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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部地區幼稚園融合教育班級的現況

方法

本 研 究 採 用 文 獻 分 析 法,分 析 調 查 九 十 三 年 南 部 地 區 幼 稚 園 融 合 教 育 班 級 之 情 形 、 特 殊 教 育 專 業 團 隊 運 作 情 形 及 遭 遇 之 問 題 。

結果與討論

一、南部地區幼稚園融合教育班級的現況

(一) 南部地區學前特殊幼兒安置方式

根 據 93年 教 育 年 報 指 出 我 國 特 殊 教 育 的 安 置 型 態 現 包 括 有:特 殊 教 育 學 校 、 一 般 學 校 特 殊 教 育 班 、 資 源 班 、 普 通 班 、 巡 迴 輔 導 、 在 家 教 育 以 及 床 邊 教 學 等 方 式 。 依 照 教 育 部 特 殊 教 育 通 報 網 ( SET ) 網 站 : http://www.set.edu.tw 資 料 顯 示 台 灣 南 部 地 區 學 前 階 段 安 置 概 況 ( 不 含 特 教 學 校 )總 計 台 灣 南 部 地 區 學 前 階 段 接 受 安 置 共 2005人 , 依 照 安 置 類 別 區 分 則 顯 示 於 普 通 班 中 接 受 特 教 服 務 之 學 生 人 數 最 多 共 991人 , 其 次 為 資 源 班 學 生 247 人 、 特 幼 巡 迴 輔 導 班 192人 、 在 家 教 育 機 構 就 讀 121 人 、 智 力 障 礙 學 生 接 受 集 中 式 教 育 有 53人 、 不 分 類 特 殊 學 生 集 中 式 教 育 有 14人、在 特 幼 班 之 學 生 集 中 式 教 育 有 14人、不 分 類 巡 迴 輔 導 班 為 7人 、 接 受 視 障 巡 迴 輔 導 有 6人 、 聽 力 障 礙 學 生 接 受 集 中 式 教 育 有 5人 、 自 閉 症 巡 輔 導 為 4 人 、 聽 語 障 巡 迴 輔 導 班 2人 、 、 巡 迴 輔 導 班 2 人 病 弱 巡 迴 輔 導 班 1 人 、 其 他 不 在 此 範 圍 之 內 之 學 生 有 369 人 ( 如 表 1 ) 各 縣 市 特 殊 幼 兒 安 置 情 形 (如 表 2)。

由 表 1、 表 2可 知 , 安 置 於 普 通 班 的 幼 兒 占 最 多 數 , 因 為 普 通 班 級 之 教 師 , 並 非 全 部 具 備 特 殊 教 師 資 格 , 同 時 , 特 殊 幼 兒 的 類 型 也 有 很 的 差 異 , 因 此 , 幼 稚 園 融 合 教 育 班 級 教 師 運 用 特 殊 教 育 專 業 服 務 顯 得 非 常 重 要 。

(二) 南部地區學前特殊幼兒安置型態

南 部 地 區 學 前 特 殊 幼 兒 安 置 型 態,如 果 可 以 和 普 通 幼 兒 互 動 的 程 度 分 , 大 概 可 分 為 下 列 幾 項 :

1.自 給 自 足 式 的 學 前 特 教 班

特 殊 幼 兒 並 未 安 排 時 段 與 同 校 的 普 通 幼 兒 互 動。這 樣 的 班 級 又 可 分 為 只 招 收 某 一 類 的 特 殊 幼 兒 , 例 如 學 前 啟 聰 班 以 招 收 聽 障 幼 兒 為 主 ; 及 各 種 類 別 均 收 , 例 如 啟 幼 班 , 班 上 特 殊 幼 兒 的 類 別 可 能 不 只 一 類 。

2.統 合 式 的 學 前 特 教 班

指 的 是 全 班 都 是 特 殊 幼 兒,透 過 活 動 安 排 特 殊 幼 兒 與 普 通 幼 兒 互 動 的 班 級 , 特 殊 幼 兒 與 普 通 統 合 或 互 動 的 經 驗 可 透 過 下 列 方 式 來 達 成 :

(1)特 殊 幼 兒 在 某 些 時 段 參 與 普 通 班 級 活 動 : 例 如 參 與 普 通 班 的 唱 遊 課 、 點 心 課 等 , 和 目 前 回 歸 主 流 的 方 式 類 似 。

(2)安 排 普 通 幼 兒 到 特 殊 班 : 讓 普 通 幼 兒 參 與 特 殊 班 的 課 程 。 這 種 方 式 稱 違 反 回 歸 主 流 , 不 只 特 殊 幼 兒 在 特 殊 班 , 亦 讓 普 通 幼 兒 進 入 特 殊 班 。

(3)全 時 安 排 普 通 幼 兒 到 特 殊 班 , 和 特 殊 幼 兒 一 起 學 習 , 班 上 普 通 幼 兒 的 人 數 少 於 特 殊 幼 兒 人 數 , 普 通 幼 兒 主 要 作 為 特 殊 幼 兒 模 仿 的 對 象 。

3.資 源 班

除 了 特 殊 班 外 , 特 殊 幼 兒 上 可 安 排 在 資 源 班 , 資 源 班 指 的 昰 : (1)學 生 部 分 時 間 抽 出 原 班 制 資 源 班 接 受 輔 導

(2)原 班 教 師 普 通 教 師 配 合 特 殊 幼 兒

(3)需 配 合 原 班 之 作 息 而 抽 出 ( pull out)

(4)特 殊 服 務 之 提 供 主 要 在 隔 離 之 教 室 ( 資 源 教 室 ) 中 進 行

資 源 班 的 特 殊 幼 兒 在 普 通 班 的 時 間 雖 比 起 自 給 自 足 式 特 殊 班 的 幼 兒 留 在 普 通 班 的 時 間 多 , 但 是 只 有 在 到 資 源 班 的 時 間 才 接 受 特 教 服 務 , 在 其 普 通 班 的 課 程 並 未 依 需 要 而 調 整 。

4.融 合 班 (1)完 全 融 合

係 將 特 殊 幼 兒 安 置 於 一 班 幼 兒 班 級,與 普 通 幼 兒 一 起 在 主 流 化 的 學 習 情 境 裡 , 從 事 學 習 活 動 、 接 受 幼 兒 教 育 。

一 個 全 融 合 的 學 前 班 級 , 其 班 及 幼 兒 最 大 總 容 量 數 為 20名 幼 兒 ; 亦 即 15名 普 通 幼 兒 與 5名 特 殊 幼 兒( 特 殊 幼 兒 實 質 上 係 5×3= 15名 普 通 幼 兒 數 )

完 全 融 合 適 合 輕 度 或 者 臨 界 障 礙 程 度 的 幼 兒 , 其 異 質 性 較 不 顯 著 , 其 挫 折 與 轉 換 性 落 差 亦 較 小 , 其 共 處 的 時 間 較 長 , 透 過 漸 進 性 且 自 然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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