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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補習班的發展

補習班的發展,如果我們從孔子的私塾看起,補習班的歷史淵源流長。本研 究中稱「補習班」即短期補習班之簡稱,係指對外公開招生、收費、授課之短期 補習教育機構,限定招生對象為國小兒童之短期補習教育機構,但根據教育部於 民國 88 年 6 月所修正發布的「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三條規定:「補習及進修教 育區分為國民補習教育、進修教育及短期補習教育三種;凡已逾學齡未受九年國 民教育之國民,予以國民補習教育;已受九年國民教育之國民,得受進修教育;

志願增進生活知能之國民,得受短期補習教育。」因此,補習及進修教育據此可 區分為國民補習教育、進修教育及短期補習教育三種。前兩者屬學校補習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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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後者則屬非學校之一般社會補習教育。此外,該法第六條又規定:「短期補習 教育,由學校、機關、團體或私人辦理,分技藝補習班及文理補習班二類;修業 期限為一個月至一年六個月。」由於我國已逾學齡未受九年國民教育之國民,所 占人口比例不多,故國民補習教育並未成為補習教育的主流;另一方面,已受九 年國民教育而再受進修教育之國民,所占人口比例相當大,故已成為日常生活的 一部分,而未被社會大眾所特別強調;反之,短期補習教育則是在教育演進、社 會變遷、文化發展,乃至於經濟成長的多方影響下,蔚為補習教育的一大支流。

台灣地區,短期補習教育實施以「補習班」的型態最為常見,補習班所實施 之短期補習教育,是以補充國民生活知識,提高教育程度,傳授實用技藝,培養 健全公民,以及促進社會進步作為主要目標(曾文昌、張浩然,2000)。由此可見,

以「補習班」為主之短期補習教育乃是與社會整體之脈動息息相關,而成為學校 教育體系之外的另一主流。談到補習班發展可以分為:

(一)政府遷台後民國三十八年

政府自大陸播遷來台,為了加速台灣經濟發展及提升全民素質,「補習班」

的設立應時而生。補習班當初係以技藝類為主,如語言、打字、農產加工、建築、

機械電器、無線電、縫紉、美容等,由於當時職業學校起步尚早,無法開辦這些 科目,民間為了配合政府攻策,協助政府培養國民一技之長,以增加就業機會,

紛紛籌組開辦技藝訓練班,這也就是台灣地區補習班產生的由來。台灣早年各行 各業相當重視補習班的功能,皆承認補習班的結業證書,更有企業界主動至補習 班甄選人才,補習班培養出的語言、打字、機械電器、建築、縫紉、美容等科目 的人才幾乎供不應求,此後十年技藝補習班持續蓬勃發展。台灣的補習班之成 立,由向台北市教育局登記立案的日期來看,最早的一家是「建國補習班」,於 民國 42 年 5 月立案,至今已有將近五十年的歷史(曾文昌、張浩然,2000)。

(二)五十年代~七十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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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至六十年間,無論是政府希望公務員的水準能夠提升,或是企業界對 於所屬員工學歷之要求,皆造成了公私部門之員工為了追求更高之薪資,除了靠 自己進修以外,並且也鼓勵兒女努力向學以考取理想學府之一窩蜂現象,因此以 輔導升學為主的補習班也因而產生。民國五十年至六十一年間,文理補習班如雨 後春筍般地設立,初期以建國和志成兩家補習班最具有代表性,中期則有惠文、

中華以及大華等補習班,後期則有台大、學人以及北一等補習班。民國六十二年,

政府為了杜絕惡補之歪風,曾經暫時禁止全國升學文理補習班申請立案,一直到 民國七十七年才又恢復開放。此外值得一提的乃是,在民國七十七年之前,辦理 高普考類科的補習班乃是政府所不允許的,然而經過業者的努力陳情,終於於後 來開放,目前各政府單位的基層人員或高級主管等,有許多人都曾經進過高普考 補習班補習。至於民國六十至七十年間,乃是補習班的全盛時期,文理類補習班 於此時說是獨領風騷。民國七十八年以後,所有補習班類別中以文理類居大多 數,因此,文理類補習班幾乎已成為狹義補習班之代名詞(所謂「狹義補習班」,

