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服務提供面

在文檔中 彰化縣 (頁 55-0)

(一) 居家服務 1. 執行情形

(1)設立許可及完成特約情形:

110 年 1-8 月完成提供居家服務單位的設立許可家數計 5 家,其中 1 家為綜合長照機構,其餘皆為居長照機構,

且皆已完成特約。名冊如下表:

編號 單位名稱 設立日期 特約日期 1 造福源企業有限公司附設彰化

縣私立安心老居家長照機構

109.10.28 110.01.06 2 財團法人彰化縣私立秀和慈善

事業基金會附設彰化縣私立福

110.01.20 110.01.25

52

興秀和苑綜合長照機構

3 彰化縣私立金田居家長照機構 110.02.23 110.04.09 4 超溫薪有限公司附設彰化縣私

立超溫薪居家長照機構

110.05.27 110.07.05 5 京鶴實業有限公司附設彰化縣

私立佳康居家長照機構

110.07.23 110.08.27

53

(2)鄉鎮涵蓋率:

110 年 1-8 月居服特約單位計 39 家,分別設立於 15 鄉鎮,鄉鎮涵蓋率達 58%。分布情形如下表:

鄉鎮 家數 鄉鎮 家數 鄉鎮 家數 鄉鎮 家數 員林市 10 彰化市 11 鹿港鎮 2 社頭鄉 2 二林鎮 3 秀水鄉 1 福興鄉 2 北斗鎮 1 田中鎮 1 和美鎮 1 永靖鄉 1 溪州鄉 1 二水鄉 1 田尾鄉 1 埤頭鄉 1 芳苑鄉 0 溪湖鎮 0 線西鄉 0 埔心鄉 0 大城鄉 0 竹塘鄉 0 埔鹽鄉 0 伸港鄉 0 大村鄉 0 花壇鄉 0 芬園鄉 0

(3)服務人數:110 年 8 月受益人數計 1 萬 1,486 人。各單 位 110 年 8 月期底服務人數如下:

編號 特約單位名稱 110.8月

期底服務人數

1 財團法人切膚之愛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附設彰化縣

私立魏愛倫學苑綜合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1178 2 有限責任彰化縣祐安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附設彰化縣私

立祐安居家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248

3 彰化縣私立長安居家長照機構 260

4 彰化縣馨福長幼服務協會附設彰化縣私立友善居家長照

機構 127

5 大瑩長照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附設彰化縣私立秀家人居家

長照機構 71

6 彰化縣私立均康居家長照機構 58

7 彰化縣私立宥安心居家長照機構 44

8 彰化縣私立安心居家長照機構 22

9 造福源企業有限公司附設彰化縣私立安心老居家長照機 16

54

55

30 財團法人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附設彰化縣私立弘道居家

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132

31 財團法人彰化縣私立秀和慈善事業基金會附設彰化縣私

立福興秀和苑綜合長照機構 18

32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附設二水綜合式服務類照顧服務機

312

33 有限責任彰化縣大愛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附設彰化縣私

立禎祥綜合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199

34 彰化縣私立東明居家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326 35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彰化縣私立

慈濟居家長照機構 167

36 彰化縣私立大心居家長照機構 121

37 彰化縣私立松柏綜合長照機構 6

38 彰化縣私立家禾居家長照機構 44

39 社團法人彰化縣喜樂小兒麻痺關懷協會附設彰化縣私立

伯立歐居家長照機構 5

2. 110 年度原訂目標之達成情形

110 年預訂居家服務特約數為 40 家,現已完成 39 家特約,達成率 98%。目前尚有 1 家辦理特約作業流程,

110 年底將達成 40 家以上居服特約單位,達成率 100%。

110 年預訂居家服務使用人數為 14,000 人,截至 110 年 8 月底居家服務使用人數為 11,486 人,達成率 82%。

3. 服務品質管理

110 年居家長照機構評鑑,預訂於 110 年 10 月及 11 月辦理。

今年因 Covind-19 疫情影響,受限至機構訪查,本縣 加強查核系統長照人員管理。經查有 2 家居家長照機構 業務負責人無專任於該單位,分別於其他縣市居家長照 機構擔任居督及醫療單位擔任醫事人員。1 家已依長服 法相關法規開立裁處書並限期改善,另 1 家作業流程尚 在進行處理中。

