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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找出明示標準之間與之下的默示標準114。Dworkin 認為115,裁判整全性 原則對法官把什麼確認為法律,具有決定性,擁有所謂的最初發言權。也 就是說,裁判整全性是法官用來認定什麼是法律的決定性標準。裁判整全 性同時要求所確認的這些法律必須是融貫的,如同以單一聲音說話的國家 一樣。

二、整全性的定位

Dworkin 認為116,整全性是獨立於公平與正義二者之外的一個獨立的 理想,其可能與其他獨立的理想相衝突,例如公平、正義。而公平與正義 有時也難免衝突,如果也承認整全性是獨立於公平與正義之外的理想,那 麼當公平與正義相衝突時,不妨讓其中之一為整全性而犧牲。不過,

Dworkin 同時也澄清,這並不意味整全性必然或永遠對其他美德擁有至高 權力117。因為在實際的情況下,可能出現與立法整全性要求相斥的狀況,

這時候立法整全性的要求就無法對其他美德擁有至高權力,反而是必須被 犧牲或退讓的對象。同樣的情形也會出現在裁判的整全性上,如果經由裁 判整全性所確認出來的法律違反了其他的美德,那麼裁判整全性就不必然 對國家的強制力應如何使用擁有最後發言權118。總而言之,整全性雖然是 一個獨立的美德,但是相較於諸如公平、正義等其他的美德,並不具有優 越性,有時是其他美德必須為整全性做出退讓,有時又是整全性為其他美 德而犧牲。

三、整全性並非一致性

整全性(integrity)並非一致性(consistency)。Dworkin 認為,一致性 指的是對類似案件做出類似的決定。而整全性是某種同時更多與更少的東 西119。整全性所追求的是一種融貫,但這種融貫並不是要求一種單純的複 製。整全性要求任何相同的對待與處理,都必須經過原則上的證立,才能 加以遵從。事實上,比起單純要求「相同案件為相同處理」的一致性,整 全性讓法官在進行裁判時,可以有更廣的視野與角度來進行思考,而非只 是陷入機械性的裁判複製。

第七款 第七款 第七款

第七款 連環小說的比喻 連環小說的比喻 連環小說的比喻 連環小說的比喻

114 Id., at 217.

115 Id., at 218-219.

116 Id., at 176-177.

117 Id., at 217.

118 Id., at 219.

119 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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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workin 所提出的整全性要求法官在做裁判時,必須把自己當成連環 小說的作者。而這種連環小說與一般連環小說不同的是,這種連環小說必 須可以被闡釋為單一作者的作品,而非經由許多不同作者所作120。因此,

每一位連環小說家在進行寫作時,都必須對所給予的素材加以詮釋。而如 同連環小說的創作,Hercules 法官在裁判時亦應如此。

連環小說的內容必須不能讓讀者造成錯亂,連環小說的作者必須努力 讓讀者透過閱讀來感受到這部作品的一貫性,或許作品的情節當中有些新 的發展與新的布局,這些都是讀者可以接受的範圍。但是,一但連環小說 正在發展中的某一部分,以唐突、誇張以及與之前的發展格格不入的情節 與結構逸脫了作品原本的主軸後,連環小說將失去其一貫性,就難以要求 讀者接受這是單一作者的創作。這代表的正是法官所進行建構性詮釋的失 敗。

為了防止連環小說,在情節上逸脫原來可以合理解釋的範圍,以致於 陷入難以預測以及荒誕不經的內容,而造成連環小說的不連貫。Dworkin 提出了對於詮釋的檢驗,法官在面對困難案件時,透過以下兩種向度對於 詮釋的檢驗,不但可以即時導正詮釋的方向,還能找出最佳的詮釋。這使 得 Hercules 的判決不至於演變成失控的連環小說一樣。

一、符合向度的檢驗

Dworkin 並提出檢驗詮釋的兩種向度,第一種向度稱為所謂的「符合 向度」(the dimension of fit),指的是當連環小說家在進行寫作時,如果選 擇某一種詮釋,而這個詮釋無法與所給予自己的素材具有大部分(或重要 部分)的合致時,那麼這個詮釋就是失敗的,無法通過第一個向度的檢驗。

連 環 小 說 的 作 者 就 不 能 採 取 這 種 詮 釋 以 進 行 接 下 來 的 創 作 。 而 此 處 Dworkin 並認為121詮釋必須要「流貫文本」(flow throughout),而流貫文本 並非要求每一個點都要和文本符合。所謂的流貫文本指的就是詮釋必須要 滿足文本中的主要結構、具有戲劇重要性的次情節以及具支配性且一再重 複之隱喻的次情節。

