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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科學界、傳播界與教育界積極投入、參與科學傳播推展,

協力打造優良體質之科普產業,透過獎勵優良科學傳播作品,肯定 卓著貢獻,鼓勵傑出之服務,藉以型構典範性之各式誘因,並增加 社會大眾科普傳播領域之熟悉度。

(二)計畫概要(構想、策略)

針對參與科學傳播之各類人員,依其貢獻與成就辦理推展有功 人員選拔,並以實質方式協助其在已有之專業領域與科學傳播領域 之知能成長。於全國性知名優良媒體選拔之中,廣設立科普獎項,

針對參與科學傳播內容作品,依其品質與效果選拔優質代表,除授 予其組織、單位或主要成員於年限內參與同類作品產播之優先補助 權,亦以實質方式協助其等成員,在已有之專業領域與科學傳播領 域之知能成長。

(三)執行方式

6-1 辦理全國推動科普有功人員選拔及獎勵

1. 以記功嘉獎、頒發證書、獎金等方式,獎勵有功人員。

2. 補助有功人員出國參訪,與國外製作團隊交換經驗。

3. 補助有功人員至國外深造。

6-2 於金鼎獎、金鐘獎中增設科普獎

短程計畫結合現有獎項,試辦獎勵方案。例如:除國 科會現有之科學寫作獎外,可與卓越基金會聯繫、協調,

於現有之卓越新聞獎中,增加科學新聞專題報導獎。另 外,配合明年度新聞局即將增設之數位相關媒體獎項,鼓 勵青少年在部落格(blog)上發表科學知識相關文章,可增 設部落格科學知識獎,並依科學內容之正確性、blog 點 閱率等作為獎勵規範。此法可推廣科學知識、增加科學媒 體的觸達率層面。

根據廣電法第 35、36 條,建議於現有金鐘獎之文化 教育獎項中,增設科普相關獎項。執行方式為將公文呈上 新聞局,行文增設獎項,並與新聞局協調,可考慮與金鐘 獎並列或單獨頒發科普獎。

6-3 設置全國性的「科普獎」

由國科會整合國內現有科普相關獎項,包含:政府 與民間,例如:「總統科普獎」、「國科會吳大猷先生紀念 獎」等,整合後,設置全國性的「科普獎」,可用年級(小 學、國、高中、大學及社會組) 、媒體(總媒體與專業媒 體)來劃分獎項範圍。

實際執行方式為:依據科學主題的屬性,別於一般 綜藝形式的晚會,舉辦頒獎典禮。除了頒獎儀式、實質

獎勵外,最重要的是,如何延長得獎影片、節目等科普 影音作品的生命週期,與曝光率。譬如:推薦得獎作品 到海外參加相關展覽,國科會協助翻譯作品、及作品行 銷的部分。另外,由於因應數位媒體時代的來臨,亦可 將得獎作品存入影音資料庫,成為數位典藏。並在各媒 體通道中曝光,提升得獎作品之價值。

根據上述,增訂「國科會科普獎」獎勵要點,內容 包含入圍作品的獎勵標的、審核規範、參賽限制、獎項 訂定、實質獎金、得獎作品的擴散方式等,並參考其他 部會之獎勵要點,擷取其菁華。辦理公聽會,召集相關 領域專家,討論如何提升實質獎項的價值,並於辦理頒 獎典禮後作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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