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再生計畫中的政治論述:初階的葛蘭西霸權
方孝謙
*投稿日期:2018 年 7 月 12 日;通過日期:2018 年 9 月 30 日。
* 方孝謙為政治大學傳播學院教授,email: [email protected]。
本文引用格式:
方孝謙(2019)。〈臺北再生計畫中的政治論述:初階的葛蘭西霸權〉,《新聞學 研究》,140: 81-125。
DOI: 10.30386/MCR.201907_(140).0003
《摘要》
臺北市府在 2015 年提出的「2050 願景」計畫,引發明顯 的問題:一個超過 30 年的都市規劃如何說服市民接受它?
為回答這一問題,我們打算利用「論述分析」方法中有關 葛蘭西霸權和政治論述的討論作為工具,針對「2050 願景」的 任務之一,「北市各大區域都市再生計畫」至今建檔的三個子 計畫進行探討。
探討結果發現,一方面在子計畫中市府的論述欠缺對長期 規劃之價值、目標及行動宣示的內容鋪演,另一方面各行政區 的區民卻以口頭質詢或書面方式大致表達支持,因為彼此的言 論存在透過實踐規劃以「致富民眾」的共識,即官民共享了孳 孳為利的根本「常識」。
關鍵詞: 臺北市、再生計畫、政治論述、葛蘭西霸權、概念隱喻
壹、前言
臺北市長柯文哲上任不久,就在 2015 年提出「臺北 2050 願景」計 畫構想,因為借鏡東京、倫敦和阿姆斯特丹的經驗,「城市的治理與發 展需要長遠的規劃」(臺北市都市更新處,2018)。問題是,像《倫敦 計畫》是從 2011 年起算規劃大倫敦未來 20 年的發展,為此大倫敦政府 準備了這份超過 400 頁的說帖。但是柯市府為 35 年願景提出的論述在 哪裡?
「臺北 2050 願景」規劃了七大任務:「北市各大區域都市再生計 畫」、「松山機場遷建及再生規劃」、「大信義計畫區發展計畫」、
「未來 20 年全球人居環境論壇之關鍵議程倡議」、「北市重大文化設 施中長程規劃」、「臺北都會區捷運長程路網檢討暨建設及營運機制結 構性調整」、「首都圈發展規劃與建設整合機制規劃」,任務中有針對 全市的,但也有針對特定行政區的設計。在未來三十多年的逐步實踐 中,它們總要以民意為依歸適時調整來滿足市民會變動的需要。
為了具體回答如何讓規劃滿足變動需要的問題,我們打算從「政治 論述如何達成說服目的」角度,針對「北市各大區域都市再生計畫」至 今建檔的三個子計畫進行研究,以了解這些子計畫如何說服民眾他們的 需求會得到照顧。1
在分析「中正萬華復興計畫實施計畫」、「大同再生計畫」和「士
1 本文投稿期間市府又上網了「北投再生計畫」,並預告未來還有「文山再生計 畫」。初步分析「北投再生計畫」,它與下文的「士林再生計畫」形式相同,都 欠缺至關重要、勾勒總體目標的散文詩。至於「文山再生計畫」則至今未舉行戶 外開講說明會,它的電子檔更不知何時才能上傳到網路。
林再生計畫」的過程中,我們發現,儘管在三個再生子計畫中,臺北市 政府的論述欠缺對長期規劃之價值、目標及行動宣示的內容鋪演,卻不 妨礙在官民碰面的場合,四行政區的區民以口頭質詢或書面方式表達支 持,因為官民彼此的言論存在透過實踐規劃以「致富民眾」的共識。但 是,市府「動之以利」的訴求目前尚未形成「自圓其說」的封閉系統
(下文稱為「葛蘭西霸權」),這是因為在中正、萬華區的社區工作者 也提出有別於「再生」的另類論述——「文物保存」。這一力量薄弱但 綿延不斷的另類聲音警惕市府:宏偉的規劃尚未滿足人民「利之所趨」
之外「歷史傳承」的需要。
貳、葛蘭西霸權和政治論述
為進行三個再生子計畫的研究,我們需要從「論述分析」方法中汲 取兩類文獻以打造合用工具:葛蘭西霸權和政治論述。
在本地學者的討論中,葛蘭西霸權的意義與所謂的象徵霸權相通,
所以可定義為在公共論壇當中,強權者替弱勢者的議題命名並設定表達 符號,即獲得表達的領導權的過程。因此,當弱勢者藉報章、廣電媒體 進行公開辯論時,不管他的內心意識為何,他發言的形式、論證的主 旨,尤其是主要的譬喻、意象,在強權領導之下,已經遭到有系統的壓 縮、扭曲,甚至可被強權者援引為支持其強勢立場(方孝謙,1995,頁 28;柳書琴,2004,頁 22;張盈堃,2010,頁 16-17)。葛蘭西霸權的 產生地是公共論壇,又稱為意見領域;它被信念(doxa)領域所包圍。
信念領域則是以辯論兩造共享的社會認知(含根本價值或區隔)為基礎 的空間,而本身又被脈絡領域所環繞。
在脈絡領域中,強權者可以威脅、利誘的主要手段令弱勢者臣服,
即令其行為亦步亦趨於強權者的規定。但是弱勢者行為合「法」卻可能 口服心不服。要令他心服,即爭取到新馬克思主義者 Antonio Gramsci
(1990, p. 49)所謂道德上的領導權,強權者先要利用信念領域中強弱 兩造都視為平凡無奇的「常識」。這種常識可以是正面價值,如市場制 度中視人性為「避苦趨樂」﹔也可以是負面區隔,如殖民制度中我(主 人)/他(奴隸)的位階。但不管正負,它們背後的評價都被強弱兩造 吸納成為各自的自然態度,或云社會認知(Gluck, 1985, p. 262)。
其次,強權者要再利用意見領域的論述手段(如倒置法、內涵法或 下文的互文隱喻;Hall, 1982, pp. 78-80)爭取言語表達的領導權。倒置 法其實常為弱勢者採用,如黑奴可以高倡「黑就是美」,或臺灣戒嚴時 代的私下笑談:領袖倡導節省,結果三十五省節得剩下一省。但是強權 者一樣可以倒置弱勢者的主要用語:如過去稱「台獨」為「台毒」。強 權者更常用的則是內涵法,譬如說,「毋忘在莒」語出《呂氏春秋》,
原指春秋時代鮑叔牙提醒齊桓公:「使公毋忘出奔在於莒也」,即今日 稱霸不要忘記當年落魄出奔至莒國的窘狀(第一義)。但當蔣中正總統 於 1951 年題書「毋忘在莒」在金門太武山上時,他用的卻是戰國時 代,齊國田單死守即墨、莒城兩地,最終打敗燕國樂毅的典故(第二 義)。並且在撤守臺灣的時空中,「毋忘在莒」令人聯想收復大陸之意
(第三義),無寧是極其自然的。像這樣為方便所需捨成語的第一義而 就 第 二 義 , 再 衍 生 出 第 三 義 的 做 法 就 是 內 涵 法 ( Barthes, 1972, p.
