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61
89.60
∣ 83.21
83.20
∣ 76.81
76.80
∣ 70.41
70.40
∣ 64.01
64.00
∣ 57.61
57.60
∣ 51.21
51.20
∣ 44.81
44.80
∣ 38.41
38.40
∣ 32.01
32.00
∣ 25.61
25.60
∣ 19.21
19.20
∣ 12.81
12.80
∣ 6.41
6.40
∣ 0.01
0 級分 15 14 13 12 11 10 9 8 7 6 5 4 3 2 1 0
報名「一般組」之統一入學測驗原始級分有2科目(含)以上得0級分之考生(缺考成績亦以 0級分計),不得參加篩選【如校系科(組)、學程特別規定不得有任1科目原始級分為0級分 者,從其規定】;惟離島考生使用離島生名額或原住民考生使用原住民考生名額時,不 受此限。
一、第一階段統一入學測驗成績篩選
(一)倍率篩選
倍率篩選係指該校系科(組)、學程以某一科目或某幾科目之測驗原始級分或總級分 (統一入學測驗各科目原始級分之和),依所訂篩選科目倍率之高低依序篩選(遇某幾 科目之篩選倍率相同,即以該幾科目之原始級分和為篩選標準),以篩選出其招生名 額的某倍率(即「最低倍率」)之考生人數(即「預計甄試人數」)參加指定項目甄試。
範例一:某校化工系之招生名額為10人,各科目之篩選倍率為:國文5倍、英文6倍、
數學3倍、專業一及專業二皆不要求。篩選之過程依序為:先依英文原始級 分篩選出前60人(6×10人),再以此60人之國文原始級分篩選出前50人(5×10 人),再以此50人之數學原始級分篩選出前30人(3×10人),此30人即為預計 甄試人數。
範例二:某校電機系之招生名額為10人,各科目之篩選倍率為:國文5倍、英文5倍、
數學3倍、專業一及專業二皆不要求。篩選之過程依序為:先依英文與國文 原始級分加總後篩選出前50人(5×10人),再以此50人之數學原始級分篩選 出前30人(3×10人),此30人即為預計甄試人數。
(二)一般組之報名身分倍率篩選方式 1.一般考生
將全體考生統一入學測驗各科目原始級分,先以一般考生進行倍率篩選(以下簡 稱一般篩選)。通過一般篩選考生,可參加「一般考生招生名額」之錄取分發。
2.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
將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統一入學測驗各科目原始級分,先與一般考生進行一般 篩選,通過一般篩選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可參加「一般考生招生名額」及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招生名額」之錄取及分發。若未能通過一般篩選者,再 依總級分高低比序,擇優選出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招生名額3倍之考生,參加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惟僅能參加該校系科(組)、學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 生招生名額」之錄取分發。
3.原住民考生
將原住民考生統一入學測驗各科目原始級分,先與一般考生進行一般篩選,通過 一般篩選之原住民考生,可參加「一般考生招生名額」及「原住民考生招生名額」
之錄取與分發;如另具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身分者,亦可參加「低收或中低收
入戶考生招生名額」之錄取分發。
同時具有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及原住民考生身分者,若未能通過一般篩選,先進行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篩選,若通過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篩選,即可參加第二階段指定 項目甄試,及參加該校系科(組)、學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招生名額」及「原 住民考生招生名額」之錄取分發。
若未能通過一般篩選及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篩選之原住民考生,再依總級分高低比 序,擇優選出原住民考生招生名額3倍之考生(以下簡稱原住民篩選),可參加第二 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惟僅能參加該校系科(組)、學程「原住民考生招生名額」之 錄取與分發。
4.離島考生
將離島考生統一入學測驗各科目原始級分,先與一般考生進行一般篩選,通過一 般篩選之離島考生,可參加「一般考生招生名額」及「所屬離島縣之招生名額」
之錄取與分發;如另具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身分者,亦可參加「低收或中低收 入戶考生招生名額」之錄取分發。
同時具有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及離島考生身分者,若未能通過一般篩選,先進 行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篩選,若通過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篩選,即可參加第二階段指 定項目甄試,及參加該校系科(組)、學程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招生名額」
及「離島考生招生名額」之錄取分發。
若未能通過一般篩選及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篩選者,但該報名系科(組)、學程有提供 該離島考生所屬離島縣之招生名額,則該離島考生可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惟僅能參加「該離島縣招生名額」之錄取分發。
(三)青年儲蓄帳戶組倍率篩選方式
將「青年儲蓄帳戶組」之全體考生原畢業學年度統一入學測驗之國文、英文、數學 各科目原始級分進行倍率篩選(以下簡稱青年儲蓄帳戶生篩選)。通過青年儲蓄帳戶生 篩選考生,可參加「青年儲蓄帳戶組」招生名額」之錄取分發。
