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後宫女官研究
———宫官制度及其演變與影響
羅彤華
提要:宫官是後宫女官的專稱,原本是侍奉后妃的女性職官, 她們上承后妃指令,下督宫女實作,是後宫的管理階層。但宫官的 功能在擴大中,或被派遣出宫辦事,或參與政務,或侍候文案,與原 本職能已有所不同。宫官的名號亦時有變動,新名號頻頻出現,顯 示後宫女官正在醞讓新的體系。由於宫官不需以色侍人,所以不 在乎年輕貌美,而以能力、品德爲重要考量,有些人甚至是孀婦。 爲了滿足宫中的各類需求,宫廷教育非常重要,宫官有時扮演施教 者的角色。唐朝的宫官勢力在女主專政時最顯著,武則天選召才 婦入宫任職,協助處理政務;韋后時期的宫官則干預國政,影響朝 局。此外,宫官甚至因長於議論而涉入政爭。宫官雖然隱身宫廷 內,但在政治上仍有某種程度的影響力。 關鍵詞: 上海古籍出版社
一、前
言
蔡邕 曰:“禁 中 者,門 戶 有 禁,非 侍 御 者 不 得 入,故 曰 禁 中。”①在宫禁之中的侍御者主要是宦官與宫女,其服侍的對象除 了皇帝、太子以外,還有皇后、妃嬪等女性。儘管歷代都用閹宦服 侍后妃,但如能更有系統地安排女性近身服侍后妃,豈不讓后妃更 方便、更自在?唐代的後宫女性有三個層級,最高層是名爲內官的 妃嬪,其次是管理階層的宫官,她們有品階;②最下層是人數衆多、 以服務爲主、無品階的宫女。③ 唐代的宫官可指三類人,一是東宫 官屬,二是宦官,三是後宫女官。④ 本文的研究對象是後宫女官, 但唐代女官的制度名稱只見宫官,宫官可説是後宫女官的專稱。 即使其後出現一些系統不明的女官,可視爲宫官制度的變異,然而 · 8 2 · 中華文史論叢(2018.3,總第一三一期) ① ② ③ ④ 司馬遷《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臺北,鼎文書局,1986年,頁271。 學者常將帝王妃嬪稱爲女官,並以女官名篇,廣義的指后妃或其他女職,如:周文 英《略論中國古代的女官制度》,《遼寧大學學報》1996年3期,頁56—58;董云香 《《周禮》所記女官述論》,《文化學刊》2008年2期,頁20—23。唐代內官、宫官雖 然已劃分清楚,但因都是有品階的後宫女性,亦泛稱爲女官,如潘泰泉《唐代的女 官》,載《唐代的歷史與社會》,武漢大學出版社,1997年,頁558—564;劉曉云《唐 代女官的特點》,《首都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2期,頁29—32。 唐代宫人的三個層級,見羅彤華《唐代的宫女羣體及其對宫廷政治的影響》,《魏晉 南北朝隋唐史資料》34輯(2016年),頁84。 東宫官屬是訓導、服侍、禁衛太子的官員,又稱宫僚(寮)、宫臣。宦官是內官,所謂 “宫者使守內”(《周禮注疏》卷三六《秋官司寇》“掌戮”,十三經注疏本,臺北,藝文 印書館,1965年),因其爲宫闈之臣,亦可稱爲宫官。後宫女官最早所見是世婦,鄭 玄云:“后宫官也。”(《周禮注疏》卷一七《春官宗伯》“世婦”)歷代女官雖有個別職 名,但直到隋唐時期才出現宫官這樣的特定名稱。上述三類人各有不同的服務對 象與權責,唯因都在管理宫廷事務,皆可名之爲宫官。但本文主要探討的宫官是後 宫女官。 上海古籍出版社
總體來説,宫官一定是女官,而女官未必是宫官,女官應是一種泛 稱。 漢代後宫出現女官名號,如女長御、女尚書、學事史、中宫史 等,①名目不少,卻不見其組織。《晉令》裏首次出現大監、監等系 統性的有品女官。② 北魏孝文帝時期更把後宫女官分爲五個等 級,且女侍中不乏官人親屬或皇室,③可見女官的重要性己漸被皇 室體認到。將宫官視爲女官專稱的始於隋代,④隋已不用女長御、 女侍中、大監、監等名,而建立以尚爲名的體系,在宫闈中服侍后 妃,比擬奉御皇帝的諸尚。唐代的宫官制度大體承襲隋代而來,但 已另有演變與自己的特色。 唐代的宫官組織規模不算小,權責規定得很細緻。但如果説 其服務對象僅限於后妃,也未免太狹隘,宫廷中凡事皆可預聞的皇 帝,有時仍會調度之。只是宫廷中有些女性職官的名號不見於宫 官體系,似説明後宫女職的需求在增加,既有的架構已不敷所用, 宫官系統已因應情勢在做調整。至於獲得新名號的女官,是否納 入宫官組織中?則還有待討論。通常印象中,宫中最大宗的服侍 者是宦官與宫女,宦官隸屬於內侍省,宫女是由宫官,還是宦官節 制?我們有必要界定宫官與內侍省的對應關係,以了解這羣後宫 女官的作用,並爲她們在宫廷中找到一個確切的位置。 唐代確立了六局二十四司的宫官系統,它在後宫有其樞紐地 · 9 2 · 唐代後宫女官研究 ① ② ③ ④ 《漢書》卷六三《武五子傳》,臺北,鼎文書局,1986年,頁2743—2744;卷九七下《外 戚傳》,頁3990。《後漢書》卷六九〈竇武傳〉,臺北,鼎文書局,1975年,頁2242;卷 六六《陳蕃傳》,頁2170。 李林甫撰,陳仲夫點校《唐六典》卷十二《宫官》,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頁348。 《魏書》卷一三《皇后傳》,臺北,鼎文書局,1975年,頁322。女侍中見《魏書》卷一 六《道武七王列傳》,頁403;卷三一《于忠傳》,頁746;卷四〇《陸昕之傳》,頁909。 《隋書》卷三六《后妃傳》,臺北,鼎文書局,1979年,頁110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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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制度上的人數近三百人,爲了確保宫務的持續推動,宫官不能 有職司空缺無人的狀態,因此,宫官的來源與進用應有穩定方式。 宫官處理的是后妃的日常生活及相關朝儀,故宫官的素質應有一 定的講究。唐代的女性意識較强,①還有女主干政的問題,身爲後 宫的女官,不是只會女紅、烹煮就好,其知識能力也非常重要,甚至 要處理文書業務或參與國政,是以後宫女官的身份特色與文化意 義,也是本文着意探究的課題。 宫官有品階,可以封爵爲命婦,也可參與禮典,其一切待遇皆 比照外官或內侍宦官?宫官應恪守宫規,不能隨意出宫,但在生活 上她能有多大的自主性?她能有婚姻嗎?還是一入宫門便只能終 老於斯?自良家選入的宫官,何時能會見親人,其與家族的關係若 何?唐代兩京都有掖庭宫,爲了方便管理宫女,掖庭宫是否也是宫 官的廨署或居處所在? 唐朝是女性參政最積極的時代,後宫女官接近皇帝或貼近女 主,自然容易成爲倚重的對象,她們常被差遣擔任一些分外的工 作,在一波波的宫廷事變中亦見其身影,女官在政治上的影響力是 不容小覷的。唐後期女主干政情況改善,相對地,宫內宦官勢力卻 大幅膨脹,後宫女官在政情丕變的狀態下,還能有所表現?晚唐皇 帝與宦官爭權時,女官能夠置身事外?女官在後宫雖是個不起眼 的角色,但她如何在夾縫中求生存發展?仍需本文做深入解析。 既有的後宫女官的研究非常少,如漢代考古資料所做的宫官 集釋,②其實在論三后官、太子官,而且所用無論是中人、士人,都 非後宫女官。揚州出土的漢代官印中,稱“妾某”的可能是後宫女 · 0 3 · 中華文史論叢(2018.3,總第一三一期) ① ② 陳弱水《初唐政治中的女性意識》,載《唐代的婦女文化與家庭生活》,臺北,允晨文 化公司,2007年,頁199—240。 蕭亢達《從漢代文物考古資料所見“宫官”集釋談《漢書·百官公卿表》中的一處句 讀問題》,《考古與文物》1996年第4期,頁6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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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但也有的是諸侯王後宫的女官。① 以後宫女官爲主題進行全 面性探討的始於北朝,蔡幸娟《北朝女官制度研究》、苗霖霖《北魏 後宫制度研究》,②都是頗有見地的論著。在唐代方面,潘泰泉《唐 代的女官》雖將內官、宫官區別開來,但在論述宫官時,卻又與宫女 混淆在一起。③ 對於宫官身份與權力的變化,分析得最深入的是 趙雨樂《唐前期宫官與宦官的權力消長》與鄭雅如《唐代前期預政 女性身份的官僚化》,④只可惜二篇文章在宫官的沿革、進用、職 權、演變,與其他官僚的關係,以及後期宫廷中宫官的勢力等方面, 似仍有未盡之意。 宫官在唐代是常設機構,上以應對皇帝、后妃,下以節制諸 多宫女,還要與宦官、其他官僚周旋,以維持後宫的正常運作。 宫官雖然是後宫女官中最主要的體系,卻也順應時變有了其他 發展。正因爲宫官在宫廷研究中有其重要性,故本文將揭開她 的神秘面紗,並爲後宫女官的文化作用與政治影響力找到合理 解釋。