129)。
從意見領域的倒置和內涵機制到信念領域中的正反「常識」,再到 脈絡領域中的威脅、利誘手段,這種種方法令強權者有機會完成葛蘭西 霸 權 , 這 也 正 是 Stuart Hall( 1982, pp. 74-76 ) 所 謂 「 真 相 效 果 」
(reality effect)顯現之時。
Hall(1982)認為,當我們不考慮語言系統(如「桌子」一詞)與 現實(擺在書房,四腳平面的木製品)的指涉(referential)關係時,語 言本身可以自圓其說:把想法中的真相語言化為事實的真相。例如:有 人告訴我們地球是方的,而我們徵引的文字資料(也是語言)又告訴我 們地球是方的,我們自然接受地球乃方的是不變的真理。論述語言能製 造真相效果的條件就在論述自閉為圓圈,圓中一點界定何為真相,另一 點又以話語「證明」真相不假,而定義與證明的追逐卻永遠限制在封閉 的語言圈中。
再談到「論述分析」方法的另一類文獻——政治論述。定義「政治 論述」為經由實際推論(practical reasoning)以決定政策如何實施的爭 辯(Fairclough & Fairclough, 2012, p. 61; Neagu, 2013, p. 2),批判論述 學者最近操作此類論述的分析手法,可以分成兩方面:分析論述者為說 服對方(如選民)自己所提政策乃最可行的策略,而在實際推論施用於 該類選民的政策中,所呈現出來價值、目標、現狀、手段及行動宣示等 五大要素之間的關係(如圖一,關係之具體說明見於下一節);再進一 步從五大論述要素呈現的關係中,找出構成論述之說服力基礎的「概念 隱喻」(conceptual metaphors)。
不同於實際推論是透過五大要素以訴諸選民理性,概念隱喻訴諸類 比(analogical)推論:譬如,以「我是天空裡的一片雲」這一隱喻來 說,喻詞(雲)與被喻詞(我)之間的相似(similarity)關係(即飄 揚)就是類比,因為從「我」與「雲」的不同物類中,都看/感覺出近 似「飄揚」的特徵。前例是訴諸類比的文學隱喻,若要理論化文學隱喻 為概念隱喻,則需把相似關係擴張為相關(correlational)關係,而依學 者鄧育仁(2005,頁 102)的說法,概念隱喻可定義為「由 A 看待或瞭 解 B。其中 A、B 表示不同的概念領域,A 為來源域,B 為目標域」。
用 A 來和 B 產生某種關聯,就是使用了概念隱喻。譬如,「政府即家 族」(Lakoff, 2008, p. 85),就是以親屬關係(來源域)來看待統治關 係(目標域)的概念隱喻,因為隱喻中的來源域包含親屬間的信任、互 通有無、或患難與共等美德,這些都是許多政治論述渴望用來套裝統治 關係這一目標域的價值。
圖一:政治論述的構成
資料來源: Political Discourse Analysis: A Method for Advanced Students (p.
48), by I. Fairclough and N. Fairclough, 2012, London, UK:
Routledge.
行動宣示(CA):行動者(大概)應去做A
目標(G):行動者的實際關懷或價 值承諾得以實現的未來事態
價值(V):行動者實際上關注V的 實 現 或 是 他 應 當 關 注 V的 實 現
(V劃定了行動者的實際關懷或 價值承諾)
現狀(C):行動者的行動 脈絡由以下幾個相關的 事實所組成:(a)自然事 實;(b)社會、機構性的事 實,舉例來說:行動者的 價值承諾(例如:責任、
承諾、社會認可的(道德)
價值與規範)
手段-目標(M-G):行動 A就是根據V,而(大 概)能把行動者從C帶 到G的手段
在上例中,George Lakoff(2008)不但認為當今美國兩黨的政治論 述都不脫這一家族類比(中國帝王則說「家天下」),更認為比擬統治 為親屬關係乃是概念隱喻中的「基要隱喻」(primary metaphor),即從 我們的親身經驗中產生的相關聯想。其他的基要隱喻也可以像是「愛情 即旅行」或「生涯即建築物」(鄧育仁,2005,頁 108、120)。
基要隱喻也有人稱為「相關隱喻」,認為這是由親身經驗中的「意 象基模」(image schema,由感覺、抓物、身體移動等經驗產生於人腦 的動態類比結構)所造成的隱喻(Neagu, 2013, p. 16)。但因為「相 關」關係是定義概念隱喻的基石,為避免混淆,我們下文捨棄相關隱喻 而用基要隱喻代替。另外,基要隱喻不同於互文隱喻,後者是基於人的 文化或符號經驗所產生對目標域的聯想,這類比喻與身體的動態經驗關 係較疏遠,但是卻更容易出現在政治論述之中。
使用互文隱喻,一方面可以匯通文學理論家 Valentin Volosinov
(1976, p. 102)所言:互相對話的人對現狀的評價構成非語文脈絡的要 素之一,而非語文脈絡的範圍愈廣,對話人的基本社會評價愈穩定;此 觀點亦即透露出互文隱喻直指穩定的社會價值。另一方面,Isabela Fairclough & Norman Fairclough(2012, p. 176)夫婦二人也指出,價值 表現於對現狀問題的評價之上,這就使得互文隱喻不但與政治論述的價 值範疇,也和現狀範疇產生了關連。總之,以上學者其實都同意:互文 隱喻等於是葛蘭西霸權模型中意見領域的另一論述機制;2 而隱喻所指
2 至 此 意 見 領 域 的 論 述 機 制 已 有 倒 置 法 、 內 涵 法 以 及 概 念 隱 喻 三 種 。 用 喻 格
(trope)理論來說,概念隱喻運用到的是喻詞與被喻詞之間的相似或稱類比關 係;倒置法用到的是專指與被喻詞性質相反或不合的隱喻(如壓垮「母牛」,而 非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特稱為誤用喻(catachresis; White 1987, pp. 106- 117)同時 White(1987, p. 117)還認為隱喻涵蓋了諷喻 irony 的用法,因為諷喻 就可定義為「心知肚明的誤用喻」。而諷喻早經多位學者指出是無權力者最常對
的意義正是信念領域中的社會認知﹔當隱喻表現為對現狀的評價,尤其 是出諸倒置法或諷喻形式時,它同時是在議論脈絡領域中的政經情況。
所以,互文隱喻是連結葛蘭西霸權模型和政治論述要素的重要概念。而 在下節分析臺北市的三大再生計畫中,我們就會看到意指「致富人民」
的互文隱喻,存在於價值、現狀和手段等論述範疇的連結之間。所以,
概念隱喻主要可再分為基要和互文隱喻兩種,而後者對本文的分析尤為 重要。
最後,容我們簡述五大要素的定義如下。Fairclough & Fairclough
(2012, pp. 48-49)定義價值為「行動者的實際關懷或價值承諾」;定 義目標為「行動者的實際關懷或價值承諾未來得以實現的事態」;現狀 意為「行動者行動的脈絡,由自然事實及社會事實所組成」;「手段-
目標」的關係是「行動 A 是能把行動者從現狀帶到目標的手段」;而 最後的行動宣示(claim for action)意為行動者經過以上四個概念及其 關係的澄清之後,認定「應該去做的事」。
總而言之,還原實際經驗中的政治論述為價值、目標、現狀、手段 及行動宣示等五大要素之間的關係;再進一步從要素關係(特別是價 值、現狀和手段的連結)中,找出構成論述說服力量的概念隱喻,即使 得隱喻的來源域和目標域產生相關或相似關係的癥結,正是新近的批判 論述學說有助於我們分析臺北再生論述的操作手法。而葛蘭西霸權的討 論,則提出倒置、內涵(及使用到內涵化的互文隱喻)、常識、威脅及 利誘等等機制,以供判斷政治論述是否變成強權者的封閉語言、是否有
