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筆者因一個偶然的機會,在江門舊貨 市場淘到近代華僑「口供紙」原件,又在江門五 邑華僑華人博物館看到若干口供紙實物,細細品 味,認為應當引起學界同人的注意。
口 供 紙 是 近 代 廣 東 僑 鄉 , 特 別 是 四 邑 地 區 僑鄉的一種特有地方文獻。其產生的原因極其特 殊,但其存在的時間不長,僅半個世紀左右。從 目前所發現的口供紙來看,它分為中英文兩種,
多 採 用 對 答 形 式 , 也 有 單 獨 使 用 第 一 人 稱 敍 述 的。其目的是赴美移民者應付美國海關與移民局 檢查之用,所以涉及範圍主要是家庭背景以及周 圍社區情況。
1882年,美國國會通過第一個全國性排華法 案,規定停止從中國輸入勞工,只允許外交官、
學者、學生、商人和旅行者在美國短期逗留,還 禁止所有華人加入美國國籍。以後,排華法案層 出不窮,變本加厲,將所謂華僑「勞工」的範圍 擴大到一般文職人員、經理、店主、採購員、供 銷員、記帳員、會計、出納、學徒、醫生、餐館 和洗衣店老闆、廚師、小販等等,嚴禁這些華人 入境;並且不准已經在美國的華人勞工申請家眷 前往美國,只允許在美國出生的華人移民入境,
使得僑鄉向美國的移民之路幾乎完全中斷,僑眷 因此苦不堪言。
1906年初,美國舊金山發生大地震,並引發 大火,意外地給赴美華人開闢出一條新的移民之 路。由於當地警察局和移民局文件案毀於地震帶 來的大火,因此一部分來往於中美之間的華商開 始利用這個缺口,為希望移民美國的親屬編造在 美國出生的理由,使得四邑僑鄉家眷得以成功移 民。很快,美國華僑和四邑鄉民發現可以製作假 口供,幫助希望移民美國的親友和鄉人以美籍華 人直係親屬或在美國出生者的直係親屬名義移民 美國。於是「口供紙」便應運而生,逐漸從個別
村落擴展到四邑各地,最後擴展到幾乎整個珠江 三角洲流域,但仍以四邑地區為主,因該地區海 外移民以美國居多。周敏在《唐人街 深具社 會經濟潛質的華人社區》一書中,便提到她在紐 約曾經訪問過一位92歲高齡的唐人街退休商人,
告訴她自己曾經以假冒方式將兒子和侄子申請入 美的經歷︰「每次我回中國,我申報又生了一個 兒子,領取出生證。這樣,我把小兒子和兩個侄 子帶到紐約來」。1
筆者所得一份「口供紙」是英文文件,附有 原信封,由Yee Dip Yee寄自美國加利福尼亞州 舊金山,信封上面的英文以花體字手寫,書法漂 亮,顯然是有相當英文基礎者所書,另外又用中 文豎寫一行︰「祈交余習之先生收用」。信封上 還有長方形英文登記戳(「REGISTERED」)
並以手寫「24」表明是某種掛號郵件,但信封上 並無中國國內地址,信封背面沿著封口騎縫蓋有 1916年7月8日的舊金山掛號郵戳,顯然這是近代 民信局以「總包封寄」方式寄回僑鄉的信件。因 為信封上面並無附寄錢款的字樣,且其中家信已 失,不知是否附有從美國寄來的美元現金、支票 或 匯 票 等 。 現 存 信 封 內 是 一 份 英 文 式 樣 的 口 供 紙,因為前面部分保存完整,清楚地揭示出其來 源和內容。
從這份口供紙的前面部分可以瞭解到,它來 自美國加利福尼亞天使島(1910年以後華人赴美 國,需在加州天使島接受海關和移民局檢查和檢 疫)的海關移民記錄,時間為1915年9月13日,
原文以英文打字機打出,是當地移民官對編號為
#14586/2-10名叫Hom Yow的來自中國的新移民 進行詢問的實錄。左上方還有另一個日期注記為
「1915年8月17日」,應當是首次聆訊的日期。根 據記錄,HOM YOW是一位原美國華人的兒子。
從事聆訊的美國移民官員為J. H. MeCall,翻譯是
CHIN JACK,速記員為W.A.FOSTER。開頭寫明
過唐山,時我十六歲。住一年之久,返 花旗。至廿三歲,在香港搭船咸水埠,
入滿地可埠,搭車入缽顯利關,同我胞 弟一齊入關,時係1903年。大約八月尾 入關,九月十二日出關。係我胞兄陳君 做證人,我來花旗之時,大約三月尾,
忘記搭乜船名,官府名節利。我十七歲 交婚,光緒廿三廿正月十五日。我老婆 省 城 人 女 , 姓 梁 。 我 交 婚 時 , 佢 無 父 母,亦無兄弟姊妹……
我四個仔個個出世之後,我來花旗。我 可5 老婆住在省城十八甫,唔得號數。我 來到花旗一年,寄銀回家起屋,遷居新 甯沖林村,係三關6 屋。我胞兄胞弟我不 曾同佢又書信來往,因我同佢相打過。
我胞兄無老婆仔女,我胞弟有老婆,唔 知 佢 有 幾 多 仔 女 。 因 佢 住 在 新 寧 沖 蔞 洞。
我父親名陳正,我母親姓鄧,俱死了。
我之後交婚。我十五歲佢死了,葬於白 木蓢,離沖蔞洞二甫7 路。我想返唐山。
我收香港葆華昌德輔道330門牌。8
