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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三板市场基本概况

新三板市场,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原指为方便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 市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份转让,而提供的代办股份转让的交易平台。随着新三板 的不断发展,目前的新三板不再局限于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 不局限于天津滨海、武汉东湖以及上海张江等试点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 是针对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所谓“新”,是在发展历程中相对“旧三板”而言的新系统;所谓“三 板”,是在市场层次上相对于“主板”、“创业板”而言位于第三个层次的资本 市场。

(一)新三板的诞生

1992年到1993年为解决股份公司法人股的转让问题,在国务院体改委领导下,由 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和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分别成立“STAQ网”和

“NET网”。至此,全国形成了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和STAQ、NET 两个计 算机网络构成的“两所两网”的证券交易市场格局。

1998年,为整合中国证券市场多头管理,防范亚洲金融危机,STAQ 网和NET 网 被关闭。1999年9月9日,这两个系统正式停止运行。

另一方面,2000年,中国资本市场开始有了一大批PT公司(Particular Transfer)

退市。

2001年5月25日,为解决主板市场退市公司与停止交易的STAQ系统与NET系统的 公司股份转让问题,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出面,协调部分证券公司设了代办股份转 让系统,被称之为“三板”,即“旧三板”。由于在“三板”中挂牌的股票品种 少,且多数质量较低,要转到主板上市难度也很大,因此很难吸引投资者,旧三 板多年被冷落。

2006年1月,为了改变中国资本市场这种柜台交易过于落后的局面,同时也为更多 的高科技成长型企业提供股份流动的机会,证监会与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 开通了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

我国新三板市场发展概述

图1 新三板的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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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鹏元整理

(二)新三板的扩容

最初新三板的定位是“为高科技成长型企业提供股份流动的机会”,在经历了两 次扩容之后,新三板也被赋予了更多内涵。监管层拟通过新三板的扩容和交易制 度的改革,建立一个“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的全国性 的场外股权交易市场”。

1、第一次扩容

2011年初,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将“扩大中关村试点范围、建设统一监管的全国性 场外市场”列为了当年证监会八大工作之首。

2012年4月,证监会表示将加快推进新三板建设。

2012年8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正式筹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责任公司并扩大试点园区范围。首批扩大试点是除中关村科技园区之外,增加上 海张江高新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天津滨海高新区。

2012年9月2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在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完成登记注册,

2013年1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揭牌。

2、第二次扩容

2013年12月14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 定》(国发[2013]49号)(下称“49号文”)。依据该文,新三板方案突破试点 高新区限制,扩容至所有符合新三板条件的企业。

随后,为落实国务院49 号文,2013年12 月27 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非上 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股东人数超过200 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开转让股票

我国新三板市场发展概述

申请文件》、《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定向发行申请文件》以 及证监会关于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告等7 项配套规则。2013年12 月30 日,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根据修订后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配套修 订、制定、发布了14 项业务制度。相关配套规则的发布标志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工作正式启动。

2014年1 月24 日,“新三板”首批全国企业集体挂牌仪式在京举行。这是国务院 49号文发布之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举办的首场集体挂牌仪式,本次共有266 家 公司集体挂牌。

(三)新三板基本特征

1、特殊定位。新三板目前主要服务于未上市的、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创 新型中小企业。

表1 我国资本市场各板块定位

板块 定位

主 板 ( 含 中 小板)

进入成长期的后期阶段、比较成熟的、经营相对稳定的企业,且这些企业 所在的行业比较成熟。其中,主板和中小板的区别在于企业规模的大小。

创业板 进入成长期的早期阶段的成长型企业。

新三板 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这类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尚未形成 稳定的盈利模式。

四 板 ( 区 域 股 权 转 让 市 场)

为省级行政区划内中小微企业提供股权、债券的转让和融资服务的市场。

资料来源:鹏元整理

2、发展空间大。根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4月23日,主板(含中小板)

市场挂牌公司家数为2537家;创业板挂牌公司家数为379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家数 为701家;四板市场挂牌企业家数为8427家。同为场外交易市场,相对于四板市 场,新三板的发展速度非常缓慢。因此,加快新三板的建设,支持创新型的中小 微企业的发展,在我国还有很大发展空间。

(四)新三板的意义

1、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提升资本运作能力

49号文明确新三板“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

“充分发挥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功能”。在中国传统的间接融资为主的体系 下,中小公司融资难问题几乎无解,新三板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获取发展 资金的平台。另外,中小企业还可以通过新三板进行市场化的兼并、收购、股权 债券融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资本运作功能较为齐全。

2、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补充

新三板市场在我国原有主板、中小板、创业板资本市场的基础上,为相对规模更 小的初创期中小企业提供了新的全国性交易和融资平台,不论从上市公司规模、

我国新三板市场发展概述

市场监管力度和投资风险大小来说,都进一步丰富了我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 系。在资本市场层次中,新三板是场外市场首要力量且承上启下,因此无论从夯 实资本市场底基还是从各层次间的互联互通看,新三板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 设中的作用都不能忽视。

3、促进风险投资的发展

新三板市场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提供有序的转让平台,形成了合法、有 序的股份退出机制,使得风险投资资金能够大胆进入企业,也能够顺利地退出企 业,从而能够积极促进风险投资的发展。

4、是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创新

新三板被赋予改革探路者的使命,探索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包括注 册制、优先股、转板、做市商、对外开放、交易所公司制、监管转型等等,因此 不仅其发行挂牌主体是创新创业型公司,其投资者和监管者包括整个平台系统都 在创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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