依其經營型態和招生對象不同,可區分為「升高中補習班」、「升大學補習班」、「升 四技二專補習班」以及「家教班」等四類)。此外,語言補習班於此時期也快速 地發展。語言班早在三十年代時,因政府發展國際貿易而吸引許多學習人潮,當 時最具代表性的乃是美爾頓補習班。之後因留學熱潮,許多學生於畢業後便立即 準備參加托福考試,以便至國外留學,因此也就造就了另類的語言補習班,如美 加補習班等。七十年代之後,某些語言從業人員有鑑於台灣的英語必須向下紮 根,因此在民國七十三年時,便有了兒童美語班的出現。民國七十九年,補教界 之連鎖加盟開始運作,兒童美語補習班隨即進入連鎖加盟市場,一個兒童美語補 習班的加盟家數最多有至三、四百家者,因而也為補教界帶來一番新氣息(曾文 昌、張浩然,2000)。

(三)八十年代中期迄今

八十年代中期興起的教育改革浪潮,使得補習教育之內容產生重大變革。教 育改革興起之後,小學的課程、教學以及評量出現極大的變異,特別是九年一貫 課程的實施,諸如統整課程、建構式數學以及一綱多本的教科書,難倒了可以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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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過去經驗而教導孩子的家長們,於是,許多有錢、有閒的家長反而讓兒童在放 學後直接到安親班之類的課後托育機構去完成作業。另外有些家長則是不相信教 育改革的效果,他們認為教育改革可能造成學童基本學力下降,於是便委託安親 班去加強傳統的課業學習,例如勤作紙筆測驗或是忙於背誦,以便在紙筆測驗中 爭取高分(李新民,2002)。

此外,教育部公布的「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中,明定從九 十學年度開始,將英語教學列入國小五、六年級正式課程中。許多家長基於希望 子女「不要輸在起跑點」等心態,便將小孩子送到兒童美語班或英語補習班就讀。

由此可見,國民小學在未正式實施九年一貫英語教學之前,學生參加兒童英語補 習班乃是屬於才藝性質的擴充,而在國小實施英語教學之後,學生去補習英語,

則是趨向於學科補習的性質,兒童美語班的急速成長,可由立案補習班中,美語 補習班(尤其是以國小學生為主要招生對象)的成長數據得以顯示,而伴隨著教育 改革而來的「以在校成績計點的多元入學方案」,使得以招收重考生作為主要對 象的「國四班」,受到甚大影響。加上近年來國內廣設大專院校,不僅增加錄取 人數,並且也改變入學考試制度,提供了多重入學方案,亦使得「升大學補習班」

與「升四技二專補習班」之經營遠景發生重大變化(曾文昌、張浩然,2000)。

台灣由於升學競爭,所以民間的升學補習班可說是處處林立,尤其在學校附 近更是聚集的地方。而最近幾年來,因為出國留學的歸國學者及外籍人士的加入 補教行業也使得補習班一家一家的成立,尤其教育部於九十學年度開始在國小推 動英語教學後,使得美語補習班獲得更多家長的關愛。雖然坊間有為數眾多的文 理及美語補習班,可是由於立案手續繁雜,須經過許多政府機關的審核檢查,如 建管課、消防局及教育局等的許可,因而有許多的補習班還是沒有申請或未獲得 政府的立案許可,仍然招生營業,成為教育安全的一大隱憂。

「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這是我國社會一直存在的士大夫觀念。於是就 算目前高中職、大學的錄取率高達九成以上,但是學生們還是希望進入明星高 中、擠進大學名校,家長尋找高升學率的國中,提早遷徙戶口,家長希望子女「不 要輸在起跑點」,於是國小補習之風氣日盛,學童放學後的課後學習是補習班、

安親班、才藝班等,也是造成補習班成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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