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實例似乎明顯且有力的支持基因的脈絡的不敏感性,從而 支持基因之具有意向性訊息。近年來常常傳來一些令人驚奇的「基 因訊息」,如:
台大生殖科技研究團隊利用基因轉殖技術,孕育出全球首見、
三隻從裡到外都會顯示綠色螢光的小公猪,這項技術將對國內 幹細胞研究大有幫助。…研究團隊是先將水母的綠色螢光蛋白 質基因,以顯微注射方式,注入受精卵內尚未融合的卵子細胞 核和精子細胞核中,研究團隊總共製造了兩百六十五個基因轉 殖的猪胚,移置到八頭母猪體內,其中四頭成功受孕,去年八 到十月間陸續生出卅六隻小猪,最後有三隻全身表現出綠色螢 光。……讓小公猪全身都發綠的方法,是將「綠色螢光蛋白質 基因」和「能讓基因在全身表現的啟動子(基因開關)」連在 一起,再注入猪胚。(聯合報,95 年 1 月 12 日,第 A12 版)
將水母的綠色螢光基因移植到豬的胚胎裡,台大的團隊成功培 育出螢光豬。事實上,基因研究史最偉大的功臣不是豬也不是水 母,而是Drosophila 果蠅。接近一百年來 Drosophila 果蠅一直是基 因研究的核心,它使得基因研究產生了許多重要突破,研究它的學 者中至少有四位得到諾貝爾獎。Drosophila 果蠅的基因研究使得生
物學家可以複製它的細胞、移除和植入基因、培育十二支腳的果 蠅、培育兩對翅膀的果蠅、讓腳從口器的位置長出、讓翅膀從它們 的眼睛的部位長出 (Suzuki & Knudston, 1989: 21-22)。
與我們討論最相關的是「讓腳從口器的位置長出、讓翅膀從它 們的眼睛的部位長出」技術。透過操弄、移植基因,我們可以讓一 些基因啟動其它不同基因於不同的地方執行相同的任務,腳不僅可 以在原來的地方長出,它們還可以從口器的位置長出,翅膀不僅可 以從「翅膀的位置」長出,它們還可以從眼睛的部位長出。事實上,
這些「此基因還不一定要取自於果蠅,它可以取自於其它的生物,
例如老鼠。老鼠有一個稱為「eyeless」的基因,這個基因如果在同 型結子 (homozygotes) 的部分產生變異的話,將導致老鼠發展成無 眼的老鼠,這種情形建議了這個基因在眼器的發展過程中扮演某種 角色。事實上,它至少在Drosophila 果蠅身上的確如此。當老鼠的
「eyeless」基因移植到 Drosophila 果蠅上,我們可以在果蠅發展時,
於它們的不同部位啟動、活化該基因,該基因會誘使其它某些原本 不活動的基因啟動以轉譯它的進一步指令,進而合成特定的蛋白質 以 在 各個 部位 發 展出 眼睛 (Halder, Callaerts, & Gehring, 1995;
Maynard Smith, 2000a: 188)。例如,如果該基因在腳部發展時被啟 動,那麼腳的部位將長出果蠅眼睛。
一 個 基 因在同 一 種 生物的 部 位 具有促 使 相 同的生 物 特 徵 發 展,甚至在不同的生物的不同部位促使相同的生物特徵發展,這種 情形明顯顯現出基因的因果效力是對環境不敏感的,它們可以在不 同環境中「指令」其它基因,令它們轉譯它的進一步指令以合成特 定的蛋白質去發展相同的生物特徵。基因似乎擁有自由意志一般,
而基因訊息就如同基因的意圖。當然所有意圖的實現必須環境的配 合,基因訊息的實現也需要環境因素的配合。但是這裡的環境因素
變成一種輔助性的條件、被動的、等待被基因訊息啟動的條件。就 如同,構成我開車這個行動的各種要素中,我開車的意圖是主動 的,而其它的要素只是輔助性條件。
然而,這些例子必須接受更仔細的檢視,才能決定它們是否真 的支持「基因具有意向性訊息」這個命題。我們不試圖針對這些具 體的例子進行討論,因為那將涉及經驗研究的細節,並非作者所能 掌握的。但是,我們將以一個生物學上的共識以及一個語法學上的 原則為基礎,論證上述的例子不能支持基因具有意向性訊息。
我們曾經指出,現在絕大部分生物學家都主張,基因必須在一 定的發展脈絡中並且加上其他脈絡因素 (非基因因素),以一整個脈 絡系統的形式才能維持它的穩定性、可遺傳性、功能及其意義。換 句話說,一個脈絡系統才是生物特徵的導因。我們也指出,如果含 有基因的一整個脈絡系統才具有意義,那麼說基因具有意向性訊息 便至少是誤導的。使用「(生物特徵) 基因」如「同性戀基因」通常 若非是錯誤也是極端誤導的。
我們知道,RNA 複製 DNA 核甘酸序列兩股中的一股,但是在 傳送DNA 核甘酸序列到核醣體之前,RNA 會歷經拼接 (splicing) 的 過程,然後成為mRNA,mRNA 將 DNA 的訊號從細胞核攜帶到細 胞質,在細胞質中,mRNA 與核醣體結合,核醣體使得 mRNA 能 夠被解碼成二十個左右的氨基酸序列的合成,不同的氨基酸序列的 合成構成不同種類的蛋白質。然而那拼接過程並不是很穩定,至少 有百分之四十的人類基因在這過程中會以不同的方式拼接,這意謂 有許多不同的mRNA 會自同一個 DNA 序列中產生,因此許多不同 的氨基酸序列會自同一個 DNA 序列中產生。這種情形呈現出,某 個基因會產生什麼樣的蛋白質?這個問題幾乎是沒有意義的。比較 正確的問題應該是,什麼樣的動態系統 (包含基因因素) 會產生某
