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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從「道」還是友君:戰國時代的「忠」觀

在春秋戰國之際世襲社會逐漸解體,卿大夫氏族失去了他們 在政治上的重要地位,並被他們原來的家臣(即士人)所代替。直 至戰國中期,從前用來區別卿大夫與士階層的界線幾乎消失了。

49 有關春秋時代家臣的情況,詳見朱鳳瀚,《商周家族形態研究》(天津古籍出版 社,1990),531-540 頁。

50 見《左傳》,昭公二十五年。叔孫氏之眾曰:「無季氏,是無叔孫氏也」,使鬷 戾決定站在造反的一方。

51 孔子的弟子,子路,強調這個原則,表明他願意為其主公而死:「利其祿,必救 其患。」《左傳》,哀公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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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許多「士」仍然當統治者的「賓客」,然而,並無任何障 礙足以阻止他們攀上政府組織的最高層。出身卑微的「布衣」之 士成為政治集團的成員是戰國時期的常見的現象。

在社會發生巨大轉變的環境下,新興的士人開始重新解釋自 己的社會地位。跟原來「不敢知國」的家臣相反,戰國時代的士 常常自詡為「有道之士」,即與國君相匹、「執國命」的「大士」。

不過,他們與前世之大夫有明顯的不同,即他們不但享不了世官,

即使一份終身的官祿,也幾乎不存在。因而戰國時代產生了新的 當官模式,即「士無定主」。這完全擺脫了前世家臣對主公絕對 服從的束縛,戰國時代的士人公開地主張他們與主公(包括國君)

之間關係的靈活性,即「鳥則擇木,木豈能擇鳥?」52這樣一來,

戰國初葉以來「出境而仕」成爲相當普遍的現象,而當時的輿論 對這種現象毫無負面的態度;孟子所主張「出境必載質」、「士 之仕也,猶農夫之耕也」53正好表示了戰國的社會思潮。

在這種情況之下君臣關係也受到了直接的影響。戰國時代的 士人雖然沒有前世卿大夫的政治力量,但是他們卻繼承了高位貴 族的自豪意識,他們主張「忠」與家臣的依附性並無關連,他們 一直要保護自己政治行爲的自由,允許自己在某些情況下違反君 命。那麼,戰國的臣子到底應該忠於誰?用什麼理由來反抗君命,

而同時維持忠誠的形象?因爲在這個朝秦暮楚的時代,假社稷之 名來違抗君命已不可能。在這種複雜的條件之下春秋晚期士人的 大宗師孔子,對於士人與君主關係之間的内在矛盾提出了解決的 方法,即是:

52 《左傳》哀公十一年,引孔子之言。

53 見《孟子》,〈滕文公下〉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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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則止。54

孔子以「道」,即理性的行爲規範,成爲「士」所忠誠的對象。

對他來説「朝聞,夕死」之「道」成爲至高無上的原則,如果當 官的時候與這個原則發生了矛盾,他即毅然決然地辭官而去,即 所謂「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55孔 子之「道」明顯的超越了君主個人的重要性,這個原則讓士人擺 脫對君主的依附性。56

孔子的門徒熱切的採納他對忠誠的解釋,即以歸屬於「道」

為政治行爲的模式。同時以「道」代替「社稷」為人臣所忠誠的 對象而讓士人堂堂正正的出國以尋找新的君主,因而對當時「游 士」具有明顯的好處。戰國中期士人之中最突出的代表人物之一 孟子,綜合了新興的忠誠對象的等級性:

有事君人者,事是君,則為容悅者也。有安社稷臣者,

以安社稷為悅者也。有天民者,達可行於天下而後行之 者也。有大人者,正己而物正者也。57

孟子根據各自所關注忠誠的焦點,把參政的「士」分成四類。孟 子對忠於君者的評價最低,忠於社稷者次之。再來就是以平定天 下為目的者,而「正己」以「正萬物」之「大人」,則屬於最高

54《論語》,〈先進〉第二十四章。

55《論語》,〈里仁〉,第五章。孔子嚴格地批評自己的門徒,仲由和冉求,有時 候爲了滿足自己的主公而放棄道德的原則,見《論語》,〈先進〉第十七章;〈季 氏〉第一章。

56 孔子完全擺脫了當時士人狹隘的「忠於主公個人」觀念的束縛。因此當他的弟子 子路和子貢批評齊國管仲沒有爲他原來的主公(公子糾)而死的時候,孔子卻贊同 了管仲的政治成功,以表示真宗的忠誠是「忠於社稷」或是「忠於道」而已矣(見

《論語》,〈憲問〉第十六及十七章)。

57 《孟子》,〈盡心上〉第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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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層次。如此,春秋時期忠於社稷的大臣在《孟子》中僅僅名列 家臣之上,而他們與「大人」 之間則有著明顯的距離。孟子認為 有「大志」的「士」,不應只是忠於君主或社稷。真正的忠誠應 該是忠於個人的道德與倫理原則,即忠於「道」。孟子還說明,

對臣來說,終身只事一君並非最關鍵的,「行仁」才是最重要的。58 一 位 大 臣 在 扶 助 君 主 時 , 必 須 堅 持 自 己 的 道 德 信 念 (moral credo),因此,他不只有權力諫其君,而且在某些條件之下也可 以「易位」或者「革命」。59

