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三、 、 、 、人事即天命 人事即天命 人事即天命 人事即天命

在文檔中 立 政 治 大 學 (頁 23-28)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35豁達的胸襟,讓處官場叢林且屢遭蹇困的歐陽脩,仍能越荆度棘,隨時保持儒 者風範,振耀於當世。推之於天的策略並非推諉逃避,而是能無所屈,能不悔;

相對於小人而言,不知命只知我,故無所不至。〈集賢校理丁君墓表〉中,歐陽 脩讚賞丁寶臣(1010-1067)「履憂患而遭困阨,處之泰然,未嘗見戚戚之色。其 於窮達、壽夭,知有命,固無憾於其心」,136「道之通塞,有命在天,其如予何,

孔、孟亦然」。137這兩小段文字即是替「窮達有命」做了很好的註記。孔子「五 十知天命」「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138知天命的知,不是認知、知解,而是「證 知」。139歐陽脩追尋聖人的步伐,透過「人事」證知他的「窮達有命」天命觀,

展現深刻而明晰的智慧,於北宋諸儒,絲毫不遜色,尤其以人事為「證知」天命 的進路,更展現宏闊的生命體驗。

三 三 三

三、 、 、 、人事即天命 人事即天命 人事即天命 人事即天命

歐陽脩對孟子熱中的「人性」本質問題,採取了理性面對的態度,他認為:

「為君子者,修身治人而已,性之善惡,不必究也。」140歐陽脩對於心性之學,

並無太多的著墨,乃是頗為奇特之處,提到「天命」但不言「性」,似乎出於另 一層體會。他以儒家經典作例證,說明聖人罕言性。

《易》六十四卦不言性,其言者動靜得失吉凶之常理也;《春秋》二百四

135 嘉祐五年歐陽脩在〈與馮章靖公〉第七通一文中,有:「豈賢人君子亨否有命,殆非人力所能 致邪?雖然,敢不竭力?」這個時期的歐陽脩,正處於衰殘多病之時,一心歸老,可是這樣 的心願一直未能實現,故有此慨嘆。見李逸安點校,《歐陽脩全集》一百四十六〈與馮章靖 公〉,頁 2385。

136 李逸安點校,《歐陽脩全集》卷二十五〈集賢校理丁君墓表〉,頁 392。

137 同註 136,卷五十〈祭丁學士文〉,頁 707。

138 何晏注:「命謂窮達之分。」(魏)何晏、(宋)邢昺疏,《論語注疏》〈堯曰〉,頁 180。

139 蔡仁厚,《儒學的反思與開展》,頁 6。

140 同註 136,卷四十七〈答李詡第二書〉,頁 670。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十二年不言性,其言者善惡是非之實錄也;《詩》三百五篇不言性,其言 者政教興衰之美刺也;《書》五十九篇不言性,其言者堯、舜、三代之致 亂也;《禮》、《樂》之書雖不完,而雜出於諸儒之記,然其大要,治國修 身之法也。141

歐陽脩認為眾多學子所不達者甚多,故毋須碰觸古聖賢罕言之性字。性是一種本 原,是一種與生命同存且人人皆有的;是善是惡不必推究,修身治人才是君子立 於天地的首要事務,「人事」的重要性大於「性」的精研,從人事實踐入手,其 實展現的是經世懷抱與致用的訴求。

至於歐陽脩如何透過「人事」證知他的「窮達有命」天命觀。歐陽脩採取的 策略第一是:物有常理,人事亦有理。第二是:盛衰治亂,決於人事。

首先在「物有常理,人事亦有理」這個部分。歐陽脩對「人事」的概念受到 宋人對「理」看法的影響。北宋時除了理學家以外,關於「理」的觀念,已作為 普遍的物理法則來看待。142歐陽脩肯定「物有常理」,143認為萬物在運行之中有 其不變的常理。「物無不變,變無不通,此天理之自然也」,144雖然此處的理尚無 形而上的探討,但歐陽修對「理」的重視,由此可見一斑。肯定「物有常理」之 後,歐陽脩又常「觀物而得理」,從他創作的詠物詩或部分的記文,可見其軌跡。