二、宫官制度及其演變
唐朝的宫官制度承隋代而來,且更接近隋煬帝之制。唐的宫 · 1 3 · 唐代後宫女官研究 ① ② ③ ④ 顧篔《揚州出土的“妾莫書”與“舒宴”印小議———兼論西漢時期的女官制度》,《東 南文化》2007年第5期,頁77—79。 蔡幸娟《北朝女官制度研究》,《成功大學歷史學報》24號(1998年),頁175—213; 苗霖霖《北魏後宫制度研究》,新北,花木蘭出版社,2013年。 潘泰泉《唐代的女官》,頁557—567。 趙雨樂《唐前期宫官與宦官的權力消長》,載《從宫廷到戰場:中國中古與近世諸考 察》,香港,中華書局,2007年,頁1—35;鄭雅如《唐代前期預政女性身份的官僚化: 從上官婉兒墓誌談起》,《中國史學》24卷,京都,朋友書店,2014年,頁87—102。 上海古籍出版社
官制度計有六局、二十四司、二十四典、二十四掌。各局置六尚各 二人,正五品;二十四司各二至六人,正六品;二十四典各二至六 人,正七品;二十四掌各二至六人,正八品。《新唐書》卷四七《百 官二》“內官”條注謂開元中,玄宗改四妃爲三妃,以代夫人,又置 六儀、美人、才人,“增尚宫、尚儀、尚服三局”。① 如依此注,唐代常 行的宫官制度原只有三局,至玄宗改制才增爲六局。但事實並非 如此。周紹良編唐代宫人墓誌裏,貞觀○二○掌闈麻氏、麟德○○ 四司簿王氏,都屬尚宫局;續編上元○一九尚服李法滿,屬尚服 局。這兩局顯然在開元改制前已存在。此外,貞觀○一八司製 何氏屬尚功局;永徽○六○司設某氏、續編儀鳳○○七典燈某 氏,屬尚寢局。② 亦即唐初墓誌中確實可知已有四局,尚宫、尚服 兩局不待玄宗增置也已出現。而且由墓誌宫官的名號看,尚、司、 典、掌俱全,似乎太宗、高宗時宫官制度已完整,六局二十四司典掌 已周備。 目前所見的宫官體系,自六尚的正五品,司、典、掌各遞降一 等,至正八品而止。但這不是唐朝最初的典制,《新唐書》“內 官”條注:“六尚曰諸尚書,正三品,二十四司正四品,二十四典正 六品,二十四掌略去品秩,大約是正七品。”③唐初的宫官,六尚與 二十四司典掌俱全,與今制無異,所不同者,唯今制官品抑降至正 五品爲起始。今制官品何時抑降?是玄宗改革內官時一并所爲 嗎?如以宫人墓誌確知爲宫官的六例來説,五例都未載其品階,僅 儀鳳一例典燈載明爲七品。由此觀之,唐朝在儀鳳以前已改爲今 制品階。 · 2 3 · 中華文史論叢(2018.3,總第一三一期) ① ② ③ 《新唐書》卷四七《百官二》,臺北,鼎文書局,1976年,頁1225。 周紹良編《唐代墓誌彙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唐代墓誌彙編續集》,上海 古籍出版社,2001年。 《新唐書》卷四七《百官二》,頁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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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宗在開元初改革內官之制,①由原本一品至八品的八等百 餘人,驟減爲一品至四品的四等二十人。② 改革的原因,有學者以 爲是懲舊制之弊,使內外有別,以正家道;也有的認爲是防範后妃 干政,或去除太平公主眼線,③這些説法都不無道理。歷代的下級 妃妾總要供使或承擔某些職事,南北朝時更加上散位、散役、散職 等名號,④其與尊貴的妃嬪是不能相提並論的。因此玄宗改革內 官,在政治目的之外,還應有提升妃嬪地位,使其與任雜事的寶林、 御女、采女等人區隔開來,讓妃嬪爲真正的內官,而令抑廢的寶林 等轉任他職,才符合尊卑有序,貴賤有等的身份制度,這或許才是 玄宗“內外有別,家道正焉”的真正用意。 玄宗改革內官,一口氣裁撤了約百人,這些人先前有品階,總 不好降與宫女同使,因此若非放出宫,最可能的出路便是成爲宫 官。玄宗改革內官時,《新唐書》加注一語:“增尚宫、尚儀、尚服三 局”,此處的增三局正接在改革內官後,其本意或許指寶林以下人 等轉移於尚宫等三局,用增加、調整三局的人事暫時安置之。唐朝 女主專政時期,宫官是其親信,權力極大,玄宗即位後,刻意壓制宫 婦羣體,擴大內侍省的宦官功能,⑤故此時玄宗增尚宫等三局職權 · 3 3 · 唐代後宫女官研究 ① ② ③ ④ ⑤ 玄宗改革內官制度的時間,霍斌推測在開元元年十二月左右或開元二年八月左右。 見《唐玄宗內官制度改革發微》,《唐史論叢》12輯,西安,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2014年,頁281。 《舊唐書》卷五一《后妃傳》,臺北,鼎文書局,1976年,有八等121人;《新唐書》卷四 七《百官二》,有八等112人。二書所記差別在美人、才人的人數。 霍斌《唐玄宗內官制度改革發微》,頁282—284;李文才《試論唐玄宗的後宫政策及 其承繼》,《華北大學學報》2007年第2期,頁79。 如漢代的長使、少使,顏師古注:“主供使者。”南朝的才人、中才人加上散位、散役、 散職等號;北齊武成帝也置才人散號。 趙雨樂認爲自武韋時期至玄宗時期,內廷權力的變動已自宫官轉向宦官。見《唐前 期宫官與宦官的權力消長》,頁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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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能性不大,其安排部分低品妃妾爲宫官,只是策略性運用。蓋 只要后妃權力被壓制,宫官便與執役宫人無別。內官與宫官的連 動關係,正是玄宗改革的特色。 另一值得注意的現象是,玄宗更革內官時,似有意將內官、宫 官品階銜接起來,以內官凌駕宫官之勢,整飭宫內女官系統,亦即 內官皆在四品以上,宫官皆在五品以下。品階既明,身份斯在,內 官督導宫官之勢,是再清楚不過了。唐朝內官、宫官皆因襲隋制, 隋文帝時“貴人等關掌宫闈之務,六尚以下皆分隸焉”①的遺義,大 概到唐玄宗時才真正落實,之前低品妃妾與高品宫官間互動的尷 尬情勢,將不再出現。 如志書所見,宫官六局二十四司是負責后妃日常生活及相關 朝儀的後宫常設機構,其職責可分爲四大類型: 1. 文書處理。尚宫局主掌六尚事物的出納文籍,並掌管宫官 之印。凡六尚所需物品,由外司承辦,尚宫押印,司記審核出入録 目,交付內侍省受牒,便移外司處理。其他五尚之印唯於當司內行 用,不能用於對外文牒上。尚宫局的四司,司記掌印,並審核諸司 簿書;司言掌宣傳啓奏之事,即敕書宣付司言,司言將承敕處分之 事,傳付外司;司簿掌宫人名簿與廩賜之事;司闈掌宫闈管鑰之事。 