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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九年一貫資訊議題

第一節 九年一貫資訊議題

本節首先針對九年一貫資訊教育的基本理念及課程目標作說明,其次探 討資訊課程的實施方式,最後則是資訊課程發展的現況。

目前九年一貫新課程當中並沒有特別將「資訊教育」納入七大學習領域 之中,而是將其列為七大「重要議題」之一。而在其實施要點當中特別規定:

「學校應配合各領域課程之內容與進度,安排適當節數進行資訊及家政實 習」(教育部,2003b)。絕大多數的中小學並沒有取消或者放棄資訊教育課 程的實施,而是利用「彈性學習時數」來進行電腦課程的教學。

依照民國九十七年修訂完成的課程綱要所規劃,亦不獨立將資訊教育分 科。其用意在於要將資訊教育融入、整合至各領域的教學之中。因此目前九 年一貫新課程之中雖無獨立的電腦課程規劃,但仍強調資訊「融入」教學以 培養學生「應用科技與資訊」的能力。

一、九年一貫資訊教育的基本理念

依據教育部(2003b)所公布九年一貫課程之規劃,資訊教育基本理念 是要培養學生資訊擷取、應用與分析的能力,更要養成學生創造思考、問題 解決、溝通合作,與終身學習的能力,以發展健全的國民。即是讓每位學生 都能夠享有均等的機會學習基本的資訊知識與技能,進而培養運用資訊科技 的能力以面對未來高度資訊化的社會。

依據九年一貫新課程之精神,資訊教育適時融入各學習領域,運用資訊

科技當作輔助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之工具,讓各領域的學習能加深加廣,並 且提升學生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九年一貫資訊課程目標

制定「課程目標」的目的無他,主要就是為了具體實踐「基本理念」。

教育部(2003b)依據資訊教育的基本理念制定出課程目標,希望藉由「資 訊科技概念的認知」、「資訊科技的使用」、「資料的處理與分析」、「 網 際網路的認識與應用」、以及「資訊科技與人文素養的統整」等核心能力之 規劃,在認知、情意、技能上培養學生能夠達成下列教育目標:

(一)奠定學生使用資訊的知識與技能。

(二)導引學生了解資訊與日常生活的關係。

(三)增進學生利用各種資訊技能,進行資料的搜尋、處理、分析、展 示與應用的能力。

(四)培養學生以資訊知能做為擴展學習與溝通的習慣。

(五)導引學生了解資訊倫理、電腦使用安全及資訊相關法律等相關議 題。

(六)培養學生正確使用網路的態度,善用網路分享學習資源與心得,

培養合作、主動學習的能力。

(七)開展學生資訊科技與人文素養的統整能力,應用資訊科技提升人 文關懷、促進團隊和諧。

國小階段資訊教育強調的課程重點,並不在於教會學生使用多少種文書 處理、美工繪圖、網頁編輯、動畫設計的套裝應用軟體,而是要讓學生經由 學習相關資訊科技的過程,習得資訊科技的知識與善用資訊工具的技巧,最 終建立解決問題的能力與終身學習的態度,這才是九年一貫資訊教育真正的 教學精神。

三、九年一貫資訊課程實施方式

九年一貫課程以「領域學習」取代「獨立分科」,而資訊教育的實施則 以兩種方式進行,就是學校在百分之二十的彈性學習時間裡,一即以「實習」

的方式,依照各校情況安排適當的節數進行;二是強調資訊科技與其他學習 領域課程整合,將資訊課程「融入」各學習領域教學活動之中(何榮桂,2001)。

依據教育部(2003b)的規劃,資訊課程安排在三至七學年,三到六學 年每學年建議上課節數為16 節,第七學年則建議 40 節的學習時間;除了融 入於各學習領域中實施外,並得視內容性質,集中於適當學習領域或彈性學 習節數中實施教學。

民國九十七年,教育部修訂課程綱要並作了以下修正:「課程安排國小 三年級至國中一年級,每學年建議上課節數為32 至 36 節,國中二至三年級 視需要安排節數。」(教育部,2008b)

研究者統計九十七學年度台中縣內171 所(含分校)小學三年級至六年 級的資訊教育實施節數後發現,全縣 97.8% 的學校每週的資訊課程至少維 持1 節,尤其六年級更達到 100%。若以全年授課日數 40 週(上、下學期各 20 週)計算,即代表全縣 97.8% 的小學每學年資訊課程時數至少 40 節。不 但已遠遠超過民國九十二年課程綱要的 16 節建議,也超過民國九十七年所 修訂32 至 36 節的建議。

另外,台中縣政府教育處(2008)更針對縣內中小學資訊課程教學內容 的一致性,於民國九十七年九月二十六日發函(見附錄一)指示各中小學每 週資訊課程的實施節數為:

(一)國小三至四年級:實施1 節(含)以上。

(二)國小五至六年級:實施1 節(含)以上。

(三)國中一年級:實施1 節(含)以上。

(四)國中二或三年級:實施1 節(含)以上。

四、九年一貫資訊課程發展現況

九年一貫資訊課程實施至今已超過十年,對於資訊教育這些年來的發展 情形,以下針對教育部於「中小學資訊教育白皮書(2008-2011)」當中所提 及「學生資訊科技應用能力」、「教師資訊科技應用能力」以及「數位教學資 源」這三個構面來了解。(教育部,2008a)

(一)學生資訊科技應用能力方面

民國九十七年修訂完成之「97 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將三至七年級的 教學時數調整為32 至 36 節。

資訊教育在目前的九年一貫課程中歸屬於「重大議題」,而非「學習領 域」,所以各校對於授課時數的安排以及教學內容的設計實施並不一致,如 此容易造成各校學生資訊科技應用能力的相對落差。

(二)教師資訊科技應用能力方面

根據教育部 2006 年的調查結果顯示,教師的資訊科技應用能力整體表 現上,在「教材準備及資料蒐集」、「專業成長與自我學習」、「教導資訊倫理 及安全知識」方面的表現優良且素質整齊,在「教材製作及硬體問題解決」

方面的能力則較需要加強。

(三)數位教學資源方面

根據教育部的調查,目前中小學教師對於網路教學資源的使用度不高,

從網路搜尋得來的補充教材只佔全部補充教材的25%,網路資源的取得方式 大多是利用搜尋引擎進行關鍵字檢索。

相關文獻針對國內外數位教學資源網站的研究建議,未來應建立教學資 源的標準格式及標準分類,以減少教師花費在資源檢索的漫長時間,讓教師 更快速找到適合的資源教材,也更願意去使用網路的教學資源。

小結

九年一貫課程將資訊教育列入「重大議題」,不獨立分科的目的,主要 是強調資訊融入教學以培養學生「應用科技資訊」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國小階段的資訊教育重點,是要讓學生經由學習的過程,習得資訊科技 的基本知識與應用資訊工具的基本技巧,最終建立解決問題的能力與終身學 習的態度,以面對未來高度資訊化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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