56

105 106 107 108 109 110.08

人 數

彰化縣居家服務人數及居服員人數概況表

服務人數

居服員人數

57

58

1

屬前瞻核定補助之案件計有 2 處;

2

屬原住民區、偏鄉及離島地區者計 0 處。

(3) 轄內國中學區數計 41 學區:

1

已設有日照之國中學區數計 27 學區。

2

尚待設置日照之學區數計 9 學區(表六)。

3

加計前瞻核定補助案件預計設置,已(預計)設 有日照之國中學區數計 32 學區。

3. 服務品質管理(含抽查、輔導機制及結果)

110 年社區長照機構評鑑,預訂於 110 年 10 月及 11 月辦理。

今年因 Covind-19 疫情影響,三級警戒期間暫停社區 式長照機構服務,因而受限至機構訪查,本縣亦會加強 防疫查核。

經查有 1 家社區長照機構業務負責人無專任於該單 位,分別於其他社區長照機構處理長照業務,作業流程 尚在進行處理中。

4. 困難及限制

(1) 日間照顧申請設立之建物須符合建管及消防法規及規 定,因此對於建物的尋覓較不易。

(2) 針對公有閒置空間之建物,經盤點多屬老舊建物,其 空間較為狹小不利規劃,空間規劃為150坪以上較為適 宜。

(3) 因失智照顧不易,機構設立型態多為混合型,故失智 日間照顧之布建較為缺乏。

5. 因應措施及策進作為

(1) 由副縣長定期召開跨局處會議,以積極辦理尚未布建 國中學區之布建。

59

i.

盤點本縣可再利用土地或建物。

ii.

確認土地或建物的可行性。

iii.

跨局處會議討論並解決執行困難。

(2) 本縣積極爭取前瞻基礎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整建 長照衛福據點計畫,以布建日間照顧服務(含失智)的 需求。

i.

透過跨局處討論會議,規劃空間大小、服務 項目等事宜。

ii.

藉由跨局處協調,將提升辦理效能。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備註:

1. 單位地址:請務必包含鄉鎮市區、村里及鄰,以利比對國中學區。

2. 國中學區: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提供之 108 年度學區清冊為主。

73

表七、尚待布建日照中心(含小規模多機能)之國中學區盤點情形一覽表(統計至 110 年 8 月止)

鄉鎮市區 尚未布建日照之國中學區 規劃設置期程 規劃設置策略

1 彰化市 彰化縣立信義國民中小學(國

中部) 110-112 年

結合跨局處資源,由副縣長主 持相關會議盤點本縣土地或建

物辦理。

2 彰化市 彰化縣立陽明國民中學 110-112 年

3 彰化市 彰化縣立彰泰國民中學 110-112 年

4 彰化市 彰化縣立彰興國民中學 110-112 年

5 二林鎮 彰化縣立原斗國民中小學(國

中部) 110-112 年

6 和美鎮 彰化縣立和群國民中學 110-112 年

7 鹿港鎮 彰化縣立鹿鳴國民中學 110-112 年

8 芳苑鄉 彰化縣立草湖國民中學 110-112 年

9 溪湖鎮 彰化縣私立成功高級中學附設

國中部 110-112 年

備註:

1. 單位地址:請務必包含鄉鎮市區、村里及鄰,以利比對國中學區。

2. 國中學區: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提供之 108 年度學區清冊為主。

74

(三) 家庭托顧 1. 執行情形

截至 110 年 8 月底,共計 11 處托顧家庭簽訂特約提 供服務,服務 42 人,計 2,993 人次。另有 10 處完成取 得籌設許可,目前籌設中,鄉鎮涵蓋率為 8/26=30.7%。