四司該當皆有文書登録,才方便管理。此外,尚服局司寶所掌琮 寶、符契、圖籍等也要具立文簿,如需使用,在出付與還回時都要登 記在案,以備查核。再者,二十四司下各有無品階的女史數人,掌 執文書。可見凡宫官之事,皆需文書載録,以爲憑信及審查之用, 故文書處理在宫官事務中是極重要的,而又以尚宫局爲主要職司。 2. 贊相禮儀。尚儀局主掌宫中禮儀及起居諸事。除了司籍負 責經籍之分目、暴涼,教學之簿記、紙筆等供奉外,其他三司都與禮 · 4 3 · 中華文史論叢(2018.3,總第一三一期) ① 《隋書》卷三六《后妃傳》,頁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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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賓客事務有關。司樂掌教習樂人,諸樂之陳布及演奏;司賓掌 賓客朝見、宴會時的引導、禮儀;司贊於會見時引客立於殿庭,司言 宣敕賜坐,司贊引導其入席就座。如有賜酒、賜食,司贊仍要引導 賓客起身拜謝。禮儀之事雖由尚儀局主導,但還是要與其他局司, 甚至是內侍宦官合作完成。尚儀局在四司之外另有正六品的彤史 二人,其下並管女史二人,其職司依《毛傳》:“后妃羣妾以禮御于 君所,女史書其日月。”①燕寢進御本由尚寢局主掌,唯因進御也是 禮儀之事,故由品位甚高的彤史負責進御及日期之記録,而牀帷張 設之具纔委之尚寢局處理。 3. 生活管理。後宫妃嬪的各種生活用度與物品供給,也由宫 官掌理。尚服局主掌后妃、命婦、女官之服飾、器玩、儀衛等事;尚 食局主掌膳食、酒醴、醫藥之事,以及宫人的廩食、薪炭;尚寢局主 掌寢宫之灑掃、張設,輿輦、燈燭等物之使用,以及園苑莳植蔬果之 事;尚功局主掌衣服縫製,珍寶、綵帛之收藏保管,以及各種用物的 帳目處理。大體上,這四局在服用供進、膳食醫藥、燕見進御、女工 製程上,各有所管領。後宫的身份等級嚴明,用物的發放、供給,應 按照個人的品階、地位來實施。雖然這四局管理的都是日常生活 的諸多雜事,但也正因爲有專人專司負責各專項,除了顯示后妃生 活的高貴不凡,也展現了宫官的服務性功能及其差遣分派宫女的 權力。 4. 督責懲罰。後宫人多事雜,爲了維護宫中秩序,保證宫務順 利推行,唐朝在宫官中設置糾察、處罰的獨立部門,由宫正執掌禁 令,司正、典正佐之。凡宫人有不供職事、違犯法式者,司正寫成文 牒,上報宫正裁決。如爲小事,由宫正自行決罰;如爲大事,奏聞帝 · 5 3 · 唐代後宫女官研究 ① 《毛詩注疏·國風·邶柏舟·靜女》,十三經注疏本,臺北,藝文印書館,1965年,頁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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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處理。宫正是與六尚地位平齊的女官,六局二十四司都要受其 監管。宫正之下除了司正、典正與掌理文書的女史之外,還有阿 監、副監等職,蓋爲實際督察的巡檢人員,《全唐詩》有云:“後宫阿 監裹羅巾,出入經過苑囿頻。承奉聖賢憂悮失,就中長怕內夫 人。”①阿監頻繁穿梭後宫,就怕宫務有閃失,她除了受宫正督導, 妃嬪諸夫人也會給其壓力。② 從宫官的局司分畫與職務類型上看,宫官處理的主要是後宫 事務,原本的職責是侍奉后妃。比起內侍省的閹宦,她們可給后妃 提供更方便、更自在的近身服務;比起卑賤無聞的宫女或女奴,她 們是有教養,有身份的女官。南北朝以前,宫中女官如女長御、女 尚書、女侍中等僅是個別性的存在,南北朝以後雖然出現組織性的 女官,但皆不如唐朝宫官有系統性、專職性。宫官的服務事項非常 多元,舉凡日常生活、參贊禮儀、文書處理等都不可有半點差池,故 在內部設有獨立監管人員,以執法禁。宫官是唐朝官制中的一環, 除了尚宫局是對外文牒往來的聯繫孔道外,宫官其實是一個相對 封閉的體系,其服侍對象與工作範圍,大致局限在後宫中,只有在 特別派遣時才會出宫。 宫官不是位高權重的職官,又處深宫之中,自然不易引人注 目,但史料中留下的少數記録,仍依稀可見其活動之梗概。尚宫爲 宫官之首,也是目前所知宫官中最常被派遣任本職外之事者,如高 祖在大安宫,太宗晨夕使尚宫問起居、送珍饌;兵部尚書任瓌妻妬, 不肯受所賜宫女,太宗令上宫(尚宫)齎賜酒,威嚇其飲之立死;太 宗夢杜如晦如平生,於明年亡日,遣尚宫至第慰問其妻子;高儉亡 · 6 3 · 中華文史論叢(2018.3,總第一三一期) ① ② 《全唐詩》卷七九八,北京,中華書局,1960年,頁8975。 唐後期后妃名號中出現“夫人”的封號,此乃后妃出身卑微的狀態。見吴麗娛、陳麗 萍《從太后改姓看晚唐后妃的結構變遷與帝位繼承》,《唐研究》第十七卷(2011 年),頁387—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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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方寒食,敕尚宫以食四輦往祭。① 如志書所載,尚宫職在導引 中宫,出納文籍,但從上述事例看,宫官已然衍生出新的任務。太 宗甚爲信任且倚重尚宫,他將問安、慰問等事交付女官執行,而非 宦者或大臣,大概是看重女性温柔體貼之質性。女官身在後宫,自 然有較多機會見到皇帝,皇帝權力無所不在,調遣她去辦事也在情 理之中。太宗時尚宫之被重用,出乎典制之規範。 制外派遣尚宫問安、弔祭的風尚,一直持續到玄宗開元年間。 張易之兄弟俱侍宫中,易之母韋氏阿臧封太夫人,天后使尚宫至宅 問訊,又因尚書李迥秀私事阿臧,亦令宫人參問迥秀之母。玄宗於 王琚眷委特異,時號內宰相,皇后亦使尚宫就琚宅問訊琚母,賜時 果珍味。② 對大臣女眷的慰問、賞賜,差遣女官之首的尚宫來執 行,適可表現該女眷身份的尊榮。至於命尚宫或宫官參與齋事或 殯歛、弔喪,則除了朝廷表達哀悼之意外,也是死者的一份哀榮。 如張行成卒,高宗令尚宫宿於家,以視殯歛;越國太妃燕氏卒,二聖 遣宫官宣讀皇帝口敕及皇后墨令,及窆,又使宫官臨視;陳子昂亡 母初七,特降上宫等人給護齋事;代國長公主爲玄宗仲妹,及薨,玄 宗使尚宫弔祭。③ 皇帝遣宫官或尚宫,而非大臣或宦者臨視,説明 她們在宫中很受重視,因而在原本職責之外被差遣,而這些任務在 唐後期是不常見的。 尚宫之外,其他宫官難得見於史料,有之,也是按職事施行。 · 7 3 · 唐代後宫女官研究 ① ② ③ 《舊唐書》卷六四《高祖二十二子》,頁2433;張鷟撰,趙守儼點校《朝野僉載》卷三, 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頁59;《舊唐書》卷六六《杜如晦傳》,頁2469;卷九五《高 儉傳》,頁3841。 《舊唐書》卷七八《張易之傳》,頁2706;卷六二《李迥秀傳》,頁2391;卷一○六《王 琚傳》,頁3251。《新唐書》卷一二一《王琚傳》,頁4333。 《舊唐書》卷七八《張行成傳》,頁2705;《全唐文補遺》第一輯,西安,三秦出版社, 1994年,頁26。《全唐文》卷二一○,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頁2128;卷二七九, 頁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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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與皇后有關的重要典禮,如册后、親蠶、拜陵、朝賀等,六尚以下 無不各司其職,行禮如儀。