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特殊教育法第一條開宗明義的指出,資賦優異的 學生有接受適性教育之權利,以充分發展潛能,培養健全 人格,增進服務社會能力。資賦優異實施的對象,包括一 般智能、學術性向、藝術才能、創造能力、領導能力及其 他特殊才能等領域中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第四 條)。資賦優異教學,應結合社區資源、參與社區各類方案 為主,並得聘任特殊專才者為特約指導教師;學校對於身 心障礙及社經文化地位不利之資賦優異學生,應加強鑑定 與輔導(第二十九條)(教育部,民 88a,88b)。美國官方 對資優教育的定義,首推中央聯邦的資優學生教育法案(Us Fderal Javits Gifted and Talented Students Education
Act, 1993),其對資優學生的定義,大意如下:「資賦優異 學生是指當與同齡、同樣生活經驗的兒童或青少年相比 較,顯示具有傑出能力或具有卓越成就表現的潛能力者。
這些資賦優異的兒童和青少年,顯示能夠在智力能力、創 造力、藝術領域、領導能力或特殊學術性向等領域方面,
展現高度的能力表現。因此,學校需要提供給他們不同於 普通教育的資優教育服務和學習活動。兒童或青少年的卓 越才能,跨越各種文化族群、各種社經階層和各種人類致 力的文明或能力領域,均會出現資賦優異的學生。」。
George(1995)分析各項資優定義,提出概括的界定,認為
「資優學生(gifted student),係指具有表現多種領域的卓 越成就之潛能者,特殊才能學生(talented students)係指具
有表現單一領域的卓越成就之潛能者。」(p3)。阮汝理 (Renzulli,1977)則認為資優行為是人類的三類特質相互作 用的結果,這些特質包括具有中等以上的一般智能、高度 的工作專注力和高度的創造力。資賦優異者係指擁有或能 發展這些特質的個人,而把它應用到任何具有潛在價值的 領域上。綜合上述資優教育的涵義,顯示資優教育的理念 與實施,朝向概念多元化、對象擴充化、機會公平化、鑑 定彈性化、評量多元化、安置多樣化、課程開放化,資源 交流化、教學充實化與科技化的方向發展(郭靜姿,民 86;
Piirto, 1994)。
依我國特殊教育法及資優教育的涵義,美術才能優異 屬於藝術才能資優的一環。美術才能優異學生在美術才賦
方面具有卓越潛能或具有傑出表現,這些學生的美術發展 階段往往較為快速,對於形、色、線、空間/透視及結構的 敏捷力高,對美術媒材的使用及技法表現力亦較佳,具有 獨創力,而在審美與美術相關知識的學習,亦顯現較強的 熱忱度和領悟力,學校因此應提供給予美術才能方面的適 性教學機會。另依國內相關法規,美術才能資優教育的目 標,在於早期發掘具有美術才能之學生施以計畫與系統之 教育,以充分發揮其潛能,培育國家未來文化建設所需之 美術優秀人才。而美術才能資優學生的教育內容,可透過 彩畫、素描、國畫、版畫、設計、雕塑、陶藝、工藝、攝 影、電腦繪圖或電腦動畫等創作活動,培養學生美術創作 與表現的能力,並透過藝術批評/鑑賞、美術史、色彩學等
等美術認知的學習及良好的情感教育,涵養學生美感情操 及健全人格,使學生能夠具有從事藝術創作表現或進入藝 術相關專業領域學習與工作的能力與熱忱,並樂於發揮專 長來貢獻社會。
著名的資優教育學者阮汝理(Renzulli,1977)所提出的 資 優 教 育 「 三 合 充 實 模 式 」 (The Enrichment Triad Model),則可作為美術才能資優教育的參考方案,此模式 包括下列三個步驟與類型(Type)的充實活動 (王文科,民 78;毛連塭,民 78;李琛玫,民 89;蔡典謨,民 87;Davis
&Rimm , 1994;Renzulli,1977):
第 一 類 型 的 充 實 活動 (Type I)- 一 般 試探 性 活 動 (General Exploratory Activities):本類型的充實活動,在