(四)各組之倍率篩選範例
範例一:某甲生僅具一般考生身分報名。
若甲生未通過一般篩選,則無法取得第二階段報名資格。
若甲生已通過一般篩選,則以一般考生取得第二階段報名資格及參加「一般考生招生名 額」之錄取分發。
範例二:某乙生以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則先與一般考生進行一般篩選。
若乙生通過一般篩選,則以通過「一般篩選」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取得第二階段報 名資格,可參加「一般考生招生名額」及「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招生名額」之錄取分 發。
若乙生未通過一般篩選,而該報名系科(組)、學程有提供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招生名 額,則與其他未通過一般篩選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進行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篩選。
若乙生通過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篩選,則以通過「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篩選」之低收或中低 收入戶考生取得第二階段報名資格,惟僅能參加該校系科(組)、學程「低收或中低收入 戶考生招生名額」之錄取與分發;如乙生未通過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篩選,則無法取得第 二階段報名資格。
若乙生未通過一般篩選且該報名系科(組)、學程未提供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招生名額 時,則乙生無法取得第二階段報名資格。
若丙生為通過一般篩選之原住民考生,可參加「一般考生招生名額」、「低收或中低收 入戶考生招生名額」及「原住民考生招生名額」之錄取與分發。
若丙生為通過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篩選之原住民考生,可參加「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招 生名額」及「原住民考生招生名額」之錄取分發
若丙生未通過一般篩選及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篩選者,而該報名系科(組)、學程有提供原 住民考生招生名額時,則與其他未通過一般篩選及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篩選之原住民考 生一起進行原住民篩選。若丙生通過原住民篩選,則以通過「原住民篩選」之原住民考 生取得第二階段報名資格,惟僅能參加該校系科(組)、學程「原住民考生招生名額」之 錄取分發;如丙生未通過原住民篩選,則無法取得第二階段報名資格。
若丙生未通過一般篩選及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篩選者,且該報名系科(組)、學程未提供「原 住民考生招生名額」時,則丙生無法取得第二階段報名資格。
範例四:某丁生僅以原住民身分報名,則先與一般考生進行一般篩選。
若丁生通過一般篩選,則以通過「一般篩選」之原住民考生取得第二階段報名資格,可 參加一般考生招生名額及原住民考生招生名額之錄取分發。
若丁生未通過一般篩選,而該報名系科(組)、學程有提供原住民考生招生名額,則與其 他未通過一般篩選及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篩選之原住民考生一起進行原住民篩選。若丁 生通過原住民篩選,則以通過「原住民篩選」之原住民考生取得第二階段報名資格,惟 僅能參加該校系科(組)、學程之原住民考生招生名額之錄取分發;如丁生未通過原住民 篩選,則無法取得第二階段報名資格。
若丁生未通過一般篩選且該報名系科(組)、學程未提供「原住民考生招生名額」時,則 丁生無法取得第二階段報名資格。
範例五:某戊生為同具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及澎湖縣離島考生身分之考生,則先與一般考生進行一 般篩選。
若戊生為通過一般篩選之澎湖縣離島考生,可參加「一般考生招生名額」、「低收或中 低收入戶考生招生名額」及「澎湖縣離島考生招生名額」之錄取分發。
若戊生為通過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篩選之澎湖縣離島考生,可參加「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 生招生名額」及「澎湖縣離島考生招生名額」之錄取分發
若戊生未通過一般篩選及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篩選,但該報名系科(組)、學程有提供澎湖 縣離島考生招生名額,則以離島考生取得第二階段報名資格,惟僅能參加「該離島縣招 生名額」之錄取分發。
若戊生未通過一般篩選及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篩選,且該報名系科(組)、學程未提供供「澎 湖縣離島考生名額」時,則戊生無法取得第二階段報名資格。
範例六:某己生僅為澎湖縣離島考生身分之考生,則先與一般考生進行一般篩選。
若己生通過一般篩選,則以通過「一般篩選」之離島考生取得第二階段報名資格,可參 加「一般考生招生名額」及「澎湖縣離島考生招生名額」之錄取分發。
若己生未通過一般篩選,但該報名系科(組)、學程有提供「澎湖縣離島考生招生名額」,
則以離島考生取得第二階段報名資格,惟僅能參加「該離島縣之招生名額」之錄取分發。
若己生未通過一般篩選,且該報名系科(組)、學程未提供「澎湖縣離島考生招生名額」
時,則無法取得第二階段報名資格。
範例七:某庚生具青年儲蓄帳戶組身分報名。
若庚生未通過青年儲蓄帳戶生篩選,則無法取得第二階段報名資格。
若庚生已通過青年儲蓄帳戶生篩選,則以青年儲蓄帳戶考生取得第二階段報名資格及
若庚生已通過青年儲蓄帳戶生篩選,則以青年儲蓄帳戶考生取得第二階段報名資格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