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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士林再生計畫實施計畫」

不管是戶外說明會或電子檔上網時間,都是三個再生/復興計畫中

最晚出場的「士林計畫」,卻是份量最稀薄、最缺總體願景、又民意反 應最「就事論事」而欠缺理想色彩的計畫。8 整體民意不管是在口頭質 詢或書面意見中,都是在肯定市府主張的新硬體設施前提下,爭取少砍 幾棵樹、多蓋一處停車場、重建廢棄的公共浴池等。這是一份比大同計 畫更能符合市府以「葛蘭西霸權」治城的計畫。

(一)市府的政治論述

不同於中萬計畫和大同計畫,「士林計畫」欠缺前兩者的「附錄 一、計畫手冊」,因此也沒有為再生計畫勾勒總體目標的散文詩,整個 計畫的電子檔就只包括了「士林再生計畫實施計畫」,以及 2016 年 3 月 19 日為啟動本計畫所舉行的戶外開講說明會紀錄(含口頭質詢 20 人 及書面意見 35 人)兩部分。

「士林再生計畫實施計畫」的正文(臺北市政府,2018 年 7 月)

一如前兩個計畫一樣,首先揭示六大目標(又自稱「子計畫」),再花 20 頁篇幅詳細說明(類目已不同的)六大子計畫如何具體操作。我們 把最先揭櫫的六大項目排比如下(同上引,頁 7-26):

士林計畫:

1. 公辦都更引領士林發展

2. 臺北科學藝術園區形塑創新知識教育場域 3. 串聯藝文觀光亮點交通,打造士林易遊網

8 此計畫不包括同在士林區但是極具爭議的「生態社子島開發計畫」,因為「生態 計畫」直到 2018 年 6 月 26 日才獲內政部審查通過。廖桂賢(2017 年 1 月 20 日)對開發社子島引起的爭議有深入的分析。又初步檢視更晚上網因此本文未能 涵蓋的「北投再生計畫」,它同樣適用「份量稀薄、缺乏願景、民意反應就事論 事」的形容。

4. 水綠資源重新規劃,打造全新風貌 5. 發展文創產業,形塑青創廊帶創意氛圍 6. 成立駐點工作室,深耕在地服務

與中萬、大同計畫相比,士林計畫的 1、4、6 項內容完全雷同,而 第 5 項則與大同計畫的「振興傳統產業引入青創」一半相同。只有第 2、3 項是真正為士林量身打造,而這指著整合由中央與地方分管的科 教館、天文館、美崙公園、兒童新樂園,並配合市府斥資 60 億、原定 2017 年年中開放的「臺北藝術中心」,重劃周邊交通動線以形成觀光 與遊玩的亮點。

問題在於,首先揭示的六大子計畫項目,有部分與後半段說明內容 不符合。最大差別在於說明部分把第 4 項換成「綠色交通建設計畫」,

把原「水綠資源重新規劃」放在第 5 項,而把第 6 項換成「產業發展計 畫」(涵蓋北投士林科技園區的建設與天母、承德路觀光產業的改善計 畫等);原來子計畫第 5 項的「發展文創產業」,只是北投士林科技園 區自身的六大「發展目標」之一。然則,六大子計畫正文前後不一的原 因何在?如果我們理解北投士林科技園區的開發,源自市府的「臺北科 技走廊」概念,9 那麼就可知道這裡又是如同上文所說,中萬計畫有