種蛋白質?如此一來,「基因帶有什麼語意訊息?」這樣的問題就 至少是極端誤導的 (Jablonka & Lamb, 2005: 65-67; Keller, 2000a:
63)。
格理費茲提供了一個很好的類比說明。想像基因是一個複雜系 統中的一個開關,當這個開關不存在的時候,這個系統便無法產生 某些特徵。但是這個系統中亦有許多環境性的、非基因的開關,同 樣的當這些開關沒有動作的時候,這個系統亦無法產生那些生物特 徵。這也就是說,基因不是使得那些生物特徵發展的充分條件。事 實上,當整個脈絡改變時,相同的基因將不再成為產生某個生物特 徵的開關,它可能變成另一個生物特徵的開關,就如同一個開關在 某個系統中可以做為電燈的開關,但是在另一個系統中,它不再是 電燈的開關,而變成是收音機的開關 (Griffiths, 2001)。既然同一 個基因在不同系統中會導致不同的特徵,我們便不能說某個特徵是 基因符碼化的,因為,舉例來說,那麼說會蘊涵某個人具有同性戀 基因,就算他因為其它因素成為異性戀者。
雖然上述的論證使得「基因做為一個自足的語意單位」這個主 張變得不可信,但是尚不是很明顯的足以駁斥基因具有意向性訊 息。以語言為類比,不少學者主張以下這種語意的整體論 (semantic holism):一個字詞本身沒有自足的意義,字詞必須至少以語句為脈 絡才具有意義。當然,除非語詞具有語意意涵 (semantic signifi-cance),否則以語詞構成的語句就不會具有意義。易言之,字詞本 身不具有自足的意義,並不代表字詞不具有語意意涵。同樣的思考 脈絡或許可以讓我們說,雖然一個基因不足承載關於生物特徵的意 向性訊息,但是這並不代表基因不具有關於生物特徵的語意意涵。
無論語意整體論是否正確,基因要能成功的類比於語詞必須滿 足一些條件,有些條件是和語意有關的,有些則與語法有關。語意
的部分比較有爭議,語意學家對於語詞具有那一類語意意涵的意見 並不一致。至於語法的部分則有一些共識,其中包括我們先前介紹 的分明性 (discreteness):同一個字形或字音 (在一般情形下) 在不 同語境中會維持它的同一性,不會像麵粉溶在不同的液體中會混成 不同的形狀而改變原有的形狀。然而,與大多數人的看法不同,我 們認為基因不能滿足這個非常基本的語法條件,因此它無法做為一 個語法單位,它因此也不具有任何語意意涵。一個基因不應被類比 為一個字詞,它應被理解為中文字的一筆或一劃或英文的字母或字 母的一部分。
雅布蘭卡和蘭姆描述了生物學家對基因的一個共識:
[我們] 已經不能將基因想成一個於遺傳上穩定的、分離的、
為了產生蛋白質而將訊息編碼之 DNA 上的節段,而且[此節 段]在傳送下去之前會忠實的被複製。我們現在知道,要維持 基因結構的穩定性以及它的再製的準確性,需要一整套複雜 精緻的機制。穩定性位在整個系統上,而不在基因上。(2005:
7)
以往基因被理解為遺傳的基本單位,但是現在生物學家的共識 是,所遺傳的是複雜的生化系統而非獨立的基因,而且基因必須在 這些複雜的系統中才能維持它們的結構。如同雅布蘭卡和蘭姆所說 的,「DNA 沒有『自我複製』」,「能夠複製的不是 DNA 的性質,
而是細胞系統」(Jablonka & Lamb, 2005: 49)。更具體的說,父母的 DNA 雙螺旋的分解、單一的核甘酸序列的組成以及後來的編輯與 校對過程中,細胞系統內的酵素與其它蛋白質的作用都是不可取代 的。結構、功能、意義的穩定性是在整個系統中,而非在基因中。
現在再回到語言的字詞上,看看字詞的語法特性。字詞是否為自足 的語意單位,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但是對於字詞做為自足的語法
單位,大家則沒有爭議。字詞不需要與其它的字詞結合才成為語法 單位,這也就是為什麼字詞使得語言可以具有分明性、構成性乃至 於遞歸性。語詞可以被相當自由的自某一語句中截取出,並且保持 完全相同的結構再與其它語詞結合,當這個結合符合語法規則時,
它們便形成新的語句。當這個結合不符合語法規則時,它們便無法 形成語意的承載物,但是其中的字詞仍舊保持它的語法自足地位。
它們便形成新的語句。當這個結合不符合語法規則時,它們便無法 形成語意的承載物,但是其中的字詞仍舊保持它的語法自足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