設立鄉鎮 設立時間 籌設/設立許可/特約情形

秀水鄉 104 年 1 月

已取得設立許可/有特約 彰化市(建寶) 104 年 12 月

員林市 104 年 3 月 大村鄉 106 年 11 月 二林鎮 107 年 12 月 溪州鄉(淑婷) 107 年 12 月 埔心鄉 108 年 8 月 二水鄉(盈家) 108 年 12 月

彰化市(晨星) 109 年 1 月 彰化市(巧克力) 109 年 6 月 彰化市(台鳳) 110 年 8 月

2. 110 年度原訂目標之達成情形

截至 8 月底共計服務人數共 42 人,計 2993 人次。

本年度因疫情影響,5-8 月期間暫停服務,故服務人數及 人次較往年低。

原預計新增 2 處家庭托顧,因疫情關係延後設立,目前 僅 1 家已完成設立及特約,後續會再完成設立 3 家。

3. 服務品質管理:

(1) 本縣家庭托顧輔導團由財團法人老五老基金會所承 辦,今年度新增社團法人彰化縣白玉功德會辦理,

目前已完成設立11處,分布於秀水鄉、彰化市、員

75

林市、大村鄉、二林鎮、溪州鄉、埔心鄉及二水鄉。

持續於尚未布建鄉鎮推動,如溪湖鎮、鹿港鎮、和 美鎮等鄉鎮,並持續輔導有意願成立家托的照顧服 務員,預計今年度能再增加4處。

(2) 在開發托顧點方面,藉由宣導並協助欲成立家托點 之民眾參與相關訓練課程,增進照顧服務員照顧品 質,計有20位民眾詢問設立相關事宜,有2處取得設 立許可,其中有意願但無法完成設立的原因如下:

a. 房屋及土地因素之考量暫無法成立。

b. 尚有其他工作,待工作告一段落後再設立。

c. 所屬房屋租賃他人,故暫緩申請。

d. 同住家人不同意,尚須溝通。

e. 考量未來收案量及成本收入問題,故暫緩申請。

(3) 持續製作宣傳單張增加民眾對家托服務的認識,截 至8月底計15位個案詢問家庭托顧服務,申請使用新 案共計8位,其中未能順利媒合成功原因如下:

a. 個案狀況不適合搭乘交通接送,故未能接送至家 托。

b. 考量交通距離太遠,未能媒合成功。

c. 欲托顧之家托點名額已滿,暫無法至該點使用服 務。

d. 個案對於托顧家庭環境適應不良,暫不使用服務。

4. 困難及限制

本縣的家庭托顧服務目前有11處可提供服務中,民 眾雖有提出照顧服務申請,但都選擇居家服務或日間照 顧服務。自100年度開始推行家庭托顧服務至今,服務個 案屈指可數,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及服務提供單位的積 極宣導,民眾已慢慢了解本項服務之理念及內容。民眾

76

雖有申請的意願,但實際使用服務時仍以居家服務為優 先使用,其主要原因:

(1) 使用家庭托顧服務,長者須至照顧服務員家中,因 失能長者大多習慣在自家接受照顧較自在。

(2) 家庭托顧場所不普及,造成有需求民眾使用不易。

另,家庭托顧場所不普及其主要是因家庭托顧所成 立不易,其原因:

a. 照顧服務員有意願成立,但其他家庭成員不願意,

因會擔心有外人在家裡造成家庭成員日常生活不便 與不自在。

b. 自106年6月3日長照服務法實施後,家托點均需申請 為長照機構,對照顧服務員而言,難以自行處理相 關之行政事務。

c. 從事家庭托顧服務,其水、電、瓦斯費、設施設備 費(如:寢具、輔具)、餐食材料等開銷,皆算在照 顧服務費內,照服員衡量其成本後,較從事居家服 務高。

d. 因家庭托顧服務在照顧時段之照顧比例為1:4,比居

d. 因家庭托顧服務在照顧時段之照顧比例為1:4,比居

在文檔中 彰化縣 (頁 55-0)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