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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業思維侵蝕大學募款基金運作

面對大學走向產業化並積極仿效商業精神進行大學經營管理之際,除

了強調績效之成長,同時必須考量商業文化亦可能導入之不良影響。透過

大學募款基金運作,大學與產業界之關係將更為緊密,然而在此同時仍優 先維護大學自主自治之精神。以下針對企業思維導入大學募款基金運作中 所產生之危機加以說明之。

(一)巨額捐贈者干預大學募款基金運作之正當性

Dale(1999)指出,當美國的大學逐漸屈服於市場的需求時,教育視為 公共善的論述即消逝了。企業文化不斷入侵社會大眾日常生活的各個面 向,並也正在顛覆大學的歷史使命,學術界出現待價而沽的做法,亦即學 術研究的成果與企業獲取利潤產生連結,大學本質與內涵遭遇前所未有的 衝擊(劉江彬、吳豐祥,2002)。在全球化趨勢中,促使大學勢必更加注重 本身具備的市場性、功能性與實用性等價值,然而卻往往因而忽略對市場 思維的防備,當市場機制對大學過度滲透與侵蝕,牽涉到的問題相當深 刻,影響所及將造成社會期待與大學使命的徹底耗竭(Deem, 2001)。

學術自由、學校自治是現代化大學的共同趨勢與走向,學術自由是一 種工作條件,大學教授之所以享有學術自由乃基於一種信念,即這種自由 是學者從事傳授與探索本身所見到真理事實之工作所必需的,也在學術自 由的氣氛下,促使研究產出達到最有效的環境(詹中原,1998)。然而,當 產業界選擇願意對大學學術研究進行投資之際,相對地大學學術研究將無 可避免受到某些程度的干預,一旦市場需求開始入侵,學術研究的走向勢 必因而受到質疑(戴曉霞,2000)。

從許多企業實際捐贈案例中可發現,大多的捐贈者多來自國內著名的 大企業家或者社會賢達者。如:永齡基金會董事長郭台銘捐贈新台幣一百 五十二億元協助研發醫療相關研究、潤泰集團捐贈土木研究大樓、台大竹 北分校則由知名生物科技公司共同捐贈九億元協助發展產學研發園區、物 理系亦獲得傑出校友捐助成立專門研究中心(中國時報,96年11月15日)。

這些捐贈者,對校友而言,為求回餽母校,以培育更多社會人才正是足以 引發的捐款動機;然而這樣的大企業財團並非全然為學校之榮譽校友,因 此如此巨額的捐款行動相對引發外界不少的質疑,究竟在公益良善的亮麗 包裝下,是否隱藏了財團利益的或對學校權力的介入(劉三錡,1996)。

張鈿富(2001)提及,由企業明定捐贈給學校系所成立的研究中心是否 意味著大學長久以來不斷追求之學術獨立與自主的空間,就資源供需面上

將逐漸產生妥協,大學場域本為提昇國家競爭力鑽研之研究工程,大學具 有的公共性是否將被追求利潤的動機取代,讓大學系所的專業研究群成為 了謀利特定企業的專屬研發團隊。甚至是,擔心財團企業將藉由大學財務 尋求外部支援之際把大學變成其牟利的工具之ㄧ,屆時或許更會因此導致 科系之間擁有的資源條件差異,讓大學內部資源分配的機制將更趨於不公 的現象(湯堯,2004)。

當市場機制對大學系統進行無限蔓延時,將無可避免的被濃厚的商業 氛圍所壟罩,而在進行大學募款基金運作與管理之際,組織系統勢必有所 革新與轉變。誠如阿爾赫巴特所言,「毫無疑問,營利性高等教育已經成 為一個重要的全球化現象,而且仍會繼續擴張。高等教育體系應加以調 整,以適應這一趨勢」(戴曉霞,2001)。而根據研究顯示,政府或工商業 界藉由募款基金的提供作為誘因,以掌控或影響大學的教學與研究方向,

如此對於大學自主和學術自由都可能導致莫大的傷害(Williams, 1992)。

是故,當社會的資源與經費投資成為今日大學的重要支援,社會大眾 開始對高等教育過度商業化,以及學術信念的全面瓦解開始產生質疑與憂 心。根據Bok(2003)之研究顯示,就連高等教育市場化程度最為快速的美 國,近年來亦開始出現檢討的聲浪,紛紛要求大學與校內專家學者群自我 檢視遭到企業或大筆募款來源主導大學發展方向的事實與程度。事實上,

Deem(2001)亦提出同樣的憂慮,認為市場化下的大學稱為混合機構(hybrid organization),亦即視大學為一個運作於公共和私有領域間,暨履行著公共 責任,同時亦從事各種商業市場活動的實體。進一步亦對這種混合機構的 目標衝突進行了具體分析,提到當大學中專任教學與研究的學者們奉行了 誰出高價就為誰服務的原則時,學術自治和專業整體性就會受到損害。

張英陣(1999)提及,大學將募款基金予以妥善處理與分配可帶來之正 面影響包括:學校彈性經費的增加、提高學校對外的知名度與信賴、良性 競爭突顯辦學特色、產學合作有助於提升國家競爭力。負面的影響則有:

產學合作之目的行銷易使捐獻的動機以自利取向為優先,大學自主因此受 制於商業化的干預與威脅。蓋浙生(2003)亦提及,當大學不斷致力於自籌 經費與廣增財源之際,「募款」成為重要的策略之ㄧ,然而在大學募款經 驗中,不乏捐助者干預大學學術與營運的事例,大學本身在考量現實環境 利益下,有時不得不向捐助者妥協。

是故,大學一方面主動向企業尋求強有力的財源與協作,另一方面同 時必須與企業保持相近卻獨立自治的關係,避免因此喪失大學最初辦校之 精神與使命(陳麗珠,2000)。今日大學經營管理者在試圖引進企業界之管 理科學知識,以改善大學募款基金運作成效的同時,必須在學校組織任務 及募款基金使用目標上不斷釐清營利與非營利,以及公共服務與商業利益 取向之間的分際,維護大學教育任務之正當性與公共性(劉三錡,1996)。

(二)除弊與興利引發大學募款基金投資管理陷入兩難

面對近年來全國大學校院不論公、私立皆同樣對學校經營資源之不足 深感迫切需求及不安、壓力下,教育部為因應公立大學在政府補助額的日 漸稀釋所預備展開的各種校務投資經營策略,立即參照了「私立學校投資 基金管理辦法」,特別為國立大學擬定了「國立大學校院財務投資管理注 意事項」,針對相關的投資方式、標的、額度限制、投資行為之運作程序 以及在虧損填補等各方面具體的加以規範及保護(劉源俊,2001)。如此,

公私立大學在財務操作上將趨於一致性,惟主要差異在於投資過程中產生 之虧損,就私校而言規定應由當屆董事在任期滿之前設法籌款補足,而就 公立大學,則須以先前所累積之各項收益先行填補,在下一年度的結算之 前由自籌收入的部份中再加以補足,換言之,各大學必需自行承擔多角投 資後可能產生之虧損風險,然而另一方面,若是投資得當,將成為大學募 款基金投資管理上之ㄧ大進展(賴玉燕,1996)。

賴炎卿(1997)曾針對台灣的高等教育機構內部之財務經營主管對於高 等教育財務政策之變革認知進行研究,其將我國目前大學校院財務經營管 理單位範疇認為應包括總務處室、會計處室、推廣教育單位、建教合作單 位(研發處室中心)、募款單位(發展處、校友資源組、社會資源組)、校務發 展委員會、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等,而將我國的大學校院財務主管(Chief Fiscal Officer, CFO)定義為與財務經營有關之單位主管,如各處室主管及副 校長等;此研究顯示台灣大學校院並無真正財務投資經營專責單位,亦即 缺乏「募款基金運作專責單位」的機制。一旦,募款基金之投資管理在缺 乏專責單位加以運籌帷幄之情況下,將難以有突破性的成長。在國外許多 大學為促進募款基金的成長與累進,通常會僱用專業的財務管理人員,負 責管理與開展大學募款基金的投資與使用空間(Marginson, 1999)。

柯承恩(2004)亦針對現今國內一般國立大學對基金的管理辦法進行觀

察研究,或因各國立大學欠缺專業理財人員,亦或者投資理財成敗之責任 難以歸屬等問題,導致在保守心態與謹慎作風之下,財務經營方式大多以 採存放至銀行收取利息為主要的操作方式。參照國立大學校務基金設置條 例在2001年底修正後所允許的投資項目計有:存放公民營金融機構、購買 公債國庫卷及短期票卷、其他具有收益性及安全性且有助於增進效益之投 資,另外可以以校務基金投資於校務或研究相關之公司企業,採以研發成 果或技術作價無償取得股權,並得以捐贈收入作為投資資金的來源(教育 部,2000)。

即使部分大學在總務單位或會計單位設有「財務小組」,但仍只是將 基金在銀行定存利率高低之間進行調度,未進一步從事任何投資理財行為 (王秀英,2001)。相對於國立大學的保守心態,私立大學則為擴大資金成 長空間,皆紛紛將校務基金從事股票、短期票卷、外幣等多面向的投資,

有些重視管理績效的校院甚至還訂有資源政策,除了供應短期支付之所 需,更強調減少現金的存滯,以盡量發揮資金功能為財務經營之歸準(湯 堯,2000)。

戴曉霞(2000)指出,商業管理模式已大舉進入大學體系之中,促使公、

私立大學紛紛仿效商業精神進行組織重整與經營方針的轉變。然而將大學 募款基金進行投資以提升資產效益上,對國內大學而言仍有多項顧慮與外 在限制有待長期評估,因此目前各校仍多以將募款基金存放置銀行儲蓄生

私立大學紛紛仿效商業精神進行組織重整與經營方針的轉變。然而將大學 募款基金進行投資以提升資產效益上,對國內大學而言仍有多項顧慮與外 在限制有待長期評估,因此目前各校仍多以將募款基金存放置銀行儲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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