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曰〈檀弓〉者,以其記人善於禮,故著姓名以顯之。姓檀名弓,今 山陽有檀氏。此於《別錄》屬「通論」。(漢鄭玄《三禮目錄》,唐 孔穎達《禮記正義》卷 6 引) 339
(〈檀弓下〉)義同前篇,以簡策繁多,故分為上、下二卷。(漢鄭玄《三禮目 錄》,唐孔穎達《禮記正義》卷 9 引)340
案:漢初典章滅絕,諸儒捃拾溝渠牆壁之間,得片簡遺文與禮事相關者,即編次 以為《禮》,皆非聖人之言。〈月令〉取《呂氏春秋》,〈中庸〉、〈表記〉、
〈防記〉、〈緇衣〉,皆取《子思子》,〈樂記〉取《公孫尼子》,〈檀弓〉殘 雜,又非方幅典誥之書也。禮既是行己經邦之切,故前儒不得不補綴以備事用。
(《隋書‧音樂志上》)341
〈檀弓〉恐是子游門人作,其間多推尊子游。(宋黎靖德編《朱子語類》卷 87,
〈禮四‧小戴禮〉)342
(〈檀弓〉)二篇所記,蓋諸子傳聞其事而文之者也,故或詭誕而不經。讀禮者 擇其可信者而體之,其不可信者必察焉,斯知言矣。(明金淛《讀禮日知》卷上 頁 18)343
〈檀弓〉用傅《禮記》,列學官,宋以後有訓故而為孤行者;〈考工〉本自為記,
漢以補周之〈冬官〉,宋以後有仍析而孤行者。近代士大夫中好是二書,迺有擿 而合行者。……其為辭,〈檀弓〉疏達而峻潔,然猶可率詞揆方也,故其為故也 易;〈考工〉僻奧而縝嚴,若肆若隱,若紆若直,說者以儲與扈冶,精搖靡覽心
338 《 續 修 四 庫 》 冊 1 0 6 頁 6 3 5 。
339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標 點 本 , 頁 1 6 7 。
340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標 點 本 , 頁 2 5 3
341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 點 校 本 , 1 9 7 3 年 , 冊 2 頁 2 8 8 。
342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 點 校 本 , 1 9 9 9 年 , 頁 2 2 3 1 。
343 《 續 修 四 庫 》 冊 9 7 頁 1 5 。
鹽焉344,謂其辭無以加,然以今古變而名物殊,其為故也難。夫禮非聖不議,〈檀 弓〉出衰周之末,教散義乖,燼于秦、厖于漢,是非其曷以徵焉?工即疑于神,
而器囿于形,擬諸形容,物宜可象,則其為〈檀弓〉也難,而其為〈考工〉也似 易。(明梅鼎祚〈檀弓考工二通序〉,明徐昭慶《檀弓通》卷首頁 1-2)345
(〈檀弓〉)篇中所記,多春秋以來事,未必盡實,於禮亦未盡合。蓋先秦戰國 聞人之筆,非古聖舊典也。(明郝敬《禮記通解》卷 3 頁 1)346
若夫(〈檀弓〉)語簡而賅,旨徵而達,峻如懸崖峙石,捷於疋電流光,自是古 今第一偉觀也。(明閔齊伋〈刻檀弓〉,宋謝枋得《檀弓批點》卷首)347
漢儒附會之失,獨(〈檀弓〉)此篇為多。然其文章委曲條暢,繁簡得宜,可為 後世作家之祖。讀者擇其變禮而合義者用之,其餘置而不講可也。(明徐師曾《禮 記集註》卷 3 頁 1)348
(〈檀弓〉)此二篇文法、句法自出一家,其中多記變禮之由,與權禮之事;然 其誣聖之言,及自相牴啎之語,亦不為不多。學者但當信其所可信,而闕其疑可 也。(明徐養相《禮記輯覽》卷 1 頁 33)349
〈檀弓〉之文,或省而蓄,或疊而波,或錯而奇,或複而雋。其章法、句法、字 法批點於(宋)謝(枋得)君直者,允乎脩辭鵠矣;而(明)楊(慎)用脩《叢 訓》復酌諸家,而加評騭,累味集珍,非虛語也。(明林兆珂《檀弓述注》卷首
