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一般程序

在文檔中 現地調查指南 (頁 25-30)

第 2 部 分 一般考慮事項

4. 一般程序

4.1 調查程度和順序 4.1.1 通則

調查範圍主要取決於擬議工程的規模、工程及場地的性質。

現地調查通常分階段進行如下:初步探索、現地勘察、詳細檢查設計,包括地面調 查、地形、水文調查、特殊研究、施工期間的後續調查(圖 1),然後即可進行績效 評估。有些階段可能重疊或不按順序進行,如現地勘察很可能在完成初步探索前即進 行。

現地調查成本比專案計劃的總成本更低,並可藉由智能前瞻性規劃再進一步降低成 本。在早期階段與專業承包商進行討論有助於制定有效和經濟性的計劃,調查的技術 要求應是選擇調查方法的首要因素而非其成本。

在地面調查開始前,至少在地面條件的相關方面應盡可能完成初步探索資訊的匯 整。可能需進行初步的地面調查確定地面調查的範圍和性質, 第 10 章將討論地面調 查的範圍。

關於大面積專案計劃的區域研究或現地調查如公路、隧道或輸電線路,工程地質、

地貌繪圖、地形分類和危害分析等技術可用於界定重要區域,因此,詳細調查可集中 在最需要調查的區域內(Brand 等人, 1982; Griffiths&Marsh,1984; Hansen, 1982)。

4.1.2 相鄰地區特性

由於香港城市發展密集,建築活動往往影響到鄰近區域,因此,調查範圍應涵蓋可 能影響相鄰區域的所有因素,包括邊坡和擋土牆等特徵(見第 7 章和第 8.3 節)。在 可能的情況下,應在施工前、施工期間和施工後記錄地面水位、地下水位和相鄰區域 的相關詳情。若可能對現有結構造成損害,應取得足夠的攝影紀錄。

應特別考慮相鄰的建築物、結構體和埋設的公共設施包括送水、瓦斯或污水管道,

因為這些設施可能受到震動,地表下陷、滑動等可能影響現場施工期間和施工後的地 下水位變化,應特別考慮裝設有敏感儀器或設備的醫院和其他建築物。

當地盤位於地下鐵路公司的隧道或建築物之上或附近或在中層預定區域時,需先獲

[Amd GG2/01/2017]

香港目前正在進行一項新的地質調查,藉此取代現有的 1:50,000 比例的地質圖和備 忘錄(Allen&Stephens,1971),新的 1:20,000 比例的地質圖將在 1986 年至 1991 年 間發表(圖 3)。新的地質調查對某些主要的岩石區和岩石類型採用不同的命名法

(Addison,1986; GCO,1988; Strange&Shaw,1986),應盡可能使用這些命名法。

基礎岩土工程資訊的一個重要來源是政府出版物中心提供的岩土區研究計劃

(GASP)的出版品,對整個地區進行系統性的地形評估,其比例為 1:20000(Brand 等人, 1982),這些出版品物通常包含工程地質學、地形分類、侵蝕、地形和物理限

本文還提供香港地質和岩土工程相關的有用參考書目(Brand ,1992),很容易即 可取得當地的地圖和施工計劃(表 1)、建築物條例執行處或公共檔案室所保留私人 開發的竣工紀錄(見附錄 B),如第 6 章所述,通常可從空照圖獲取有價值的資訊內 容。

4.3 現地勘察

在早期階段,應對工地進行徹底的目視檢查,一般而言,現場附近進行的地面調查 可能也是一種判斷上的問題(見 4.1.2 節),在香港發展迅速的市區中,通常需在現地 勘察階段檢查現場及週邊地區現有的邊坡和擋土牆。附錄 C 概述現地勘察程序和考慮 要點,但不應將全部內容視為強制性規定。

附近的邊坡可顯示土壤岩石類型及其穩定性的特徵,原有的挖掘採石場也是如此。

同樣地,因為可壓縮或不穩定的土壤,附近可能存在堤壩或建築物及具有沉陷歷史的 其他結構體。可從檢查中獲得其他重要的證據就是地下挖掘的狀況,如地下室和隧道 的挖掘。類似這些結構體的特性也可提供有用的資訊內容,這種結構缺陷可能是明顯 的,也可能出現在其他密集開發的區域中,

