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各國檔案管理體制比較
第七節 中國大陸
大陸地區的檔案事業在民國 38 年後,迅速的開展。中央人民政務院在秘書 廳下設立了檔案科,政務院所屬各主要部、委也都設立檔案工作機構。中國共產 黨中央組織部、宣傳部和秘書處也都設置檔案室。1954 年國家檔案局成立後,
使大陸地區的國家機關有了統一的規章制度,並完成大陸地區檔案體系整體架構 的建立,推動檔案機關相關業務的順利進行。
大陸所指的國家全部檔案包括:革命歷史檔案和舊政權檔案。民國 38 年以 後成立的機關、部隊、企業和事業單位的檔案。國家檔案由中央和縣級以上各類 檔案館分別管理其權限內的檔案。
大陸現行檔案管理工作,在組織方面係由下列三大體系所構成:
國家檔案館館長 資深館長
副館長 秘書
副館長
資深助理副館長
檔案服務處 文件處理處 聲像處理組 視聽檔案與展覽組 技術服務處 檔案修復處 古蹟研究組 古蹟保存局 口述歷史中心
總管理處
一、機關檔案部門
保存南京及大陸各地收集、接管的國民黨、北洋軍閥和汪偽政權以及 一部份清末的檔案。另有屬於中央主管部門的專業檔案館,如中國人 民解放軍檔案館、中國電影資料館、航空工業部檔案館等45。
三、檔案事業管理機構
大陸的國家檔案局為國務院直屬機關,是國家檔案事業的最高領導機關。該 局的任務是統一管理國家檔案工作原則下建立國家檔案制度,指導和監督各級國 家機關和人民團體的檔案工作;負責全國國家檔案館網的規劃;籌建和領導國家 檔案館;研究和審查國家檔案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標準和銷毀問題;制定有關國 家檔案工作的法規性文件以及其他國務院交辦的檔案事務。在地方省、自治區、
直轄市設立檔案局,地、市、州、盟設立檔案局(處);縣、旗設立檔案局(科),
負責地方檔案事務,對所屬地區檔案工作指導及監督。此外,中央及省一些專業 部門亦設有檔案處(科)對所屬系統各單位檔案業務進行督導與監督工作46。
45 同註 23,頁 25-26。
46 同註 22,頁 99。
中共中央 國務院
(合署)
一、各國檔案主管機關名稱與隸屬層級
廳的檔案則有本身的檔案室存放,不用移轉至國立公文書館。中國大陸中央級檔
分保存價值的文件,均應向文件處理處的文件中心移轉。中國大陸國家檔案局為
於部會;新加坡層級最低,相當於部會所屬二級機關;其餘國家多將檔案主管機
管機關之行政層級、檔案管理體系、檔案典藏單位與檔案管理制度等四項,提出 適合於我國的建議事項:
(一) 檔案主管機關之行政層級
以我國現有之檔案主管機關—檔案管理局係隸屬於行政院研考會之 下,與英國、法國、澳洲與日本等國相同,都是隸屬於部會層級之下的一 級機關。但由於檔案所涉及之機關層面十分廣泛,上自總統府、五院,下 至各級地方政府機關,都會產生檔案。因而,如能將我國檔案主管機關之 行政層級提昇至部會層級,將使檔案主管機關在檔案之徵集作業及處理與 檔案相關之行政聯繫工作時,更能發揮其應有之功能。
(二) 檔案管理體系
在上述的比較發現,大多數國家的檔案主管機關都隸屬於行政體系,
唯有英國除外,是屬於司法體系。我國檔案管理體系與大多數國家相同,
也是屬於行政體系,此點無需修正。
(三) 檔案典藏單位
七個國家大都設有檔案典藏總館,而其中尚有四國設置有地方分館、
五國設有主題分館與三國設有文件中心。由上述的比較可知各國都十分重 視檔案的典藏單位。目前我國仍欠缺檔案的典藏單位,在中央部分缺乏國 家檔案館與主題檔案館; 在地方部分也缺乏地方檔案館。為求妥善典藏國家 的重要檔案,建議儘速成立國家檔案館與主題檔案館(建議以外交與國防主 題檔案館為優先)。此外,我國在中央層級也應成立文件中心。由於各機關 存放現行與半現行文書的空間十分有限,亟需有類似「中間檔案館」的「文 件中心」,以典藏日後可能成為檔案的重要公文書。在地方部分,也應鼓勵 各縣市仿效宜蘭縣史館成功的範例,積極成立地方層級的檔案館,以典藏 各地珍貴的地方文獻與檔案。
(四) 檔案管理制度
七國的檔案管理制度都係採集中制。我國的現況與其他國家相同,也是 採用集中制,此點我國無需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