封禪是中國政治傳統中極隆重的皇帝 祭天地之禮,唐朝只有高宗、玄宗兩位皇帝實行過。高宗乾封元年 (666)於社首山祭地祇之禪禮中,高宗初獻之後,皇后武氏爲亞獻, 越國太妃燕氏爲終獻,①其典禮如“酌酒,實俎豆,登歌,皆用宫 人”,②百寮反而在外瞻望,被排除在祭奠儀式外。③ 大體上,禪禮 所用之職事宫人,當是比照親蠶、朝賀等禮,由宫官導引儀式之進 行,只是此儀注没有留存下來,而玄宗封禪時則完全改變這種由皇 后、命婦、宫官擔綱的祭儀。 宫中女性多是侍人之職,鮮少能引起外人的注意,除非她有書 藝知識。文德皇后采自古婦人事爲女則,及崩,宫司并女則奏之, 太宗覽之悲慟。這個宫司,胡三省謂即尚儀局之司籍,蓋掌經史教 學者。④ 唐初典籍散佚,貞觀中諸秘書監請購天下書,繕寫藏於內 庫,以宫人掌之。⑤ 書既藏於內庫,主掌者該當就是管理四部經籍 的司籍,亦正是奏上女則的宫官,而其下應有女史、諸宫女負責排 比、清理、曝曬等工作。⑥ 開元三年(715)褚無量等侍宴,玄宗才以 內庫書殘缺錯亂,檢閱甚難,令其整比之。⑦ 整理典籍這樣的重大 工程,不是宫官力所能勝任,但管理舊籍還是其本分工作。 女史是自古即存在的後宫女官,《史通》云:“古者人君,外朝 · 8 3 · 中華文史論叢(2018.3,總第一三一期)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高宗時期的封禪禮,武后對禪禮之論述,及禮典之進行,可參考陳弱水的分析,見 《初唐政治中的女性意識》,頁208—211。 《資治通鑑》卷二○一,頁6346。 《舊唐書》卷二三《禮儀三》,頁888。 《資治通鑑》卷一九四,頁6121—6122。 《新唐書》卷五七《藝文志一》,頁1422。 《全唐文》卷二六八武平一《徐氏法書記》:“切覩先后閱書法數軸,將搨以賜藩邸, 時見宫人出六十餘函,於億歲殿曝之。”正是宫女負責曝曬。 《唐會要》卷三一《經籍》,頁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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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有國史,內朝則有女史,內之與外,其任皆同。”①説明女史在宫 中掌書記,載內廷的生活起居,或宫闈之事。然《隋書》論起居注 曰:“漢武帝有禁中起居注,後漢明德馬后撰明帝起居注,然則漢時 起居,似在宫中,爲女史之職。然皆零落,不可復知。”②明德馬皇 后能自撰顯宗起居注,可能不是憑藉明儒碩學的郎官載録,而是禁 中女史的注記,張説序上官昭容文集有“古者有女史記功書 過”,③殆即此類人。然自三國魏晉官方記史制度建立,以及北魏 孝文帝置左右史官與起居令史後,④女史記宫中之事的職能便凋 零了。⑤ 到了唐代,宫官各局下皆有女史,雖然依舊掌執文書,但 所管不過記録名數物件而已,地位既不高,也不受重視,已淪爲宫 官系統下的流外小吏。唯古者女史“記功書過”之職司,至唐已轉 爲彤史之責。⑥ 彤史正六品,只比六尚低一等,而與二十四司地位 平齊,《唐六典》在該職下之注,皆細數《周禮》、《毛傳》所述“女 史”之職,意味宫官彤史所司,即古代女史之事。毛奇齡撰《勝朝 彤史拾遺記》曰:“記宫闈起居及內廷燕褻之事。”⑦《明史》記彤史 之職唯“掌宴見進御之事,凡后妃衛妾御於君所,彤史謹書其月 日”,⑧此正與《唐六典》之注若合符節,蓋明朝彤史之責亦承唐朝 · 9 3 · 唐代後宫女官研究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劉知幾撰,蒲起龍釋,吕思勉評《史通釋評》卷十一外篇《史官建置》,臺北,華世出 版社,1975年,頁267。 《隋書》卷三三《經籍二》,頁966。 《全唐文》卷二二五,頁2275。 張榮芳《唐代的史館與史官》,臺北,中國學術著作奬助委員會,1984年,頁14—17。 謝翀《漢魏六朝時期女史探析》,《海南熱帶海洋學院學報》23卷6期(2016年),頁 16—19。 《唐會要》卷三《內職》:“彤史紀功書過。” 毛奇齡《勝朝彤史拾遺記》,載《中國野史集成續編》,四川,巴蜀書社,2000年,頁 157。 《明史》卷七四《職官三》,臺北,鼎文書局,1980年,頁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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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來,而且把唐朝彤史的職權描述得更清楚、具體。由於彤史不僅 記功書過,更在書寫進御之事,其職關係到王室血統,也是后妃的 私密生活,用女官來理其事可能比宦官更恰當,而彤史正六品的身 份,顯示其職的重要性。 宫官主要負責后妃的生活起居,其管理系統應如隋開皇時代 的“貴人等關掌宫闈之務,六尚已下皆分隸焉”,①亦即宫官接受內 官的統攝,掌理宫掖諸事務,而在後宫從事勞作的宫女們,則配屬 於宫官的六局二十四司下。易言之,宫官上承內官指令,監督、調 遣實作宫女,後宫的管理責任就落在宫官身上,宫官作爲後宫的管 理階層,其權責是很清楚的。 殿中省、宫官、太子內坊,分別服侍皇帝、皇后、太子,都是專司 其職的。只有內侍省可以不限所司,監領三宫事務,全面掌管整個 宫禁,像與皇后有關的親蠶執儀、導引中宫車乘出入、羣官朝賀中 宫、命婦朝會監引等,宫官之外,內侍宦官也參贊其事。故宫官與 內侍省是互相輔翼又各自獨立的機構,宫官並不是在內侍省的指 揮下運作。② 宫官與內侍省的關係,還可見於皇太后、皇后的封令 書上,《唐六典》司寶注曰:“皇太后、皇后之寶皆以金爲之,並不行 用。其應封令書,太皇太后、皇太后用宫官印,皇后用內侍省印 焉。”③這是爲了防範皇后等干政,所以限制其寶不能行用,④若真 有必要出納文書,皇后也只能用內侍省印,高於太皇太后、皇太后 的宫官印,其作爲後宫之主的尊貴地位,由此可見。 · 0 4 · 中華文史論叢(2018.3,總第一三一期) ① ② ③ ④ 《隋書》卷三六《后妃傳》,頁1106。 內侍省是人事監管機構,宫官是分配宫人執役的行動機關。二者所涉宫人事務,相 互交錯處不少;在出納宫廷命令方面,有着相互搭配的行政原理。見趙雨樂《唐前 期宫官與宦官的權力消長》,頁20—23。 《唐六典》卷十二《宫官》,頁351。 杜文玉《唐代宫廷史》,天津,百花文藝出版社,2010年,頁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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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官名號在玄宗定制前後,其實都曾變動過,《舊唐書·后妃 傳》敍及宫官曰:“自六品至九品,即諸司諸典職員品第而序之,後 亦參用前號。”①這顯示宫官名號並非固定不變,今制所見只是某 一時期的制度。然自女主專政後,後宫女官頻頻出現一些原不在 宫官系統中的新名號。武氏臨朝聽政,除了借重外朝大臣輔政外, 內廷也拔擢了一批有才行的女子侍從左右,協理政務。裴行儉繼 室華陽夫人庫狄氏,“有妊姒之德,班左之才。聖后臨朝,召入宫 闥,拜爲御正”。御正不見於諸政書,應是武氏主政時新創的女官 名號。庫狄氏才德兼備,然其既爲“媧后補天”,可以想見其參議 補闕之能力,爲武則天所欣賞、倚重。