提供學生多元領域的探索內容,使學生從各類主題活動的 經驗中,探索興趣、擴充知識領域與生活經驗,以增進學 習的深度與層面,並使學生進一步的找到適合自己興趣的 研究主題。試探的充實活動,是一個持續不斷的歷程,在 這些試探及學習活動中不斷的給學生機會,引發其好奇 心,發現興趣及增廣充實的課程,其目的為:1.擴充學生 知識領域與生活經驗;2.試探並培養學生從事高層次研究 的興趣;3.做為教師安排認知與研究方法訓練的基礎。
就美術資優學生而言,第一類型的活動內容,可安排 學生接觸各類美術有關的畫冊、作品、書籍、雜誌及視聽 媒體等資源,參觀當地廟宇、建築、藝廊、博物館、美術 館及文化中心辦理的各項美術或設計展覽活動,實地訪問
畫家或各類美術創作者,及進行戶外旅行寫生與攝影,使 學生探索美術興趣、擴充美術知識領域與生活經驗,增進 美術學習的深度與層面,以進一步的找到適合自己興趣及 性向的創作題材或探究主題。
第二類型的充實活動(Type II)-團體訓練活動(Group Training Activities):本類型的充實活動,著重在發展資優 生的認知、情意、技能等思考歷程,包括高層次思考與創 造和批判思考的訓練,這些活動主要在培養學生心智運作 的能力。本類型活動強調高層次認知思考訓練,同時注重 情意培養與研究方法訓練,其目的為:1.發展創造思考、
解決問題、感覺、欣賞與評價的能力;2.學習如何學的技 能,如筆記、晤談、分類與分析資料、歸納結論等;3.發
展使用工具書的技能,如索引、文摘、百科全書等;4.發 展寫作、語言溝通與表達及使用視聽媒體的能力,以便學 生能夠自信的發表作品。
就美術資優學生而言,第二類型活動的內容,可透過 各類美術創作、藝術鑑賞教學及美術知識學習等活動,教 導學生的情意態度、價值澄清、創造思考、批判性思考、
問題解決、理解、綜合、應用、分析與評鑑等能力,同時 也要訓練學生透過口語溝通、寫作、攝影、錄音、錄影等 技能,表達自己的作品或創作理念的能力,並進一步教導 學生學習研究美術知識或創作的方法,如觀察、紀錄、蒐 集資料、摘要、整理、分析、歸納結論和呈現資料的技巧。
第三類型活動(Type III)-個人或小組研究實際問題活
動(Individual and Small Group Investigations of Real Problems):本類型的充實活動,以個別和小組為對象,將 第一類型和第二類型所學到的知識、情意、技巧和經驗,
運用在第三類型的活動上,以解決實際的問題。教師在這 個活動中,扮演引導和認同學生興趣的任務,給予學生方 法上的指導,指導學生進行實際問題的研究,暨協助學生 尋求發表作品的機會,使學生學習如何成為知識或藝術的 生產者,而非只是知識的消費者。本類型活動的目的為:
1.使學生有機會將其興趣、知識、創見及毅力應用到自選 的問題或研究上;2.學習應用研究方法探求高深的知識;
3.發展能發揮影響的作品;4.發展獨立研究的技能;5.發展 毅力、自信、欣賞創作及溝通表達的能力。
就美術資優學生而言,第三類型活動的內容,可安排 學生以個別或團體創作方式,從事校園藝術走廊或藝廊的 規劃、策劃校園美術展覽、製作美術週曆或月曆、設計卡 片、製作壁畫、設計校園公共藝術或景觀造景、美化校園 牆壁、創作工藝品、參與社區美化或藝文活動、印製畫冊、
設計及執行鄉土藝術活動,進行美術專題製作或研究、提 出研究報告或發表、參與校內外美術展覽等等。第三類充 實活動應安排及鼓勵學生發表作品及成果,而觀眾也是激 發和滿足學習動機的重要部份。因此,盡可能安排學生的 成果作品在兒童博物館、購物中心、醫院大廳或學校文化 走廊等觀眾較多的地點展出,也可鼓勵兒童把作品或研究 報告,投稿到兒童雜誌或相關的報章雜誌發表,若無適當
的發表場所,則安排在學生的班級教室展示,供同學們觀 賞,鼓勵學生作導覽說明,亦是可行的發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