比方說,《儒林外史》122這部小說是在描述中國科舉時代士人對於功

120 Id.

121 Id., at 230.

122《儒林外史》是由清代吳敬梓創作的長篇小說。全書共五十六回(也有人認為最後一回非吳所

作),約四十萬字,描寫了近二百個人物。小說假託明,實際描寫了康乾時期科舉制度下讀書人

的功名和生活。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4%92%E6%9E%97%E5%A4%96%E5%8F%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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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祿的渴求,假設它尚未完結仍持續的進行中,那麼當接下來的作者把 作為小說中主角的士人身份突然轉換成每天撒網捕魚的漁夫時,這個身份 的改變會造成故事的困擾(就像把蝙蝠俠變成南瓜一樣),因為這個漁夫 的身份在詮釋上無法與已經給予的素材(例如,生活方式、型態)具有大 部分或重要部分的合致,從士人變成漁夫的這個轉折,除非可以被賦予成 具有戲劇重要性的情節,否則很難達成 Dworkin 所說的「流貫文本」的要 求,並且也無法通過第一向度的檢驗。這樣的不合致會使得故事情節變得 極為怪異,並顯得牽強,從汲汲營營於科舉的士子接著搖身一變成為了舟 罟於河湖間的漁夫,這種鋪陳似乎比較像是科幻小說的情節,而不是 Dworkin 所說的連環小說。實際上並將成為 Dworkin 所認為的拙劣詮釋。

二、證立向度的檢驗

Dworkin 認為123,在經過第一個向度的檢驗以後,連環小說的作者可 能會發現同時有很多種詮釋符合大部分的文本,要從這些符合的詮釋裡再 找出最佳的詮釋,就要借助第二種向度的力量。第二個向度是關於連環小 說目的性的判斷,又可以稱為證立(justification)向度,也就是說作者此 時必須運用本身的判斷來決定合乎第一向度的各種詮釋中,哪一個詮釋會 使得作者本身進行中的作品所要表達的意涵得以完整的呈現。此處所謂作 品意涵的完整呈現,可以理解成要如何詮釋才能把作品的內涵做最佳的表 達。也就是說,連環小說的作者可以透過對筆下角色的性格描繪或其他要 素加以選擇來發展所要表達的作品意涵。

以前述的連環小說《儒林外史》為例,作者此時必須加以判斷,合乎 第一向度的數種詮釋中,哪一種詮釋最能把中國科舉時代士人對於功名利 祿的渴求展現出來。如果以我們可以想像到的人物性格來說明的話,書中 的人物可以透過幾種不同的詮釋來形塑他們的角色性格。第一種詮釋是把 他們刻劃成迂腐的儒生,一輩子以科舉八股為職志,飽讀詩書、篤信禮教 但對於人情事理卻是一竅不通。第二種詮釋是把書中的角色刻畫成逢迎阿 附、趨炎附勢、不走正途只靠旁門左道而取得功名利祿的人物。第三種可 能的詮釋則是透過慌亂媚俗的世道藉以映襯出孤立於世俗之外,棄絕一切 功名利祿,最後選擇悠然寄情於鄉野山林的高風亮節之士。在《儒林外史》

一書中,第一種詮釋可以以從二十歲應考到五十四歲始中舉的范進和墨守 禮教卻罔顧人命的王玉輝(王蘊)為代表人物。這種詮釋表達出一種對事 物扭曲的執著,一種士人對於功名利祿與禮教的執著,也可以說是一種偏 執。至於第二種詮釋的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則是為了讓兒子金躍考中紹興

2009/3/11 瀏覽。

123 Dworkin, Ronald, Law’s Empire, p.231(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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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才而不擇手段找人當槍手代考的金東崖,此外,還有幫金躍代考的槍手 匡超人,其後來謊稱未婚而再娶了李給諫的外甥女。這種詮釋則表現出為 達目的不擇手段的人物性格。而第三種詮釋所屬的人物形象,則可以以《儒 林外史》第一回所提到的王冕作為典型。

當作者在進行詮釋的時候,透過第二個向度的檢驗,作者可以找出最 能展現出士人對於功名利祿渴求這個理念的詮釋。在上述所提到的三個詮 釋的例子中,有可能作者會認為以第二種詮釋的人物描寫最能直接刻劃出 人們對於功名富貴的嚮往,透過第二種詮釋,讀者可以最容易理解本書所 要表達的理念與目的。也有可能作者認為以第一種詮釋的人物塑造,透過 作者筆下角色對於科舉的執著才能展現出士人對於功名利祿的渴求。甚至 可能會有作者認為,第三種詮釋所使用的方法,才能透過對比所造成的反 差感,以不求聞達於諸侯的王冕映襯出世間眾人追求功名富貴的俗媚。

既然第二個向度為我們檢驗出哪一種詮釋可以使得進行中的作品變 得最好。那麼,在第二個向度的檢驗下,連環小說的作者必須從數種詮釋 中檢驗出最佳的詮釋。因此,以上所述的三種對人物的描繪之中,只要有 一個會使得作者在詮釋這部連環小說作品的時候可以更佳的展現出這個 理念,這個詮釋就會是在第二個向度的檢驗下我們最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