145「物有常理」之中若有「不可知」者,聖人亦不言,那麼凡人就不必探究。處 理理的原則是「簡易」,「理繁而得其要則簡,簡則易行不違,惟簡與易,然後其 力不勞而有餘」。146在「人事亦有理」這個層次上,歐陽脩處理政事亦依循簡易 之理。嘉祐三年(1058)歐陽脩五十二歲知開封府,《長編》記載歐陽脩治京師

141 李逸安點校,《歐陽脩全集》卷四十七〈答李詡第二書〉,頁 669。

142 有關「理」的運用,並非朱熹首創。沈括在《夢溪筆談》中,即曾用「理」字來表達自然物 的成立及變化法則。如「常理」、「自然之理」「至理」等。參見鄧克銘,《宋代理概念之開展》

(臺北:文津出版社,1993 年 6 月),頁 10。

143「凡物有常理,而推之不可知者,聖人之所不言也。」同註 141,一百二十九〈物有常理說〉,

頁 1970。

144 同註 141,卷十八〈明用〉,頁 304。

145 歐陽脩常運用這類手法在詠物或記物上。比如:詠〈雁〉中以雁說明人的不畏困境。〈養魚記〉

中蘊含老莊哲學中知足保和、養生全真的思想。參見王水照、王宜瑗,《歐陽脩散文選集》(北 京:百花文藝出版社,2005 年 5 月),頁 25。

146 同註 141,卷四十〈海陵許氏南園記〉,頁 580。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的原則:

脩承包拯威嚴之後,一切循理,不事風采。或以為言,脩曰:「人才性各 有短長,實不能舍所長,強所短也。」147

雖然包拯的威嚴之治不易承接,但歐陽脩認為只要一切循理,不事風采,發揮自 己的材性,自然有漂亮的政績。對吏事以「理」來經營擘畫,對於個人的憂喜禍 福,也以「理」來排遣安頓。「至於憂悲煩惱,亦自以理遣之。」148因此,「理」

可以馭事,可以梳理窮達。

接下來探討第二個重點:盛衰治亂,決於人事。歐陽脩以「人事」的「修」

與「不修」作為盛衰之理的判別原則。首先由史事入手:歐陽脩著《新五代史》

提及「盛衰之理,雖曰天命,豈非人事哉!原莊宗之所以得天下,與其所以失之 者,可以知之矣」。149歐陽脩再用兩個反問句,要後人省思這個歷史事件:「豈得 之難而失之易歟?」「抑本其成敗之迹而皆自於人歟?」150聖衰有迹可察,而其 緣由皆肇因於人,循著人找到成敗之迹,從中抽絲剝繭得出理,即可知道天命所 指,所以歐陽脩又說「人事者,天意也」。151歐陽脩從中得出「憂勞可以興國,

逸豫可以亡身」之理,本來這是人事之理,但歐陽脩卻以自然之理歸納之。在寫 史的原則上,歐陽脩「書人不書天」,詳述人與事,對於天象略而不談,曾言:

昔孔子作《春秋》而天人備。予述本紀,書人不書天,予何敢異於聖人哉!

其文雖異,其意一也。152

「書人不書天」的原因是天地鬼神不可知,「若人則可知其情」,與天地鬼神相較,

採取「修吾人事」的措施,不解讀天地鬼神之迹。歐陽脩又曾言「蓋聖人不絕於

147 (宋)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八七嘉祐三年六月庚戌,頁 11。

148 李逸安點校,《歐陽脩全集》卷一百四十六〈與王懿敏公仲儀〉,頁 2392。

149 歐陽脩,《新五代史》(北京:中華書局,2002 年 12 月)卷三十七〈伶官傳第二十五〉,頁 397。

150 同註 149,卷三十七〈伶官傳第二十五〉,頁 397。

151 同註 149,卷五十九〈司天考第二〉,頁 706。

152 同註 149,卷五十九〈司天考第二〉,頁 705。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天,亦不以天參人。絕天於人則天道廢,以天參人則人事惑,故常存而不究也。」

153不絕於天,尊重大自然的剛健運行,尊重聖人依據天象以斷吉凶的生活方式,

天收納人們的不知,故不能絕於天。然而若讓天左右人,則「人事」會墮入迷茫 的彀套中。「吉凶在人不在物,一蛇兩頭反為祥」。154吉凶的認定會因為人觀點與 解讀方式而有迥然不同的結果。「聖主憂勤致治平,仁風惠澤被群生。自然四海 歸文德,何用靈符號辟兵」。155關注民生疾苦,能德澤廣被,不必問天問卜筮,