〈凡例〉)350
〈檀弓〉一書,大抵為喪、葬、祭發也。其味溫,其辭文,其所述動容周旋曲而
344 按 : 《 淮 南 ‧ 要 略 》 云 : 「 若 劉 氏 之 書 , 觀 天 地 之 象 , 通 古 今 之 事 , 權 事 而 立 制 , 度 形 而 施 宜 。 原 道 之 心 , 合 三 王 之 風 , 以 儲 與 扈 冶 ( 高 誘 注 : 儲 與 , 猶 攝 業 也 ; 扈 冶 , 廣 大 也 ) , 玄 眇 之 中 , 精 搖 靡 覽 ( 高 誘 注 : 楚 人 謂 精 進 為 精 搖 ; 靡 小 皆 覽 之 ) 。 」 ( 參 劉 文 典 《 淮 南 鴻 烈 集 解 》 卷 2 1 , 臺 北 : 粹 文 堂 書 局 , 冊 5 頁 8 9 )
345 《 四 庫 存 目 》 經 部 冊 9 4 頁 3 5 1 -3 5 2 。
346 《 續 修 四 庫 》 冊 9 7 頁 1 1 9 。
347 《 四 庫 存 目 》 經 部 冊 8 8 頁 2 9 2 -2 9 3 。
348 《 四 庫 存 目 》 經 部 冊 8 8 頁 4 6 5
349 《 四 庫 存 目 》 經 部 冊 8 9 頁 5 2 9 。
350 《 四 庫 存 目 》 經 部 冊 9 1 頁 5 6 1 。
中,予私心嚮往者久之。(明姚應仁《檀弓原》卷首〈題檀弓原〉)351
(〈檀弓〉)是篇雜記夫子以後行禮異同之跡,其出入得失,或因聖言以為之論 定,或虛懸其事而不明著其是非,誠體驗而慎思之,將必有不易之理存乎其中,
而精義之用顯矣。誠學者擇善之切圖,而禮經之斷案也。(清王夫之《禮記章句》
卷 3 頁 1)352
按:〈檀弓〉上、下篇文法甚佳,蓋六國時欲以文名世者為之。有意為文,惟求 文字之工,而事或失真,不可廢,亦不可盡信,要在裁之以理而已。(清冉覲祖
《禮記詳說》卷 20 頁 2)353
(〈檀弓〉)此篇疑義特多,偽言百出,觀其文儇便雋利,亦可知是「賢者過之」
一流人,故不必言之其皆實,與義之皆正爾。列下帖。然其中亦有可採者,學者 宜分別擇焉可也。(清姚際恆《禮記通論》,清杭世駿《續禮記集說》卷 11 頁 1 引)354
(〈學〉、〈庸〉除外)(《禮記》)今所存四十七篇,皆秦、漢人補苴掇拾,
乃糟粕之尤者也。其中可與《易》、《詩》、《書》、《春秋》匹者,惟〈檀弓〉
乎!其旨粹,其氣穆,其神微,且駸駸乎闖四子之室焉。故讀五經者殿《禮記》,
而讀《禮記》者當最〈檀弓〉。(清孫濩孫《檀弓論文》卷首〈孫氏家塾檀弓論 文十則〉〈凡例〉頁 1,)355
先君子嘗曰:《戴記》中序事文如〈曲禮〉、〈王制〉、〈月令〉諸篇,其纂次 則倣《尚書》〈禹貢〉、〈顧命〉,《易傳》之〈序卦〉、〈雜卦〉也;議論文 如〈文王世子〉、〈學記〉、〈樂記〉諸篇、其敷陳則倣《尚書》之謨、訓、誓、
誥,《易傳》之〈文言〉、〈繫詞(當作辭)〉也。〈檀弓〉兼有二者之長,且 其謹嚴似《春秋》,蘊藉似三百篇,殆爐冶諸經而成一家言者,熟此則推之《左》、
《公》、《穀》,再降而秦、漢、唐、宋諸家,文章之宗派門徑燎如指掌矣。(清 孫濩孫《檀弓論文》卷首〈凡例〉頁 2,〈孫氏家塾檀弓論文十則〉)356
351 《 四 庫 存 目 》 經 部 冊 9 2 頁 7 4 2 。
352 《 續 修 四 庫 》 冊 9 8 頁 4 7 。
353 《 四 庫 存 目 》 經 部 冊 9 6 頁 4 7 0 。
354 《 續 修 四 庫 》 冊 1 0 1 頁 1 4 2 。
355 《 四 庫 存 目 》 經 部 冊 1 0 2 頁 5 6 3 。