忠於「道」這個觀念,廣為戰國的思想家們所接受。孔孟以 外,其他思想家如墨家、道家,都確信他們不該為了事君而放棄 了自己的道德信念。以此思潮為代表,當時思想家常常讚頌「出 身棄生以立其意」的伯夷與叔齊,這兩位以自己的「道」而輕視 正統的周武王的「豪士」。60以此所看,荀子所引「從道不從君」

的「傳」(詳後),很可能代表戰國的「士」共有的信念。

「從道不從君」的概念,看起來雖令當時人讚賞,但卻是非 常地不切實際。「道」畢竟是一個難以理解的概念,許多學派為 此爭論不休;「道」也不能作為政治家行為的準則。「士」為了 抗議君主「無道」而辭官,門人視之為高尚,可是世俗之見以他 們為「狂人」。61在具體的政治情況難以實現的「道」無法而成 爲君臣關係的規範。因此許多戰國思想家對忠誠有著另一種不同

58 見《孟子》,〈告子下〉第六章。孟子甚至讚頌了「五就湯,五就桀」的伊尹,

他認爲只要堅持道德原則,就連侍奉不共戴天的敵人也可以是合理的。

59 對孟子的「革命」觀,應該另外加以討論。

60 有關伯夷和叔齊作為道德之典範,見陳奇猷,《呂氏春秋校釋》(上海:學林,

1990),〈誠廉〉篇;有關他們行為的爭議,見Vitaly Rubin, “A Chinese Don Quixote:

Changing Attitudes to Po-I’s Image”, in Irene Eber, ed. , Confucianism: The Dynamics of Tradition(New York: Macmillan, 1986),155-184 頁。

61 見《墨子》,〈耕柱〉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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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看法,與其從「道」,他們著重忠於君個人。然而,這種「忠 君」觀念與春秋時代的家臣「忠君」觀念之間存在著重大的差異。

春秋的主公與家臣的關係,本質上有顯著的等級性,而戰國時期 的主公與他的賓客關係卻是靈活的。大部份有關戰國賓客的故 事,都強調他們如何毫不費力的就拋棄其君主,並投靠另一個陣 營。62這種靈活性使得君臣關係完全地改變。

新的「忠君」概念強調互惠性,而非君臣之間的等級性。為 了保證臣的忠信,君主必須考慮到他們的尊嚴,要禮貌地對待他;

否則有雄心萬丈的臣不會死心塌地事君,甚至可以離開他。諸子 之間《孟子》最明顯地強調了君臣平等互惠的原則。孟子曰:

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

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63 這段文字非常清楚地說明君臣關係是相互的:君是怎麼對待臣,

臣就會有同等的回報而已。如此一來,要保證臣的忠心不二,君 主就必須致以最高的敬意。晚期的戰國文獻中,散佈著許多有關 君與「士」的軼事,謂前者讓後者與自己平起平坐,以使對方效 忠於他。「漆身吞炭」為其君知伯報仇的有名刺客豫讓,一句話 就扼要概括了上述的原則。當別人問道,為何對以前的主公范氏 與中行氏沒有如此忠心耿耿,豫讓如此回答:

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以眾人遇臣,臣故眾人報 之;知伯以國士遇臣,臣故國士報之。64

62 司馬遷收集了許多有關戰國「賓客」的軼事,散佈在一些戰國的〈列傳〉,見《史 記》,卷七十五至七十八。

63 《孟子》,〈離婁下〉。

64 《戰國策》,〈趙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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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讓表明,對主的忠誠並非是一種必然的義務,而是受到尊重與 禮遇的一種額外的回報。只有識才尊賢的君主才有資格要求臣鞠 躬盡瘁,或正如豫讓所說:「士為知己者死」。65對「知己」的 重視,表示君臣關係的互惠性越來越重要。66然而,只有尊敬是 不夠的;「士」進一步期望與君主建立某種心靈上的共鳴關係。

這種氣氛可以説明爲甚麽戰國中晚期文獻中君臣友好關係的想法 變得非常重要。67於這些文獻中,可以看到許多用朋友關係來比 喻君臣關係的例子。尤其是郭店楚簡的一些儒家文獻就非常直率 的提出這種君臣之間互惠甚至平等的概念。例如〈語叢 1〉講:

「君臣,朋友;其擇者也」,以君臣關係成爲基本上平等的。68 更值得注意的是,這種互惠的特性容許臣隨心所欲而離開他的君 主:

父亡惡,君猶父也,其弗惡也;猶三軍之[旗] 也,正 也。所以異於父:君臣不相在也,則可已;不悅,可去 也;不義而加諸己,弗受也。69

這段引文不只把臣對君的義務置於父子之下,亦說明臣有選擇去 留的自由。70無論是臣覺得君對他不好,或是君主的態度違反了

65 同上。

66 有關「知士」的重要性,見《呂氏春秋》,〈知士〉,〈不侵〉;《戰國策》,

〈楚策四〉;《史記》卷七十七,等。

67 有關君臣之間的友好關係,詳細論述見查昌國,〈友與兩周君臣關係的演變〉,

《歷史研究》5(1998)。

68 《郭店》,〈語叢一〉,簡八十七,第 197 頁。亦見〈語叢三〉:「友,君臣之 道也」,簡六,第209 頁。

69 《郭店》,〈語叢三〉,簡 1-5,第 209 頁。對此文簡略的討論,亦見丁四新,

《郭店楚墓竹簡思想研究》(北京:東方出版社,2000),第 233 頁。

荀子對春秋思想傳統的重新詮釋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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