以上為陳錦瑞自述其家世和經歷。據上文,
陳氏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出生,九歲回國,十七歲 在廣州結婚,二十三歲重返美國,在臺山鄉下育 有 四 個 兒 子 。 其 在 臺 山 家 鄉 興 建 房 屋 所 需 款 項 是 從 美 國 匯 寄 而 來 , 即 上 文 所 稱 「 寄 銀 回 家 起 屋」。從這份口供紙的語氣來看,這是陳錦瑞在 離開美國時對美國移民局官員的陳述,其間詳細 談到家鄉子女的情況,顯然是為以後申請家人赴 美團聚埋下伏筆。
而下文則是其四個兒子的陳述,數子陳述不 一,內容相近,均與身世、個人經歷相關,有些 加上家居和村莊周邊環境的描述︰
我父親名陳錦瑞,字宗求,今年四十一
歲,現在花旗波市頓三號夏利臣街。我 唔知父親做乜,我寄信俱交此處為通信 處。
我出世之時住省城,係母親咁講。我叔 清余同我父親返過花旗,大約早十七廿 之久,係母親咁講。我父親離家來花旗 共計有十七廿,未曾返過唐山。
我父親每年有兩次或三(次)銀寄歸交 母親。俱交香港葆華昌轉交。
我從來在蓢美村觀佐祖祠堂讀書,右邊 祠堂初學,左邊祠堂中學。一間祠堂分 兩辦9 讀書。我初入學堂九歲,讀至民國 八年尾無讀,廿二歲無讀書,在家遊蕩 過日。
我在廣東省城十八甫出世。我父親花旗 寄銀回,為命我母親起屋,遷居沖林村 新寧,係早十六年遷居,光緒卅一年二 月初一日入夥。我村近水邊,有樹木在 村之後背……我村對面向出沙坦市墟,
每逢十五日墟期。
我村前邊係禾田,取來耕種。
更有甚者,在口供紙最後幾頁上,還附有一 張簡圖,描畫出自家房屋在村子的具體方位,並 注有「番人」和「唐人」的時間對比︰「番人 一千九百廿一年」(應當是與首頁的「民國廿二 年 」 相 對 照 。 ) 但 是 後 面 的 幾 個 日 期 似 乎 是 記 錄其他親屬行蹤︰「番人 六月廿一日過關」、
「唐人 五月十七日過關」、「番人 六月十四 日入關」、「唐人 五月廿日入關」、「民國12 年出世,名炳華。」、「錫祥番人1922年八月卅 一號由波城起乘搭俄國皇后船廿八八月到港」等 等 。 顯 然 是 記 錄 相 關 親 屬 來 往 美 國 和 家 鄉 的 時 間,以備參考。
這 份 「 耳 聾 口 供 紙 」 與 前 一 份 英 文 文 獻 不
同 , 它 在 舊 貨 市 場 上 與 其 餘 四 個 筆 記 本 同 時 出 現 , 除 了 口 供 紙 外 , 另 四 冊 為 帳 簿 和 普 通 記 事 本,外觀基本相同,可以斷定為同一家族所有。
其中的帳簿似乎是銀信的流水帳︰開頭便是「桃 珠 信 一 封 , 銀 貳 拾 元 , 另 物 一 包 」 , 「 孔 椿 付」,「如好收信一封,銀貳拾元正,另信皮一 紮」,「孔煥付」等等。10 據此推理,該批材料的 原所有者極有可能是四邑一帶經營銀號錢莊兼營 海外銀信的店主。另外,「耳聾口供紙」包括在 廣東臺山家鄉的四個兒子的自述,不僅僅是其在 美國的父親的「口供」。
口供紙的創作,大抵先由定居美國的親屬依 據在移民局問答的情況寫出,然後寄回家鄉,讓 準備移民者熟記,以備入關時回答移民局官員提 問。口供紙發展到後期,逐漸為僑鄉人們輾轉抄 錄,作為移民對付美國當局的「教科書」,並且 根據自身的背景再加以創作,添加自己家庭的情 況,這樣就與原先的口供相差甚遠,其真實度也 就打了折扣,我們把它作為研究材料運用時不能 不留意這一點。1950年代初,美國移民局開始採 用驗血等方法檢查中國移民,口供紙的作用逐漸 消失,慢慢地變成了文物。
綜上所述,「口供紙」一類的鄉土文獻,是 中外人士共同創作的產物,它不僅反映了近代海
外華人的生活場景,更映照出僑鄉人們的生活及 其與外界的聯繫。作為廣東僑鄉特有的一種地方 文獻,值得我們在研究中加以注意。
註釋︰
1 周敏,《唐人街 深具社會經濟潛質的華人社 區》(北京:商務印書館,1995),頁50-51。
2 原記錄注明「1897年3月22日」,其實不確,因為 HOM YOW所說的日期應為農曆日期,其計算年 齡也是按照中國傳統以虛歲計算。
3 原文多以蘇州碼記數字。
4 原文如此。按光緒7年推算,民國23年顯然不止42 歲。
5 原文如此。應是「和」字筆誤。
6 原文如此。應是「間」字筆誤。
7 原文如此。
8 這應當是其回國後所使用的通信地址。近代時 期,郵政業務尚無法覆蓋廣大鄉村,廣東僑鄉 多利用批信局或商號作為轉信及匯款機構。四邑 一帶則多利用香港銀號錢莊及進出口商(「金山 莊」)傳遞信件及款項。
9 原文如此。當是「半」字筆誤。
10 此帳冊當另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