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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後宫女官研究

《全唐文》卷三四四,頁3493

趙君平、趙文成編《秦晉豫新出墓誌蒐佚》,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2年,頁

478。録文可參考張紅軍《唐代司馬慎微墓誌考》,《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12

10期,頁52

《張説集校注》卷二六,頁12621263

《唐代墓誌彙編》景雲一五、開元一五,頁11271161

《全唐詩》卷二九七,頁3370

有關宋氏姊妹的生平與事迹,可參考高世瑜《宋氏姊妹與《女論語》論析———兼及 女教的平民化趨勢》,載《唐宋女性與社會》,上海辭書出版社,2003年,頁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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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唐文》卷九四五,頁9815

上海古籍出版社

求,武氏政權與諸皇帝也不會召之入宫,留爲女官。

2. 良家入選

宫官諸來源中,向外徵選可能是補充宫官的主要途徑,蓋皇帝 聽聞召入,只限於極少數有特殊能力者。在目前可知的宫人墓誌 中,著録爲宫官的六件墓誌裏,其入宫方式有二則載爲“甲族選入 中宫”、“充選入宫”,但這兩件的卒年都是貞觀五年(631)。推 算即使武德元年(618)入宫,當時也已分別爲62歲、59 歲,所以 這兩位宫官應是直接收自周、隋宫廷,未必是唐時才選入。宫人 墓誌雖然多載品階,但身份是內官或宫官,常難以判別。玄宗改 革內官制大約在開元元年、二年間,自此內官皆在正四品以上,

宫官皆在正五品以下。如果從宫人墓誌的卒年與歲數推算,在 玄宗改制後入宫者只確知一例,她葬於開元十五年(727),姑且 推定亦卒於是年,時僅20 歲,應在開元初改制後才入宫,她以

“良家子選入後宫”,卒時爲七品宫人,當爲二十四典之一。 宫 人墓誌所載的入宫方式多爲良家入選,開元改制後該例依然是良 家入選,相信良家子應是宫中徵選宫官所開出的身份條件,畢竟宫 官是有品階層,爲了維護後宫清譽與宫官體統,設定良家子爲基本 需求,應屬合理。

宫官的入選年齡,有一則典燈墓誌曰:“爰在幼年,□□內 職”,但宫官選取是否僅限定年輕女子,還有疑問。前述武氏政 權所啓用的女官如庫狄氏、殷氏、李氏等似乎都是孀婦,鄧國夫人 被辟召時大概還在守寡,這些婦人應有一定年紀才入宫,顯非良 家入選的“爰在幼年”。再者,宋氏五姊妹入宫,學者推估其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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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文史論叢(2018.3,總第一三一期)

《唐代墓誌彙編》貞觀一八、貞觀,頁2122

《唐代墓誌彙編》開元二四三,頁1324

《唐代墓誌彙編續集》儀鳳○○七,頁232

鄭雅如《唐代前期預政女性身份的官僚化:從上官婉兒墓誌談起》,頁94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31歲間,也不能説是幼年。唐宫官制度承襲隋制而來,

在宫官的年齡標準上,也不無可能參考隋的舊習。隋有一則《故 宫人司寶陳氏墓誌》:“年卅一入宫,特以小心見祿,非因色 幸。”由於宫官的功能在服務後宫,管理宫女,不需要以色侍人,

所以她只要是身家清白的良家子便好,至於是否有過婚姻,是否 年齡幼小,當不在考慮之列。據學者統計的隋宫人入宫年齡,四 十人中有年齡記載者,二十人超過二十歲入宫,九人超過三十歲 入宫,三人超過四十歲入宫,其中有些在隋以前已入宫。唐代宫 官的選取標準如何,史書缺載,但即便宫官與內官都有采選良家子 一途,因二者選取的目的不同,設定的條件自然有差。此處且以

《明會要》洪武十四年(1381)勅諭各地有司之語,以示其分別:“民 間女子年十三以上,十九歲以下;婦人年三十以上,四十歲以下,無 夫者;願入宫備使令,各給鈔爲道里費,送京師。”唐、明制度固然 不可類比,然備內職的女子,與服務宫廷的婦人,在入宫年齡與 婚姻狀態上確實標準不同,以此回證前文提及的庫狄氏等孀婦,

可以想見宫官的選取,不在乎年輕貌美,當以能力、品德爲最重 要考量。

3. 宫女升進

犯罪家屬緣坐入宫,本應只在宫中底層任侍人之職的宫女。

但宫中對這些宫女施以訓練與教育後,依其能力,分配到適合她的 處所任事,而其中能力較强的,則可能升進爲宫官。該種情形在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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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後宫女官研究

趙力光、王慶衛《新見唐代內學士尚宫宋若昭墓誌考釋》,《考古與文物》2014

期,頁105

吴鋼《鴛鴦七志齋藏石》,西安,三秦出版社,1995年,頁264

楊寧《從墓誌看隋代宫人的幾個問題》,《重慶第二師範學院學報》26

2013年),頁34

龍文彬撰《明會要》卷二《帝系二》,臺北,世界書局,1972年,頁52

上海古籍出版社

魏宫人墓誌中已見端倪,現存的十方墓誌裏,至少有八個是因家 難緣坐入宫的,有些人年紀幼小,只有五六歲,她們在宫教的訓導 下,依然可升進爲內司、作司、大監、女尚書等宫內有品女官,甚至 可賜爵,擺脫最底層的宫女身份。

