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基因性質一樣,許多非基因性質不僅可以遺傳,它們同時 會演化,因此可演化性不能用來刻畫基因的因果特性。如果可演化 性可以被適當的用來說明基因為何具有意向性訊息,那麼基因的可 演化性就必須是一種特殊的可演化性。有學者便訴諸基因所特有的 語法性質來說明它的特殊可演化性。
在繼續討論之前有一個區分必須先說明:許多人將一個生物特 徵發展的問題和該生物特徵的演化問題混為一談,這是錯誤的。許 多演化的適應需要非常特定且複雜的環境條件,相關的生物特徵才 會發展出來;另一方面,有些在不同環境中都可以發展出來的生物 特徵卻不是經由演化適應而產生的 (Tinbergen, 1963)。換句話說,
我們不能僅僅透過探究演化史而了解生物特徵的發展。不過,這點 本身不能減弱以基因的特殊可演化性來支持基因意向性的論點的 力道。
如同我們說過的,如果基因所帶有的訊息是意向性訊息,那麼 就如同語言一般,基因訊息就必須具有語法和語意兩個面向。我們 已經討論過一個支持基因具有語意面向的主張,現在我們討論一個 來自於梅納史密斯和薩思麥利 (Eors Szathmáry) 關於基因語法的 主張 (Maynard Smith & Szathmáry, 1995)。梅納史密斯和薩思麥利 指出,大部分的可遺傳系統只具有有限的可遺傳狀態,代與代之間 的可變異性是非常小的。然而,基因體的可遺傳狀態卻非常不同。
就如同語言,基因體具有遞歸性的 (recursive) 語法結構,這使得基
因體在擁有基本單位數量相對少的構成元素的情形下──以人類 為例,二○○一年人類基因體計畫草估人類有三萬五千個基因,最 近的預估指出人類基因數可能低至兩萬五千個──我們仍舊可以 以這些為數不多的基本單位進行沒有上限的各種組合。單單二百個 核甘酸單元所組成的DNA節段就有 4200不同的序列組合。除了如核 甘酸A-T與C-G配對的少部分限制外,這些組合可以相當自由的方式 進行,而且組合物的長度幾乎是沒有限制的。這個基因體的語法特 色 在 哲 學 上 或 語 意 學 上 稱 為 生 成 性 (gererativity) 的 可 組 合 性 (compositionaility)。
事實上,除了梅納史密斯和薩思麥利所指出的遞歸性語法結構 之外,在語法的面向上,基因如同語言一樣具有分明性 (discrete-ness),意即同一個基因在不同的組合中會保持它的同一性,亦即維 持相同的形狀,不會像麵粉溶在不同的液體中會混成不同的形狀而 改變原有的形狀。基因體的遞歸的可組合性以及分明性本身使得基 因帶有訊息這個想法似乎變得可信,因為遞歸的可組合性使得基因 可以用來運算 (compute) 各種可能的後果,亦即它們所導生的各種 可能的生物特徵;同時,基因的分明性支持基因單位的語意在不同 語境中可以維持相同意義,因此也將支持基因訊息的脈絡的不敏感 性。基因與語言如果同樣具有語法遞歸性的結構以及分明性,而且 其它生物特徵的導因都不具有這些語言特徵,這個事實本身將會強 烈的支持基因所帶有的訊息如同語言所帶有的訊息,它們同樣帶有 意向性訊息。
基因之具有語法結構使得採取這種立場的學者可以進一步主 張,基因所特有的可組合性以及分明性使得我們可以將生物特徵的 導因區分成兩類,一類是基因導因,另一類是管道導因或環境導 因。管道或環境導因是那些可演化性極小的生物特徵導因。如此一
來,面對為數眾多的可能的細緻環境變異時,生物所需的眾多演化 變異的可能性,只能是來自於基因。換句話說,只有基因具有那種 可以對於自然的汰擇產生細緻反應的能力,而這個能力進一步產生 適應。這點可以與目的語意學進路結合以導出以下的結論:既然只 有基因支持真正的適應,那麼只有基因帶有目的論式的訊息。
讓我們從一個不同的角度進一步說明這個立場。基因一詞被生 物學家引進的一個重要因素是為了說明生物令人驚奇的演化及不 經學習而來的精緻適應能力。無論演化或環境適應,外在世界的訊 息是一個不可或缺的部分,而不經學習而獲得的外在世界的訊息似 乎只能是從遺傳來的,遺傳經由基因,基因因而被視為那從演化中 不斷獲取的訊息的儲存處所。讓我們透過羅倫茲的對基因訊息的
「物種史訊息」(phylogenetic information) 這個概念來說明這點。
對羅倫茲而言,物種史訊息是關於與適應性有關的環境訊息,由於 它是一種生態訊息,因此羅倫茲稱生物的適應性為包含「環境圖像」