政治發出的比喻(Scott, 1985; Rorty, 1989);最後內涵法的使用是要爭取把一關 鍵詞彙定位於一個特殊意義,它涉及轉喻(metonymy),即喻詞與被喻詞之間的 接近(contiguity)關係。譬如上例「毋忘在莒」的三義中,取第二義而捨第一義 的關鍵是當權者的政治判斷,但是從第二義聯想到第三義則是因為後兩義的接近 性所致。
弱勢者的另類論述存在、以及是否完成了霸權領導。利用五大機制和五 大要素組成的工具箱,我們轉而分析三大再生計畫。
參、三大再生計畫
從上一節文獻檢討所得到的論述要素、概念隱喻及霸權機制,我們 將用於實際分析「北市各大區域都市再生計畫」的三大子計畫:中正萬 華復興計畫實施計畫(簡稱「中萬計畫」)、大同再生計畫(簡稱「大 同計畫」)、士林再生計畫(簡稱「士林計畫」)。3 我們的分析會指 出,雖然三大子計畫說服區民的力量,因為鋪陳五大要素的內容均有欠 缺而打了折扣,可是三個計畫都共有「致富人民」的互文隱喻(意謂官 民共享「致富」的核心價值),就是此一隱喻在理念上滿足了區民所需 而賦予市府計畫初階的葛蘭西霸權地位。
一、「中正萬華復興計畫實施計畫」
本小節針對「中萬計畫」的分析將指出,此一政治論述之中的臺北 市政府,突出計畫完成後的觀光收益價值,以訴求於中正萬華的一般區 民,即「動之以利」。而一般區民形成的相關論述因出自本身利益考量
(如對切身利害的交通和都更問題多所發言),基本上接受了市府的說 法。但是,區民之中的社區工作者則另外形成以文資保存為核心價值、
3 三個再生計畫之電子檔,都取自北市都更處(https://uro.gov.taipei/Default.aspx)
再生計畫專區。至於本文不及分析的「北投再生計畫」則另置於北市都更處的上 級單位都發局(http://www.udd.gov.taipei/pages/detail.aspx?Node=161&Page=9836&
Index=6)。
以現存傳統屋舍為保存對象的另類論述。社工論述既彰顯了市府說法的 不足——對文資保存只是口惠而實不至,也批判了市府的「動之以利」
還停留在「物質利益」層次,而置歷史傳承的「文化利益」於不顧。
(一)市府的政治論述
在「中萬計畫」的電子檔中,我們可以找到「附錄一、中正萬華復 興計畫手冊」。這本在市府都更處網站上逕稱為「宣傳手冊」的小書,
曾得到副市長林欽榮公開說:「內容寫得很好。」從宣傳觀點看,手冊 的「好」是表現在文字簡單、意義明白卻能夠提綱挈領整個計畫。以下 我們就針對「附錄一」的目錄前出現的散文詩進行分析,因為同類的散 文詩也出現在下一節的「大同再生手冊」中,而兩首散文詩正是最言簡 意賅的政治論述,也就是具備了價值、目標、現狀、手段及行動宣示等 五大要素而足以令人信服。4
[起]
蜿蜒而過是深藏記憶的臺北城牆 龍山寺的梵唱 青草巷的清香 屹立不搖是北門古老的歷史質地 蜿蜒而過是亮麗奔馳的捷運路網 西門町的繁華 植物園的幽靜 屹立不搖是菜市魚市的生活脈動 這是今昔並存、新舊並蓄的所在
4 在分析兩首散文詩時,我們都會用到過去八股文的格式,起承轉合,並把四字分 置於方括號([ ])之中。而在下一節比較兩詩時,我們還會用到表徵兩詩語意近 似或雷同的語句之平行符號(//)。
傳統與現代 在中正萬華引人入勝 [承]
沿著河岸孕育子民的大加蚋 是臺北盆地原民移民交會的所在 也是先民開墾的起點
生命力旺盛的艋舺 盛滿故事的老街古巷 因河港之利而成商聚之地 創造一府二鹿三艋舺的輝煌 [轉]
因河沙淤積、城市發展重心東移 萬華地區漸為沉寂
承載歲月痕跡的萬華
依然擁有流行元素與味覺的記憶 更是我們日常生活的舞台、信仰的源地 [合]
透過整體都市再生計畫
與捷運萬大線興闢所帶來的動能 振興產業並改善基盤設施 盤整擁有最長河岸的天然優勢 傾聽並回應市民的心聲
臺北對外的接壤之地再度興起,指日可待
詩中我們加上起(旨在對照兩區傳統與現代)、承(傳統光景)、
轉(現代餘暉)、合(中萬計畫之必要)的格式,分別提示各主要段落
利用物件今古名稱所指稱的分殊意義,而經過起、承、轉,即從光輝傳 統到沉寂現代的鋪陳,最後帶出必須以「中正萬華復興計畫」的五種主 要手段(都市再生、新闢捷運、振興產業、改善基設及盤整河岸優 勢),激活流行服飾、小吃與寺廟文化的存留優勢,達到再度繁榮新店 溪——淡水河邊「接壤之地」的目標。就批判論述學者所謂要構成令人 信服的「政治論述」(如圖一),必須具備價值、目標、現狀、手段及 行動宣示等五大要素而言,這首散文詩已完全述及;它果真如林副市長 所說:「寫得很好。」
如果我們從圖一左下的價值開始對照散文詩來分析,那麼就必須問 到「中萬計畫」奠基在什麼核心價值之上?散文詩字面呈現的首先是文 物——龍山寺、青草巷、北門——保存的價值;其次是流行服飾、小吃 與寺廟文化具有的觀光及商業價值;最後詩還提到「傾聽並回應市民的 心聲」,這是呼應柯市長在不同場合都宣示過的核心政治理念:開放政 府、全民參與、公開透明。所以,文物保存、觀光、商業以及全民參與 就是「中萬計畫」揭櫫的核心價值。
其次,詩中提到計畫目標之處,就是要使中正萬華「引人入勝」的 長處「再度興起」。而從核心價值會接到這樣的計畫目標,則是受到兩 區,尤其是萬華現狀的衝擊:在「河沙淤積、發展東移」影響下歸於沈 寂。最後,為達成目標並紓解現狀的不利,散文詩中代表性地提到市府
「整體都市再生計畫、興闢捷運萬大線、振興產業、改善基設及盤整河 岸優勢」的五大措施(即手段,實有九項,詳下)。至於這樣的手段能 否達到預期目標,或市府的目標與市民的是否一致,這就需要像戶外開 講的經常措施,一方面彰顯「全民參與、公開透明」的市長理念,另一 方面也獲得民意的回饋與背書,才能化五大措施為有多年預算並經民意 肯定的實際行動,即完成中萬計畫「指日可待」。
從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確認「附錄一、宣傳手冊」的散文詩乃 標準的政治論述。但是,以市府有關「中萬計畫」的整體論述(宣傳手 冊只占其篇幅的 20%)而言,它不但內藏自身的嚴重缺失,也和兩區市 民透過在戶外開講說明會(2015 年 8 月 29 日舉行)上的口頭質詢與書 面建議,也就是他們的政治論述,有所扞格。讓我們先分析市府論述的 缺失,再在下一小節中描述市民的論述。
事實上,打開「中萬計畫」正文的電子檔(臺北市政府,2018 年 6 月),前 50 頁主要就是說明上述九大措施的內容。第 1 頁更明示萬華 地區現況問題、解決手段及本計畫的九大「發展目標」。
萬華的現況有「交通建設缺乏、居住品質低落、基盤建設不足、傳 產競爭力不足及社會弱勢聚集」等五大問題(臺北市政府,2018 年 6 月,頁 1)。這裡不一定和散文詩視現況為「河沙淤積、發展東移」
(乃兩大原因)的沈寂結果相矛盾;甚至可以說五大問題進一步地說明 了「沈寂」的樣貌。
為解決問題,此計畫「以萬大線為引擎,公辦都更為手段,促使長 期推動不力的南機場整宅地區建構新面貌,提供公共住宅,透過結構性 的公共工程、市場改建,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及提升產業競爭力,重塑地 方水岸觀光地景,且更進一步建構都市防災能力,並建立駐地溝通橋樑 以強化市民參與」(臺北市政府,2018 年 6 月,頁 1)。引文本身似不 解大手段還可包含小手段,故寫來層次不清。也許我們可理解為:
1. 開闢萬大線是影響沿線兩區住戶的最大手段;
2. 「公辦都更」是重建南機場國宅,提供公共住宅的手段;
3. 另一手段則是施用公共工程,改建市場以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和提 升產業競爭力;重塑地方水岸觀光地景;建構都市防災能力;
4. 最後手段則是建立駐地溝通橋樑以強化市民參與。
為解釋其實四大手段還包括更細緻的小手段,撰寫計畫者乾脆再提 出九大「發展目標」(臺北市政府,2018 年 6 月,頁 1-2):
1. 捷運萬大線興建
2. 公辦都更標竿計畫、提供公共住宅 3. 萬華車站周邊環境整備
4. 振興傳統產業
5. 積極辦理市場改建更新 6. 建置綠色交通網絡 7. 打造水岸景觀廊道 8. 防救災整備基地 9. 設立社區規劃師工作室
比較九大目標與四大手段,後者只欠說「3. 萬華車站周邊環境整備」和
「6. 建置綠色交通網絡」這兩種細緻手段。
由以上分析可知,市府「中萬計畫」整體做為政治論述有三項缺 失。第一,所謂「發展目標」實在是施政大小手段的誤稱;第二,比起 附錄一,洋洋灑灑五十頁的「中萬計畫」正文,卻稱不上是完整的政治 論述,因為欠缺了價值、目標及行動宣示的鋪演;第三,比起附錄一,
正文明白揭露「公辦都更」是提供萬華南機場及中正區公共住宅的主要 手段,反而宣傳手冊的散文詩只籠統提到「整體都市再生計畫」,雖同 指一事卻未免以詞害意。5
5 其實「都市再生」是前市長郝龍斌的口號(可見市府都更處 2014 年 8 月 15 日在 網路上公布的「臺北市都市再生策略白皮書」)。市長雖然換人,他們底下公務 員承辦的業務卻是連貫的,所以郝市長的「都市再生」的某些部分(如南機場住 宅示範區計畫),就可以移花接木到柯市長的「公辦都更標竿計畫」。
(二)市民的政治論述
我們同樣仰賴「中萬計畫」電子檔來建構兩區市民在戶外說明會 中,透過即席質詢及書面意見兩形式所形成的政治論述。電子檔中可以 發現有 25 位市民即席表達意見,以及出席官員每隔 5 人質詢後的回答 紀錄,也可以發現有 72 位市民的書面意見被整理成「市民意見表」。
這兩種資料構成我們建構市民論述的基礎,但是比對資料,我們也發現 有 5 位市民同時出現在即席與書面之中(即未重複的書面意見只剩 67 份)。
在 25 位即席質詢的市民中,有 9 位乃社區工作者(社工師,社區 規劃師、社區營造者、或商圈會長,並含 1 位里長)。9 位「社工」的 意見常以其服務的社群為出發點,這不同於一般市民從自身利害觀點的 發言。
以下我們專注在分析政治論述模型中的價值範疇。我們可以分類並 統計 25 位發言者其內容涉及的價值如下(並附 67 位書面陳述人在八種 價值中的分布數字,但同 1 人可對多種價值發言或書陳意見):
1. 交通有關價值:火車站與捷運站/環南市場停車場/捷運萬大 線。(3 人發言,27 份書面,共 30 人的意見)
2. 都更有關價值:騎樓托嬰托老/南機場違建都更/公共住宅政策
/華西街四十巷/內江街巷子/都更 40 年屋/中正紀念堂限高 53 公尺/公辦都更私地主把持公地/加速華中段一小段都更案 審查。(9 人發言,17 份書面,共 26 人的意見)
3. 弱勢有關價值:艋舺公園發放食物與社區旅館/照顧忠義國小弱 勢/公民與社福團體。(3 人發言,10 份書面,共 12 人的意 見)
4. 文化有關價值:萬華文化/糖廓/嘉禾新村、建物保存/堀仔頭 文資做專案計畫處理/文資保護不見於都更中/貴陽街。(7 人 發言,2 份書面,共 9 人的意見)
5. 觀光有關價值:果菜市場改成國際觀光市場/艋舺服飾商圈內開 放林宅古蹟。(2 人發言,6 份書面,共 8 人的意見)
6. 生態有關價值:雁鴨公園。(1 人發言,4 份書面,共 5 人的意 見)
7. 都市計畫:中萬華一軸兩側改造案。(1 人發言,3 份書面,共 4 人的意見)
8. 其他:(6 份書面)
我們同樣可以在 25 位發言者之中,分類並統計其中 9 位社區工作 者的價值傾向如下:
1. 文化:萬華文化/糖廓/堀仔頭文資做專案計畫處理/文資保護 不見於都更中/貴陽街。(5 人發言)
2. 弱勢:艋舺公園發放食物與社區旅館/照顧忠義國小弱勢/公民 與社福團體。(3 人發言)
3. 交通:跨堤陸橋/捷運萬大線是騙局。(2 人發言)
4. 都更:公辦都更私地主把持公地。(1 人發言)
5. 觀光:艋舺服飾商圈內開放林宅古蹟。(1 人發言)
6. 生態:雁鴨公園。(1 人發言)
所以,從市民意見的內容來看,社區工作者和一般市民共享了 6 種 價值,但是以表達意見人數多寡所做的排序卻高低有別,即前者呈「文 化>弱勢>交通>都更、觀光、生態」的階序,對照一般市民之「交通
>都更>弱勢>文化>觀光>生態>都市計畫」。既然社區工作者中都
只有 1 人論及都更、觀光或生態的價值,就讓我們集中討論「文化>弱 勢>交通>都更」的價值階序,並對照一般市民「交通>都更>弱勢>
文化」的階序。6
在兩種階序中,我們首先看到社區工作者珍視的地方文化價值,剛 好是一般市民特別不重視的,因為對文化價值發言的 7 人中,其實有 5 人都是社區工作者,只有 2 人是一般市民。其中一位小姐批評市政府漠 視文化資產,她舉了亂移古蹟的三例:堀仔頭的古井異地保存、嘉禾社 區未全區保留、及新北投火車站離原址位移五十公尺。另一位是大學 生,他建議把緊鄰臺大水源校區的嘉禾新村(眷村)全村保留。其他 5 位社區工作者不管是說到萬華整體,或個別提到糖廓、貴陽街宮廟、或 堀仔頭的開荒文化,他們最關心的,其實是在以上所舉的個案中,「文 化資產在公辦都更中是比較沒有被放入討論的」(登記 21 號發言的孫 姓社區規劃師語),即質疑文資保存為何沒有列入「中萬」論述的目標 之中。
其次,反觀一般市民最重視的交通和都更議題,社區工作者中雖有 2 人或建議在萬華的淡水河岸增建跨堤陸橋,或批評捷運萬大線設站不 當,但他們對都更的興趣並不高。另一方面,一般市民最重視交通,因 此提出了 30 種的意見。可是他們關心交通正如他們也關心都更一樣,
最在意的恐怕是個人或家庭在其中的利益。以對交通的 30 種意見來 說,涉及停車問題的就高達 13 種——其中的 11 種顯然經過某種動員,
因為都是由同一里的里民以書面抗議「南寧路 48 巷新劃紅線,禁止停
6 用某一議題的發言次數做為該議題受關心程度或云價值高低的指標,總是會引起 這樣量化合不合理的懷疑。作者只能申辯這裡的議題類目及類目中的發言次數,
都是他仔細看過發言內容再從中歸納統計得出。如果在電子檔外還能提供其他價 值關懷的證據,那有可能是出自訪談具影響力的社區工作者或選區市議員,但是 仍可能遇到「影響別人價值的能力」如何證明的問題。
車」。
市民對都更的興趣所在也是一樣。在總共 26 人的意見中,只有 1 位社區工作者發言抗議在公辦都更中,私地地主假都更之名要求鄰近的 公地配合,等於侵占公有地。剩下 25 人的意見可分為三類:(1)都更 後希望保留特定使用的公共空間,如公共住宅應提供騎樓、托嬰、托老 設施等(2 人)﹔都更中的地主或業主,為自己權益呼籲要(2)加速 公辦都更(15 人),或者要(3)進行私辦都更(8 人)。足見一般市 民重視都更和交通,主要是因為身涉其中的利益問題。