② 女主當政,讓女性有才識 者隨侍,以備諮詢顧問,或許比整日被男性大臣包圍要方便自在 些。蓋男性大臣非宣召不得入後宫,而女主與女官們既無性別差 異,也無內外之別,就女性角度,或前朝、後宫之分際來看,讓有預 政能力的女官隨侍在女主身側,或許比宣召男性大臣入宫問政更 有效率。顏真卿祖母殷氏、司馬慎微妻李氏、鄧國夫人等都是在武 氏臨朝聽政後“旁求女史”,才選召入宫的。③ 宫官系統中的女史, 地位卑微,不入流品,應該不是武氏政權給予選召入宫者的職務。 其實所謂女史,可以泛指有才德的女性,也是對該種女性的敬稱, 這才是武氏聽政所求的人才。只是目前資料極少,難以知曉她們 任何種女官,或是否別有其他新創名號?神龍政變後,中宗在許多 制度上恢復永淳以前故事,其中也應包括後宫女官制度,亦即則天 新創名號可能就此廢棄,故史書不傳。 中宗時期同樣女主當政,對女官的禮重與需求似亦不減於昔 · 1 4 · 唐代後宫女官研究 ① ② ③ 《舊唐書》卷五一《后妃上》,頁2162。 張説撰,熊飛校注《張説集校注》卷十四,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頁724—725。 有關武則天辟召諸才婦入宫輔政,鄭雅如有相當細緻的分析,見《唐代前期預政女 性身份的官僚化:從上官婉兒墓誌談起》,頁9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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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庫狄氏雖説自“中宗踐祚,歸養私門”,但中宗仍“歲時致 禮”,①表達敬重之意。另一方面,韋后對宫官的重用亦不弱於武 則天,尚宫柴氏、賀婁氏等與之相結,樹用親黨。李隆基誅滅韋氏 集團,斬內將軍賀婁氏於太極殿西,胡三省注曰:“時韋氏以婦人爲 內將軍,蓋即賀婁尚宫爲之也。”②內將軍不是宫官的名號,只是賀 婁尚宫的兼職,難道宫內另有他種女官系統? 命婦是國家以誥命形式,授予婦女的特定稱號,通常是因夫、 子而受封,但也有因女性本人之能力而獨立受爵的。衛國夫人王 氏墓誌,完全不言其夫,只言“道合於帝,德冠於朝”,在中宗政變 即位之初,封爲新昌郡夫人;又説她“出入彤□,中外清慎”,在景 龍二年(708)加邑號爲薛國夫人。嗣後在唐隆元年(710)反韋政 變後又改封爲徐國夫人,睿宗景雲二年(711)更轉封爲衛國夫人, 並加上“同京官三品,位亞列侯,名超宫掖”一語。③ 應注意的是, 王氏在封命婦之前,其在宫中的頭銜是什麽,墓誌中完全未提及, 她應該不是妃嬪的身份,從其能出入彤廷,引動中外推測,也似乎 不是一般宫女,她或許與尚宫賀婁氏等同樣爲宫官,只是品階較 低,又不黨同之,反而倒向反韋一派,故睿宗在得勢後,提升其政治 身份爲同京官三品。宫官中除了尚宫可以連通內外,較引人注目 外,其他多是後宫微不足道的女官內職,遠不如命婦的尊貴與榮 顯。衛國夫人王氏墓誌,不言其如何入宫、入宫身份,而只載録其 命婦頭銜與預政官品,並言此等身份“名超宫掖”,或許正反映宫 掖中的宫官不值一提,除非她有其他頭銜。但宫官可以單獨受爵 · 2 4 · 中華文史論叢(2018.3,總第一三一期) ① ② ③ 《張説集校注》卷十四,頁724。 《資治通鑑》卷二○九,頁6645。 《全唐文補遺》第六輯,西安,三秦出版社,1999年,頁394。關於王氏在每個受封時 期與政事的關連,可參考鄭雅如的考證,見《唐代前期預政女性身份的官僚化:從 上官婉兒墓誌談起》,頁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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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國夫人,並可擁有同京官三品的官僚身份,實已遠超一般宫官所 能達到的極限。 女主專政時期,宫官或有新名號的女官是其得力的輔佐,而她 們也藉由女主扶持,取得政治權力。即使在中宗、睿宗時代,她們 依舊受重用,可以比照朝官受爵,任高品,頗有內職兼外官的迹象。 玄宗即位之初,多少還受到女性預政的影響,曾動念請庫狄氏再入 內廷,其墓誌曰:“皇上臨極,旁求陰政,再降綸言,將留內輔”,只 是夫人“深戒榮滿,遠悟真筌”,①予以婉謝。然玄宗的後宫政策實 是極力防止女性干政的,《唐六典》在“內官”條下注:“猶防女寵, 故省內官,將以垂範。”②這些女官既是女主的親信,防制女主,也 就連帶地壓抑女官權力,故自此罕見女官委以重任,有之,不過是 給予虛位名號而已。白居易《上陽白髮人》謂玄宗末歲選入之宫 人,貞元中遙賜年最老者“尚書”號。③ 女尚書在漢、魏時已存在, 當奏事、畫可之任,爲君主所信用,但貞元時遙賜的尚書號,僅有安 撫作用,無關權力行使。宫官系統中原無尚書稱號,此一新名號的 出現,大概表示女官中最崇重的是文書性質的工作,而遙賜尚書號 的象徵意義,應大於其實質意義。然無論如何,宫人能拜爲尚書, 總是一件可喜可賀的事,王建《宫詞》裏也述及這樣的榮耀:“御前 新賜紫羅襦,步步金階上軟輿。宫局總來爲喜樂,院中新拜內尚 書。”④ 宫官職司大體可分爲知識與技能兩類,處理衣食張設之製作 等生活雜事,多偏向技能方面,而文書與禮儀多與知識相關,尤以 文書爲最。帝后身邊的服侍人員,奉茶掌燈任誰都可做,但能通經 · 3 4 · 唐代後宫女官研究 ① ② ③ ④ 《張説集校注》卷十四,頁724。 《唐六典》卷十二《內官》,頁347。 白居易著,顧學頡校點,《白居易集》卷三,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頁59。 《全唐詩》卷三〇二,頁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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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文義,善屬詩與君臣唱和,則非素有學養者不能爲之。貞元中, 德宗召宋若莘姊妹入宫,若莘掌宫中記注簿籍,祕禁圖籍。穆宗以 若昭尤通達,拜尚宫,嗣若莘所職。敬宗復令若憲代司宫籍,文宗 以其善屬文,能論議奏對,尤重之。諸帝嘉其節行不羣,不以宫妾 遇之,呼爲學士先生。① 宋氏姊妹看來各有宫職,學士先生應該不 是宫官中的職稱,而是一種敬稱。昔時,陳後主常與宫中女學士及 朝臣唱和爲詩,則女性有知識能力者蓄養宫中,已早有先例。穆宗 初即位,“召故女學士宋若華(莘)妹若昭入宫掌文奏”。② 宋若華 (莘)的學士地位,在元稹《追封宋若華(莘)河南郡君制》中講得更 清楚:“我德宗孝文皇帝…,乃命女子之知書可付信者,省奏中宫。 而若華(莘)等伯姊季妹,三英粲兮,皆在選中,參掌宥密。”③宋氏 姊妹不僅知書,而且可信,所以參掌密事。唐代女學士的功能不只 是詩文唱和,或已趨近於政事。大明宫玉晨觀田法師玄室銘,爲從 母內學士宋若憲所撰,④而宋若憲正善於議論奏對,最終捲入政治 紛爭遭賜死。女性的多樣才華,唐人是看在眼裏的,李遠《觀廉女 真葬》詩注:“女真善隸書,常爲內中學士。”⑤宫中彙集的女學士, 才華洋溢,學養俱高,只因女子多不預外事,故鮮能留名青史。 晚唐宫中依然留用許多知書女子,其身份多元,名號頗雜,是 屬於宫官系統,或別有其他女職體系,還很難説。如咸通中薨於大 內的楚國夫人楊氏,“以良家子選居禁掖”,許是妃嬪身份,她“肄 · 4 4 · 中華文史論叢(2018.3,總第一三一期) ① ② ③ ④ ⑤ 《舊唐書》卷五二《后妃下》,頁2198—2199;《新唐書》卷七七《后妃下》,頁3508。 