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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美国企业债券评级与中国的对比

公司发行债券有两个重要环节,一是进行信 用评级,二是公开发行,前者保证了债券市场的 可知性,使投资者在充分了解债券风险收益的情 况下做出投资决策,保证了投资者的利益,后者 保证了所有潜在投资者都有机会购买,降低了企 业发行成本,保障了企业的利益,正因为债券信 用评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美国在世界上最早建 立了信用评级制度。

1、美国的企业债券评级 1)独立的评级机构

评级机构在债券评级制度中居于核心地位,

对评级结果有重大影响,因此评级机构应保持中 立性和独立性才能保证评级机构的客观公正,美 国的信用评级机构正是依靠对有价证券的信用度 进行中立和独立的专业判断取信于投资者。

为了保持评级业务的独立性,美国各评级机 构都尽量避免在人员资金方面与政府金融当局以及 有利害关系的各方发生任何关系,防止评级业务受 其影响。此外,评级机构的中立性还体现在评级活 动不受任何方面的压力和干扰,在美国评级史上,

评级机构长期不向发行人征收评级费用。20世纪 70年代以后评级机构开始向证券发行人收取评级费 用,实行有偿评级,但是有偿评级本身并没有使评 级活动失去中立性和公正性,因为评级结果的主要 需求方是投资者,投资者的信任是评级公司的生存 根基,如果评级机构在评级过程中失去了中立性就 会失去投资者的信任,评级机构将无法生存,因此 理论上来说评级机构不会因向证券发行人收取费用 而改变中立的评级立场。

由于美国法律禁止债券承销商向投资者散发 所销售债券的评价资料,而评级机构的报告节省

债券信用评级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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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投资者评价债券的大量时间和财力。基于中立 性的要求,评级机构的情报对投资者的债券买卖 行为不提出任何建议,对投资者的损失也不承担 任何责任。

美国政府为信用评级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 外部环境,不干涉评级活动和评级结果,美国政府 没有规定公司或债券必须进行评级或必须由哪一家 公司进行评级,但它积极利用评级结果为监管资本 市场服务,又反过来推动了评级事业的发展。

2)科学的评级方法

美国的债券评级由评级机构接受债券发行人 或债券主承销商的评级委托开始,评级机构在收 到资料后建立一个评级小组,制定评级方案,评 级的内容主要包括3个方面:行业分析、财务分 析、债券发行条款分析。

行业分析的基本内容包括行业的发展趋势、

行业内的竞争状况、产品的市场供求、企业在行 业中的地位等要素。财务分析以债券发行人提供 的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其资产构成、盈利能力、

偿债能力、管理效率等影响债券偿还的相关指 标。债券发行条款规定了债券发行人和持有人的 权利和义务,与投资者关系密切,是评级时的重 要分析内容,主要研究各项限制条款及债务偿还 的优先次序对企业债券投资的风险影响。债券评 级是对企业所处的行业、企业本身的情况以及债 券发行的条款做出的综合判断。

美国的债券评级还经常使用数学模型,利用 数学模型对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再加上评级人员 对市场环境、国际竞争力、经营者素质等各种因 素的调查与判断,得到更加准确的评级结论。

评级小组制定的评级方案提交评级委员会讨 论,由投票决定级别,在得到债券发行人同意后 将级别公布,如果债券发行人不同意该结果,可 申请变更级别,评级机构针对变更级别的理由对 评级方案进行审查,重新投票决定级别。第二次

的表决结果是不可变更的。如果债券发行人不接 受该级别,只能放弃公开发行债券。

由于企业所处的行业、企业的经营状况、财 务状况在不断变化,企业债券的偿还能力也随之 改变,因此在初次评级之后还需要定期或不定期 的复审,对长期债券进行每年一次定期复审,当 企业的行业和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进行 不定期复审。

3)金融危机对国际评级机构的影响

(1)由次贷危机显现出评级机构存在的问题 一是评级业收费制度造成了利益冲突。评 级机构根据发行债券的规模向债券发行人收取一 定比例的评级费用,使其与债券发行人产生利益 关联,从而造成利益冲突。评级机构为扩大市场 份额可能进行预评级等不良竞争,导致评级浮夸 现象。而对于规模较小的发行人,由于财力的限 制,只能选择一家评级公司进行评级,在与评级 公司的博弈中处于绝对劣势。