最後,在市民與社工的價值階序中,比較有共識的是對弱勢問題的 重視。在 13 人的意見中,發言的 3 人都是社區工作者,他們分別提出 在艋舺公園發放食物給遊民並提供他們社區旅館;需要照顧忠義國小出 自弱勢家庭的學童;以及在萬華地區可以幫助弱勢的公民與社福團體名 單。其餘的 10 份書面意見中,對一般弱勢族群或呼籲不要停止重陽敬 老金(2 人)、或提議補助房屋津貼(2 人)、也有要求提供回收資源 的用地、以及改善通往淡水河岸的水門動線以方便老殘(各 1 人)。針 對遊民則寄予同情(1 人)、或建議加強心理和就業輔導(1 人);但 也有指責他們構成龍山寺地下廣場的問題(1 人)、或主張拆除艋舺公 園以杜絕遊民(1 人)。除了最後二人的負評之外,不論市民或社工基 本上是對弱勢伸出援手的。
所以就實際關懷的價值而言,在聆聽「中萬計畫」口頭說明過程中 形成的市民論述,以和區民有切身利害的交通和都更為首要關懷;但是 區民中的社區工作者更關心地方文化的保存問題,他們進而質疑市府未 全力執行文資保存的相關法律。
總之,如果以政治論述的範疇摘要市府、兩區市民及社區工作者的 相關言論,那麼我們可以得到如下表一:
表一:中正萬華區的三方政治論述
論述者 價值 目標 現狀 手段 行動宣示
臺北市政府 文物保存、
觀光、全民 參與
復興兩區引 人入勝之優 勢
交通建設缺 乏、居住品 質低落、基 盤建設不足
、欠傳產競 爭力、社會 弱勢聚集
公辦都更、
興闢捷運萬 大線、振興 產業、改善 基設、盤整 河岸優勢
推動「中正 萬華復興計 畫」
萬華中正區 民
交通和都更 權益
提高房產、
改善住居及 交通
接受上述現 狀
加速公辦都 更
配合「中萬 計畫」
社區工作者 文資保存 登錄嘉禾新 村、軒社、
堀仔頭水井 等為文化資 產
接受上述現 狀
市府手段忽 略文資保存
、未能向民 眾有效溝通
、未能貫徹 跨局處整合
、未能照顧 居住弱勢
配合「中萬 計畫」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三)概念隱喻的分析
前文說到,概念隱喻可再分為基要隱喻和互文隱喻兩種,前者來自 意象基模而後者則奠基於共享的文化符號經驗。基要隱喻原以為可適用 柯市長在中萬計畫中發言的分析,因為在其他場合他常以「身體和疾 病」關係譬喻市政和施政障礙,可惜檢視他在本文分析的三大計畫中的 所有言論,並未發現他相關的「柯語錄」。而所謂共享的文化與符號,
當然包括重要的社會價值,反而是互文隱喻指涉到的社會價值,使這一 概念隱喻成為我們分析表一裡三方政治論述的利器。
在表一中,首先我們發現市府在論述價值和現狀時,它所謂的文物 保存和全民參與價值似乎無法直接用來評價它指出的現狀五問題,但是 為了提升觀光產值,至少需要解決「交通建設缺乏、基盤建設不足」的 問題。進一步分析,我們看到現狀五個問題可以說都是事關「改善住民 物質條件」,用資本主義經濟體制的話語來說就是「藏富於民」;而從 增加財富的觀點來說,文物保存和觀光兩個價值呈現手段與目的的關 係——文物保存可以增加觀光收益。所以市府論述的互文隱喻,不管是 價值的「來源域」或是現狀的「目標域」,都指向「致富人民」這個意 義。但就整個論述而言,屬於民主價值的「全民參與(政策推行)」,
只是一個孤懸的價值,缺乏實質細緻的文詞鋪演。
其次,一般萬華中正區民的論述表現,如表一所示是認同市府的現 狀與行動宣示,而獨鍾市府公辦都更的手段。理由就在他們最關心的除 了交通之外,就是居住地的產權價值,而他們的地產很多又出自政府提 供的國民住宅與眷村,再加上「釘子戶」的不合作,使得當地的產權複 雜,也使得區民傾向以公辦都更方法解決產權問題,達成提高房產、改 善住居的目標。因此,區民論述的互文隱喻是平行於市府「致富人民」
的想法,而指向「致富自己」的意義。也就是從兩種論述的隱喻意義都 集中「致富民眾」這點來說,整個「中萬計畫」是得到一般區民支持 的。
最後,唯一不完全與市府同調的,只有社區工作者堅持的文資保存 價值。社區工作者並不反對「中萬計畫」的行動,甚至也歡迎市府把文 資保存視為價值,但是文資值得保存並非為了增加觀光客(這是市府認 定文資的工具價值),而是作為在地人飲水思源的傳承價值。正是在這 樣的終極關懷之下,社區工作者另類的政治論述集中炮火指責市府手段 中忽略文資保存,並指出眼前市府目標,應該放在登錄嘉禾新村、軒
社、堀仔頭水井等為文化資產上面。
所以,在臺北市政府所主導有關「中萬計畫」的政治論述之中,我 們看到它突出觀光收益的價值,一方面藉以衡量不利觀光的問題現況以 及改善手段,另一方面也以之訴求於中正萬華的一般區民,即「動之以 利」。而我們的分析也指出在「中萬計畫」的說明會與書面質詢中,一 般區民形成的論述因為關心交通和產權而接受了市府的說法。但是除了 自身利益的理由之外,也來自市府論述的說服力:即來自論述之五個構 成要素和「致富人民」的互文隱喻。
但是,就在質疑市府的政治論述之中,另外形成了社區工作者以文 資保存為價值核心,以現存既有項目為保存對象的政治論述。這一另類 論述首先以自身的「文資保存」自外於市府的「文物保存」的價值,進 而質疑市府在中萬地區的「目標」和「手段」完全與「文物保存」價值 脫鉤,最後提出自身登錄三樣文資的具體目標。此中的運作既活用了政 治論述論的主要範疇,也深合葛蘭西霸權論中的倒置法。
總之,社工人員另類論述既彰顯了市府論述的不足——對文資保存 只是口惠實不至,也批判了市府的「動之以利」還停留在「物質利益」
的層次,而置歷史傳承的「象徵利益」於不顧。不過,畢竟我們從「中 萬計畫」電子檔中看到社區工作者的發言及書面意見,都已經過公務員 的剪裁與登載,我們無法得知多少「違礙之語」已經公務員有意無意的 消毒,正如歷史學者 Michel Foucault(1972, pp. 118-129, 227)所言任何 科層組織都會管控內外資訊一樣。
二、「大同再生計畫實施計畫」
與「中萬計畫」的電子檔同樣出現在市府都更處網站上的,還有
「大同計畫」和「士林計畫」,我們將依序分析。「大同計畫」戶外開 講說明會(2015 年 7 月 25 日)比「中萬計畫」(2015 年 8 月 29 日)
更早實施,不過,兩計畫的電子檔格式幾乎是一模一樣,所以我們以下 的分析也比照在上一節所做。
(一)市府的政治論述
以出現在「附錄一、大同再生手冊」的目錄前之散文詩來說,它的 全文如下:
[起]
臺北後火車站的各式材料行 手作生活小物凸顯個人風格 男孩女孩背起相機
仰望迪化街的歲月光影
夜幕低垂 古早味的小吃攤燈一盞一盞亮了起來 老街 圓環 碼頭 古蹟
老臺北的歌謠傳唱不歇 大同區 即將再起的文化蓄積 [承]
百年前先民開墾的巴浪泵(//)
是百年後我們認識的大同區 臺北人口中的大龍峒與大稻埕 位於臺北盆地淡水河東岸地區 早期因水陸貿易運輸(//)
造就了大同區的繁華榮景(//)
[轉]
因淡水河運輸功能消退、城市發展東移(//)
產業歷經興衰
讓大同區的發展逐漸停滯遲緩(//)
歲月帶來的痕跡再斑駁(//)
也一直保持商業熱情及舊日風貌(//)
百年街區訴說著臺北近代發展史(//)
也為大同再起積累豐厚的文化能量 [合]
透過整體性都市再生計畫(//)
振興地方產業與活化文化歷史街區(//)
建構具改變性的交通基盤建設(//)
發展地區文化觀光及善用水岸景觀資源(//)
傾聽並回應市民的心聲(//)
大同再生,指日可待!(//)
對照中萬區的散文詩,兩詩在「起」的部分比起其他三部分呈現出 最大的差異,因為在大同區強調的是傳統文化,而中正萬華則注重新
(現代)舊(傳統)並蓄。
雖然有起頭的差異,但是在接續的「承」、「轉」、「合」部分,
我們卻看到表徵兩詩語意近似或雷同的語句之平行符號(//),愈往下 一部分推進時出現愈多。如果平行符號的確捕捉到兩邊詩句的相似程 度,那麼可以說,雖有區域的文化差異,臺北市府開出的「再生」或
