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曾因瑞穗國小苦無校地、學生沒有教室上課,必須向豐原、
富春兩國校借教室上課,在四十一年度編列預算為 30 萬元,預計為瑞 穗國小建校,並計畫 3 年完成校地之建設。從此,每年編列 30 萬元預
40 同前註,頁 122~123。
算讓瑞穗國小建校。但因各鄉鎮有多所學校面臨老舊需要修建,以及 因應社會經濟發展而需要增班,凡此在在均需要經費,於是瑞穗國校 這筆 30 萬元補助變成眾矢之的。
第三屆議會第二次大會第九次會議中,豐原紅派謝銀連為瑞穗國 小請命,認為縣府應該負起責任,既為三年修建計畫,自當不減預算 反而該增加補助以利完工。他說:
瑞穗國校預算編成問題,當初計畫係以三年分期完建,今年 列入三十萬元只是一部分建築而已,且瑞穗國校校址屬大中華 民國領土,為著豐原鎮爭取縣址而歸諸自己負擔實是不合理,
蓋分縣當時于前縣長到豐原勘查縣址時對無校可讀三千兒童甚 表同情,並無附帶自己負擔建者,希縣長盡力設法增加補助以 利三年內完成。41
黑派縣長陳水潭答云:
瑞穗國校預算三十萬元,希望再增加補助問題本人當然支持,
今年省府指定本縣國校增班一一三班,中等學校三五班,一教 室以五萬元計算需要六百萬元,若有財源自可全部解決,前項 須再向省府爭取爭加補助但至今尚無下文,只憑我們財力列入 一 O 八萬元包含瑞穗國校三 O 萬元大甲初農十一萬餘元剩餘不 過六十餘萬元充修建設備費而已故國校教室一間只好支付七千 元不足部分由樂捐補足建設,據聞台北縣人士對教育熱心此次 募捐五百萬元,本縣如能看齊,萬事可能解決,況彰化縣此次 總預算增班建設費,僅列二萬八千元可知非本縣特殊情形,故
41 《台中縣議會議事錄》,第三屆第 2 次大會,台中縣議會秘書室,民 44,頁 37。
對瑞穗國校增建問題,當再努力爭取善處。42
根據台中縣四十四年度地方歲入出總預算審核決議:
縣立中等學校及國民學校校舍修建費四十三年度當初預算列入 三萬元,國校校舍八十萬元(包括瑞穗五十萬元在內),共計八 十三萬元;而四十四年度預算所有計上,中等學校十五萬元,
國校六十七萬元(包括瑞穗三十萬元)共計八十二萬元,較四 十三年度減少一萬元43。
四十三年度縣立中等學校及國民學校增班課室新建需要之經 費,在當初預算,雖未有列入,但省方事先曾明言確有補助,
而四十四年度到現在,尚不能征得省方確能補助之諾言,而所 需新建校舍(中等學校二十五課室,國民學校五十三課室,瑞 穗不足十五間不算)既有七十八課室,而預算只列八十二萬元,
究竟如何安排?勢必影響學生兒童之教育前途,實感塞心。
四十四年度省方核准本縣中等學校增班三十五班,國民學校一 百一十三班係由本現呈請在先,而後反再申請各減十班,雖因 財政短絀,事出無奈,可是本縣素稱教育文化縣,有無影響本 縣信譽及阻礙本縣學生,兒童之就學,應須再做慎重之考慮。
第三屆議會第二次大會第十次會議,梧棲黑派王子癸認為:現在經費 短缺,應該要開源節流為上,關於開源,他認為:
將職校及中學升格為省立以減少縣庫負擔,輔導有資金者在台
42 同前註,頁 38。
43 同前註,頁 154。
中縣設廠以資增加收入,如賴森林、吳三連兩先生等,領受沙 鹿油脂廠,烏日、王田紡織廠與縣長有私人交情,務應誘致在 本縣設本公司,則可多得數十萬元之稅收,請盡量設法辦理;
且學校興建問題,縣長對瑞穗國校新建立編入三十萬元預算,
其他國校新建,只有計上三十七萬元,似此瑞穗國校建築鐵筋 混合土,而其他國校則建克難教室難免有懸隔之嫌,但縣府三 個年施政計畫,有無照計畫步調進行?以本人看法,除瑞穗國 校新建事業以外,都無按照此計劃而進行,陳縣長是台中縣全 縣縣長,是否要一視同仁?而瑞穗國校補助可否重新考慮44。
王子癸的看法是,輔導有資金者在臺中縣設廠可以增加稅收,另外對 於瑞穗國校建校補助的問題,認為應該慎重考慮,撥與經費的原因在 於,第一,所瑞穗國校 30 萬元,其他學校則僅有 37 萬元,是否公平?
第二,縣府實施建校 3 年計畫,若按規定實施,瑞穗國校問題不至於 如此,因此計畫要落實,否則一味補助如何補得完?