(image of the environment) 以及「環境訊息」的適應性 (Lorenz, 1965: 7)。羅倫茲認為,生物物種透過自然汰擇「在基因體中以分 子鏈的形式蒐集及儲藏訊息」(103),同時,這些訊息因而也儲藏在 染色體中 (8),而染色體同時被視為具有「獲得及儲存環境訊息」
的演化功能。最後,這些基因體所儲藏的「物種史訊息」,經由染 色體的傳輸,傳給下一代,並且在個體的發展中扮演關鍵性的功能
。「在身體以及在行為的發展上,支配個體發生學的明顯的是基因 體內的遺傳藍圖,而非該藍圖實現時所必需要的環境狀況」(20)。
對羅倫茲而言,「物種史訊息」說明了直覺反應式的行為的適應性,
沒有上述所描述的「物種史訊息」,我們很難瞭解生物可以在沒有 學習的情況下就能在那麼細緻的多變環境中適應。
讓我們先討論這個論證所訴諸的語法類比。透過基因的「語法
性質」支持它們具有意向性訊息,將面對語法是否足以產生語意的 哲學爭議,這個爭議最典型的是出現在心靈哲學上。對於物理系統 如大腦及電腦軟硬體是否能產生意向性,自從塞爾提出中文房論證 (Chinese room argument) 後,就被熱烈的爭辯著,至今仍無定論。
當然如果基因的語法加上某種對這些語法的語意說明,例如我們先 前所討論過的目的語意學說明,或許將使得基因之具有意向性訊息 變得比較可信。不過,這裡的重點仍是在透過基因的語法結構來區 分基因特有的可演化性,從而支持基因具有意向性訊息。
格理費茲認為,梅納史密斯與薩思麥利的論證預設了以下此一 不適當的區分:一個發展系統的所有特徵可以被分為一部分是基因 系統所產生的,一部分是其他的可遺傳系統所產生的 (Griffiths, 2001: 404-405)。格理費茲認為這樣的區分是不恰當的,基因系統 與其它可遺傳系統對所有生物特徵的遺傳變異都具有不可分割的 貢獻。達茲漢斯基在很久以前就做了一個更一般性的宣稱:「人類 以及動物的行為是發展過程的產品,在這發展過程中,基因和環境 是一個具有回饋關係的系統中的組成成分。同樣的說法也適用於一 個人的皮膚顏色、頭形、血液化學成分以及細胞體的或新陳代謝的 或心理的疾病」(Dobshansky, 1967: 64)。
在研究上,你可以控制非基因遺傳系統因素的變數,而僅僅透 過基因遺傳系統變數的變異來說明生物特徵的變異,因而下結論 說,基因的語法可以對應到生物特徵彼此的細微差異及變異。然 而,在研究上,你也可以控制基因遺傳系統因素的變數,而僅僅透 過非基因遺傳系統變數的變異來說明生物特徵的變異,因而下結論 說,非基因系統的語法可以對應到生物特徵彼此的細微差異及變 異。譬如說,我們可以將基因的變數控制著,透過操作所謂管道變 元來產生為數眾多的生物性徵變異可能性。這種操作的可行性或至
少可能性是相當高的,因為如果管道變元的數目極度減少,那麼基 因事實上可以產生的發展後果也會極度減少,這顯示管道因素對於 生物性徵的演化多樣性的影響是相當大的。
基因的分明性說明了基因遺傳系統的可分離式的演化潛能,而 可分離式的演化潛能的確可以說明生物演化的多樣性及精緻差異 性。但是,這不能排除非基因遺傳系統不能說明生物演化的多樣性 及精緻差異性。就如同格雷所指出的,「基因之外的變化也同樣可 以是細部式的 (piecemeal) 和漸進式的 (incremental),就如同自然 的汰擇可以偏好在不同位置上的不同基因組合,自然汰擇也可以偏 好內在共生 (endosymbionts) 的組合。細胞質的因素、巢穴的設計、
習性的偏好,這些東西的量的變異,都可以經由外於基因的方式遺 傳下去。因此,雖然這些因素的組合並非沒有限制的,它們的組合 數 量 卻 大 得 足 以 對 自 然 的 汰 擇 做 出 細 緻 的 反 應 」 (Gray, 2001:
197)。以下的事實可以搭配格雷的觀察:絕大部分的基因組合變異 完全沒有生物上的功能,它們甚至被稱為「垃圾」(junk)。
非基因遺傳系統一如基因遺傳系統,兩者皆可以做為說明生物 特徵演化的語法結構,雖然現今的學界比較少投資於非基因遺傳系 統的研究上,使得我們對它們的理解相對的少。事實上,如果兩種 語法結構所說明的是同一組生物特徵的演化及差異,那麼雖然它們 具有物理上的差異,它們在語法上是等同的。如同格理費茲所指出 的,並不是語法對象間的物理差異都是語法差異,例如,筆跡的差 異或口音的差異並不是語法上的差異。所有語法上的差異一定具有 物理上的差異,但是物理上的差異不一定具有語法上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