356 《 四 庫 存 目 》 經 部 冊 1 0 2 頁 5 6 4 。
惟〈檀弓〉鍊之至,乃如不鍊,遒緊中有宕逸之神,峭勁中有流動之趣。無筆人 學之,則變頑而利,出晦而明,而浮滑冗蔓之習又不犯其筆端,誠為入門最上一 乘。東坡云:「熟讀〈檀弓〉,當得文章體製。」然則八家之所從出可知矣。(清 孫濩孫《檀弓論文》卷首〈凡例〉頁 3-4,〈孫氏家塾檀弓論文十則〉)357
〈檀弓〉最利舉業,其所記多孔門威儀文辭,擬之作《論語》文,則氣象口吻摹 畫刻肖,一也。說理精實幽深,而出之以空靈雋快,師其用意用筆,作《學》、
《庸》文,則不落學究窠臼,二也。議論波瀾,奇變百出,而醇乎其醇,無戰國 縱橫之習,作《孟子》文,又當效之,三也。至於單句、排比、截講、挨敘、起 伏、照應、虛(?)縮、吞吐、鉤聯、映帶,凡制藝中大小題所有格局法律,無 一不備。(清孫濩孫《檀弓論文》卷首〈凡例〉頁 4,〈孫氏家塾檀弓論文十則〉)
358
若夫句妥字適,而令人目蕩神怡、咀味不厭者,惟〈檀弓〉有焉。(清孫濩孫《檀 弓論文》卷首〈凡例〉頁 4,〈孫氏家塾檀弓論文十則〉)359
又嘗聞先生云:聖門教人興《詩》立《禮》,而〈檀弓〉一書,讀之令人油然興 仁孝之心,是《禮》亦可以興也。(清林居仁題識,清孫濩孫《檀弓論文》卷首
〈凡例〉頁 7)360
今按:〈檀弓〉所掇,有與〈祭義〉文絕類者,必皆古《禮》之義疏。(清任啟 運《禮記章句》卷首〈類例〉頁 6)361
檀氏,弓名,春秋末人。或云此篇子游弟子作。因篇首引「檀弓」,遂取以名篇。
至記中「楚」字,皆諱為「荊」,則當為秦末時人作。(清莊有可《禮記集說》
卷 3 頁 1)362
愚按:鄭以(〈檀弓〉)此篇即檀弓自作,恐非也。檀弓與子游同時,記中乃有 魯繆公、仲梁子,並六國時人,則作記之人又出其後也。以篇首記檀弓事,因以 名篇,亦猶〈曾子問〉、〈仲尼燕居〉之類,非即仲尼、曾子所親記也。(清郝
357 《 四 庫 存 目 》 經 部 冊 1 0 2 頁 5 6 4 -5 6 5 。
358 《 四 庫 存 目 》 經 部 冊 1 0 2 頁 5 6 5 。
359 《 四 庫 存 目 》 經 部 冊 1 0 2 頁 5 6 5 。
360 《 四 庫 存 目 》 經 部 冊 1 0 2 頁 5 6 6 。
361 《 續 修 四 庫 》 冊 9 9 頁 9 。
362 力 行 書 局 影 清 嘉 慶 刻 本 , 頁 1 1 3 。
懿行《禮記箋》卷首〈目錄〉頁 1)363
(〈檀弓〉)此篇多言孔門弟子,蓋亦孔門遺裔所集。摘篇首「檀弓」名篇,非 必以其知禮而稱之,亦非檀弓所記也。(清劉沅《禮記恆解》卷 3 頁 1)364
〈檀弓〉一書,專為詆訾孔門而作也。戴次君無識,列諸四十六篇之中,後儒雖 有疑其說者,往往震於古書,莫敢攻詰,但以為記禮者之失而已。余素好〈檀弓〉
之文,誦之極熟,久而覺其誣妄,且誣妄者非一端,如以為記禮之失,不應所失 者盡在孔氏一門,及其門下之高賢弟子也。(清夏炘《檀弓辨誣》卷首〈自敘〉
頁 1)365
按:〈檀弓〉譏刺曾子最多,於子游亦有微詞,似非二子門人所作。(清夏炘《檀 弓辨誣》卷首〈例言〉頁 1)366
(〈檀弓〉)此篇大抵為微言派。孔子制禮垂法,弟子潤色,可謂詳矣。欲知聖 作,所宜研究。(清廖平《禮記識》卷上頁 8)367
《禮記》之有〈檀弓〉,猶醇醪之最旨者乎?其言不離乎《禮》,而味在《禮》
外,若譏若評,似可似否,意淵如也。行文簡鍊宕折,古趣盎然,雖《左氏》不 能及,無論其他矣。(清張習孔《檀弓問》清杜濬〈序〉,清朱彝尊《經義考》
卷 138)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