「復興」的處方基本上是相同的。這真是「因地制宜」而非「統包統 配」的計畫嗎?在後三部分中較明顯的反差是「與捷運萬大線興闢所帶
來的動能」一句,這是因為萬大線這一重大建設會經過中正萬華區卻不 經過大同區所致。另外較不明顯的反差,則有在大同區強調「活化文化 歷史街區、發展地區文化觀光」兩項施政。
既然兩詩雷同的詩句甚多,那麼適用中萬散文詩的「政治論述」分 析應該也大致適用大同的散文詩。
所以,就圖一中的價值而言,再生大同所要保存的核心價值首先是 後火車站(華陰街)與迪化街商圈的商業功能、建成圓環與大稻埕碼頭 的觀光功能、以及全民參與的政治理念。這裡的三大價值也都出現在中 萬散文詩之中;而全詩提到的「文化蓄積、文化能量、文化歷史街 區」、乃至「文化觀光」,則呼應了中萬散文詩的文物保存價值。所 以,我們可以說兩首散文詩揭櫫的核心價值,其實都是文物保存、觀 光、商業以及全民參與四項。
其次,散文詩指出該計畫的目標就是要再生大同區傳統的「文化蓄 積」。為何從上述的核心價值會連接到這裡的計畫目標?詩中告訴我 們,大同文化的現況已呈「停滯遲緩」,因為受到「淡水河運輸功能消 退、城市發展東移、產業歷經興衰」的影響。這裡的寫法,與解釋萬華 文化的「沈寂」乃受到「河沙淤積、發展東移」的衝擊如出一轍。
至於完成目標的手段,則有「整體性都市再生計畫、振興地方產 業、活化文化歷史街區、建構交通基盤、發展文化觀光、善用水岸景 觀」的六大措施。其中活化文化歷史街區其實就是發展文化觀光,這在
「大同計畫」的九項「計畫目標」中看得很清楚,因為九項中就以「塑 造文史觀光特色」一項涵蓋了詩中「活化」與「發展」文化之所指。而 所謂六大措施如果比較中萬詩中的五大措施,則重複了「整體再生計 畫、振興地方產業、改善基盤設施、盤整河岸優勢」四項,只有同義反 覆的「活化文化歷史街區、發展文化觀光」屬大同區獨有;而中萬區則
獨享捷運萬大線的興建。
最後,只要做到六大或五大措施,「大同再生」或「中萬再度興 起」,都是「指日可待」。兩詩在這裡所寫都符合圖一的最高一層所 示:「指日可待」是一項「行動宣示」,強調捨此無它;要能再生
(興)一定要如此做!所以,「大同再生手冊」的散文詩正如中萬區的 散文詩一樣,都是標準的政治論述。
至於「大同計畫」的正文部分(臺北市政府,2018 年 9 月),也 如中萬計畫一樣,先揭示詩文詩的六大措施實含九大「發展目標」,再 花 26 頁篇幅詳細解釋九大工作如何具體操作(同上引,頁 7-30)。我 們對照兩計畫的發展目標,並把近似項目排比如下表二:
表二:「大同計畫」與「中萬計畫」發展目標對照
大同計畫 中萬計畫
1. 強化老舊社區機能(公辦都更標 竿計畫)
公辦都更標竿計畫、提供公共住宅
2. 國順景星里社區培力都更計畫 3. 建成圓環再生發展計畫
4. 積極辦理市場改建更新 積極辦理市場改建更新 5. 振興傳統產業引入青創 振興傳統產業
6. 建置綠色交通網絡 建置綠色交通網絡 7. 塑造文史觀光特色
8. 打造水岸景觀廊道 打造水岸景觀廊道 9. 設立社區規劃師工作室 設立社區規劃師工作室
捷運萬大線興建 萬華車站周邊環境整備 防救災整備基地
兩計畫的九大發展目標工作中,有六項性質相同。而大同的「1.強化老 舊社區機能」與「3.建成圓環再生發展計畫」項是針對該區特有的老舊 社區與商圈提出對策,這也宛如中萬區提出「捷運萬大線興建」和「萬 華車站周邊環境整備」的工作,正是該區獨有的交通建設一般。另一
「因地制宜」針對地區特色提出的工作,則是大同的「7.塑造文史觀光 特色」對照中正萬華區的「防救災整備基地」,這是因為中正區存在三 軍總醫院水源院區,可轉型為國家級防救災醫院;而大同區從北門經大 稻埕迪化街到大龍峒保安宮及孔廟,充滿古蹟足供觀光。所以,兩計畫 各有三項因地制宜的措施,一掃兩首散文詩因言簡意賅而給人市府施政
「統包統配」的懷疑。
在釐清兩計畫的九大發展目標各有其因地制宜措施之後,我們還是 認為整個大同計畫在兩方面的缺失一如中萬計畫:所謂「發展目標」實 在是誤稱,因為其內容都關乎達成再生大同的大、小施政手段;「大同 計畫」的正文,不如其散文詩之象徵完整的政治論述,因為欠缺價值、
目標及行動宣示的內容。最後,和中萬計畫不同之處,在於大同散文詩 提到「整體都市再生計畫」正配合「大同再生計畫實施計畫」的全部九 大措施,且不違背本計畫正文一開始的「緣起及目標」所示。這不同於 中萬計畫散文詩也說是「整體都市再生計畫」,可是計畫正文卻一再強 調其主旨在於「公辦都更」。所以相對於中萬計畫,大同計畫做為政治 論述,只存在名詞誤稱及正文疏忽價值、目標及行動宣示內容的兩項缺 點。7
7 為何大同區散文詩的「整體都市再生計畫」可以配合該計畫正文首頁揭櫫的「緣 起及目標」,而中萬區的同一句散文詩,卻跟其計畫正文強調的「公辦都更」不 同?原因部分出在本研究內文提及的「大同計畫」很可能比「中萬計畫」更早實 施,而在兩計畫實施的時差中,柯市府逐漸形成以「公辦都更」為再生或復興行 政區最重要手段的見解。
(二)市民的政治論述
「大同計畫」電子檔資料中,另外包括了 2015 年 7 月 25 日在日新 國小舉行的戶外說明會紀錄。其中有 20 位區民(含 5 位里長和 5 位社 區工作者)即席做了質詢,另有 12 位里民提出書面意見。
20 件質詢案中透露出對本計畫不同的關懷程度,也就是高低有別 的價值感,可依對特定措施發言頻率的高低排列如下(不限對單一措施 發言):
1. 公辦或私辦都更:國順、景星里/重慶北路至圓環/聯開案/文 萌樓/大龍峒商圈。(8 人發言要點)
2. 建成圓環:如何改建/設捷運出口/古蹟文創所在。(8 人發言 要點)
3. 環河北路二段跨堤空中步道及空橋。(3 人發言要點)
4. 交通:小巷併排車輛/延長環北高架、淡水河建橋/設停車場/
設輕捷與觀光公車。(4 人發言要點)
5. 遷移松山機場。(2 人發言要點)
6. 平反蕭曉玲。(1 人發言要點)
其中,里長和社區工作者的發言重點如下(不限對單一措施發言):
1. 公辦或私辦都更:國順里/景星里/聯開案/文萌樓/大龍峒商 圈。(5 人發言要點)
2. 建成圓環:如何改建/設捷運出口/古蹟文創所在。(4 人發言 要點)
3. 交通:延長環北高架、淡水建橋/設停車場/設輕捷與觀光公 車。(3 人發言要點)
4. 環北跨堤空中步道及空橋。(2 人發言要點)
5. 遷移松山機場。(1 人發言要點)
在大同地區的即席質詢上,區民與社區工作者所賦予措施的價值排 序是完全一致的。他們共同關心都更、圓環、交通及其他硬體建設,而 市府念茲在茲的「塑造文史觀光特色」卻不是他們考慮的重點。除了討 論圓環時有人提到應建成古蹟文創的匯合處外,即使提到文萌樓、大龍 峒商圈或觀光公車,也是含納在都更與交通的更大關懷之中。
最後,我們分析 12 位里民的書面意見並條列如下(不限對單一措 施發言):
1. 公辦或私辦都更:提高容積率/自主更新步驟/關注弱勢。(7 位提案)
2. 舊屋更新:磁磚脫落/拉皮/天災危險。(3 位提案)
3. 環北跨堤空中步道及空橋:設跨環北之空橋/延伸步道到迪化街 二段末。(2 位提案)
4. 建成圓環:改為公園。(1 位提案)
所列四條中,舊屋更新其實是都更的一部分,只因都更延宕而舊屋危險 難看,才有區民提案要求即時改善。其次,所謂跨堤空中步道是指在淡 水河右堤岸兩側設步道,建成高架公園。大同計畫中還提到要在沿岸的 景星里擇處蓋空橋以連接步道,這就引起包括景星里長(反對)與國順 里長(贊成)在內的口頭和書面討論(其中有一里民贊成,另一人則提 議要延長步道)。但是全部書面提案的範圍並不超過最初的口頭質詢,
