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Commons 與 Creative Commons International(CCi) 1.存在背景
創用CC 組織成立的目標,是要打造一個適用於各地的自由基礎
建設。然而其最初授權條款乃是基於美國的相關法律設計發展而來,
若要讓其他國家、地區的人民使用,並讓他們為其創造出的數位內容 選擇適用的授權條款時,很有可能會發生不適用的狀況。若創用 CC 授權條款未依不同國家或地區所具有的不同法律制度做出適當調整 時,兩者間的抵觸會讓創用CC 授權條款失去促進知識流通的效果。
因此,創用CC組織於 2003 年推出iCommons計劃,其宗旨便是 要將創用CC授權條款「移植」至世界各地以配合當地的司法制度,
將現有的授權條款翻譯為各種語言,同時考慮此種授權方式在各種司 法管轄領域63內的適法性,當創用CC授權條款與該司法管轄區域內的 法律有所扞格時,則須以維持創用CC授權條款的精神為前提,作最 小限度的必要修正。經過適當的修正與翻譯後,創用CC組織將提供 此標準譯本於頁面上,同時開始在該地區的推廣工作64。
隨著iCommons 全球各地的擴展活動,成員們希望組織不僅是移 植創用 CC 條款至各國,而是以促進全球自由文化為目標。在 2004 年 6 月,iCommons 從創用 CC 組織中分割出去,成為獨立的組織,
iCommons 的理監事會由世界各地運動人士組成。原本 iCommons 將 授權條款移植至世界各國的任務則由新創立的創用 CC 內部組織-
Creative Commons International(CCi)接手。
2.推行計劃
目前iCommons是一個依英國法律成立的獨立的非營利組織。
iCommons 會繼續支持推廣Creative Commons的授權條款,也會成為 各種運動結盟的核心,這些運動將推動鼓勵國際性創作以及知識及文 化流通。Lessig認為,世界各地與自由文化相關的計劃,都可以是 iCommons 的「節點」(nodes)。目前 iCommons 的執行長 Heather Ford 強調,iCommons目標正是積極地聯繫與培育這些節點65。
iCommons亦發表了其組織的核心價值,做為其政策發展和進程
63 jurisdiction,包括國家/地區
64 http://creativecommons.org.tw/static/about/cctw
65 http://creativecommons.org.tw/blog/archives/000025.html
的指引,也是各計劃與行動的參考宗旨,這些核心價值如下所示66: A.捍衛,保護,支援和鼓勵社會自由創造、建立和分享成果的文
化。
B.希望 iCommons 在推廣國家型或跨國型計劃時,能兼顧理論及 實務。
C.希望企業、公共領域的相關成員及整個市民社會,都能積極參 與這個知識活動。
D.尊重世界各地創作者的創新多樣性。.
E.希望技術、知識、科學和文化的使用及發展能夠更加公平。
F.鼓勵公家單位,支持組織及個人在智財權上的開放近用。
G.採用開放與透明的監督與組織程序。
H.使得 iCommons 的概念能夠推動到全世界各國。
I.積極的尋找並連結其他精神相似的組織。
J.將容易參與、接觸的原則編入 iCommons 組織中。
目前CCi的任務是持續將創用CC授權條款移植到世界各地。目前已完 成授權條款的國家有 41 個、進行授權條款移植中的有 9 個、即將進 行授權移植條款的則有12 個,詳細資料如表所示:
表九、授權工作進度及相對應國家
授權工作進度 國家名
已完成授權條款移植 阿根廷、澳洲、奧地利、比利時、巴西、保加利 亞、加拿大、智利、中國、哥倫比亞、克羅埃西 亞、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
印度、以色列、義大利、日本、盧森堡、馬其頓、
馬來西亞、馬爾他、墨西哥、荷蘭、紐西蘭、秘 魯、波蘭、葡萄牙、斯洛伐尼亞、南非、南韓、
西班牙、瑞典、瑞士、台灣、英國、蘇格蘭、美 國等,共41國。
正在進行授權條款移植 愛爾蘭、約旦、奈及利亞、菲律賓、波多黎各、
羅馬尼亞、塞爾維亞、泰國、烏克蘭等,共9國。
即將進行授權條款移植 孟加拉共和國、厄瓜多、埃及、瓜地馬拉、香港、
挪威、新加坡、坦尚尼亞、突西尼亞、土耳其、
委內瑞拉、越南等,共12國。
66 http://wiki.icommons.org/index.php/ICommons_Core_Values
資料來源:http://creativecommons.org/international/,本研究整理 iCommons獨立後推廣了許多計劃,近期的重要計劃如下67:
表十、iCommons 的重要計劃
iCommons.org Version 2 November, 2007
建置iCommons.org網站的第二 版,將由社群的投入、節點68的 需 求 , iCommons 的 目 標 和 iCommons年會做為網站基礎。
Local content, global commons
2007-2008 由福特基金會贊助的計劃,為了
iCommons iCurriculum 2007-2008 iCommons 與教育學習知識管理 組織合作(Institute for the Study of Knowledge Management in Education),目標為發展出一個 研究框架,以理解開放教育資源 計劃如何能成功的產出低成 本、具持續性且有效率的資源。
資料來源:http://icommons.org/about/projects,本研究整理 (二)Science Commons69
1.存在背景
67 http://icommons.org/about/projects
68 在iCommons中,一個節點(Node)表示一個擁有特定結果的特定計劃,
