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地方政府爭議處理會 1. 組織架構及任務
(1) 組織架構:
委員計 13 人,其中長照服務、長照管理及醫護之學 者專家計 7 人、法律專家 1 人、長照服務使用者代 表 3 人、機關代表 2 人。
(2) 任務:係長照機構因管理明顯疏失,情節重大,致 接受長照服務者傷亡事件之調查。
2. 110年度工作重點
為保障長照服務使用者權益,將囊括長照陳情、申訴 及調處等,並得受理未立案長期照顧服務機構之檢舉、通 報、調查及處理,如調查屬實者,即依據長服法相關法規 處以罰鍰,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另未經許可設立為長照機構,提供長照服務者,除依前規 定處罰外,並命其歇業與公布其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二)行政部門推動機制 1. 業務職掌
(1) 為整合醫療衛生與社會福利資源,本縣於97年3月26日 頒訂《彰化縣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設置要點》,作為 中心設立依據。
(2) 為推動本縣長期照顧工作,完備長期照顧服務機制及發 展服務資源,本縣於97年9 月16日頒訂及100年6月7日 修定「彰化縣政府長期照顧小組設置要點」,長期照顧 推動小組,其任務包括:
I. 輔導、審查及監督本縣長期照顧整合計畫之推動事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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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協調、諮詢及推動本縣長期照顧整合計畫與長期照 顧相關重大措施。
III. 推動建置長期照顧服務機制,督導整合縣內行政機 關及民間之相關資源。
IV. 監督各項服務計畫之進度,評估執行計畫成效,並 進行階段性修正。
V. 推動長期照顧制度宣導事項。
VI. 其他有關長期照顧制度之推動事項。
(三)統整照顧管理制度
1. 照管中心(含分站)組織架構、人力編制:預計核 定人力:照顧管理督導 11 人、照顧管理專員 89 人、
整合照顧行政人力 6 人和整備行政人力 10 人 2. 照管中心及分站業務推展概況
(1) 「衛生所」作為第一線公衛樞紐,必然為在地推動 醫療、公衛與長照服務整合之重要角色。可預期未 來衛生所將以老化疾病(如失智、慢性病等)管理為 主,為強化公共衛生體系,擬擴增長照服務功能、
預防及延緩失能、失智症個案照護,打造完整在地 長照網絡,使在地長者取得最直接、方便且穩定的 長照管理團隊。
(2) 本縣長照中心本站位址於彰化市,另於分站:芬園 鄉、線西鄉、伸港鄉、社頭鄉、溪州鄉、埤頭鄉、
竹塘鄉、芳苑鄉、大城鄉、二林鎮、田中鎮共11 所成立長照分站,駐點照專(1名/分站)於分站駐守,
駐點照專管理權責科室為本局保健科,讓民眾可以 就近至長照中心分站諮詢或洽辦相關業務。並且分 站照專負責佈建當地的特色資源,做好資源連結。
(3) 駐點工作內容:照專到府評估、擬定工作計畫、服 照會務單位提供服務、疑義案件處理、整合分區資 源及相關衛生所關業務、開發案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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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為加強社區資源連結,每月拜訪鄉鎮村里長及鄉鎮 非正式資源單位,建立良好溝通,以利資源推動。
(5) 每周星期五返回中心參加科務會議或配合中心辦 理業務(個案報告、及照專業務活動)。
3.照管人力資源管理
(1)新進人員訓練、專業知能強化訓練:
甲、 內部教育訓練模式:
照專晨會會議
新進同仁教育訓練
LEVEL 1教育訓練
個案報告(110年預計安排89場) 乙、 外部講師訓練
彰化縣衛生局專業服務研討課程
跨專業個案研討會議
丙、 新進同仁教育訓練,分為長照業務說明及家訪見習、
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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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服務作業流程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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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普及長期照顧服務資源 1. 居家服務
(1) 居家長照機構設立許可審查機制:主要分為行政審查、
召開委員會、書面審查及辦公室場勘4階段,說明如下:
A. 行政審查:承辦人自行審查,審查重點為申請資格、
機構負責人及業務負責人資格是否符合法規規定、
計畫書內容是否依法規撰寫、應備文件是否有缺件。
設立地點的建築物使用類組需符合G2(辦公室),若 不符合,則會辦建設處意見。
B. 召開委員會:完成行政審查,即召開委員會。委員 會成員為2名外聘委員及1名內聘委員。機構負責人 及業務負責人必需出席委員會,且須由業務負責人 進行10分鐘簡報,採統問統答方式,委員們統一提 問後,由申請單位於10分鐘內統一回答。
C. 計畫書書面審查:申請單位依委員會意見修改計畫 書後,由委員進行書審。連續書審2次後,仍需修 改者,則再召開委員會。
D. 設立空間場勘:完成計畫書審查後,即進行設立空 間場勘,需備有上鎖的個案紀錄櫃、辦公桌椅、及 辦公設備(如電腦)等。該建物所有權非屬機構負責 人所有者,需有經公證之租賃契約或使用同意書,
使用期間最少3年。
E. 完成設立:函文發設立許可證書乙紙。
(2)加入特約單位,流程如下:
A. 文件審查:應備合約書1式4份、設立許可證書影本、
工作人員名冊及長照人員卡、公司或商號附設者需 檢附完成公司或商號登記證明文件。
B. 設立地點場勘:需懸掛設立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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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完成長照人員登錄:依檢附的工作人員名冊,需至 衛生福利部長照機構暨長照人員相關管理資訊系統 完成長照人員登錄。
D. 完成特約:函文檢還已完成用印之合約書1式2份。
(3)參與鄉鎮輪派資格:因考量單位服務量能及服務品質 等,需由單位先自行開發個案,待開發案量達100案 者,始得主動來函加入鄉鎮輪派。
(4)派案原則:
A. 新案派案原則:
I. 由民眾自行選擇特約的服務單位,再由照顧管理 專員照會至指定的服務單位提供服務。
II. 民眾放棄選擇特約的服務單位,則由照顧管理專 員,依鄉鎮派案原則,指派至當日服務單位提供 服務,被指派的服務單位因故無法提供服務時,