宋氏姊妹任宫職,與列女傳的民間女子不同;雖附於后妃傳,但也不是皇帝妾侍。 《舊唐書》卷一六《穆宗紀》,頁484。宋若莘或宋若華,諸書所載有異,甚至同一部 書前後亦有不同,如《舊唐書·后妃下》就爲“宋若莘”。 《全唐文》卷六四七,頁6558。 《唐代墓誌彙編續集》大和○一九,頁892。 《全唐詩》卷五一九,頁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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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於婉嬺之儀,悅詩禮以自持”,是知書達禮的女子,但“洎乎顯迴 天旨,恩拜御中”,①似乎是另有“御中”的職銜。“御中”之名不見 於他處,以妃嬪而兼職“御中”,説明其才幹爲皇帝賞識,委以他 用。 僖宗時因亂幸蜀,進士李茵奔竄南山,見一宫娥,自云侍書家 雲芳子,有才思。後雲芳子被內官田大夫識得,曰:“書家何得在 此?”逼令回宫。② 雲芳子侍書家的名號,總以在帝后或皇室成員 旁侍候文書事務有關。昭宗自遭幽辱後,勵心庶政,韓偓《感事三 十四韻》詩云:“宫司持玉研,書省擘香箋。”③宫司、書省皆宫人職 名,是新創的女官名號,其職掌如何,尚不確定,但總歸是粗通文 墨,纔被撿選到文案旁來服侍的。王建《宫詞》曾有:“私縫黃帔捨 釵梳,欲得金仙觀裏居。近被君王知識字,收來案上檢文書。”④女 子識字,有書寫能力,終非粗鄙無能之輩,調到皇帝身旁侍從,是宫 官也好,或其他女職也罷,前景與待遇,總是讓人有無限期盼的! 哀帝天祐二年(905)十二月辛丑敕:“宫嬪女職,本被內任,近 年已來,稍失儀制。宫人出內宣命,寀御參隨視朝,乃失舊規,須爲 永制。今後每遇延英坐朝日,只令小黃門祇候引從,宫人不得擅出 內門。”⑤寀御不見於宫官系統,也可能是一個新創名號。《通鑑》 胡注引《唐六典》曰:“宫嬪司贊掌朝會贊相之事。凡朝,引客立於 殿庭。”⑥胡三省將參隨視朝,比於司贊朝會時引客於殿庭。或許 因司贊只負責與皇后有關的禮典,而皇帝視朝遂另行指派隨侍宫 · 5 4 · 唐代後宫女官研究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唐代墓誌彙編》咸通○四一,頁2410。 孫光憲撰,賈二强點校《北夢瑣言》卷九,北京,中華書局,2002年,頁191—192。 韓偓著、陳繼龍注《韓偓詩注》卷二,上海,學林出版社,2001年,頁99。 《全唐詩》卷三○二,頁3442。 《舊唐書》卷二〇下《哀帝紀》,頁804。 《資治通鑑》卷二六五,頁8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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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寀御便是由此而來的女職。 宫官系統終唐之世都存在,可是宫中的女性職官未必只限於 志書所載之名號與職掌。像御正、御中、寀御,似乎都在服務女主 或皇帝,而女學士應是宫中知書之女性羣體,內將軍則領導女性防 禦體系,至於尚書、書省、宫司、侍書等,應是通文墨之人。這些零 散的、不明隸屬單位的新名號,意味着宫官制度產生變化?還是宫 官之外正在醞釀新系統?因史料有限,難以判定。① 但這些新名 號所指出的趨勢是,宫中需要一批學養俱佳,能夠協理政務,或侍 奉文案,有書寫能力的女性,以補既有宫官之不足。
三、宫官來源與教育
有品宫官近兩百人,再加上無品的女史、阿監等,就宫中不減 萬人的人數比重來説,實在微不足道,但對於供給中宫服用所需、 禮儀導引而言,其功能性與必要性又使得其不可或缺。爲了維持 後宫的持續運作,宫官或女官勢必需要有穩定來源,也爲了讓其運 作更有彈性,選取方式也就不拘一格。大體上,宫官或女官的來源 有以下三種途徑: 1. 聽聞召入 女性因才德獲致高名,帝后因而特別召入,這在武氏主政時尤 其明顯,除了前述的裴行儉繼室庫狄氏,還有顏真卿祖母殷氏“天 后當宁,旁求女史,太夫人殷氏,以彤管之才,膺大家之選,召置左 · 6 4 · 中華文史論叢(2018.3,總第一三一期) ① 鄧小南指出,宋代的尚書內省常由宫官擔任,是協助君王處理政務文書的女官體 系。然宋代的尚書內省已呈組織型態,與唐代的只見零散名號頗不相同。見鄧小 南《掩映之間———宋代尚書內省管窺》,《漢學研究》27卷2期(2009年),頁5—42。 上海古籍出版社
右,不遑顧復”。① 司馬慎微妻李氏“載初年,皇太后臨朝,求諸女 史,勅潁川郡王載德詣門辟召”。② 又,鄧國夫人“媧后創業,軒宫 多事,高行登聞,大家入侍”。③ 都是在武氏需才孔急,其人節行可 信的情形下,特召入宫服侍或輔政的。亡宫墓誌多言宫人以良家 入選,但偶然也有召入的,卒於景雲二年(711)六十歲的七品亡宫 人,與卒於開元三年(715)七十六歲的六品亡宫人,墓誌説她們 “往以才行,召入後宫”,“典絲枲之任,掌笄屨之儀”,④或許就是在 武氏當政時召入後宫,任服用衣飾之女官的。 唐前期女主用事,女性職官的需求自然多,所召入者無論任職 於原有的宫官系統,或是新增的女官職位,都以其才行深得贊譽。 唐後期雖然不再有女主,但社會上依然敬重有才行的女子,奏聞皇 帝而召入宫者,以宋氏五姊妹爲最著。王建《宋氏五女》詩云:“行 成聞四方,徵詔環珮隨。同時入皇宫,聯影步玉墀。”⑤形容的正是 此一盛事。宋氏姊妹入宫,分掌宫官各要職,深受諸帝敬重。⑥ 與 宋氏姊妹齊名的還有鮑君徽,善詩,德宗亦嘗召入宫,與侍臣賡和, 賞賚甚厚,⑦但似未留爲女官。 女子若非才德出衆,不足以引動視聽;宫中若不是有女官需 · 7 4 · 唐代後宫女官研究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全唐文》卷三四四,頁3493。 趙君平、趙文成編《秦晉豫新出墓誌蒐佚》,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2年,頁 478。録文可參考張紅軍《唐代司馬慎微墓誌考》,《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12年 10期,頁52。 《張説集校注》卷二六,頁1262—1263。 《唐代墓誌彙編》景雲○一五、開元○一五,頁1127、1161。 《全唐詩》卷二九七,頁3370。 有關宋氏姊妹的生平與事迹,可參考高世瑜《宋氏姊妹與《女論語》論析———兼及 女教的平民化趨勢》,載《唐宋女性與社會》,上海辭書出版社,2003年,頁127— 142。 《全唐文》卷九四五,頁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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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武氏政權與諸皇帝也不會召之入宫,留爲女官。 2. 良家入選 宫官諸來源中,向外徵選可能是補充宫官的主要途徑,蓋皇帝 聽聞召入,只限於極少數有特殊能力者。在目前可知的宫人墓誌 中,著録爲宫官的六件墓誌裏,其入宫方式有二則載爲“甲族選入 中宫”、“充選入宫”,①但這兩件的卒年都是貞觀五年(631)。推 算即使武德元年(618)入宫,當時也已分別爲62歲、59 歲,所以 這兩位宫官應是直接收自周、隋宫廷,未必是唐時才選入。宫人 墓誌雖然多載品階,但身份是內官或宫官,常難以判別。