同時也一樣最重視都更,但是在排序價值上,都更之後是先步道而後圓 環。
總之,仿表一所示,我們也以政治論述的範疇摘要市府、大同區民 及社區工作者的相關言論,而得到表三如下:
表三:大同區的三方政治論述
論述者 價值 目標 現狀 手段 行動宣示
臺北市政府 文物保存、
觀光、商業
、全民參與
再生大同區 傳統的「文 化蓄積」
發展呈現停 滯遲鈍,都 市機能與品 質亟待提升
整體性都市 再生計畫、
振興地方產 業、活化文 化歷史街區
、建構交通 基盤、發展 文化觀光、
善用水岸景 觀
推動「大同 再生計畫」
大同區民 都更、圓環
、交通等硬 體建設
硬體建設遠 較再生文化 重要
承認上述現 狀
接受市府措 施,並視圓 環與空中步 道乃建設重 點
配合「大同 計畫」
社區工作者 都更、圓環
、交通等硬 體建設
硬體建設遠 較再生文化 重要
承認上述現 狀
接受市府措 施,建置連 接跨堤空中 步道之空橋 與否,兩里 長對峙
配合「大同 計畫」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三)概念隱喻的分析
概念隱喻中的互文隱喻以共享的文化符號經驗(包括社會價值)為 基礎。而價值又表現於對問題現狀的評價之上,所以互文隱喻與政治論 述的價值和現狀範疇直接產生關連。
在表三的摘述中,市府揭櫫的價值大致如表一,但是表述大同的現 狀為模模糊糊的「發展停滯、都市機能亟待提升」,所以對現狀是賦予 負面評價。另一方面摘要提出的六項手段雖面對模糊現狀仍具體可行,
也不失為體現「文物保存、觀光、商業、全民參與」等市府價值的必要 方法。所以聯繫價值、現狀和手段等三範疇使其前後一致的互文隱喻,
正如上節所述還是指向「致富人民」這個意義。
其次,一般大同區民及社區工作者的論述表現,如表三所示是認同 市府的現狀與行動宣示,但他們的價值可說是集中在如何從硬體建設中 獲益之上,而置市府的「文物保存」和「全民參與」等公民價值於不 顧。因此,我們可以說大同區民論述的互文隱喻正如中萬計畫所示,仍 是平行於市府「致富人民」的想法,而指向「致利自己」的意義。所 以,從公私兩種論述的隱喻意義都集中「致富民眾」這點來說,「大同 計畫」一如「中萬計畫」是得到一般區民支持的。
甚至「大同計畫」整合市府與區民之所欲的程度還勝過「中萬計 畫」,因為大同的社區工作者在論述上唯一與市府不同調的表現,只是 在都贊成於淡水河右堤岸兩側設步道的基礎上,一里長反對(景星里)
而另一贊成(國順里)在景星里擇處蓋空橋以連接步道。兩里長的扞 格,仍源於對里民的利益有無損害的判斷上。
「大同計畫」中透露的區民論述與「中萬計畫」的最大不同,在於 完全看不到該區社區工作者提出像「文資保存」這樣的另類論述。
沒有抗衡市府的論述存在,官民論述的互文隱喻都意在「致富民 眾」,並在現狀和行動宣示的範疇上一面倒向市府,因此我們可以判 斷:大同區的區民及社工在所謂的再生計畫中,因利之所趨已經在論述 上完全順服於市政府的「葛蘭西霸權」。
三、「士林再生計畫實施計畫」
不管是戶外說明會或電子檔上網時間,都是三個再生/復興計畫中
最晚出場的「士林計畫」,卻是份量最稀薄、最缺總體願景、又民意反 應最「就事論事」而欠缺理想色彩的計畫。8 整體民意不管是在口頭質 詢或書面意見中,都是在肯定市府主張的新硬體設施前提下,爭取少砍 幾棵樹、多蓋一處停車場、重建廢棄的公共浴池等。這是一份比大同計 畫更能符合市府以「葛蘭西霸權」治城的計畫。
(一)市府的政治論述
不同於中萬計畫和大同計畫,「士林計畫」欠缺前兩者的「附錄 一、計畫手冊」,因此也沒有為再生計畫勾勒總體目標的散文詩,整個 計畫的電子檔就只包括了「士林再生計畫實施計畫」,以及 2016 年 3 月 19 日為啟動本計畫所舉行的戶外開講說明會紀錄(含口頭質詢 20 人 及書面意見 35 人)兩部分。
「士林再生計畫實施計畫」的正文(臺北市政府,2018 年 7 月)
一如前兩個計畫一樣,首先揭示六大目標(又自稱「子計畫」),再花 20 頁篇幅詳細說明(類目已不同的)六大子計畫如何具體操作。我們 把最先揭櫫的六大項目排比如下(同上引,頁 7-26):
士林計畫:
1. 公辦都更引領士林發展
2. 臺北科學藝術園區形塑創新知識教育場域 3. 串聯藝文觀光亮點交通,打造士林易遊網
8 此計畫不包括同在士林區但是極具爭議的「生態社子島開發計畫」,因為「生態 計畫」直到 2018 年 6 月 26 日才獲內政部審查通過。廖桂賢(2017 年 1 月 20 日)對開發社子島引起的爭議有深入的分析。又初步檢視更晚上網因此本文未能 涵蓋的「北投再生計畫」,它同樣適用「份量稀薄、缺乏願景、民意反應就事論 事」的形容。
4. 水綠資源重新規劃,打造全新風貌 5. 發展文創產業,形塑青創廊帶創意氛圍 6. 成立駐點工作室,深耕在地服務
與中萬、大同計畫相比,士林計畫的 1、4、6 項內容完全雷同,而 第 5 項則與大同計畫的「振興傳統產業引入青創」一半相同。只有第 2、3 項是真正為士林量身打造,而這指著整合由中央與地方分管的科 教館、天文館、美崙公園、兒童新樂園,並配合市府斥資 60 億、原定 2017 年年中開放的「臺北藝術中心」,重劃周邊交通動線以形成觀光 與遊玩的亮點。
問題在於,首先揭示的六大子計畫項目,有部分與後半段說明內容 不符合。最大差別在於說明部分把第 4 項換成「綠色交通建設計畫」,
把原「水綠資源重新規劃」放在第 5 項,而把第 6 項換成「產業發展計 畫」(涵蓋北投士林科技園區的建設與天母、承德路觀光產業的改善計 畫等);原來子計畫第 5 項的「發展文創產業」,只是北投士林科技園 區自身的六大「發展目標」之一。然則,六大子計畫正文前後不一的原 因何在?如果我們理解北投士林科技園區的開發,源自市府的「臺北科 技走廊」概念,9 那麼就可知道這裡又是如同上文所說,中萬計畫有
「再生」及「復興」(強調都更手段)的兩種說法一樣,是「異文融 合」的結果,即前市長的「臺北科技走廊」被柯市府削減、包裝成「發 展文創產業」。
所以就「士林計畫」乃市府的政治論述而言,因為欠缺勾勒總體目 標的散文詩,所以不具闡述施政價值、目標及行動宣示的內容;同時如
9 這一概念在 2012 年落實為規劃該園區為繼內湖科技園區、南港軟體工業園區之 後,可共創臺北市產業一年產值超過 10 兆臺幣的重要支柱。
中萬計畫乃「復興」或「再生」計畫的前後不同,本計畫也犯了六大子 計畫的前後文所指不一的毛病。士林計畫當然不是價值、目標、現狀、
手段及行動宣示等五大要素具全且無內在矛盾的政治論述,可怪的是,
士林區民在市府為本計畫舉行的戶外開講說明會中,除了枝節的反對聲 音之外,毫無批判市府的政治論述框架之舉動。
(二)市民的政治論述
在戶外開講說明會中,柯市長在「首長簡報時間」的開場白為後續 官員報告各自業務定了調。他說:「從現在開始算起大概一年的時間 內,我們有幾項重大建設要推動,第一個是臺北藝術中心,再來是士林 北投科技園區,再來是臺北科學藝術園區,然後是士林紙廠跟新光紡織 的公辦都更,再來是劍潭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要收回變成劍潭濕地公 園」(臺北市都市更新處,2016 年 3 月 19 日,頁 4)。由五大建設樹 立的討論框架中,只有公園議題持續在區民的口頭質詢與書面意見中出 現,但是焦點不是劍潭改成濕地公園(雖然也有討論),而是整建天和 及天和一號公園到底要砍掉多少棵樹。