北朝宫女升進的情形,似乎未在隋代宫官中得到複製。隋代 宫官素質甚高,除了相貌端莊外,入宫之前已深受儒家思想薰陶,

女德、婦功是遴選重點,在目前可知的四十方宫人墓誌裏,鮮見 緣坐宫女升進爲宫官者,似乎大幅改變了北魏的宫官來源。

唐代宫人墓誌雖然未見宫女升進爲宫官之例,但緣坐宫女因 才能出衆,不次被拔擢,也是有可能的,最著名者莫過於上官婉兒。

婉兒始生,因祖父上官儀之事,與母配掖庭,墓誌雖説她“年十三爲 才人”,但她在神龍元年(705)被册封爲昭容之前,史書從未在她 才人身份上多著墨,反而在文章制詔、參決政務上,凸顯她爲武氏 政權服務:“年十四,武后召見,有所制作,若素構。自通天以來,內 掌詔命,掞麗可觀,…然羣臣奏議及天下事皆與之”;又,“辯慧善屬 文,明習吏事,則天愛之。自聖曆以後,百司表奏多令參決”。 如前 所論,武則天當政時任用許多女官幫助她處理政務。上官婉兒 既有專司,當授予名號,才便於名正言順地制詔及與朝官互動。

史料中看不出婉兒曾被任命爲朝官,比較可能的是,婉兒除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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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文史論叢(2018.3,總第一三一期)

北魏宫人墓誌及其解説見趙超《漢魏南北朝墓誌彙編》,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

趙萬里編《漢魏南北朝墓誌集釋》,臺北,鼎文書局,1975年,卷二〈北魏·後嬪內 職〉、卷十一〈補遺〉。

隋代宫人墓誌所見之女官名稱與職掌,可參考周曉薇、王其禕《柔順之象:隋代女 性與社會》,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2年,頁181190

李明、耿慶剛《《唐昭容上官氏墓誌》箋釋———兼談唐昭容上官氏墓相關問題》,《考 古與文物》2013期,頁87

《新唐書》卷七六《后妃上》,頁3488;《資治通鑑》卷二八,頁6587

上海古籍出版社

內官身份,亦同時兼具宫官或女官名號。唐朝大臣常一人有數 職,後宫女性既爲內官,也爲宫官,似乎不是不可能。何況婉兒自 緣坐宫女升進後,如只以才人身份應對朝事,未免有失作爲皇帝妃 嬪之體統。若加給宫官或女官名號,豈不更切當?

唐朝的緣坐宫女,因宫廷教育而表現才能的,可能不只上官婉 兒一人,她們也可能在縫繡藥膳等方面有特殊長才而升進爲宫官,

成爲教導與管理宫女的階層。雖然目前罕見相關實例,但仍不能 排除這樣的推測。

就宫官或女官取用的三個途徑而言,聽聞召人似屬特例,宫女 升進亦非常態,唯良家入選可能才是最大宗的來源。宫人墓誌中 絶大多數未標出是妃嬪與宫官的有品宫人,相當數量可能是宫官,

而其中又以良家入選居於主流。以宫人墓誌印證宫官來源,不失 爲一有參考價值的方式。

如果宫女升進是宫官的來源之一,那麽緣坐入宫後的教育,就 是促使其升進的主要助力。上官婉兒襁褓入掖庭,終至於內掌詔 命,依憑的正是宫廷教育讓她成立,甚至她還可以反過來教育其他 宫人,所謂“惟此邦媛,鬱爲宫師”,就説明她在宫教中有一席之 地。聽聞召入的宋氏五女,入宫後極受尊重,六宫、嬪媛、諸王、公 主、駙馬皆師之,故王建詩云:“聖朝有良史,將此爲女師。”亦在 發揮宫廷教育的作用。上官氏與宋氏姊妹,無論身爲受教者或施 教者,都顯示宫廷實兼具教育職能,負有培育宫人,教導其適應各 種勞作與服務需要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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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後宫女官研究

鄭雅如認爲上官婉兒是以內官名位執行政務,見《唐代前期預政女性身份的官僚 化:從上官婉兒墓誌談起》,頁89

宋敏求編《唐大詔令集》卷二五,臺北,鼎文書局,1972年,頁81

《舊唐書》卷五二《后妃下》,頁2199

《全唐詩》卷二九七,頁3370

上海古籍出版社

唐代後宫的女性教育,從公主們身上看得最真切。玄宗《封 唐昌公主等制》:“朕訓導諸子,舊有女師,因其婉娩之性,進成肅 雍之德。”女子的成長歷程,嬰幼時期有乳母照顧哺養,年紀稍 長後便要接受教育,玄宗幼孫,榮王第八女墓誌曰:“八歲受書於傅 母,九歲學禮於女師。”《通鑑》胡注:“傅母,女師也。”則傅母、

女師都是負責教導之人。又,玄宗《册壽光公主文》:“能遵阿保之 訓,頗聞詩書之旨。”李賢訓:“阿保,謂傅母也。”胡注:“阿母,保 母也。”乳母即使在王子公主長大後仍留在宫中,唐諸帝的乳母 日後還封爵,但乳母以生活照養爲主,待公主年事稍長,便由傅 母、女師、阿保等接手教導之。其實公主們的教育不只是詩書禮經 等品德教育,她們還要嫁爲人婦,有持家之儀,故織紝組紃,酒食祭 奠以及圖史之事,都要學習,所謂“得繭館從蠶之儀,采公宫習史之 藝”,“手成朝祭之服,躬操酒食之品”,“知中闈內則之藝,稟傅母 女史之規”,顯示公主教育是多樣化的,凡婦人所能之事,莫不教 授傳習之。

誰有資格在宫中擔任女師、傅姆、阿保?男性官僚總不好深入 內宫,女性知書、習藝者便自然成爲教師。玄宗賜燕國夫人竇氏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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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文史論叢(2018.3,總第一三一期)

宫廷需要禮儀教育、婦德教育,以及事務性的教育,受教對象亦含妃嬪在內。可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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