玄宗改 革內官制大約在開元元年、二年間,自此內官皆在正四品以上, 宫官皆在正五品以下。如果從宫人墓誌的卒年與歲數推算,在 玄宗改制後入宫者只確知一例,她葬於開元十五年(727),姑且 推定亦卒於是年,時僅20 歲,應在開元初改制後才入宫,她以 “良家子選入後宫”,卒時爲七品宫人,當爲二十四典之一。② 宫 人墓誌所載的入宫方式多爲良家入選,開元改制後該例依然是良 家入選,相信良家子應是宫中徵選宫官所開出的身份條件,畢竟宫 官是有品階層,爲了維護後宫清譽與宫官體統,設定良家子爲基本 需求,應屬合理。 宫官的入選年齡,有一則典燈墓誌曰:“爰在幼年,□□內 職”,③但宫官選取是否僅限定年輕女子,還有疑問。前述武氏政 權所啓用的女官如庫狄氏、殷氏、李氏等似乎都是孀婦,鄧國夫人 被辟召時大概還在守寡,④這些婦人應有一定年紀才入宫,顯非良 家入選的“爰在幼年”。再者,宋氏五姊妹入宫,學者推估其年齡 · 8 4 · 中華文史論叢(2018.3,總第一三一期) ① ② ③ ④ 《唐代墓誌彙編》貞觀○一八、貞觀○二○,頁21、22。 《唐代墓誌彙編》開元二四三,頁1324。 《唐代墓誌彙編續集》儀鳳○○七,頁232。 鄭雅如《唐代前期預政女性身份的官僚化:從上官婉兒墓誌談起》,頁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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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31歲間,①也不能説是幼年。唐宫官制度承襲隋制而來, 在宫官的年齡標準上,也不無可能參考隋的舊習。隋有一則《故 宫人司寶陳氏墓誌》:“年卅一入宫,特以小心見祿,非因色 幸。”②由於宫官的功能在服務後宫,管理宫女,不需要以色侍人, 所以她只要是身家清白的良家子便好,至於是否有過婚姻,是否 年齡幼小,當不在考慮之列。據學者統計的隋宫人入宫年齡,四 十人中有年齡記載者,二十人超過二十歲入宫,九人超過三十歲 入宫,三人超過四十歲入宫,③其中有些在隋以前已入宫。唐代宫 官的選取標準如何,史書缺載,但即便宫官與內官都有采選良家子 一途,因二者選取的目的不同,設定的條件自然有差。此處且以 《明會要》洪武十四年(1381)勅諭各地有司之語,以示其分別:“民 間女子年十三以上,十九歲以下;婦人年三十以上,四十歲以下,無 夫者;願入宫備使令,各給鈔爲道里費,送京師。”④唐、明制度固然 不可類比,然備內職的女子,與服務宫廷的婦人,在入宫年齡與 婚姻狀態上確實標準不同,以此回證前文提及的庫狄氏等孀婦, 可以想見宫官的選取,不在乎年輕貌美,當以能力、品德爲最重 要考量。 3. 宫女升進 犯罪家屬緣坐入宫,本應只在宫中底層任侍人之職的宫女。 但宫中對這些宫女施以訓練與教育後,依其能力,分配到適合她的 處所任事,而其中能力較强的,則可能升進爲宫官。該種情形在北 · 9 4 · 唐代後宫女官研究 ① ② ③ ④ 趙力光、王慶衛《新見唐代內學士尚宫宋若昭墓誌考釋》,《考古與文物》2014年 5期,頁105。 吴鋼《鴛鴦七志齋藏石》,西安,三秦出版社,1995年,頁264。 楊寧《從墓誌看隋代宫人的幾個問題》,《重慶第二師範學院學報》26卷4期 (2013年),頁34。 龍文彬撰《明會要》卷二《帝系二》,臺北,世界書局,1972年,頁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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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宫人墓誌中已見端倪,現存的十方墓誌裏,①至少有八個是因家 難緣坐入宫的,有些人年紀幼小,只有五六歲,她們在宫教的訓導 下,依然可升進爲內司、作司、大監、女尚書等宫內有品女官,甚至 可賜爵,擺脫最底層的宫女身份。 北朝宫女升進的情形,似乎未在隋代宫官中得到複製。隋代 宫官素質甚高,除了相貌端莊外,入宫之前已深受儒家思想薰陶, 女德、婦功是遴選重點,在目前可知的四十方宫人墓誌裏,②鮮見 緣坐宫女升進爲宫官者,似乎大幅改變了北魏的宫官來源。 唐代宫人墓誌雖然未見宫女升進爲宫官之例,但緣坐宫女因 才能出衆,不次被拔擢,也是有可能的,最著名者莫過於上官婉兒。 婉兒始生,因祖父上官儀之事,與母配掖庭,墓誌雖説她“年十三爲 才人”,③但她在神龍元年(705)被册封爲昭容之前,史書從未在她 才人身份上多著墨,反而在文章制詔、參決政務上,凸顯她爲武氏 政權服務:“年十四,武后召見,有所制作,若素構。自通天以來,內 掌詔命,掞麗可觀,…然羣臣奏議及天下事皆與之”;又,“辯慧善屬 文,明習吏事,則天愛之。自聖曆以後,百司表奏多令參決”。④ 如前 所論,武則天當政時任用許多女官幫助她處理政務。上官婉兒 既有專司,當授予名號,才便於名正言順地制詔及與朝官互動。 史料中看不出婉兒曾被任命爲朝官,比較可能的是,婉兒除了有 · 0 5 · 中華文史論叢(2018.3,總第一三一期) ① ② ③ ④ 北魏宫人墓誌及其解説見趙超《漢魏南北朝墓誌彙編》,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 趙萬里編《漢魏南北朝墓誌集釋》,臺北,鼎文書局,1975年,卷二〈北魏·後嬪內 職〉、卷十一〈補遺〉。 隋代宫人墓誌所見之女官名稱與職掌,可參考周曉薇、王其禕《柔順之象:隋代女 性與社會》,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2年,頁181—190。 李明、耿慶剛《《唐昭容上官氏墓誌》箋釋———兼談唐昭容上官氏墓相關問題》,《考 古與文物》2013年6期,頁87。 《新唐書》卷七六《后妃上》,頁3488;《資治通鑑》卷二○八,頁6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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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官身份,①亦同時兼具宫官或女官名號。唐朝大臣常一人有數 職,後宫女性既爲內官,也爲宫官,似乎不是不可能。何況婉兒自 緣坐宫女升進後,如只以才人身份應對朝事,未免有失作爲皇帝妃 嬪之體統。若加給宫官或女官名號,豈不更切當? 唐朝的緣坐宫女,因宫廷教育而表現才能的,可能不只上官婉 兒一人,她們也可能在縫繡藥膳等方面有特殊長才而升進爲宫官, 成爲教導與管理宫女的階層。雖然目前罕見相關實例,但仍不能 排除這樣的推測。 就宫官或女官取用的三個途徑而言,聽聞召人似屬特例,宫女 升進亦非常態,唯良家入選可能才是最大宗的來源。宫人墓誌中 絶大多數未標出是妃嬪與宫官的有品宫人,相當數量可能是宫官, 而其中又以良家入選居於主流。以宫人墓誌印證宫官來源,不失 爲一有參考價值的方式。 如果宫女升進是宫官的來源之一,那麽緣坐入宫後的教育,就 是促使其升進的主要助力。上官婉兒襁褓入掖庭,終至於內掌詔 命,依憑的正是宫廷教育讓她成立,甚至她還可以反過來教育其他 宫人,所謂“惟此邦媛,鬱爲宫師”,②就説明她在宫教中有一席之 地。聽聞召入的宋氏五女,入宫後極受尊重,六宫、嬪媛、諸王、公 主、駙馬皆師之,③故王建詩云:“聖朝有良史,將此爲女師。”④亦在 發揮宫廷教育的作用。上官氏與宋氏姊妹,無論身爲受教者或施 教者,都顯示宫廷實兼具教育職能,負有培育宫人,教導其適應各 種勞作與服務需要的責任。 · 1 5 · 唐代後宫女官研究 ① ② ③ ④ 鄭雅如認爲上官婉兒是以內官名位執行政務,見《唐代前期預政女性身份的官僚 化:從上官婉兒墓誌談起》,頁89。 