第一位質詢的區民就表示天和公園的改建案,既有贊成者也有反對 者,他建議透過市府辦 i-Voting 來解決。對此工務局長回應,此案已協 調不下一、二十次,今後要改建也決不會砍掉許多棵樹。而柯市長在
「意見交流與首長回應」中也表示:「那個公園,典型的不同意見,我 想公園處會盡力去協調,如果到最後不行還是投票是最後的決定,不過 那是最後的方法。」(臺北市都市更新處,2016 年 3 月 19 日,頁 107)
接著有蘭雅里民繼續說明。她說她們「媽媽社群」找了專家學者跟 公園處溝通,已獲該處承諾要在 2016 年 3 月 13 日(該戶外說明會舉行
前 6 天)的說明會上提出新版本,把原來要砍 144 棵樹改成只砍 3 棵。
不料說明會當天,天山里及天和里里長提出要執行比較不合理的舊版,
還要求非天山、天河里里民不得參與並表達意見。所以建議市府將兩個 版本在網路上公布,比較其優缺點;也建議舉辦 i-Voting,擴大市民參 與,因為 1 億 3,000 萬元的公園預算出自全臺北市納稅人的稅金,並非 里民獨有。對此柯市長在「意見交流與首長回應」的回應是:「天和公 園是個很有趣的題目,就算有一天要投票,投票範圍要多大?是只有那 個里可以投,還是有用到公園的都可以投,誰有投票權的問題(還會產 生)。其實這些都是將來整個臺北市,所謂建立公平社會的時候都會遇 到的問題,所以原則上天和公園還是讓公園處盡量去協調,真的不行再 用投票。反正這個世界就是在爭吵當中,慢慢在妥協,慢慢在前進。」
(括號內為作者所加;臺北市都市更新處,2016 年 3 月 19 日,頁 112)
最後在書面意見部分,有一份顯然是由上述蘭雅里民的親友具名的 公園提案,內容跟口說版本一模一樣。可見,對於當地改建公園事涉砍 樹,有「媽媽社群」是極力反對,還不惜跟里長翻臉。
至於柯市長設定於討論框架中的劍潭改成濕地公園案,言論都發生 在口頭質詢中且限於議員、里長與官員之間。首先有議員質疑,林欽榮 副市長現在說市府已經把劍潭的整個濕地範圍變更成公園用地。但前不 久鄧家基副市長針對劍潭活動中心還請人規劃未來要怎麼經營,可是公 園用地能夠來經營旅館嗎?林副市長回應,劍潭已經從風景區變更為公 園用地,市府接管後會變成為青創空間和會展空間,至於旅館就慢慢地 要退場。
但是劍潭所在的明勝里里長又表示,市府建設要考慮到人口密度很 高的在地需求,濕地公園這個項目不是明勝里的首要之急,他們需要的
是停車場、圖書館、及老人共餐休息的地方。對此林副市長回應,市府 不會製造不安,因為目前是由風景區變更為公園,市府只是把圍牆打 開,把已經五十幾年的房子拆掉,擴大公園使用而已。
所以,在戶外說明會裡市府以五大硬體建設士林搭起來的討論框架 中,只有兩個公園議題不斷有區民反應:有公職的里長和議員關心未來 的劍潭濕地公園有無他們所需的建築設施;另有「媽媽社群」則反對改 建天和公園過程中大肆砍伐成木並希望訴諸 i-Voting。可以說士林區民 這裡的論述不脫對集體「物質利益」的關心。士林區民的表現一方面類 同於上述中正萬華的一般區民,基本上是接受了市府「動之以利」的說 法;另一方面他們也和大同區相同,都欠缺中、萬區的社區工作者另以 文資保存為核心價值,用現存傳統屋舍為保存對象發展出的另類論述。
總之,如果再以政治論述的範疇摘要市府、士林社區工作者的相關 言論,那麼我們可以得到如下的表四:
表四:士林區的三方政治論述
論述者 價值 目標 現狀 手段 行動宣示
臺北市政府 缺 缺 60-70 年 代 士林電機、
士林紡織、
士林紙廠相 繼歇業
公辦都更、
興闢科學藝 術園區、打 造士林易遊 網、規劃水 綠資源、發 展文創產業
、成立駐點 工作室
推動「士林 再生計畫」
士林區民 缺 缺 承認上述現
狀
i-Voting 公 園砍樹
配合「士林 計畫」
社區工作者 缺 缺 承認上述現
狀
濕地公園不 符所需
配合「士林 計畫」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最後,如果要用一句話指出隱藏在士林再生計畫中,以共享的社會 價值及文化符號經驗為基礎的互文隱喻是什麼,那應該還是與前兩個再 生計畫雷同的「致富民眾」的意象。但是在對大同計畫分析時,我們已 建立互文隱喻實具聯繫價值、現狀和手段的論述範疇使其上下一致的功 能。此一功能有無發揮在該計畫之中?可惜的是,在該計畫的論述中,
既然連價值和目標範疇能提供的堂皇話語(主要呈現在前兩計畫的散文 詩中)也一概俱免,直接在說明會上演的只有市府新政策強調提供什麼 好處,而區民爭議如何汲取這些好處而已。
肆、結語與討論
政治論述的目的是要說服對方為何自己所提政策乃是最可行的。根 據批判論述學者的說法,讓政策具有說服力的關鍵,一在鋪演政策的價 值、目標、現狀、手段及行動宣示五大範疇之間的關係;二在連接前述 範疇以產生概念隱喻。那麼,臺北市政府為完成「臺北 2050 願景」中 的「北市各大區域都市再生計畫」,所實施且已見初步成果的三大子計 畫,到底具有多大程度的說服力?
對照三大再生計畫(表一、表三、表四)與政治論述圖(圖一)可 知,三大計畫的正文都欠缺對價值、目標及行動宣示範疇內容的鋪演;
這一鋪演工作只見於中萬和大同計畫的散文詩中。其次,中萬和大同計 畫共有的另一缺陷,是正文中所謂的「發展目標」實在是誤稱,因為其 內容只關乎要達成再生目標的大、小施政手段。最後,中萬和士林計畫 另外共有的缺陷,則是計畫的前後文意發生矛盾:這在中萬計畫是指正 文明白揭露「公辦都更」是復興中正萬華區的主要手段,而宣傳手冊的 散文詩卻只提整體都市的「再生」﹔而在士林計畫則表現為正文首先揭
示的六大子計畫,到了後文說明中,連原來六子計畫的名稱都被合併或 改變了。如果我們視政治論述圖為政治宣傳達成說服時的理想狀態,那 麼臺北市政府的三大再生計畫離理想的宣傳都還有幾步之遙。
在上文的分析當中,我們也指出三個再生計畫透過價值、現狀及手 段三個論述範疇的連結,都產生了以共享價值及文化符號經驗為基礎的 互文隱喻,即「致富民眾」的意象。我們並且進一步判斷:除了「中萬 計畫」的社區工作者提出像「文資保存」的另類論述之外,中正、萬華 區的區民以及大同、士林區的區民和社工,因利之所趨在論述上已經完 全順服於臺北市政府的「葛蘭西霸權」。這樣的判斷又有何根據?
根據葛蘭西霸權的定義,我們認為既然三個再生計畫都產生了官民 共享的「致富民眾」之隱喻,那麼四區的區民對市府政治論述設下的價 值、目標、現狀乃至行動宣示就不會也不需要去質疑,因為這四個範疇 其實只是以堂皇但具體的話語鋪演「致富民眾」之意。但是他們都對市 府在各計畫中提出的手段有就事論事的懷疑與挑戰,那是因為他們都要 爭取市府的經費或權力用在對個別民眾最有利的地方。「致富民眾」的 共識使得「再生計畫」公共論壇中的發語權一開始就落在市府一方。
然則又如何解釋畢竟還有中、萬區的社區工作者,以其平素的服務 經驗在「中萬計畫」提出「文資保存」的另類論述?首先,此一論述並 非對市府再生論述施以致命一擊而可取代之,因為表一中市府的價值欄 位,明白宣示「文物保存」也是市府的核心價值。社工能夠抨擊的只是 市府空言而不實踐,再進而提出社工認為要實踐文物保存價值,目標與 手段應如何搭配以改善現狀的主張;亦即他們使用了葛蘭西霸權論中的 倒置法。
其次,我們必須肯定雖然社工的主張並不脫離「致利民眾」,但是 他們另類的目標與手段的確是在照顧(弱勢)社群而非他們個人的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