該服務單位應自行協助個案媒合其他的服務單 位。若被指派的服務單位拒絕服務或拒絕協助媒 合其他的服務單位時,該鄉鎮將予以暫停派案1 個月。
B. 舊案派案原則:
I. 由民眾自行選擇特約的服務單位,再由照顧管理 專員照會至指定的服務單位提供服務。
II. 民眾放棄選擇特約的服務單位,則由照顧管理專 員指派原服務單位持續提供服務,被指派的服務 單位因故無法提供服務時,該服務單位應自行協 助個案媒合其他的服務單位,以避免服務單位挑 案。若被指派的服務單位拒絕服務或拒絕協助媒 合其他的服務單位時,該鄉鎮將予以暫停派案1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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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溪湖鎮 成功高中 v 110-112 年
5 彰化市 陽明國中 v 110-112 年
6 鹿港鎮 鹿鳴國中 v 110-112 年
7 彰化市 彰興國中 v 110-112 年
8 彰化市 彰泰國中 v 110-112 年
9 彰化市 信義國中小 v 110-112 年
(1) 二林鎮:原斗國中學區,預計布建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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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建規劃及策略 A. 非前瞻預計設置2
布建可能遭遇之困難事項 A. 可能遭遇之困難事項日間照顧申請設立之建物須符合建管及消防法規及規定,因 此對於建物的尋覓較不易。
針對公有閒置空間之建物,經盤點多屬老舊建物,其空間較 為狹小不利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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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採行之因應措施成立專案小組協助申請設立,以鼓勵社福團體辦理日間照顧 服務。
(2) #2和美鎮:和群國中學區,預計布建1家
1
布建規劃及策略 A. 非前瞻預計設置2
布建可能遭遇之困難事項 A. 可能遭遇之困難事項日間照顧申請設立之建物須符合建管及消防法規及規定,因 此對於建物的尋覓較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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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公有閒置空間之建物,經盤點多屬老舊建物,其空間較 為狹小不利規劃。
3
可能採行之因應措施成立專案小組協助申請設立,以鼓勵社福團體辦理日間照顧 服務。
(3) #3芳苑鄉:草湖國中學區,預計布建1家
1
布建規劃及策略 A. 非前瞻預計設置2
布建可能遭遇之困難事項 A. 可能遭遇之困難事項日間照顧申請設立之建物須符合建管及消防法規及規定,因 此對於建物的尋覓較不易。
針對公有閒置空間之建物,經盤點多屬老舊建物,其空間較 為狹小不利規劃。
3
可能採行之因應措施成立專案小組協助申請設立,以鼓勵社福團體辦理日間照顧 服務。
(4) #4溪湖鎮:成功高中-國中學區,預計布建1家
1
布建規劃及策略 A. 非前瞻預計設置2
布建可能遭遇之困難事項 A. 可能遭遇之困難事項日間照顧申請設立之建物須符合建管及消防法規及規定,因 此對於建物的尋覓較不易。
針對公有閒置空間之建物,經盤點多屬老舊建物,其空間較 為狹小不利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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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採行之因應措施成立專案小組協助申請設立,以鼓勵社福團體辦理日間照顧 服務。
(5) #5彰化市:陽明國中學區,預計布建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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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建規劃及策略 A. 非前瞻預計設置2
布建可能遭遇之困難事項 A. 可能遭遇之困難事項日間照顧申請設立之建物須符合建管及消防法規及規定,因 此對於建物的尋覓較不易。
針對公有閒置空間之建物,經盤點多屬老舊建物,其空間較 為狹小不利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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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採行之因應措施成立專案小組協助申請設立,以鼓勵社福團體辦理日間照顧 服務。
(6) #6鹿港鎮:鹿鳴國中學區,預計布建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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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建規劃及策略 A. 非前瞻預計設置2
布建可能遭遇之困難事項 A. 可能遭遇之困難事項日間照顧申請設立之建物須符合建管及消防法規及規定,因 此對於建物的尋覓較不易。
針對公有閒置空間之建物,經盤點多屬老舊建物,其空間較 為狹小不利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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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採行之因應措施138
成立專案小組協助申請設立,以鼓勵社福團體辦理日間照顧 服務。
(7) #7彰化市:彰興國中學區,預計布建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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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建規劃及策略 A. 非前瞻預計設置2
布建可能遭遇之困難事項 A. 可能遭遇之困難事項日間照顧申請設立之建物須符合建管及消防法規及規定,因
日間照顧申請設立之建物須符合建管及消防法規及規定,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