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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案例之可行性評估及招商文件,澎湖馬公新建5,500 CMD 海水淡化廠之功 能規範、設計水量及水質部分,分述說明如下:

3.1 功能規範

台水公司參考既設馬公7,000CMD 海淡廠及既設望安 400CMD 海淡廠之操作營 運經驗,考量在維持每日穩定供水、選用逆滲透(RO) 方式及 RO 技術之進水水質影 響、節能、管線與設備材質防蝕、穩定海水來源與品質及避免取排水管線上浮風險 等因素以設計規劃處理流程與功能規範。

3.1.1先期計畫之處理流程

澎湖馬公新建5,500 CMD 海水淡化廠設計以逆滲透 (RO) 技術為主要方案,由於 海水之SS、COD 及總油脂對 RO 膜之操作穩定性影響較大,皆會使設計 RO 系統最 重要之SDI 參數值提高,因此設計需有充份的前處理設施。先期計畫之處理流程為 海水由取水口經攔污柵攔除大型固體物後至取水井,經海水沉砂調節池、混凝加藥 沉澱池、過濾器、過濾水槽、微過濾器、RO 系統後,RO 淡化水進入新設清水池並 經pH 調整後送至既有 5,000 噸清水池,如圖 2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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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本案例先期計畫書規劃之處理流程圖 3.1.2主要功能規範

本案例之功能規範考量前述因素後,再依據海域背景資料,規劃之功能規範說 明如下:

1.處理規模設計及流程部分:

(1) 取水單元功能:為備而後擴建需要,最低潮位時之進水量需達 60,000CMD。

(2) 保證淡化水購水量 5,500CMD。

(3) 廠內管線、供電設備等,須額定容量加 50%備載容量之容量設計及施作。

(4) 需有前處理系統 ( 沉砂調節池、過濾單元 ) (5) 初濾處理後之海水濁度需≦ 0.2NTU。

(6) 微過濾後海水之 SDI 值需≦ 3。

(7) 淡化水依需要設置後段水質穩定處理設備以調整蘭氏飽和指數 (LSI)。

(8) 本案許可年限長達 21 年,考量設備重置至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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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逆滲透淡化機組部分:

(1) 海水淡化設備每處進口之最高操作壓力≦ 65 kgf/cm2。 (2) 機組 ( 含備載機組 ) ≧ 3 套。

(3) 淡化水回收率(淡化水產量與海水原水量之比)≧ 34%。

(4) 高壓管路或設備材質≧ Duplex 2205 等級。

3.海事工程部分:

(1) 取水工須設置於最低潮位線下水深≧ 6 公尺處。

(2) 取水工頂部需離最低潮位線≧ 3 公尺。

(3) 取水工於進水量 60,000CMD 時,入水口流速≦ 0.091 m/sec 以防止吸入異物。

(4) 鹵水排放口位置需距離新設取水頭≧ 600 公尺以上。

(5) 鹵水排放管總長需離岸≧ 1,200 公尺。

(6) 海水取水管及鹵水排放管,在退潮線以下需採用「矩形鋼筋混凝土固定塊敷 設」之方式辦理,固定塊間距依管徑需於1.5( 含以下 )~3.3m 之間、每只固定塊 ( 係 指單一之上固定塊重量或下固定塊之重量。) 重量依管徑需於 80~1,135Kg( 含以上 ) 之間。

3.2 淡化水質

在海水水溫10℃~ 30℃間,總溶解固體量 (T.D.S) 在 41,000mg/L 以下時,海 水淡化後之水質則須符合表2 及表 3 之淡化水各項水質限值,其中主要項目有氯鹽

≦200 mg/L、總溶解固體量≦ 400 mg/L、蘭氏飽和指數 (LSI) 為 -1~+1 之間 ( 依計 算)、硼≦ 1 mg/L( 參考世界衛生組織 WHO 建議 )。

表2 淡化水每天檢驗項目及限值表

項目 單位 限值 項目 單位 限值

大腸桿菌群 MPN/100ml ≦ 1 pH 值 無 7.0 ~ 8.5 CFu/100ml ≦ 1 氯鹽 mg/L ≦ 200 總菌落數、單

一水樣 CFu/ml ≦ 10 總溶解固體量 mg/L ≦ 400

濁度 NTU ≦ 0.5 自由有效餘氯 mg/L 0.5 ~ 1.0

色度 鉑鈷單位 <5 蘭氏飽和指數 (LSI) ( 依計算 ) ±1

臭度 初臭數 <3 - -

-資料來源:本案例之招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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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淡化水每月檢驗項目及限值表

項目 單位 限值 項目 單位 限值

硝酸鹽氮 ( 以氮計 ) mg/L ≦ 10.0 三氯乙烯 mg/L ≦ 0.005 亞硝酸鹽氮 ( 以氮計 ) mg/L ≦ 0.05 四氯化碳 mg/L ≦ 0.005 氨氮 ( 以氮計 ) mg/L ≦ 0.05 1,1,1- 三氯乙烷 mg/L ≦ 0.20 鐵 mg/L ≦ 0.05 1,2- 二氯乙烷 mg/L ≦ 0.005

錳 mg/L ≦ 0.02 氯乙烯 mg/L ≦ 0.002

銅 mg/L ≦ 1.0 苯 mg/L ≦ 0.005

鋅 mg/L ≦ 5.0 對 - 二氯苯 mg/L ≦ 0.075

總硬度 ( 以 CaCO3計 ) mg/L ≦ 150 1,1- 二氯乙烯 mg/L ≦ 0.007 氰鹽 ( 以 CN 計 ) mg/L ≦ 0.05 酚類 mg/L ≦ 0.001 氟鹽 ( 以 F 計 ) mg/L ≦ 0.8 陰離子界面活性劑 mg/L ≦ 0.5 硫酸鹽(以 SO4-2計) mg/L ≦ 250 安殺番 mg/L ≦ 0.003

鉛 mg/L ≦ 0.05 大利松 mg/L ≦ 0.005

鉻 ( 總鉻 ) mg/L ≦ 0.05 巴拉松 mg/L ≦ 0.02

鎘 mg/L ≦ 0.005 一品松 mg/L ≦ 0.005

銀 mg/L ≦ 0.05 亞素靈 mg/L ≦ 0.003

汞 mg/L ≦ 0.002 溴酸鹽(Bromate) mg/L ≦ 0.01

砷 mg/L ≦ 0.01 丁基拉草 mg/L ≦ 0.02

硒(elenium) mg/L ≦ 0.01 2,4- 地(2,4-D) mg/L ≦ 0.07 鋇(Barium) mg/L ≦ 2.0 巴拉刈(Paraquat) mg/L ≦ 0.01 銻(Antimony) mg/L ≦ 0.01 納乃得(Methomyl) mg/L ≦ 0.01 鎳(Nickel) mg/L ≦ 0.1 加保扶(Carbofuran) mg/L ≦ 0.02 硼(Boron) mg/L ≦ 1 滅必蝨(Isoprocarb) mg/L ≦ 0.02

總三鹵甲烷 mg/L ≦ 0.03 達馬松 mg/L ≦ 0.02

資料來源:本案例之招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