第 5 章提供可能影響新建築工地的早期使用實例。

4.4 詳細檢查和特別研究

就大部份的專案計劃而言,施工設計和規劃需對工地及其週圍環境進行詳細檢查

(另見附錄 D),這些要求可能需進行詳細的土地調查(見附錄 D2)或對洪水承載力 進行調查。地面條件的調查在第 3 和第 4 部中討論,其他要求可能需對水文學等(見 附錄 D3)、微氣象學(見附錄 D4)、材料來源(見附錄 D.5)、處理廢棄物(見附 錄 D6)或其他環境因素等特殊科目進行研究。

還應考慮廢棄隧道影響工地的可能性(見第 5.2 節),

在懷疑可能出現地下洞穴的地區(Culshaw & Waltham 1987),可能需進行特殊研 究評估該地點的適宜性(見第 7.1 節)。

4.5 構造和性能評估

第 16 章討論施工和性能評估等內容。

4.6 隧道工程現地調查

[Amd GG2/01/2017]

應盡可能全面進行招標前現地調查,為隧道工程的設計和合約提供充份的資訊,除 了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外,現地調查應判定公用和埋設設施是否會干擾隧道工程或受 其影響(參見政府專案計劃的 ETWB TC(W)#17/2004)。

[Amd GG2/01/2017]

無論現地調查的程度如何,地下地質和水文地質都具有其不確定性。再者,物理限 制如現有建築物和地下設施可能限制隧道工程特定路段在投標前的現地調查。因此,

需在工程合約中進行額外的地面調查,不斷檢查監測實際情況並採取措施處理對設 計、施工、設施、生命和財產造成重大影響的意外狀況。

[Amd GG2/01/2017]

美國陸軍工兵手冊(USACE,1997)內容包括實際的現地調查其相關成本的指 南,即屬估計建築成本的一部份內容。根據本指南,位於困難地面條件和密集市區的 深層隧道現場勘察,其一般的成本金額約為建築成本估算值的 3-4%。但特定專案計劃 的現地調查成本大幅取決於可用資訊品質、適用性和充份性及其所涉及的隧道工程類 型設計和風險管理所需的資料,客戶應在專案計劃的成本估算中編列足夠的現地調查 資金。

[Amd GG2/01/2017]

應分階段進行隧道工程相關的現地調查,此方法是必要的,因為專案計劃的不同階 段會有不同的要求。再者,在路線規劃或設計期間,隧道路線和設計要求可能出現變 化。

[Amd GG2/01/2017]

使用各個階段獲得的資料評估擬議挖掘方法對感應接收器的影響及各個隧道區段的 岩土工程風險,在判定隧道路線並獲得更多資訊時應審查風險評估。

[Amd GG2/01/2017]

ITA(2009)提供某些隧道掘現地調查相關的的簡單指南,表 13 概述 IMMM

(2003)岩石隧道工程的考慮事項和現地勘察技術,有關地面調查技術的補充資料,

內容悉如附錄 F。

[Amd GG2/01/2017]

有關資訊和專業知識的來源,請參閱本地質指南和 GEO(2016)的附錄 B,藉此 獲取有關香港 SI 和隧道的一般指南和資訊來源,也可參考地質指南 4(GEO 1992),

其中包含對洞室計劃進行現地調查的指南內容,大部份內容也適用於隧道和豎井施 工。

[Amd GG2/01/2017]

有關香港第四紀前地質的相關資料載於 Sewell 等人的論文(2000 年)中。

GEO/CEDD 單位進行的香港地質調查(HKGS)提供香港地質最詳細的資料和諮詢服 務,應諮詢 HKGS 內容,特別是在隧道工程新專案計劃的規劃階段、地質模型製作、

困難區域預測及重要地質特徵驗證(斷層、堤壩、地質單元間的接觸區等)等期間,

實際專案計劃中的諮詢過程還可將重要的地質資訊回饋給 HKGS 所維護的現有地質檔 案。

[Amd GG2/01/2017]

在文檔中 現地調查指南 (頁 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