69 原本Science Commons的意義代表學術共享之概念,但Science Commons目前為 經過註冊後之組織名稱,故運用學術共享概念時可透過open science或小寫 science commons來代替。
iCommons 與 CCi 讓世界各地區可以使用創用 CC 授權條款。
但僅有移植好的授權條款並不能保證創用CC 精神可以確實的在各世 界角落發酵。許多特定領域中既存運作結構與利害關係亦阻礙資訊交 流,如科學領域,現今正逐漸受到專有化、私有化的影響,失去原有 的開放交流精神,而這問題也是Science Commons 組織成立的原因。
為什麼Science Commons 組織需要存在?如氣象學、基因學、醫 學、高能物理學等科學研究需要許多原始資料(raw data)為基礎,這些 學門的發展也愈來愈仰賴公共或私有資料庫提供研究所需的大量資 料。科學研究中取得這些資料的傳統並加以使用的慣例為何?主要可 分為以下三點:
第一,以美國為主及多數已開發國家的智慧財產權法律中,雖然 對學術出版物有保護,但是對原始事實資料(raw facts)的使用則不加 以限制,如科學學術文章可享有著作權的保護,該文章所以為根據的 資料則不可以;其次,政府應持續廣泛的參與科學研究,同時以成本 或低於成本的代價提供出資料,讓資料本身成為公共財進而促進科學 研究的發展;第三,科學家遵循著稱為莫頓派(Mertonian)的傳統,認 為資料本身不應專有化而該讓公共使用。這三點原則使得大多數科學 領域工作者可以自由取用和交換所需的資料70。
然而以上保障了科學研究開放性的三點原則,目前受到了許多考 驗。包括政府、大學及研究單位等從事資料蒐集及科學產出的單位,
對開放原始資料的態度皆有所改變,如下表所示。
表十、各單位對開放原始資料的態度
單位 態度的改變
政府 瞭解擁有關鍵智財權的好處,故透過法律維護或
限制原始資料用作商業用途或其他用途的權力。
如歐盟國家已採用的「資料庫權力」(database right)71。
70 http://creativecommons.org.tw/static/ProjectsSciencPproposal
71 如此一來,更將顛覆智財權最基本的前提:「事實資料或想法(ideas)不能為個 人所有,只有當這些事實或想法交會時所激發出的發明或表達 (expressions)才能 為個人所有。」
大學等研究組織 考量到本身的收入與營利前景,若將原始資料及 成果專屬化,對於發展及實際受益都有幫助。
個人 受到其所屬單位的要求,或出於個人考量,都影
響其公開原始資料或限制其他人使用其研究資 料。
資料來源:http://creativecommons.org.tw/static/ProjectsSciencPproposal,本研究整理
當限制原始資料的使用形成風潮時,也影響了各單位對科學政策 制定的態度。過度著重於私有化帶來的價值時,將會直接影響了科學 研究的進展,並更影響了社會整體的利益。
與創用CC 顧慮的如出一轍,當分享的初衷皆轉化為以個人私利 為優先時,將危害社會的公眾福利。我們該進一步思考,一般大眾對 於學術研究的配合及期待,是否允許這些單位為其私利而限制原始資 料的開放?或以政府為例,公家機關運用社會資源加以蒐集來的原始 資料,政府是否有權限制一般個人、組織去加以做研究上的使用?
對創用CC 而言,找到財產權與開放流通的平衡點是解決問題的 最佳方向。2005 年初 Science Commons 組織成立於創用 CC 組織之 下,其關注的是如何解決科學領域中,因智財權引發的科學研究困 境,並開放科學知識、研究工具、研究資料等,供眾人能夠取得再利 用。Science Commons 組織歸納了科學領域中的各種主要問題,包括
「無法取得期刊文章、研究工具」、「因為複雜的契約而被封鎖住」、「對 社會不負責任的專利授權」以及「研究資料被技術或終端使用者授權 合約所阻擋」的問題,進而轉化為實際的計劃。這些計劃分別在三個 性質不同的領域中運作:出版(Publishing),認證(Licensing),和資料 (Data),其工作方向便是設法在各個關係團體間取得協議,包括「資 金提供者及受贊助者間」、「大學與研究者之間」,以及「出資者及大 學」等不同行動者間。
目前 Science Commons 組織主要執行的計劃分別是 Scholar's Copyright Project 、 Biological Materials Transfer Project 、 The Neurocommons,分別代表了出版、認證、和資料的問題。
2.推行計劃
包括Scholar’s Copyright Project、Biological Materials Project 及 The Neurocommons 三個計劃,簡述如下。
(1)Scholar’s Copyright Project
傳統著作權限製了文字翻譯、文章整理以及檔案格式的重製的權 力。這造成當使用者要閱讀被傳統著作權所保障的科學論文時,會抵 觸著作權法所保障的內容。開放近用(open access, OA)的概念即是為 解決此問題而生,希望能促進學術領域中知識的交流。而本計劃主旨 即是OA 的理念能實際運作。
如何減少著作權帶來的限制?開放近用的理想是讓閱讀者可以 免費的透過網際網路接觸數位化的文獻。若要在網路上閱讀學術文 獻,通常要經過訂閱線上的資料庫。Scholar’s Copyright Project 的目 標即在實現OA 的理想,並找出比讀者付費更好的營收模式。
Scholar's Copyright Project 解決了讀者取用學術文章時侵犯作者 著作權的問題。要達到這個目標有兩種方式:第一種,若是作者擁有
Scholar's Copyright Project 解決了讀者取用學術文章時侵犯作者 著作權的問題。要達到這個目標有兩種方式:第一種,若是作者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