人事即可知天命。

茲再舉二例印證歐陽脩重人事的例子。其一:「張芸叟言:初遊京師,見歐 陽文忠公,多談吏事。張疑之,且曰:『學者之見先生,莫不以道德文章為欲聞 者。今先生多教人吏事,所未諭也。』公曰:『不然。吾子皆時才,異日臨事,

當自知之。大抵文學止於潤身,政事可以及物。』」156文壇界的巨擘,認為政事 重要性遠大於文學事業,及物之說,於日後朱熹格物之說,用意所在何其相似,

歐陽脩雖未列於理學諸儒之列,但思考所在,乃是相同軌轍,其思想之成就,於 茲可見。業師陳逢源對此曾有一段精闢的見解。云:

《大學》言「格物」而非「窮理」,正足以證明經典之中,聖人強調從事 物上「窮格」,從實體之中,得到真實的感受,所以「格物」不是懸空尋 理,而是隨事即物的體會,人倫日用間的思索。157

聖人強調從實體事物上去體會「理」,人倫日用間即可致知,「知」不必遠求,只 要多從周遭人事物上去澄清、擷取,自有一番開闊的思路。此外,歐陽脩的「文 章繫乎治亂之說」直指為文必須「中於時病而不為空言」,158能觀見時局之弊,

提出革新之策,有利於人事國事,才是博辯深切之文。又曾批判「述三皇太古之 道,捨近取遠,務高言而鮮事實」。159歐陽脩認為文學依附著吏事,文字的作用

153 同註 149,卷五十九〈司天考第二〉,頁 705。

154 李逸安點校,《歐陽脩全集》卷九〈鬼車〉,頁 138。

155 同註 154,卷八十七〈端午帖子詞〉,頁 1269。

156 (宋)吳曾《能改齋漫錄》(臺北:木鐸出版社,1982 年 5 月)卷一三,頁 393。

157 業師陳逢源,《朱熹與四書章句集注》(臺北:里仁書局,2006 年 9 月),頁 387。

158 同註 154,卷六十八〈與黃校書論文章書〉,頁 988。

159 同註 154,卷六十七〈與張秀才棐第二書〉,頁 978。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乃用於書記人事本末之迹。另一個重人事的例子是:寶元元年(1038)歐陽脩擔 任乾德縣令時,縣內有一古碑,文辭簡直,隱約可讀,然有些碑文無法讀懂,許 慎(58-147)《說文》亦未記載,歐陽脩為此特別修書一封給王源叔:「源叔好古 博學,知名今世,必識此字,或能究見其人本末事迹,悉以條示,幸甚幸甚。」

160足見歐陽脩對於「究見人本末事迹」的執著。

歐陽脩採用人事的理路證知他的「窮達有命」。「人事修,則天下之人,皆可 使為善士,廢則雖天所賦予,其賢亦困於時。」161人事的修與廢,可以決定是否 為善士的命運,提高人事的重要,出於歐陽脩務實的思索,也是儒者應有的懷抱。

孔子「進以禮,退以義,得之不得曰有命」162,「禮」、「義」作為進退的依據,

得與不得都是「有命」。然而歐陽脩以人事的修與不修補強孔子訴諸於命的無奈,

而儒者使命也因茲而顯。

160 李逸安點校,《歐陽脩全集》六十九〈與王源叔問古碑字書〉,頁 1005。

161 同註 160,卷四十四〈送張唐民歸青州序〉,頁 627。

162 (漢)趙岐注、(宋)孫奭疏,《孟子注疏》卷九〈萬章章句上〉,頁 171。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窮達有命的生命實踐 窮達有命的生命實踐 窮達有命的生命實踐 窮達有命的生命實踐

歐陽脩窮達有命的天命觀,不是高懸不實,空闊難行的理論,它從歐陽脩的

歐陽脩窮達有命的天命觀,不是高懸不實,空闊難行的理論,它從歐陽脩的

在文檔中 立 政 治 大 學 (頁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