、申請說明:
(一)申請時間:110年10月3日起至10月31日止(郵戳為憑)。
(二)申請資格:
1.家境清寒之國中一、二年級學生,學業成績70分以上,操性80分以上。
2.願意配合計畫規定,定期參與普仁基金會辦理之生涯探索活動、社會服務,並繳交 作業者,學期中為線上課程為主,寒暑假須上實體課程(場地以台北地區為主)。
(三)申請方式:
1.學校老師推薦。
2.本會相關人員推薦(本計畫委員、後援會、秘書處、志工導師等)。
(四)申請文件:申請學生須備妥下列文件後,交由學校老師彙整並將紙本寄送本基金會。
1. 推薦學生名冊(全校檢附一份,請確認申請人是否已填入名冊總表)
2. 學生申請資料檢核表(表1)。
3. 學生基本資料表(表2)。
4. 學生自傳(表3)。
5. 老師推薦函(表4)。
6. 家長同意書(表5)。
7. 最近一學期成績單影本一份。
(新生可以「前畢業學校最後一學期」或「該學期第一次段考」之成績單)
8.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9. 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
10. 匯款帳戶資訊
11. 其他補充文件(如:受獎證明等)。
2022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育成計畫國中部
3
五、甄選方式與結果公佈:
國、高中甄選及公告方式如下:
項目
學制 書面審查 面談(視訊)
另行通知 公佈時間 國中 ✓ ✓ 111年12月30日 六、本計畫學生之權利:
1.申請獎學金。
2.參與基金會所辦理之各項活動。
3.可申請育成費用。
4.學年學業成績達90分(含)以上或班級前三名,頒發普仁書卷獎獎學金3,000元。
七、年度考評與義務:(義務將列年度評估之條件)
(一)評估時間:基金會每年8月評估。
(二)評估項目:未達下列評估者即停止補助 1.遵守本計畫之學生義務。
A. 簽署本計畫同意書。
B. 每半年(6月、12月)完成志工服務各六6小時(含)以上。
C. 每月5日前須繳交近況表或心得報告。
(自行上傳或請學校老師協助上傳皆可,六月底可報告七月情況,九月初可報告八 月情況)
D. 每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含)以上,且各科應達60分(含)以上,操性80分(含) 以上。
E. 須參加相關學習活動或成長課程出席率達80%,回家作業繳交率須達100%。
F. 每年至少參與普仁育成計畫之年度營隊一次。
G. 以上其中一項義務未達標準者須提出書面說明。
H. 參與本計畫之學生不得重複申請本會助學計畫。
2.學生需守法且符合育成計畫核心價值。
(三)晉級審查:國三畢業生應於當年5月至7月向秘書處提出晉級審查,送委員會審核是
否高中得以繼續補助;高三生得再次申請本會育成計畫以完成大學學業。
2022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育成計畫國中部
4
八、計畫實施流程:
流程 說明
*
*
*
*
1.由學校老師協助推薦、申請或本會相 關人員推薦。
2.秘書處初步審核申請學生檢附資料之 齊全性及內容完整度。
3.國中由秘書處安排面談時間,由委員 面談後開會審議。
4.委員審查完成後彙整資料即公告並通 知申請學生審查結果。
5-1 每月獎學金直接匯入學校公庫請學 校代轉給學生。
5-2請學校老師協助關懷同學,並由社工 不定期與同學聯繫近況。
6-1期末評估未通過考核、未遵守相關規 定中途取消資格、終止學業者,立即 終止補助(結案)。
6-2 通過評估者之補助內容得依本計畫 內容規定辦理。
7.通過評估者繼續扶助,未通過者即結 案。
九、其他相關事項依循本會既有之規定辦理。
十、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請至本會官網查詢:http://www.you-care.org.tw/, 或洽本會。
十一、本計畫報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提交申請資料
2.初審:由本會秘書處書面資料審查
3.複審:由本計畫委員個別面談後,經委 員討論後決定補助資格
4.秘書處彙整審核資料,公告並通知申請 學生審查結果
5.提供獎學金與生活關懷等相關服務
6.每年期末評估(需經委員會決議)
未通過
評估 通過評估
停止 補助
繼續 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