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結構活動指標
金融結構活動指標是指以銀行對民間的融資貸款相較於股市交易 總值的比率,此用在衡量金融結構活動,乃為判斷其以銀行系統為主 抑或以市場系統為主。當指標愈大時表示金融活動集中在銀行基礎之 上;相反地,指標比率愈小則表示金融系統乃以市場金融為基礎。本 文僅以股市市場交易總值為基礎,是因為股市市場是直接金融中最重 要的一環,亦為資本市場的主體。股市的交易總值對 GDP 的比率愈 大,代表一國的直接金融市場系統愈發達,而金融結構的程度就愈趨 高翔,〈QFII 制度的境外經驗〉,《資本市場》(北京),第 9 期,2001 年 9 月,頁 58-61。
多樣化。而此處「民間貸款」亦包括銀行對國營企業之貸款,因若未 包括,則兩岸比較基礎會不一致,且不能衡量中國大陸銀行真正之貸 款(因中國大陸國有銀行貸給國有企業比重極高)。
臺灣在 1978 年之金融結構活動指標為 152.52%,隨即則進入動盪 局面,在 1986 年以前,臺灣的金融活動重心仍是以銀行為基礎的金融 系統態樣,而 1987 年以後適逢股市泡沫化,市場活動交易量迅速竄 升,金融活動指標最低則至 1989 年的 14.7%,直至 1993 年開始進入 穩定的以市場交易為主的金融活動型態,而於 2000 年其為 43.54%,
2007年則為 50.82%。中國自 1991 開始股票交易以來,當時銀行活動 為直接金融的 492 倍,隔年股市成立後,迅速降為 38.63 倍,到了 1993 年指標降為 898.36%,而在 2000 年則降至 163.37%,隨即又回到 2007 年的 403.15%,可見中國的金融交易活動仍是以銀行為基礎(請見圖 5)。
圖 5 臺灣與中國金融結構活動比較圖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整理。
金融結構效率指標 市場效率指標
從先前的金融結構活動指標分析中,我們得知臺灣之金融結構系 統自 1987 年後即主要以市場為基礎。當市場的效率指標愈高時,人們 將傾向由直接融資的方式來獲得投資資金。因此,在同樣的所得水準 下,當股票市場交易總值愈高,即表示金融市場效率愈高。如圖 6 所 示,臺灣自 1987 年的 82.44% 以後,每年的市場效率指標就不曾再掉 回到 100%以下,此顯示臺灣的市場金融活動已漸成為其金融結構中的 主流。然而從時間序列來看,臺灣之市場效率指標長期雖然呈現成長 趨勢,但其成長率卻有下降之情形,且其標準差高達 163.66%(而中 國只有 18.18%),顯示臺灣股票市場的資金流通效率不穩定成份太 高,有待政府當局在制度上著手努力。而中國部分,其股票市場自 1990年的上海證交所成立以來,至今僅短短 16 年,雖然市場效率指標 表現並不佳,但其穩定性卻相當高;在未來只要其政府當局能持續進 行改革、金融自由化,相信其資本市場結構之改善為拭目可待。
圖 6 臺灣與中國金融結構市場效率比較圖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整理。
銀行效率指標
從先前的金融結構活動指標分析中可得知中國之金融結構系統一 直是以銀行為基礎。透過圖 7,則可檢視出中國的銀行在金融結構中是 否具資源移轉的效率,又其效率之趨勢為何?這裡內部管理非效率指 標指的是以銀行經常性支出占其資產之比率,而外部競爭非效率指標 則以利差來衡量市場競爭程度。當內部管理非效率指標愈高時,表示 銀行系統在交易處理上愈不具效率。而外部競爭非效率指標愈高時,
表示銀行系統競爭情形愈不激烈,此表示銀行業為寡占競爭市場,而 表現在服務品質上就愈差。從近十二年來之內部管理非效率指標來 看,中國最低在 2.83%,最高達到 21.49% 左右,到了 2002 年以後,
則在 10% 以下。其原因有二:一是在管理制度上,當前中國大陸銀行 金融結構特色是其為四大國有銀行寡占之局面,由於國有銀行的龐大 及人員可能的道德瑕疵,產生大象級組織管理不效率的現象;二是金 融從業人員的專業與素質問題也會反應在內部管理的效率上。相對 地,以「金融研訓院」為主的金融專業培訓研究機構,對於提供臺灣 金融從業人員持續進修等服務上,功不可沒。故未來中國金融業之發 展應仿效臺灣,將人員的培訓當作政策上的一大主軸,只有人員素質 的提升才能配合快速發展的經濟成長與金融結構。而在外部效率上,
中國的外部競爭非效率指標低,代表其競爭環境優秀;事實上因為官 方的管制,中國的存放款利差應遠高於臺灣與其他國家,故此項指標 較低,主要可能是因為中國的股市規模相較於 GDP 仍低,因此為(股 市交易總額/ GDP)比例低所造成。然以目前的經營方式而言,中國 的銀行所表現出的並非是資本社會的金融仲介角色,而是較傾向執行 政治政策工具的一種手段。為了創造出符合世界經濟金融潮流的金融 結構系統,中國應當積極開放外資銀行的進入和催生民營銀行的建立 或國有銀行的民營化,以塑造出一良性競爭的環境。
圖 7 中國銀行非效率比較圖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整理。
小結
從金融結構的活動與效率兩項指標來看,整體而言,臺灣已漸漸 進入以市場基礎為主的金融結構,但是市場的開放仍未完全,未來在 政策與制度上的調整應更積極進行,如此才有機會達到成為亞太金融 中心的國家目標;而中國在金融結構的活動上仍是呈現以銀行系統為 主的金融結構,惟銀行系統的管理效率仍有待提升。此點符合先前之 研究結論,喬群克隆並論述開發中國家其金融結構會隨其經濟體制擴 張逐漸從「銀行基礎」演進至「市場基礎」。