內埔紅派張振輝認為,縣長直說彰化縣相同的經費預算只編列 2 萬元,似乎意味台中縣所編列的 108 萬元設備費有過之而無不及,這 一的說法似乎有欠公允,張振輝質詢時說:
教育經費本縣中小學修建設備費列入一百零八萬元縣長一再說 明彰化縣則編列二萬餘元縣長已認為滿足否倘若如是我感覺太 遺憾,中小學各減十班今後有無影響本縣教育如果以「一百零 八萬元亦可做」的心情我不能理解縣長的心情,小學修建費全 部六十七萬元中瑞穗國校佔了三十萬元,殘餘三十七萬元,又 中學修建設備費四十一萬元中,中學修建費只有一萬七千五百
44 同前註,頁 40。
元,又中學設備費二十三萬五千元中,除大甲初農示範學校配 合安全分屬計列十一萬六千二百元外則一間分幾何?如縣長 云,平均一間小學教室補助七千元其餘由地方民籌募興建,是 否可能做到?為此教育預算議員對縣長有所指責,是否議員為 難縣長否或是縣長使議員為難否45。
豐原黑派邱秀松也質問縣長,這樣的經費編列方式似乎千缺公平性,
他說:
小學修建費六十七萬元,瑞穗國校占三十萬元,其餘三十七萬 元分配全縣國校,依縣長所言此次所編者係克難預算,但際此 經濟困難狀態下只對瑞穗國校尊重三年計畫實施,而對其他國 校則不能,難免厚彼薄此如此其他國校以樂捐籌備方法興建校 舍,在玆旱災嚴重之際似無可能,,是否將瑞穗國校建築費三 十萬元普遍分配以期公允46。
然而,陳水潭縣長認為,瑞穗國校經費預算問題早在上屆會期即如此 編列,縣府只是遵照辦理,且當時若先建縣政府,今天就不會有學童 分三校寄讀的問題,答云:
瑞穗國校建築問題,係由貴會決議建築學校交換縣府廳舍,縣 政府只有遵辦而已,當時若先建築縣政府,就無問題蓋該校兒 童現分散三校寄讀,有此苦情,方照貴會決議「切實辦理」而 編列預算,希為原諒。47
45 同前註,頁 43。
46 同前註,頁 57。
47 同前註。
第三屆議會第二次大會第十七次會議,龍井黑派陳錫川說:
關於四十四年度預算,所編教育經費為事實需要,其差額太遠,
致引起各方面關注,但是本縣財政貧困,確是一個事實。因此 我們只寄望當局能顧慮到事實去辦理。為單就學校修建費六十 七萬元來看,瑞穗就佔了三十萬元,剩下來的三十七萬元由其 他國校去分配,關於瑞穗校舍因被縣府佔用,故以三年計畫建 造新校舍償還,其三十萬元亦包含在內,關於此種計畫原是很 正確的事,但是看本年度教育預算中,勉強只可列六十七萬元 的修建費,如此嚴重的財政狀況,似應加以再考慮。比如建築 時間,樣式單價可否變更等是值得研究的問題。因為尚有部份 鄉舍國校教室不足致上年級(四、五年級)尚未整天上課且只 能在樹子腳唸書,如遇到雨天或冬天時情形不可設想,俗語說:
一時風駛一時船,似應配合現實,以免生出不平,故本年度該 校教室建造可否改變為簡化,似將來財政好轉時,再依原計劃 辦理,如此似可補救部分鄉村校舍不足的解決,此點希望豐原 鎮諸位老先輩能體貼大局並可配合過去與清水鎮力爭縣址當時 的熱誠來支持,似較為合理合情。據聞此次大會也收到豐原鎮 所提「關於促請議會速建議事堂並撥還現在中山堂」,如此則可 猜想到豐原鎮部份人士似大傾向為利己打算的感,因義務教育 的最低經費尚無法辦到,而還可談到議事堂的建議呢,查豐原 鎮是因設縣址而得到利益可算不少,故仍敢請本地人士多多協 助使以外縣民能得到更好的諒解與感謝。對於鄉舍教室不足的 嚴重事實與瑞穗國校的堂皇建築作一比較時未知科長的感想如 何?以上所述是為著全縣大局而說者,故恐有些地方是有過分 言論也不一定,仍請各位先生多多諒解為幸48。
48 同前註,頁 81。
龍井黑派陳錫川認為,雖然過去議會決議撥經費給瑞穗國校 30 萬元,
但是現在情況不同,應該要考慮的是如何將瑞穗國校的問題解決,但 也不可犧牲其他國校的權益,畢竟校舍不足的還有很多,因此可以考 慮減少瑞穗國校的經費,兼顧各校之修建,以達兩全其美。
第三屆議會第二次大會第十七次會議豐原黑派林益從表示:
關於瑞穗國校與縣府廳舍的問題是日據時代以低利資金借三萬 元所築的,小弟當時在街役場服務所以知其詳細,自縮小縣治 縣府遷移豐原,因無廳舍,暫借為廳舍。當時本席當代表會主 席,希縣府速建新廳舍是代表會一貫之方針,但是第一屆時縣 府廳舍新築案緩議,改為新築,瑞穗校舍之議決當時決定分兩 期,後來改為三期,時間過久,現在尚未完成三分之一的教室 學童寄在豐原、富春兩國校分三處唸書,致影響學童精神上損
關於瑞穗國校與縣府廳舍的問題是日據時代以低利資金借三萬 元所築的,小弟當時在街役場服務所以知其詳細,自縮小縣治 縣府遷移豐原,因無廳舍,暫借為廳舍。當時本席當代表會主 席,希縣府速建新廳舍是代表會一貫之方針,但是第一屆時縣 府廳舍新築案緩議,改為新築,瑞穗校舍之議決當時決定分兩 期,後來改為三期,時間過久,現在尚未完成三分之一的教室 學童寄在豐原、富春兩國校分三處唸書,致影響學童精神上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