「再生」及「復興」(強調都更手段)的兩種說法一樣,是「異文融 合」的結果,即前市長的「臺北科技走廊」被柯市府削減、包裝成「發 展文創產業」。

所以就「士林計畫」乃市府的政治論述而言,因為欠缺勾勒總體目 標的散文詩,所以不具闡述施政價值、目標及行動宣示的內容;同時如

9 這一概念在 2012 年落實為規劃該園區為繼內湖科技園區、南港軟體工業園區之 後,可共創臺北市產業一年產值超過 10 兆臺幣的重要支柱。

中萬計畫乃「復興」或「再生」計畫的前後不同,本計畫也犯了六大子 計畫的前後文所指不一的毛病。士林計畫當然不是價值、目標、現狀、

手段及行動宣示等五大要素具全且無內在矛盾的政治論述,可怪的是,

士林區民在市府為本計畫舉行的戶外開講說明會中,除了枝節的反對聲 音之外,毫無批判市府的政治論述框架之舉動。

(二)市民的政治論述

在戶外開講說明會中,柯市長在「首長簡報時間」的開場白為後續 官員報告各自業務定了調。他說:「從現在開始算起大概一年的時間 內,我們有幾項重大建設要推動,第一個是臺北藝術中心,再來是士林 北投科技園區,再來是臺北科學藝術園區,然後是士林紙廠跟新光紡織 的公辦都更,再來是劍潭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要收回變成劍潭濕地公 園」(臺北市都市更新處,2016 年 3 月 19 日,頁 4)。由五大建設樹 立的討論框架中,只有公園議題持續在區民的口頭質詢與書面意見中出 現,但是焦點不是劍潭改成濕地公園(雖然也有討論),而是整建天和 及天和一號公園到底要砍掉多少棵樹。

第一位質詢的區民就表示天和公園的改建案,既有贊成者也有反對 者,他建議透過市府辦 i-Voting 來解決。對此工務局長回應,此案已協 調不下一、二十次,今後要改建也決不會砍掉許多棵樹。而柯市長在

「意見交流與首長回應」中也表示:「那個公園,典型的不同意見,我 想公園處會盡力去協調,如果到最後不行還是投票是最後的決定,不過 那是最後的方法。」(臺北市都市更新處,2016 年 3 月 19 日,頁 107)

接著有蘭雅里民繼續說明。她說她們「媽媽社群」找了專家學者跟 公園處溝通,已獲該處承諾要在 2016 年 3 月 13 日(該戶外說明會舉行

前 6 天)的說明會上提出新版本,把原來要砍 144 棵樹改成只砍 3 棵。

不料說明會當天,天山里及天和里里長提出要執行比較不合理的舊版,

還要求非天山、天河里里民不得參與並表達意見。所以建議市府將兩個 版本在網路上公布,比較其優缺點;也建議舉辦 i-Voting,擴大市民參 與,因為 1 億 3,000 萬元的公園預算出自全臺北市納稅人的稅金,並非 里民獨有。對此柯市長在「意見交流與首長回應」的回應是:「天和公 園是個很有趣的題目,就算有一天要投票,投票範圍要多大?是只有那 個里可以投,還是有用到公園的都可以投,誰有投票權的問題(還會產 生)。其實這些都是將來整個臺北市,所謂建立公平社會的時候都會遇 到的問題,所以原則上天和公園還是讓公園處盡量去協調,真的不行再 用投票。反正這個世界就是在爭吵當中,慢慢在妥協,慢慢在前進。」

(括號內為作者所加;臺北市都市更新處,2016 年 3 月 19 日,頁 112)

最後在書面意見部分,有一份顯然是由上述蘭雅里民的親友具名的 公園提案,內容跟口說版本一模一樣。可見,對於當地改建公園事涉砍 樹,有「媽媽社群」是極力反對,還不惜跟里長翻臉。

至於柯市長設定於討論框架中的劍潭改成濕地公園案,言論都發生 在口頭質詢中且限於議員、里長與官員之間。首先有議員質疑,林欽榮 副市長現在說市府已經把劍潭的整個濕地範圍變更成公園用地。但前不 久鄧家基副市長針對劍潭活動中心還請人規劃未來要怎麼經營,可是公 園用地能夠來經營旅館嗎?林副市長回應,劍潭已經從風景區變更為公 園用地,市府接管後會變成為青創空間和會展空間,至於旅館就慢慢地 要退場。

但是劍潭所在的明勝里里長又表示,市府建設要考慮到人口密度很 高的在地需求,濕地公園這個項目不是明勝里的首要之急,他們需要的

是停車場、圖書館、及老人共餐休息的地方。對此林副市長回應,市府 建天和公園過程中大肆砍伐成木並希望訴諸 i-Voting。可以說士林區民 這裡的論述不脫對集體「物質利益」的關心。士林區民的表現一方面類

i-Voting 公 園砍樹

最後,如果要用一句話指出隱藏在士林再生計畫中,以共享的社會 價值及文化符號經驗為基礎的互文隱喻是什麼,那應該還是與前兩個再 生計畫雷同的「致富民眾」的意象。但是在對大同計畫分析時,我們已 建立互文隱喻實具聯繫價值、現狀和手段的論述範疇使其上下一致的功 能。此一功能有無發揮在該計畫之中?可惜的是,在該計畫的論述中,

既然連價值和目標範疇能提供的堂皇話語(主要呈現在前兩計畫的散文 詩中)也一概俱免,直接在說明會上演的只有市府新政策強調提供什麼 好處,而區民爭議如何汲取這些好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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