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中:日本、加拿大、墨西哥、印度、海灣合作理事會。
新加坡
已簽署:東協自由貿易區、紐西蘭、日本、歐洲自由貿易協會、澳洲、美國、約 旦、印度、跨太平洋策略經濟伙伴協定、韓國、巴拿馬、祕魯、中國。
談判中:墨西哥、加拿大、巴基斯坦、海灣合作理事會(2008.01.31完成諮商)、
烏克蘭。
中國
已簽署:香港(CEPA)、澳門(CEPA)、亞太貿易協定、ASEAN、巴基斯坦、智 利、紐西蘭、新加坡。
談判中:澳洲、新加坡、冰島、海灣合作理事會、祕魯。
臺灣
已簽署:巴拿馬、瓜地馬拉、尼加拉瓜、宏都拉斯、薩爾瓦多。
談判中:多明尼加。
(對已簽署國家貿易占臺灣對外貿易的0.18%)
資料來源:林祖嘉(2009),「後金融海嘯時代下的ECFA與臺灣經濟發展前景」,《後金融海 嘯時代下臺灣的經濟發展政策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國立中央大學臺灣經濟發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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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經貿新局非常近似,因此兩國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性很高;另一方面,我們 看到韓國與美國、歐盟及東協十國都已經簽署了FTA,幾年之後,韓國 生產的產品賣到這些國家都不必繳關稅,而臺灣去的產品則要繳稅,因 此臺灣的產品市場將會逐漸被韓國的產品所取代,這對於臺灣而言是非 常不利的。
另一方面,在表11中,我們看到臺灣雖也與中南美洲幾個邦交國 有簽署FTA,但是這些國家的經濟規模較小,而且距離臺灣很遠,所以 臺灣與他們的貿易很少,在二○○九年時臺灣與這些國家的貿易只占臺 灣對外貿易的0.18%。
此外,在二○○○年以後,由於東協十國積極與東亞主要國家簽 署FTA,使得東亞經濟整合的速度突然加快許多。其中,東協十國最早 在二○○二年與大陸簽署了自由貿易協議,我們稱之為十加一;然後,
二○○五年東協十國與韓國簽署FTA,二○○八年與日本簽署FTA,有人 把東協加上中日韓稱為十加三。此外,東協十國又在二○○九年與紐澳 簽署FTA,同年又與印度簽署FTA,有人將之稱為十加六。在未來幾年之 後,東協與這六個國家之間的關稅將會逐漸降到零。而在十加六的基礎 上,未來出現東亞經濟體的可能性就會大增。
而臺灣位處於這十六國的中間,臺灣與這些國家的經濟活動佔對 外經貿活動的三分之二左右,因此未來如果臺灣不能加入此一重要的經 濟體,則臺灣的產品必然會因為要交關稅而產生很顯著的負面影響。因 此,無論如何,臺灣一定要積極且努力設法加入此一正在形成中的東亞 經濟體之中。
三、 ECFA 是打開國際經貿空間的敲門磚
過去,由於兩岸關係並不是那麼好,彼此在國際外交上也經常 處於競爭的狀態,使得臺灣在國際活動上經常受到中國大陸的打壓,而 使得臺灣的國際經貿空間也受到極大的限制。因此,雖然許多國家與臺
灣有相當密切的經貿關係,但也僅只於此而已,臺灣想要與一些主要經 貿伙伴有更進一步的經貿關係時,卻往往因此政治因素而受阻。長久以 來,新加坡的軍人都在臺灣接受訓練,因此即使新加坡與臺灣沒有正式 的外交關係,但是我們可以說新加坡一直都是臺灣友好的伙伴之一。但 是,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就曾說過:「新加坡與臺灣的經貿關係,不可 能走在大陸與臺灣的經貿關係前面。」我們相信臺灣人可能不喜歡聽到 這一句話,但是做為臺灣老友的新加坡都如此說了,我們又如何去期待 其他國家的政府在國際經貿上給予臺灣更好的對待呢?
當然,大家也都知道其中最大的阻力是來自於中國大陸。因此,
如果我們能改善與中國大陸的關係,先建立與中國大陸更進一步的經貿 關係,那麼臺灣擴大對外經貿空間的機會應該就會大幅提高。這裡有幾 個很明顯的事例可以說明,為什麼兩岸經貿關係的改善可以促進臺灣的 國際經貿空間。首先,在二○○五年國民黨主席連戰先生訪問中國大陸 時,與大陸的國家主席胡錦濤先生簽訂了五項共同願景,包括:(1) 促進盡速恢復兩岸談判,共謀兩岸人民福祉;(2)促進終止敵對狀 態,達成和平協議;(3)促進兩岸經濟全面交流,建立兩岸經濟合作 機制;(4)促進協商臺灣民眾關心的參與國際活動的問題;(5)建立 黨對黨定期溝通平臺。其中第三項是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現在兩岸 已經完成簽署ECFA,而第四項就是促進協商臺灣民眾關心的參與國際 活動的問題。顯然,當時兩岸的黨主席對於臺灣國際空間的重要性都有 相當程度的認知。
其次,在二○○八年底,胡錦濤先生在發表對臺灣同胞講話中,
提出了所謂的「胡六條」,其中的第二條主要內容為:「推進經濟合 作,促進共同發展:兩岸可以為此簽訂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建立具有 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有利於探討兩岸經濟共同發展同亞太區 域經濟合作機制相銜接的可行途徑。」顯然大陸也認為兩岸應該先簽署 ECFA,然後再共同探討應如何合作一起進入亞太區域合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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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經貿新局第三,在二○一○年三月,兩岸簽署ECFA之前,香港與紐西蘭簽 署了FTA。香港是在二○○三年與中國大陸簽署了更緊密經貿伙伴關係 安排(CEPA),現在香港又以WTO會員(香港獨立關稅區)的身份與 紐西蘭簽署FTA。而臺灣是以臺澎金馬獨立關稅區的名義加入WTO,而 且也與大陸簽署了ECFA,現在如果紐西蘭有意與臺灣簽署FTA,請問大 陸有什麼立場反對?
第四,最重要的是,在去年六月底臺灣與大陸完成ECFA簽署之 後,新加坡與臺灣立即在八月初,由雙方政府同時宣布兩國開始進行自 由貿易的協商,目前採用的名字是「星臺經貿伙伴協議」(Agreement of Singapore and Taiwan Economic Partnership, ASTEP)。這當然是一個很重 要的例子,充分說明當臺灣與大陸的關係改善之後,臺灣與其他國家之 間的關係也會跟著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