宋敏求編《唐大詔令集》卷二五,臺北,鼎文書局,1972年,頁81。 《舊唐書》卷五二《后妃下》,頁2199。 《全唐詩》卷二九七,頁3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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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後宫的女性教育,①從公主們身上看得最真切。玄宗《封 唐昌公主等制》:“朕訓導諸子,舊有女師,因其婉娩之性,進成肅 雍之德。”②女子的成長歷程,嬰幼時期有乳母照顧哺養,③年紀稍 長後便要接受教育,玄宗幼孫,榮王第八女墓誌曰:“八歲受書於傅 母,九歲學禮於女師。”④《通鑑》胡注:“傅母,女師也。”⑤則傅母、 女師都是負責教導之人。又,玄宗《册壽光公主文》:“能遵阿保之 訓,頗聞詩書之旨。”⑥李賢訓:“阿保,謂傅母也。”胡注:“阿母,保 母也。”⑦乳母即使在王子公主長大後仍留在宫中,唐諸帝的乳母 日後還封爵,⑧但乳母以生活照養爲主,待公主年事稍長,便由傅 母、女師、阿保等接手教導之。其實公主們的教育不只是詩書禮經 等品德教育,她們還要嫁爲人婦,有持家之儀,故織紝組紃,酒食祭 奠以及圖史之事,都要學習,所謂“得繭館從蠶之儀,采公宫習史之 藝”,“手成朝祭之服,躬操酒食之品”,“知中闈內則之藝,稟傅母 女史之規”,⑨顯示公主教育是多樣化的,凡婦人所能之事,莫不教 授傳習之。 誰有資格在宫中擔任女師、傅姆、阿保?男性官僚總不好深入 內宫,女性知書、習藝者便自然成爲教師。玄宗賜燕國夫人竇氏詔 · 2 5 · 中華文史論叢(2018.3,總第一三一期)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宫廷需要禮儀教育、婦德教育,以及事務性的教育,受教對象亦含妃嬪在內。可參 考王麗梅《唐代宫廷婦女的教育》,《中學歷史教學參考》2004年1—2期,頁20。 《全唐文》卷二三,頁267。 李貞德《漢魏六朝的乳母》,《史語所集刊》70本2分(1999年),頁443—458。 《全唐文補遺》第三輯,西安,三秦出版社,1996年,頁88。 《資治通鑑》卷二四五,頁7902。 《全唐文》卷三八,頁418。 《後漢書》卷五二《崔烈傳》,頁1731;《資治通鑑》卷五八,頁1878。 唐宫中之乳母多選自罪没者,各皇子有各自的乳母,一個皇子還可能有多個乳母。 因爲乳母有慈育之恩,所以可受封爵。見羅彤華《唐代的宫女羣體及其對宫廷政治 的影響》,頁92、103、109—110。 《全唐文》卷二五八,頁2613;卷二三二,頁2346;卷五六,頁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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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慈慧和順,掌執禮經,女憲母師,獨高柔則。”①竇氏爲玄宗姨 母,方其孩幼時,竇氏乳養之,而竇氏又掌執禮經,應曾爲宫中之女 師,故不僅封爲燕國夫人,還準職事三品給俸料。太宗女臨川郡公 主手繕寫起居表,太宗覽之欣然,“令宫官善書者侍書,兼遣女師侍 讀”。② 宫官與女師都是後宫有學養的女性,她們爲公主的侍書、 侍讀,就如同朝廷爲太子、諸王安排侍書、侍讀一樣,但這裏的宫官 侍書似是從事書法教育,③也是宫中教育的一環。如前文所論,以 宫女升進的上官婉兒曾爲宫師,極受皇帝重視的宋氏姊妹也爲嬪 媛、公主的女師,可以説唐宫塑造的就是一個講求師氏訓導、言容 懿範的環境,不縱容嬪媛、公主們胡亂作爲,有損皇家威儀。 宫官各有職司,也就是各有專門技藝與才能,她們在任職之 外,可能還有餘力擔任女師,曾“典絲枲之任,掌笄屨之儀”的亡宫 人,其墓誌銘曰:“彼美淑姬,鬱爲女師。”④似是宫官尊爲女師。至 於傅母(姆),鄭玄注《儀禮·士昏禮》“姆”字曰:“婦人年五十無 子,出而不復嫁,能以婦道教人者,若今時乳母矣。”⑤傅母(姆)不 應是乳母,其特色該是“能以婦道教人者”。總之,唐宫中蘊蓄了 許多有知識、技能的女師等人,以教育尊貴的嬪媛、公主,她們有可 能是宫官,也或者專門由外聘請或選入。⑥ 唐宫中還有許多亟待調教的下層宫女,包含緣坐入宫者在內, 她們將來要視能力被分配作提供勞作的雜役宫女,或歌舞表演的 · 3 5 · 唐代後宫女官研究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全唐文》卷二六,頁297。 《唐代墓誌彙編》永淳○二五,頁703。 李錦琇《書法教育》,載《唐代制度史略論稿》,北京,政法大學出版社,1998年,頁 232—233。 《唐代墓誌彙編》景雲○一五,頁1127。 《儀禮注疏》卷五《士昏禮》,十三經注疏本,臺北,藝文印書館,1965年,頁49。 陳麗萍也收集了一些女師、乳(保)母的例子,可以參考,見氏著《賢妃嬖寵:唐代后 妃史事考》,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4年,頁319—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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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藝宫女,以及近身服務帝王妃主的侍從宫女。① 因爲宫中需求 的品項不同,宫廷教育機構自然也有分疏,以求適才適性,因材施 教。大致上説,宫教機構分爲兩個體系,一是教習宫人書算衆藝的 習藝館;另一是教授樂舞雜技的教坊與梨園。 習藝館本名內文學館,隸中書省,選儒學官一人爲學士,掌教 宫人。武后如意元年(692)改曰習藝館,又稱翰林內教坊或內翰 林。有內教博士十八人,教習經史子集書算衆藝。開元末館廢,內 教博士改隸內侍省。② 從習藝館的配置來看,學士官一人似爲行 政督導職,內教博士十八人才是真正的教師。開元末的組織改造, 內教博士可能移於內侍省掖庭局下,但掖庭局的宫教博士二人,從 九品下,也應只是行政督導職,不是真正的教師。再者,習藝館在 唐後期又復舊,宋尚宫之父宋庭芬就曾在習藝館內教。③ 宫中有 這樣教習宫人書算衆藝的常設機構,不僅提升了宫人的文化素養, 避免小人閒居爲不善,還在緣坐宫女中養出像上官婉兒這樣出類 拔萃的人物。 教坊與梨園是訓練宫中歌舞人的處所,但這些歌舞人多自宫 外選入,④其技藝基底也在宫外養成,挑選入宫後只在更求精進與 排練上更完善。但畢竟宫中歌舞人的代謝速度快,總不如有文書 才能的宫人具獨特性、持久性、難以取代性,故緣坐宫女上官婉兒 能因才學名顯朝中,而歌舞人頂多只有片刻的賞心悅目而已,二者 · 4 5 · 中華文史論叢(2018.3,總第一三一期) ① ② ③ ④ 羅彤華《唐代的宫女羣體及其對宫廷政治的影響》,頁96—104。 《舊唐書》卷四三《職官二·中書省》,頁1854;《新唐書》卷四七《百官二·內侍 省》,頁1222。習藝館不只教宫人,也可能教宦官,《高力士墓誌銘》:”令受教於內 翰林,學業日就。”(《全唐文補遺》第七輯)這裏的內翰林可能就是翰林內教坊,也 就是習藝館。 《新唐書》卷七七《后妃下》,頁3508。杜文玉認爲唐後期仍設習藝館,且唐初已有 宫教博士,非開元末才有。見《唐代宫廷史》,頁299—300。 羅彤華《唐代的宫女羣體及其對宫廷政治的影響》,頁9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