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貳、 、 、 、主體意識 主體意識 主體意識 主體意識

壹 壹

壹、 、 、 、行為意識 行為意識 行為意識 行為意識

如前所述,從簡單行動→行為→結果之間,包含「故意」與「意圖」兩個元 素。換言之,一個行為所以稱之為我的行為,必須是出自於我對於行動的主觀認 識與行為目的的希求。符合此項條件的行為,對於我而言始能要求所謂的「責 任」。此種可歸責性條件要求:行為主體必須預先認識並判斷行為的客觀條件,

以及由此行為所能產生的結果。

反之,如果欠缺此種完備的認識能力,則對於行為結果並無法歸責之,如對 於未成年人及智能不足者的免責。一個特殊行為必須透過思維與實踐的轉換,始 能產生影響客觀環境的能力,此種能力稱為「行為能力」,這是一個自由思維的 主 體 所 必 須 具 備 的 必 要 條 件 。 同 樣 的 , 所 謂 無 行 為 能 力 (the complete irresponsibility),即不具備此種對於行為的主觀認識能力。此種情形足以阻礙此 種不健全行為的可歸責性,黑格爾稱此為「意圖的法」149:「我的意志僅以我所 知道自己所作的事為限,並對其負責。」

貳 貳 貳

貳、 、 、 、主體意識 主體意識 主體意識 主體意識

行為人的主觀自由即在於他對行為及其目的具有認識,並因為該行為與特殊 希求相符合,從其中得到自我滿足,此種行為人稱為主體(the subject)。此種對於 行為的滿足感,不是出自行為目的,而是行為動機,即獲得滿足感的原由。

為了了解黑格爾所謂的道德意識,就必須對於行為動機(motive)與行為意圖 進行區別。所謂「意圖」是一種希求,即「我希求什麼?」;而「動機」並非希 求,而是希求的理由,即「我為何希求?」。舉例言之,我給張三 1000 元,讓遊

149 Hegel, Philosophy of Right, §120: “Nevertheless, I am nothing except in relation to my freedom, and my will is responsible for the deed only in so far as I know what I am doing.”

114

民張三可以吃頓飽飯,我之所以如此,即我的動機是為了:1、明年要選舉了,

博取好名聲;2、以前張三風光時也曾接濟過我;三、就是同情,側隱之心誰人 無之;四、讓張三吃飽飯後有力氣幫我推車。可以想見,單從行為本身或行為目 的中找不出「道德」,必須從行為「動機」中,即行為的自我意識中,才能發現 純粹的道德感。行為主體的滿足感,可以來自欲望、熱情或者正義,所以說,「動 機」是所謂「反思的道德」,即對於本身思維的再思維。它可以是道德之源,但 也可能是罪惡之源。所以,動機僅是自我的特殊性,不具有普遍的社會性意義。

參 參 參

參、 、 、 、自我意識的滿足 自我意識的滿足 自我意識的滿足 自我意識的滿足: : : :幸福 幸福 幸福 幸福

一 一 一

一、、、、壞的無限循環壞的無限循環壞的無限循環壞的無限循環::::目的與手段目的與手段目的與手段目的與手段

承上所述,對於「意圖」的追索,只能引導出更繁雜的抽象動機,進而無限 推衍為一聯串手段(means)的鍊結,即:為何(why)&因為(for)(理由)->為何(why)

->因為(for)---的無限延伸,因此單從這種無限延伸的主觀意圖的鎖鍊中去 探尋行為的道德性將遭致重大困難。

二二

二二、、、、滿足滿足滿足滿足的現實性的現實性的現實性的現實性::::福利或幸福福利或幸福福利或幸福福利或幸福

行 為 目 的 不 外 乎 是 滿 足 人 的 利 益 ( interest )、 需 要 ( needs )、 傾 向

(inclinations)、熱情(passions)、私見(opinions)、甚至幻想(fancies)等感官 自然性內容,此種滿足稱之為福利或幸福(welfare or happiness)。這種滿足不能 由動機的惡性循環上去追索,而是對於滿足的對象去作區別,即個別的福利或普

遍的福利。

三 三 三

三、、、、幸福的追求幸福的追求幸福的追求幸福的追求::::物質與精神物質與精神物質與精神物質與精神

人是一種生物(a living thing),因此對於特殊意圖的滿足是合乎自然理性的,

人作為自由思維及行動的主體,有權追求生活的妥適與生命的價值,即追求物質 的自由與更高的精神自由。但此兩種層面的滿足,對於生命都同樣必要,而非彼

115

此不相容,二者也不以彼此為手段。一般將主觀目的的滿足與客觀目的的滿足看 成相互對立的見解,其實是誤解了主觀滿足其實其目的也包含了絕對目的在內,

即我在追求善的範疇的行為內也感到自我滿足。但是如果把客觀目的當成是主觀 目的的手段,也是一種誤解,成為一種偽善。150

人們易於將精神的客觀目的賦予物質的目的,認為偉人所以從事於偉大事 業,是為了利益、名譽、權力等物質目的,這種看法正是黑格爾所稱的「傭僕心 理」(valet psychologists)151,所謂:奴僕眼中無英雄,因為從奴僕管家的角度去 審視英雄行徑,不過是日復一日吃喝拉撒的紀錄而已,他們看不到英雄的頭腦以 及背後的時代精神。

四 四 四

四、、、、抽象法對抽象法對抽象法對抽象法對福利福利福利福利的否定的否定的否定的否定

承上,「福利」表示對於主觀目的的滿足,但是此種主觀的福利內容,不僅 涉及個別的我,更可能與他人的福利或一切人的福利相關。就福利的形式加以考 察,「福利」可能與現實自在的法相符合,也可能相違背,但是不管是對我的福 利的意圖或者是對他人福利的意圖,都不能作為不法行為的理由。

特殊福利的內在滿足,相對於自在且具有強制力的形式法,後者作為國家意 志的現實規定,是不可抗拒的。所以一種善行,例如偷牛皮替窮人制鞋,或者羅 賓漢式的劫富濟貧,誠然是為了他人的福利,是一種道德行為,但卻是不法。

五五

五五、、、、福利對抽象法的否定福利對抽象法的否定福利對抽象法的否定福利對抽象法的否定

最根本的主觀意圖是保全生命,因此這種自然權利是絕對的,因為生命為人 格所附麗,如果生命喪失,則人格將失去依附,任何源於自由人格的法的基礎將 一併喪失。當生命遭受極度侵害,或獻於受侵害的危險時,則受侵害者甚至有權 主張犧牲他人合法之所有權,以保全其生命,同時並有對抗抽象法的權利,此即

「緊急避難權」(a right of distress)。而保全生命所產生的緊急避難權,在民法應

150 參見:Hegel, Philosophy of Right, §124.

151 Hegel,Lectures on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 Trans. J. Sibree New York: Dover.1956, p.46.

116

用上,例於對債務人一定財產免予扣押權(beneficium competentice)。黑格爾說:

「生命作為各種目的的總合,有對抗抽象法的權利,…一個人生命遭受現時危 險而不准其自我保全,等同於置其身於法之外,如其生命既被剝奪,則全部自由 皆被否定。」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