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博碩士論文網以關鍵字「創用 CC」進行搜尋後獲得結果。以 下檢附我們對於文章的簡要摘要,供讀者延伸閱讀之用。簡要分為「法 律科學」、「資訊技術」、「管理」、「資訊教育」及「醫學資訊」等領域。
(一)法律科學領域,取4篇
創用CC 的起源來自於對著作權的和智慧財產權擴張下提出的反 思,包括從公共領域角度出發、契約角度出發、授權機制角度出發等,
以下出列數篇位於法律層面下探討的文獻。
(1) 杜惠錦(2004),〈著作權存續期間之變遷與著作權公共領域之研 究〉
知識原存於公共領域之中,但隨著作權過度擴張,反而消減了公 共領域的存在。故本文探討的是當法律層次的著作權過度擴張時,將 造成什麼影響?
本文從國際性的著作權法律相關現況開始討論起。而在理論的部 份則引入了公共領域及經濟學角度加以形成提問。方法上採用問卷加
以瞭解創作者對於著作權延續期限的瞭解。本文將重點放在如何在當 代的法律架構下,促進著作能即時的進入公共領域。
(2) 王怡玲(2004),〈數位時代著作權法之因應-以數位內容之集體管 理為核心〉
科技的進步常對當代的著作權法發展造成衝擊,而至現代數位技 術與數位內容的出現,對於著作權法及創作人都有著巨大的影響。
作者認為,在數位時代裡,透過團體來管理著作權會較個人來得 有效率。本文透過美、日在集體著作權方面的文獻及現況探討,以及 著名的集體管理案例分享與我國現存的團體加以分析比較。本文認 為,台灣的集體著作權管理團體,應從增加著作權人加入的誘因、提 升著作利用人取得授權的意願開始。透過這一系列的討論,希望能使 我國發展集體著作權管理能有所幫助。
(3) 蔡雅蓯(2005),〈數位時代著作權授權管理機制之研究〉
本文從著作權法的原則開始提起。作者指出,文化傳承與技術革 新的動力乃來自於對其著作利用之控管。然而,當面臨未經授權的重 製及散佈時,則會影響其利益,進而影響社會整體福祉。
在數位技術發展之現代,著作以數位化的方式加以呈現,使得著 作權人的利益因而損傷。應如何在資訊技術進展的當代,兼顧著作權 人的利益?作者透過法律、科技及管理加以探討,以創用CC 的概念 為例加以研究。並在文末認為,可透過著作權數位檢索資料庫之建 立、電子化授權管理系統以及著作權仲介團體三面來加以討論,希望 能夠在保護著作權人的利益下,兼顧數位產業的發展。
(4) 林聖斌(2005),〈公共領域在數位環境中面臨的衝擊〉
資訊科技及網路的發展,不僅改變了著作物生產及流傳的方式,
也影響了社會大眾接觸著作物的方式。內容產業的經營模式也同時受 到了科技發展的影響,以鞏固其本身利益。然而,著作權擴張的範圍 到什麼程度才算合理?若波及「公共領域」的發展時又當如何?
本文從公共領域做為理論基礎,探討如著作權期間延長法、數位
千禧年著作權法及資料庫保護相關法案討論起,探討對公共領域所造 成的影響為合。並以創用CC、FSF 與 Wikipedia 為例,探討公共領域 在其中所扮演的價值。
(5) 呂佩芳(2005),〈開放性授權契約對著作利用之影響〉
自1710 年 The Statute of Anne 開始,至創用 CC 活動的發起,著 作權的改變以有了明顯的不同。內容產業的著作行銷是否應隨之改 變,是本文探討的重點。
本文從FSF 推動的開放源碼授權活動開始,去探討對於著作權人 的影響。進而論述智財權相契約的法律性質,進而結合包含創用 CC 在內的開放性授權契約,並做本質及法律上的比較性分析整理。最 後,則以開放性授權契約對公共領域及創作生產可能造成的影響做論 述。
(二)管理領域,取1篇
(1) 盧文祥(2005),〈從創新觀點檢視創作共享機制與著作權保護及 知識分享擴散之關係〉
著作權保護了創作者的獲利,若要使用則必需獲得創作者的授 權,或者是符合法律規範的合理使用範圍才可。然而,知識做為一種 公有財,Lawrence Lessig 提唱的創用 CC 活動認為創作者可以透過保 留部份著作權,來使得創新更容易產生。
本文著重於探討知識分享、著作全保護與引進創用 CC 的機制之 間的關係。透過發放問卷的方式來瞭解創用CC 如何影響創作者的創 作動機及分享意願。
(三)資訊教育領域,取1篇
(1) 高暘萱(2005),〈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圖書資訊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本文指出數位教材的方便性,但在發展上卻遇到技術、成本及內 容取得的問題。故本文從著作權的觀點切入,探討高中教師在使用、
分享數位素材及教材的情況101。 (四)資訊管理領域,取1篇
(1) 鄭維理(2005),〈分析醫事人員對於提供網路健康資訊的態度與 能力〉
這篇文章瞭解的是從事醫療人員對於提供健康資訊的態度及使用網路提供 資訊能力,是否會影響其提供的資訊品質及數量?在這篇文章裡,發覺創用CC 的使用,或有助於人員更積極提供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