二是目前信用评级机构面临着投资者和监管 者利益诉求不一致的内在矛盾。信用评级机构是 为了给投资者提供风险信息而产生的,后来监管 者利用评级限制投资者投资金融产品的级别,使 评级级别上升成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标准。二者 的矛盾使评级机构很难保持中立和客观。

三是国际金融市场寡头垄断导致信用评级结 果存在系统性偏倚,目前国际的主要信用市场被三 大评级机构所垄断,其他地区的评级机构除了在本 土和特定细分市场上有一定份额外,很难与三大评 级机构竞争,形成寡头垄断格局,三大评级机构的 垄断导致可能在不同市场采用不同的评级标准,如 存在对发达国家主权评级和债券评级普遍高估,对 其他国家主权评级和债券评级普遍低估的现象。还 可能基于政治、意识形态和自身利益等方面的原因 给出具有系统性偏倚的评级结果。

(2)信用评级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1975年SEC 建立了“全国认定的评级组织”

或称“NRSRO”(Nationally Recognized Statistical Rating Organization),对评级行业进行监管,

标准普尔、穆迪和汇誉三家资信评级机构获得认 可,NRSRO的评级结果作为重要的流动性和信用 水平指标被SEC广泛应用在许多立法监管中。但 NRSRO成立之始就缺乏明确的定义,SEC对评级行 业也没有一套完善的监管体系。NRSRO的建立成 为新的公司进入评级行业的壁垒,自此三家公司 垄断了国际评级行业。造成了目前信用评级行业 缺乏竞争、滥用权力和利益冲突的弊端。

2、日本的企业债券评级

日本的信用评级机构也都是独立的法人,而且 要经过政府批准方能取得开展信用评级业务的资 格。在评级活动中,要严格遵循独立性、客观公正 和保密的三项原则。在责任方面,评级机构仅负责 提供评级结果以及有关材料并对评级服务质量负 责,而不对投资者或证券交易者遭受的任何损失承 担任何责任。评级机构也不会为了盈利或其他目 的而做出不公正或不真实的评级结果。

日本的信用评级具有较强法律效力,因为在日 本发行的外国债券须通过日本评级机构的信用评 级,所获得的信用等级是能够发行证券的法定要 件。日本的信用评级方法也参照了美国几大评级机 构,国内的评级机构有三家:日本投资家服务公司

(NIS)、日本格付研究所(JCR)、日本公社债研 究所(JBRI)。其级别从AAA到C有9个档次,外国 企业在日本发行债券必须获得A级以上资格。

3、韩国的企业债券评级

亚洲金融危机前的韩国信用评级状况与中国 有相似之处。公司发行人倾向于选择评级标准相 对宽松的评级机构,降低了评级结果的可信度。

此外由于绝大多数企业债券由金融机构作担保,

投资者对信用评级的重视程度不高。

1997年后,无担保债券的份额逐步提高,信 用评级在韩国逐渐开始发挥其真正的作用。此外 新的金融产品如资产证券化、混合证券等都增加 了投资者对信用评级的需求,日渐成为定价的重 要因素。韩国的信托投资公司(ITC)每半年对评 级机构进行一次评估,结果向各金融机构公开,

国内的评级机构在提高可靠性的压力下,与国际 著名的评级公司穆迪、惠誉等建立了合资企业。

4、我国的企业债券评级

我国的企业债券发展历史短,规模小,债券 信用评级起步较晚,与美国等成熟的国际信用评 级市场存在差距:

1)企业债券信用评级机构自身定位不准确 目前我国的债券评级市场业务量仅为美国的 1%-2%,但有资格进行各类企业债券信用评级的 机构接近10家,数量是美国的3倍,相对于目前 尚不充分的市场需求来讲,评级机构处于过度竞 争的状态。评级机构由债券发行人及主承销商选 择并支付费用的现实情况使评级机构很难仅凭客 观公正的职业态度和良好的评级质量取得市场份 额,也难以保持评级机构的独立性。评级机构为 了开展业务获取经济利益,不自觉的以为被评主

体为导向,忽略了为投资者服务的最基本原则,

评级机构的竞争的重点放在了获取经济利益,建 立公共关系的方面,评级质量放到了第二位,评 级结果很难达到客观公正。

2)信用评级技术落后,队伍参差不齐 我国信用评级市场发展历史较短,评级市场

2)信用评级技术落后,队伍参差不齐 我国信用评级市场发展历史较短,评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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